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襄阳医保卡怎么办理流程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是医保卡,办理医保卡所需的材料和流程如下:
(1)首次申请办卡的员工到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拍摄数码照,并向照相馆索取《XX市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同时在回执上工整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方便办理。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但是遗失需要重新办理的员工不需要提交数码照回执。
(2)已办理网上申报的企业可以直接在网上申请制证。首先打印制证清单,将需制证员工数码照回执(遗失补办卡不需要此回执)按所打印的制证清单的人员顺序进行排列并且附于清单后,并提供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到社保指定的制卡窗口,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
(3)未办理网上申报的,企业提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遗失补办卡不需要此回执),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需按参保报表的顺序排列,附于参保报表后。遗失社会保障卡需要重新办理的,可以直接填写《x市社会保障卡补办(挂失)申请表》。经缴费所属征收部门打印制证清单后,可以到社保指定的制卡窗口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
(4)在个人缴费窗口缴费的人员,应提交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数码照相回执(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的不需要此项)到所属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填表并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
❷ 襄阳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70周岁以百上的老年人、其他城镇居民、学生及儿童,发生符合度报销范围的10万元(回学生及儿童答:18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回准500元,报销比例50%(学生及儿童: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答300元,报销比例60%;一级医院报销比例65%。
❸ 襄阳城镇居民医保2019
保险小抄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袭在线答疑。
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❹ 襄阳居民医保怎么办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学生医保分为两块内:一块是新办医保的,这些同学,只用交户容口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照片,20元钱交由学校来办,即可.(准确地说是由学校到学校所在的社区去办理相关手续)另一块就是原来办过医保的,有的自己在社区办理的医保,有的是在原校或幼儿园办理的医保,这样你到新的学校,就要把原来的医保转到新的学校去.在原校或幼儿园办理的医保,均属于居民医保,均是在原校或幼儿园所属的社区办理的医保手续,并不是在学校或幼儿园办的医保手续.(学校和幼儿园只是一个中间环节)楼主说的事,应该从办理医保的流程来说如果新的学校与原来的学校(幼儿园)不在相同的社区,那么就必须在原办理医保的社区(在社区办的,找社区;在原校或幼儿园办的,找原校或幼儿园所在社区)去办理停保手续,这样在新的学校才能办理相关手续
❺ 襄阳城镇医保报销比例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您好,2014年《襄阳市职工大病保险实施办法专》出台,今后,职工医属保参保者报销医疗费,最高可达42万元。
据介绍,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在襄阳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筹资标准不变,每人每月7元。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并足额缴费的职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和治疗门诊慢性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以上,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可按大病保险规定进行二次报销。
具体规定为:大病报销起付标准,由个人自付累计1万元降低为8000元;个人自付费用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大病补助比例由50%提高到60%;大病报销最高支付限额由每年20万元,提到到30万元。即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超过8000元以上(不含起付线)的部分,按照60%的比例报销,最高报销3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最高限额为12万元。加上这一“双保险”后,职工医保最高可报销42万元。
新制度从7月1日开始实施,原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保险制度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二次补偿制度同时废止。
❻ 襄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怎么办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不可以的,只有缴纳生育保险才能够报销生育保险,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只能够享受门诊和住院的医疗待遇。
根据《襄阳市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工伤、生育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基金收入预算和基金支出预算。基金收入主要包括工伤、生育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等;基金支出主要包括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支出、劳动能力鉴定费支出、医疗费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等。
根据《襄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试行办法》第三章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第七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的结算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八条城乡参保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按照《湖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襄樊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襄樊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三个目录执行,其中按一类缴费标准参保的18周岁以上人员医疗保障待遇按照甲类药品目录执行。
第九条城乡参保居民因病住院治疗的,可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其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结算手续,结算时属个人承担的费用由参保人员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其余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第十条城乡参保居民住院治疗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级医疗机构及惠民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300元;三级甲等综合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700元,其他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50元;经转诊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标准为700元。
一类参保居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为50元。
二类参保居民一个结算年度内两次及以上到同级别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属于“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义务人的人员)在惠民医疗机构住院的,不设起付线,
急危重病患者,在门诊抢救后转住院的,其门诊和住院费用可合并结算。
第十一条一类筹资标准参保居民在定点医院住院时,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乡镇卫生院统筹基金支付75%,个人自付2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级医疗机构及惠民医疗机构构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40%,个人自付60%;异地就医的,其符合报销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40%,个人自付60%。
二类筹资标准参保居民在定点医院住院时,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乡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级医疗机构和惠民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75%,个人自付25%;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异地就医的,其符合报销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50%。
第十二条一个结算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一类缴费标准的参保人员为4万元,二类缴费标准的参保人员为8万元。
第四章门诊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三条一类参保人员实行门诊家庭账户模式。门诊待遇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划入门诊家庭帐户(记账方式),实行门诊定点管理,包干使用。家庭账户基金仅限于在自己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时使用。每户一个结算年度内报销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数额为该户门诊家庭账户总额,年末有节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年度结余不得抵缴下年度个人应缴费用。
第十四条二类参保人员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按照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提取门诊统筹基金,用于解决城镇居民的门诊待遇。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在选定医院发生符合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累计金额在50元以上400元以下的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报销40%,累计金额不足50元和超过40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自付。
第十五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患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可享受门诊大病医疗待遇。门诊大病医疗待遇申报、定额标准、管理办法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相同。其中,一个结算年度内,定额内符合规定的费用,一类参保人员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二类参保人员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
门诊大病治疗每月定额为:恶性肿瘤300元;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血液透析3650元(含治疗药费500元),腹膜透析5000元;再生障碍性贫血300元;血友病200元;系统性红斑狼疮200元;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根据病情决定。同时办理两种及以上门诊大病的,其月定额标准以定额较高的病种定额为基数,每增加一个病种,月定额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500元。
❼ 襄阳市农村医疗保险转城市医保怎么办
"农村医保要怎么转为社保呢:目前,农村实行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专疗”,城市是“城镇居民属医保”、“城镇职工医保”。二者之间还不相通,无法互相转移。但是,农民到城市有了工作,就可以随着工作单位参加城镇的医保。农民的户口转到城镇,没有工作的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一、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和社会统筹基金。
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❽ 襄阳市城镇医保查询系统
保险小编帮来您解答,更多自疑问可在线答疑。
襄阳市的工伤鉴定的主管部门是襄阳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负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襄阳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设在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数据来源于网络地图,最终结果以网络地图最新数据为准。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襄阳市檀溪路160号
交通:襄城区政府-公交站39米
途经公交车:21路25路29路537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