⑴ 在哪儿查询工程质量事故或招投标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通报,罚款和纪律处分的
一般情况下执法部门会有自己的公告栏,你可以去看。如果没有,还可能会在该作出通报处分的行政机关的官网上,如果还是没有,你可以去该行政机关申请获得该材料,当然前提是你是该案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举报人等
⑵ 关于处罚通告怎么写
罚款通知书写范文:
罚款通知
因为***管理人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不负责,玩忽职守,致使公司物品丢失情况严重,通报批评。
经研究对***部门负责人xxx除以xxx元罚款,并记xxx处分。
要求今后加强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领导签发:
*** 年***月***日
⑶ 处罚通告怎么写
罚款通知来书写范文:自
罚款通知
因为***管理人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不负责,玩忽职守,致使公司物品丢失情况严重,通报批评。
经研究对***部门负责人xxx除以xxx元罚款,并记xxx处分。
要求今后加强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领导签发:
*** 年***月***日
⑷ 如何回复规划建设局的责令整改通知书
一般情况下不用回复,因为规划建设局给你下达整改通知书都是在他们接到举内报后,容经过现场勘察有违规事实并且有处理依据才做出的,所以你接到整改通知书就要按着通知书上的要求整改了,如果你认为他下达的通知书不对不合理,你可以据你的证据理由申诉,告诉他错在哪,你对在哪
⑸ 建设局下了停工通知书后,违法者继续施工,多次和建设局反映没有结果,该怎么办
建设局下了停工通知书后,违法者继续施工,多次和建设局反映没有结果,可以向建设局上一级部门申诉和举报。
建设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其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建设行业行政监察工作。
既然已经下了停工通知书后,违法者继续施工,多次反映没有结果,那么其行政监察工作就失职,没有依法行政,属于行政不作为。
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认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未履行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并且在程序上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行政行为。
第一,行政不作为违法。一般行政侵权行为既包括违法也包括不适当,而行政不作为不存在不适当的问题,只存在违法的问题。这是由行政不作为这种行为的特殊形式所决定的。由于行政不作为是消极不作出某一行为,是法律上所拟制的一种行为形态,不具有具体的可感性和具像性。所以,对于行政不作为只有法律上的价值判断,不存在客观形态的事实判断。因此,只有行政不作为的违法侵权,而不存在行政不作为的不当侵权。
第二,行政不作为已经造成了对行政相对方的权益损害。这一损害只要是行政不作为引起的,即可要求行政赔偿,而不论这一损害是否可能获得其他方面救济。同行政作为一样,行政不作为的行政赔偿也不应采用损益相抵的原则。
第三,行政不作为与行政相对方的权益损害的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行政不作为是由于行政主体不履行对相对人所负的作为义务而构成行政侵权的,因此它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实质上是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要行政主体违背了对权利人所承担的特定义务并因此导致其损害,就可以认为存在行政侵权的因果关系。
⑹ 城建开发商违规有什么处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违章建筑,属于对城市规划、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国防设施、道路交通、市政管线、城市绿化、消防安全、市容景观、测量标志或群众生活有严重影响,必须限期拆除:
(一)在按规划建成的地区内,插建、扩建、加层的。
(二)在完整的居住街坊(指旧区完整的新式里弄和公寓街坊)和原有的建筑庭园(指庭园住宅和有庭园绿地的公共建筑所在地)内插建加层的。
(三)逾越道路规划红线的。
(四)在公路隔离带内新建的。
(五)私房修建时扩大原有宅基地面积的。
(六)新建建筑与相邻居住建筑间距低于《技术规定》要求最小值的。
(七)私房翻建、加层时与相邻居住建筑间距低于《技术规定》又未取得相邻居民协议的。
(八)占用城市公共绿地、专用绿地的。
(九)占用历史遗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
(十)占用广场、公共活动用地的。
(十一)占用学校用地、体育运动场地的。
(十二)阻塞消防通道或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十三)在高压供电走廊下的。
(十四)压占各种地下管线的。
(十五)在主要道路两侧布置零星、简陋建筑物和构筑物的。
(十六)压占道路红线的商业建筑,翻建超过两层的。
(十七)建筑工程竣工后,基地内搭建的施工临时设施,在两个月内未自行拆除的。
(十八)逾期未拆或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临时建筑物。
(十九)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的。
(二十)在优秀近代建筑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的。
(二十一)破坏或有碍国防设施的。
(二十二)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的。
(二十三)严重违反国家和本市关于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卫生防疫、绿化、人防、消防、气象、抗震、防汛、排水、河港、铁路、航空、交通、邮电、无线电、地下工程、农田水利等方面规定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违章建筑,属于对城市规划和周围环境有一定妨碍,可采取措施改善的,必须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一)部分拆除可以符合城市规划法规和有关技术规定的。
(二)采取措施,可以解决相邻截水、排水、通风和采光的。
(三)采取堵(开)窗、封闭(开辟)通道、降低高度、减少层次、改善立面等措施可以改善周围环境符合规划要求的。
(四)其他采取措施可以符合城市规划法规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违章建筑,属于对城市规划和建设以及周围环境尚无不良影响,必须限期补照,并处罚款:
(一)经规划管理部门审核,符合规划管理法规规定及有关要求,仅违反规划管理程序规定的。
(二)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或超过许可证延长期施工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无证违章建筑,属于对公共安全、交通和市容景观有妨碍,区、县人民政府可组织有关部门予以拆除,所需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一)影响环卫车、救护车、消防车通行的。
(二)占用道路、广场或压占管线的。
(三)在道路交叉口处平行道路规划红线各50米范围内的。
(四)在桥梁(含立交桥)、隧道出入口平行道路规划红线各50米范围内的。
(五)在车站、码头、学校、医院、幼儿园、托儿所等出入口附近的。
(六)在繁华商业区及其他人流众多地段的。
(七)不拆除将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或相邻群众日常生活的。
五、罚款幅度的掌握: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初次违章建设,听从劝阻、接受批评的,按照罚款幅度的下限百分数予以计算罚款金额。
(二)建设单位或个人初次违章建设,不听劝阻,在接到规划管理部门书面停工通知后仍然继续违章建设的,按照罚款幅度的中间百分数予以计算罚款金额。
(三)屡次违章建设或违章情节严重的,按照罚款幅度的上限百分数予以计算罚款金额。
(四)违章建筑的土建工程造价按照完成的土建工程造价计算。
六、拆除、改正、补照的限期规定:
(一)拆除的限期为一个月以内。
(二)改正的限期为六个月以内。
(三)补照的限期为一个月以内。
七、实施处罚的审批权限规定 :
(一)罚款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处罚决定,由各区、县监督检查队队长审批。
(二)罚款金额在1000元至2万元之间或拆除违章建筑的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处罚决定,由各区规划土地管理局局长或各县建设局局长审批。
(三)罚款金额在2万元以上或拆除违章建筑的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处罚决定,由市规划局审批。
(四)拆除妨碍公共安全和交通的无照违章建筑的处罚决定,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审批。
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机关对房屋建筑擅自进行加层一事如何进行行政处罚,请问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提示: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该向袭行政相对人明示行政处罚依据,你可以看看处罚决定书。
2、违章搭建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⑻ 处罚通告怎么写
罚款通知书写范文:
罚款通知
因为***管理人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不负责,回玩忽职守,致使公司物品答丢失情况严重,通报批评。
经研究对***部门负责人xxx除以xxx元罚款,并记xxx处分。
要求今后加强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领导签发:
*** 年***月***日
⑼ 对员工违规做出处理的处理通报与处理情况通报有何不同
就会根据描述的不同情况,作出决定、限期拆除,通报批评、原发证机回关降低资质等级或者答吊销资质证书。
二。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你、违法建设行为、《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移送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整顿、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调查终结,根据不同情况;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设置的行政处罚方式主要有。”
如果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调查终结后、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责令停止建设:“责令改正,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罚款,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一
⑽ 牡丹江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告通知关于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的处罚通报
关于对严重违法违规建设工程及参建单位的处罚通报
牡丹江市建设局文件
牡建政发[2007]110号
关于对严重违法违规建设工程及参建单位的处罚通报
各建设、勘察、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检测单位: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参建七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解决建设工程不备案擅自使用和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经市建设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下列9项严重违法违规建设工程涉及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
1.由华侨开发公司开发,华侨建筑公司、华联建筑公司、春城建筑公司、西安建筑公司、市建三公司施工的南苑小区。1999年11月开工,2001年1月交工。8号楼用户于福林从2001年4月多次到建设部、市委、市政府、市建设局、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反映其屋面渗漏等质量问题,至今又有多人多次分别到市政府、市信访办、市建设局、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特别是2006年6月,7号楼、9号楼等住户多人多次到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小区多栋楼屋面渗漏、墙体裂缝等质量问题,华侨开发公司采用玻璃纤维氯氧镁水泥波瓦屋面出现渗漏,未按书面承诺进行维护,虽经我们多次督促,并下发了《责令改正限期返工通知书》,但华侨开发公司却迟迟没有处理,直到2006年10月才将9号楼屋面处理完,而其它楼的屋面至今却一直没有进行处理。上述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章第七十五条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四十一条、第八章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存在的质量问题限2007年8月30日前整改完,保证用户不再上访。
2. 民大开发公司开发,大东建筑公司施工的高压开关小区工程,于2003年10月开工,2005年5月交工。2005年8月,1号楼用户于春玲到市建设局、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反映墙体霉变长毛等质量问题。近两年来,经我站多次调解,开发公司一直不能彻底进行处理,致使用户多次到市建设局、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对上述违法事实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章第七十五条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四十一条、第八章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对存在的质量问题限2007年6月30日前整改完,保证用户不再上访。
3. 联发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民政建筑公司施工的0826片综合楼工程,于2003年7月开工,2006年8月交付使用。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曾于2006年9月下发了《责令改正限期返工通知书》,催办开发公司限期办理备案手续,至今开发公司没有办理备案手续。2007年3月5日晚,因牡丹江突降暴雪,致使1号楼和2号楼3区屋架发生塌陷,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没有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不能积极组织有关参建单位进行处理,造成屋面渗漏,致使用户多人到市建设局、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市工程质量监督站于2007年4月9日下发了《责令改正限期返工通知书》,但是,建设单位至今没有进行处理。对上述违法事实将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第(七)款、第(八)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对存在的质量问题限2007年7月30日前整改完报送备案。
4. 牡丹江名派丰田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建设的汽车销售服务展厅工程,于2004年9月开工,2005年5月交付使用,经多次催办,至今未申报备案。限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备案,补办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否则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5. 南江村集资住宅办公室建设的南江村集资住宅楼工程,于2003年10月开工,2004年5月交付使用。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曾于2004年8月下发了《责令改正限期返工通知书》,催办建设单位限期办理备案手续,至今没有办理备案手续。对上述违法事实将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八)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对南江村集资住宅办公室负责人张连滨记入局网黑名单,限制从事建设开发和建筑施工行为。限2007年6月30日前报送备案。
6. 中德塑胶管厂建设,大东建筑公司施工的厂房工程,于2005年5月开工,2006年10月交付使用,至今未申报备案,且木屋架等部位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未整改。对上述违法事实将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八)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中德塑胶管厂予以经济处罚,限30日内报送备案。对大东建筑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7. 牡丹江远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远东小区1#-5#综合楼工程,于2004年3月开工,2005年8月竣工,2005年9月交付使用,开发单位擅自将已经施工图设计审查后的住宅单元内消火栓系统及大市场内消防电气工程取消,严重违反了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的规定。牡丹江市工程质量监督站于2005年7月27日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2006年12月28日签发限期备案通知,违规行为至今未整改。对上述违法事实将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进行经济处罚。限期60个工作日内完善恢复消防设施,完成工程备案。
8. 牡丹江东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新苑小区1#-5#楼工程,于2001年3月开工,2001年11月竣工,2001年12月工程未经竣工备案就投入使用。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多次督促开发单位办理工程备案,并于2006年12月30日签发限期备案通知。对上述违法事实将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六条规定进行经济处罚。限30个工作日内完善监督注册手续,完成工程备案。
9. 哈尔滨重阳房地产开发公司牡丹江分公司开发,牡丹江市华联建筑公司、中大建筑公司、市建三公司施工的重阳小区2#3#4#5#楼工程,于2000年5月开工,2006年1月交付使用。市工程质量监督站于2006年1月6日签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2007年4月24日下发关于重阳小区工程未认证存在问题的整改通知书,多次催促开发单位办理工程竣工认证。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施工质量控制资料不齐全、不完整。对哈尔滨重阳房地产开发公司牡丹江分公司、牡丹江市华联建筑公司、中大建筑公司、市建三公司通报批评,责令施工单位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限30个工作日开发单位办理完工程认证手续,对哈尔滨重阳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牡丹江记入局网黑名单,长期挂网。
以上9个项目涉及的违法违规单位,市建设局将按照规定程序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希望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所涉及到的各方主体引以为戒,切实提高对工程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抓好建设工程质量。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 建设工程违法通报
上 报: 省建设厅
抄 报: 各县(市)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站
牡丹江市建设局办公室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四日印发
共印发1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