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自己开了一个小公司是企业法人代表,请问可以给自己交保险跟住房公积金吗
可以的。
1、企业法人本来就是一个职务,是企业的一名员工,可以通过企业为法人参保和交纳住房公积金。
2、首先企业要开通过社保参保系统和公积金系统。
3、通过登录企业社保管理系统和公积金管理系统把法人添加进去。
新进员工购买社保和住房公积金需准备的资料:
一、 以往买过
1、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
2、员工劳动合同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
二、从未购买
1、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
2、员工劳动合同
注意事项:
1、 提供资料时,需备注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的基数。
2、 是否购买意外伤害险。
(1)山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扩展阅读:
1、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
2、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
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3、是故,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 民法通则)第43条)。
并且,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合同法》 第50条)。
B. 求解为什么有些公司不交住房公积金
部分公司不交住房公积金原因:
1、认识上出现偏差
很多单位、个人只看到了《劳动法》而没有去关注《条例》,再加之一些媒体上不准确的解释,(如:“五险”是法定的,“一金”不是法定的。这种解释是狭义地去理解了“法”的概念,会对人们起误导作用。
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令》虽然不是法律条令,但也是行政法规,同样具备法律效力,有它“强制性”的作用。)这就导致许多单位和职工都出现了认识上的偏差。
2、《条例》细则不健全,住房公积金在归集管理方面,缺乏约束机制,没有规定明确的强制措施,导致执法很难到位。
再加上不同类型的企业单位设立时,是去不同的部门登记。比如设立企业要到工商部门登记,事业单位到编制管理部门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到民政部门登记。而目前各部门之间信息不共享,需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去不断地协调搜集,这也是公积金执法不易到位的一个原因。
3、《条例》毕竟是行政法规,没有被立法,其强制效力与执行力度上总是相对较弱。因此,单位和职工就应该正确理解《条例》内容,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相互协调,加大管理、监督、执行的力度,才能更好地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2)山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扩展阅读: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为“应当缴纳“项目,法律上应当即为必须,同时缴纳也表现出这是一项义务。
2016年3月23日“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这意味着,未来随着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人们熟悉的“五险一金”或将变为“四险一金”,医疗保险将与生育保险合并,有些大型企业会为员工购买福利,如人身意外险、重大疾病保险。
2017年6月底前,部分试点地区将合并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产检费用将和普通医疗费用一同报销,试点期限为一年左右。
第一批的试点地区包括河北邯郸、山西晋中、辽宁沈阳、河南郑州、湖南岳阳等12个城市。两险合并之后,未来就是四险一金了。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
办理
(1)社保、公积金开户
企业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去社保局及公积金中心办理社保、公积金开户。社保开户后会拿到《社保登记证》,公积金开户后会取得单位公积金登记号。
(2)增减员
单位每月都必须把企业新增的员工添加进单位的五险一金账户中,并把已经离职的员工从账户中删除。社保、公积金账户为两个独立的账户,增减员工的操作在两个账户中都必须进行。
(3)确认缴费基数
单位每月需要为员工申报正确的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以确保五险一金的正常缴纳。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以员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或入职首月工资为准。
(4)五险一金缴费
如果企业、银行、社保/公积金管理机构三方签订了银行代缴协议,则五险一金费用将在每月固定时间从企业银行账户中直接扣除。当然企业也可以选择通过现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五险一金管理机构现场缴费。
C. 民政局不给开单身证明怎么办
民政部门不再开具单身证明,但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也需要用到单身证明,遇到这种情况,建议你本人出具一份未婚声明,然后拿着这份未婚声明到当地的社区或者居委,村委盖章,然后再到公证处做公证,这样即可。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得知
为落实留务段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关要求,经与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协商、现就进一步规范(无)婚婚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巳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附件:
涉外领域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国家清单
哈萨克斯坦
芬兰
奥地利
荷兰
德国
阿根廷
乌拉圭
墨西哥
波兰
截至2015年10月29日,全国已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内蒙古等省份停开“单身证明”,江西等省份部分城市也不再出具。
在杭州市西湖区办理单身证明
以下是杭州市西湖区婚姻服务站 办理单身证明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供参考: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意:
1、 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现婚姻状况、出证事由、授权“受委托人填写声明书”,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落款:签名,签署日期。
2、涉外委托时,委托书为外文书写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件。
其他材料
代办单身证明一般需要:公证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两张照片,当事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等。
办理按揭贷款的单身证明必须由民政部门开具。
(3)山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扩展阅读
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9月 15日,民政部在征求教育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等主要婚姻证明使用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下发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以保障大陆居民及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