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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落实安全生产规定

发布时间:2021-01-16 23:12:41

① 新安全生产法三个必须是什么意思

安全生产三个必须是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

1,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3,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城乡规划落实安全生产规定扩展阅读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1]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八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九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十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②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八大制度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八大制度

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2、安全生产回检查制度答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制度

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8、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城乡规划落实安全生产规定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③ 如何在规划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XX公司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规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大力开展并实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的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和基础“双基”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本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公司十二五期间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国家安全方针,以人为本持续改进,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各项具体工作,确保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内容和措施 1、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线 (1)各级人员应自觉把安全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与河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结合起来。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解和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并不断修订、完善和细化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地落到实处。 (2)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安全承诺书”。公司与各部门应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生产班组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最前沿,也是目前最薄弱的环节,因此,要进一步强化生产班组的安全责任意识,实行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移。把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落实到生产岗位。将安全承诺签订到每一位在岗职工,形成从领导覆盖到全体职工的共同安全责任体系,最终实现大安全格局。 2、以消除危险源,突出专业安全检查和治理隐患为主线 (1)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核心,是将危险源辨识、控制和消除。因此,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本年度以控制危险源(点)、明确控制目标、范围和控制办法为重点,要求各单位结合本岗位的特点,以班组为单位认真查找、辨识岗位、人员存在的危险源(点)和不安全因素,对查出的危险源实施全面控制,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2)突出专业安全检查,重点对我单位的电器、机械、压力容器、仓储、劳动纪律等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以“隐患通知书”的形式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负责跟踪对隐患整改情况。同时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好安全自查工作,结合安全检查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活动。对所查隐患要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要采取可靠的安全运行措施,报主管部门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3)强化日常安全检查,抓好季节性安全检查。进行经常性、突击性、针对性的定时或不定时的日常安全检查。安全检查要深入现场,坚决采取“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作业现场发现的违章行为,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解决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针对季节特点对安全工作的影响,开展各种安全检查。雨季应以防雷电、防洪、防触电为内容进行检查;夏季以防暑降温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冬季以防寒防冻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4)加强对环境不安全因素的管理。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主要由生产现场公共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构成。主要包括:生产区域照明、物品摆放、厂房建筑和厂区坑、孔、地沟盖板等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生产现场的梯台、地面、通道及安全防护设施存在的缺陷;生产现场的温度、噪声、粉尘、有毒有害与易燃易爆物品等。要切实有效控制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必须加强对环境不安全因素的管理、检查和整改。要从日常管理检查、维护整改,全过程抓起。同时,对生产现场检修作业或设备运行出现的影响环境因素的现象,要重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体环境隐患的可控、在控。 3、以夯实各项安全基础工作为主线 (1)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事故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理念。要求各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查表制度。安全检查表是安全检查的有效工具和手段,各个车间班组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针对生产工艺、设备状况、安全装置、标准化操作、劳保用品穿戴等确定检查项目。要做到检查项目全、内容清。使安全检查表真正起到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提醒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的作用。 (2)将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告知、应中国预案等规章制度作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重点。通过各种形式的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使职工在日常工作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掌握安全生产技能,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确保安全生产。 (3)加强对班组长的安全培训,切实做到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只有高素质的班组长才能带出高素质的班组。为此,本年度应进一步加强对班组长的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班组长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要求各班组长结合工作实际,从小、从细、从实抓起,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同时,为强化提高班组长安全责任意识,实行有效激励机制,执行安全台阶奖励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4)抓好安全工作日常管理,重点在班组开展“安全五要素”活动。第一要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班组长在布置当班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同时根据当班实际布置当班的安全管理工作,告知本班组重要的危险源点和控制措施。第二要认真组织好班组的安全学习,重点对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告知、应中国预案等规章制度认真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做到切实有效。第三要搞好联保、互保工作,各班组必须实行安全互保制,互保对象要明确,有图表或文字确认。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当天的互保对象,不得遗漏。在每一项工作中,工作人员形成事实上的互联保,应履行互保、联保职责。作业中,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 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 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检修)作业,不发生人身事故。第四要求班组长布置当班生产(检修)工作时,每个岗位两人以上作业时必须明确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组织好生产(检修)工作的同时,同时负责安全工作。第五要求班组长应根据岗位实际,应开展经常性的违章原因分析。班组长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重点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违章心里”找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以控制,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犯劳动纪律现象。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永恒主题,在十二五期间里,安全生产工作要以求实的态度,居安思危,与时俱进,在市场经济竞争环境中,扎实工作,以认真负责的责任心,干好本职工作,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打好基础。以安全规范,务实高效的工作,不断增强企业的凝聚力,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④ 如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如下: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把制度体系建设放在首位。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把安全文化建设贯穿始终。

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把教育培训作为长期任务。

4.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把接受监督管理作为重要保障。

这样一来,就要做到: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害的发生,关系着企业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关系着企业生产安全顺利进行和经济效益的稳步增长,关系着社会的安定繁荣和人民的安居乐业。

3.企业必须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生产,提高效益”的最终目标。

(4)城乡规划落实安全生产规定扩展阅读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与形式

主要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具体可分为四个方面:

1.企业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为主;

2.车间、班组培训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艺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为主;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为主;

4.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人员培训以危险源的危险因素、现实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为主。

学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如课堂学习、实地参观、实际演练、安全技能比赛、看录像、研讨交流、现场示范等。

⑤ 如何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严密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保障安全生产最基本、最重要的管理制度。只有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分清责任,各尽其责,才能形成严密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居于全面领导和决策的地位。为了切实落实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各单位明确要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履行好安全生产的六项职责,即: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和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处理事故等。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安全生产管理离不开管理的组织、管理的手段和管理的方法。要实现安全生产,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以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固然很重要,但如果没有相应的组织和人员,这些方针、政策就不能得到很好地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就不能得到很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也就无从谈起。

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领导干部队伍的建设,二是加强监管队伍的建设。在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主要是通过开展培训教育,提高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意识、法律法规知识、工作业务素质以及组织管理能力。

三、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促进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在生产经营中涉及安全的各个单位、各个部门、各个岗位以及各个环节关系错综复杂,相互关联,相互制约,只有建立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才能堵塞安全管理的漏洞,保证生产的有序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或废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不落实,势必埋下不安全的因素和隐患,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建章立制是搞好安全生产,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

⑥ 如何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行政性文件规定

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到位。加强执法监督,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内分析,提高执法效能容。完善安全程度评估制度。规范监察执法考核制度。建立协调工作机制的原则和目标。建立工作通报和信息交流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合执法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找准工作定位。加强队伍建设,树立执法权威。

⑦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提出,要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哪些全过程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提出。要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你。那,消防。一定要。做嗯,是啊,你一定是听二,你做安全的。也挺辛苦。哪个又是哪儿都?你们也挺辛苦,谢谢你。

⑧ 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什么相衔接

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8)城乡规划落实安全生产规定扩展阅读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除了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外,还必须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政府的作用。将各级人民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职责法定化,有利于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促使各级人民政府认真履行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本条对此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1、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规划,是对未来一段时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主要任务、工作布局以及实现目标和任务的保障措施等所做的预先安排和总体设计,对于指导、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全局性的重要意义。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几乎所有行业、领域,以及政府、企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等众多社会主体,涉及管理制度、资金技术、设施装备、机构队伍等多种要素,涉及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必须统筹规划、通盘考虑,才能避免盲目性、增强协同性,顺利有序地推进。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客观需要。

从实际情况看,2006年国务院制定了《安全生产“十一五” 规划》,这是全国第一个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规划。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安全生产“十二五” 规划》。一些地方人民政府也先后制定了本地区的安全生产规划。这些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明确安全生产规划的法律地位,增强安全生产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这次《安全生产法》修改专门增加了一款,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按照这一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是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一项法定职责,必须切实履行。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指导思想、基本方针、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及保障措施等,保证安全生产规划既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又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与此同时,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还要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及时对规划的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适时对各地区和各部门实施安全生产规划的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加强跟踪监测和监督检查,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

规定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主要是考虑到安全生产规划涉及一些项目的空间布局和安排,需要与城乡规划所确定的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以及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相衔接,加强统筹协调、优化空间布局,确保安全生产规划与城乡规划协调一致,防止出现规划之间打架的现象,保证安全生产规划顺利实施。

2、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加强领导的具体职责是多方面的,比如制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安排、部署全国或者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本条着重规定了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下两方面的职责:

1)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为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依法保障监督管理工作所需经费,为有关部门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排除各种障碍。同时,要建立相应的机制,及时有效地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制止和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到位。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目前,我国实行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由多个部门行使。同时,安全生产工作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必须加强协调指导。

为此,这次《安全生产法》修改时在本条中专门增加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这样规定适应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符合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的现状。2003年,国务院设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要时,协调有关部门、人民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等有关方面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目前绝大多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也都设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根据实际需要,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还可以建立其他形式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

3、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实践中,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在安全生产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大量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都是由他们完成或者配合完成的。

目前包括北京、河北、重庆在内的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中都规定了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安全生产实行属地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等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的要求,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职责,在总结地方立法经验的基础上,这次修改《安全生产法》时在本条中专门增加一款,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这里强调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主要是考虑到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可以进行监督检查,但原则上不具有行政处罚权。

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是因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职责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承担,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主要是做好配合工作。这样规定符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

⑨ 城乡规划管理与安全生产监管的关系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建监察工作。
(二)负责城市道路、桥涵、排水、照明、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研究拟定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排涝工作。
(三)对全市公用事业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城市供水、燃气能力、污水处理的经营资质审查;实施行业技术指标、产品标准,参与价格的制定并监督执行;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实施对国有企业财产的监管工作。
(四)负责全市城市绿化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拟定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检查。
(六)负责全市户外广告设置和监督管理;拟定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全市经营性停车设施的行业管理;组织拟定有关停车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政策。
(八)负责编制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维护及专项费用的年度计划,对其实施监督;管理本系统收费工作。(九)指导县区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及承办市市容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我国经济进入高速增长期之后,安全生产形势日趋严峻,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体制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从而使得深化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突出。
1、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现实需要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实现安全小康,必然是建立在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与健康的基础之上。我们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这一现实,要求我们必须深化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切实落实经济发展安全先行,要安全的发展,而不要发展以后再回过头来重视安全。
2、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客观需要
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就必须保证人力资源的可持续性,其中最重要的又是保证人的健康安全。因此,当前在生产建设中,必须深化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确保劳动者健康安全,才能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3、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
经济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人服务的,经济发展的成果归根到底是供人分享的。在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成为社会共识和进步的标志的新形势下,针对近年来我国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安全事故不断上升的现象,我们必须从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高度认识深化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保护人的健康安全为根本目的,在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促进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
4、政府履行职能和企业生存发展的迫切需要
针对当前我国安全生产严峻而紧迫的形势,政府要高效有力地履行职能,就必须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性好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求得自身的持续稳定发展,就必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要提升就要从以上几方面入手,拿出具体措施,这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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