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惠阳区自建房. 开始建时以问了国土城建说只拍照就行.现建一半叫停.叫我们百姓怎么办.
经过审批了吗?《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版其宅基地的面权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由上可知,农村住宅用地要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没有批准不能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