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何谓城市社区管理其管理的主体有哪些其管理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社区管理指一定的社区内部各种机构、团体或组织,为了维持社区的正常秩序,促进社区的发展和繁荣,满足社区居民物质和文化活动等特定需要而进行的一系列的自我管理或行政管理活动。
社区管理工作内容
(一)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这是指由社区内司法、公安、安全、消防等部门组成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由社区居民组成的从事治安保卫工作的自治性组织,对社区内的社会公共秩序、户口、特殊行业、道路交通、消防及法制和安全教育进行的管理。
(二)社区环境卫生管理
这是由街道环卫所及各区的房管所、园林所及社区内各单位组成的市政管理委员会以及群众自治性组织和全体社区成员,为谋求适合居民身心健康的和谐环境,而对生活垃圾,污水、粪便处理工作,道路清扫工作,植树种草等绿化工作进行的管理。
(三)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主要指在政府的倡导和组织下,为满足社区居民的多种需求,依靠社区居民所进行的自助互助活动,这是一种具有社会福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社会服务。民政部门主管的社区服务工作已开展多年,奠定了深厚的群众基础,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已成为社区建设和管理诸多项目中的“龙头”。
(四)社区卫生保健
这主要是指由街道卫生科、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地段医院和社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卫生保健部门,组织发动社区成员,为保证社区居民的身心健康,而对卫生防疫、计划生育、老年人保健、妇幼保健和少年儿童保健以及心理咨询、社区康复等工作进行的管理。
(五)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这主要是指由社区自治性组织和各专业性团体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发动全体社区成员,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小区、文明里弄、文明楼和文明家庭等活动,进一步完善调解、帮困、服务网络。同时,做好教育、科学、文化、艺术、体育及传媒的发展规划,以“生态—环境”物质文明为基础,加强理想、道德、法制教育,提倡科学的生活方式。
⑵ 城乡建设局以前的名称
是一城市机构改革后合并建设局、房产管理局产生的。
如2009年昆明市组建住房和城乡回建设局
将昆明市建答设局、昆明市房产管理局的职责,以及有关机构承担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燃气行业管理职责,整合划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再保留昆明市建设局、昆明市房产管理局。
设机关处室和下属事业单位
财务处
组织人事处
计划审计处
政策法规调研处
房地产业处
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机关党委
纪检监察室
便民窗口、信息办
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
直管公房拆迁管理处
勘察设计处
魏强威
村镇建设处
建筑市场管理处
住房保障处
城市建设处
市政工程管理办公室
建设工程管理处
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科学技术处
工程质量安全处
... ...
⑶ 社区便民服务机构有哪些
[综合服务]:事务受理中心;社区服务中心。
[社会保障]:救助站 社会保障服务所(站);社会保障卡受理点;医保事务(卡)受理。
[医疗保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口与家庭指导站;康复治疗室体质测试站;计划生育指导站心理工作室。
[社区党建]:党员服务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劳动就业]:职业介绍所(站);就业指导站;劳动保障事务所(中心)。
[社会福利]:福利院日托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阳光之家残疾人服务中心(社)。
[社区文体]:文化活动中心;居委(老年)活动室;体育俱乐部。
[司法援助]:法律咨询服务站;法律事务所;信访接待处。
[社会治安]:警署(派出所);社会综治办;身份证、暂住(居住证)办理。
[教育科普]:社区学校;老年大学;图书室;阅览室。
[其他]:老年协会;慈善基金会;红十字会;市民信箱受理点;协管办税收办。
⑷ 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属于哪个部门
属于建设局管辖。与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类似。
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由市城乡建委设计处、住房处、科教处、节能处,和市开发办、配套办、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招投标办、造价总站、建管总站、质监总站、安全管理总站、岗位培训中心、城建档案馆,以及市规划局、消防局、环保局、市商委、市公证处、保险公司、银行等20多个单位或部门派驻人员设置窗口组成。
政务办理中心采取“集中收件、集中出件、接办分离、内部运转”的工作模式,办理房地产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批,以及市管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相关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
中心通过不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强化内部管理、创新优质服务。
(4)城乡社区建设管理机构名称扩展阅读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力实施“阳光行政”,坚持“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宗旨,以“建设一流环境、造就一流队伍、实施一流管理、追求一流服务”为目标,实行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前置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六公开”办事制度。
按照一般事项即时办理,复杂事项承诺办理,上报事项负责办理,重点事项联合办理,特殊事项集中办理,控制事项明确答复的“六制式”办理方式,将面向经济、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实行一门授理,一口对外,一口说清,一口收费,一班人联合踏勘,一条龙联动服务的“六个一”审批办法,极大地方便了投资者和百姓。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重庆市城乡建设政务服务中心
⑸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机构设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内设1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文书档案、保密、保卫、督查、宣传、信息、信访、接待和机关后勤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及重要会议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网站的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挂离退休干部科牌子)
负责局机关和局所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
负责编制收支预算计划工作;负责各项建设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概预算和决算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审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挂外事外经科牌子)
组织拟定全市建设行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行政法制和应诉复议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建设系统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及对外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承办建设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和出国人员培训的具体工作;承办有关涉外事宜。
(五)勘察设计科
负责全市勘察设计行业管理;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指导勘察设计行业标准规范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民用建筑结合修建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六)基本建设科
组织实施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参与大型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和企业资质管理;指导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协调解决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受理工程质量问题投诉;组织或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建筑行业劳保费用统筹管理工作。
(七)城市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城市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临沂市城市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参与编制全市城乡发展战略和建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组织调查研究和拟定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有关规定;发布年度城市化进程的公告;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参与全市城市社区建设工作。
(八)城市公用事业科
负责拟定全市公用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进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区供水、燃气、热力等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供水、节水、燃气、热力等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用事业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燃气安全和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公用事业的改革工作。
(九)市政科(挂城市防汛办公室牌子)
负责拟定全市市政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和城市照明等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全市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城市照明等专业规划和年度建设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确定的建设项目;负责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并监督管理;负责市区市政设施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市政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市城市防汛工作;负责市政事业的改革工作。
(十)环境卫生与园林科
负责拟定全市城市环境卫生、园林和市城市规划区绿化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等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市城市规划区绿化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城市园林、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进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区城市园林绿化与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名胜风景区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环境卫生、园林和市城市规划区绿化等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市区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和城市雕塑建设、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处置和城市车辆清洗网点管理等工作;负责环卫园林行业的改革工作。
(十一)村镇建设科
研究拟定全市乡镇、集镇、村庄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村镇规划(除名胜风景区、县城驻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村镇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的审查、申报工作;指导全市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组织实施全市村镇建设的试点工作。
(十二)城市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全市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建设的指导、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市综合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和指导各县拆迁管理工作;参与研究拟定全市房地产业的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负责全市(除市城市规划区)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申报、审批工作。
(十三)计划统计科
负责全市建设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市区中长期建设计划、年度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拟定市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以及初步设计工作;负责编报市区年度城市建设投资和维护资金的计划;负责全市建设事业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和研究工作。
(十四)科技教育科
负责全市建设系统科技教育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建筑材料、建筑工业产品的备案工作;负责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建设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和建筑职工技能鉴定工作。
(十五)安康居住工程科(挂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拟定全市安康居住工程、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规范性文件和相应的配套办法及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全市安康居住工程、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市直单位公积金、租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的审核、审批;负责市直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危旧房改建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公有住房评估交易管理;指导各县公房售后上市交易和物业管理试点工作;负责房改政策宣传、教育、咨询工作;负责房改制度的统计调度工作;参与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编报全市安康居住工程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审核、申报全市经济适用房项目;指导全市安康居住工程建设的实施和管理。
(十六)市场管理科
负责制定全市建设市场的发展战略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整顿规范建设市场、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依法查处建设市场的各类违法行为。
(十七)建筑业行业发展科
负责拟定全市建筑业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和产业结构调整;负责全市建筑安装施工、建筑制品、预制构件等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的改革工作。
(十八)装饰装修科
负责拟定全市装饰装修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和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装饰装修材料产品的生产布局和管理;监督装饰装修行业标准与规范的执行与实施。
三、人员编制
机关行政编制39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4名,工勤人员编制5名;事业编制38名(执行行政机关制度规定)。可配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26名。
纪检、监察和机关党务工作者的职级和职数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事业机构
(一)将临沂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处、临沂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合并组建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处,规格为副县级,经费形式自理,人员编制102名,配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由市建设局提出意见,报市编委办公室另行核定。
(二)临沂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经费形式由经费自理改为财政拨款,其隶属关系、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不变。
(三)临沂市建设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机构规格、人员编制、经费形式等不变。
(四)其他事业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部署要求,进行分类、改制、撤消、归并、重组等调整。市建设局应根据所属事业单位的不同情况,尽快提报具体方案并确定改制基准日,经批准后施行。
⑹ 呼和浩特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机构设置
党委办公室
职能职责: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做好党务工作;搞好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负责做好群团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
工作内容:在市委、建委党委领导下,以党建工作为中心,在抓好组织和思想宣传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协调好党办与纪检委、老干部科、行政各科室三方面的工作关系,切实做好建委系统干部任免、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综合治理、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双拥、督察、 信息、保密、扶贫和工、青、妇等11项工作。
行政办公室
职能职责:行政办公室的主要职能职责是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委系统、机关行政会议的组织协调和会务工作。负责机关的文秘、公务文书处理和印信的管理工作。按照建委领导的安排组织研究重大综合性政策问题,组织全委性重要文件的起草、报批。承办综合协调、接待和沟通联络工作。督办落实市人大、市政协代表提案、议案、建议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建委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负责建委机关的行政保密和信息工作。负责建委机关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智理,并指导和协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有关事宜。负责机关并指导委属单位的信访接待和值班保卫工作。
人事教育科
职能职责:负责建委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工资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工程劳保费征缴、发放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行业职工教育培训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实施行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执业技术标准、专业技术职务标准;组织建设行业工人职业技能考核、定级工作;指导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计划财务科
财务科工作职责:
一、组织编制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二、负责编制城市建设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城市专项计划、建设工程及城市建设维护计划。
三、负责大中城市建设项目立项审查和委系统工业生产调度,编制工业生产计划并监督执行。
四、负责城市建设工程项目预决算审定和工程结算的审核汇总。
五、参与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全过程,了解工程进度及预结算执行情况。
六、负责呼市城市维护资金的安排使用和利用外资工作。
七、负责本委各项资金的筹集、安排、管理和使用工作。
八、负责办理委属单位和项目的内部审计业务。
九、负责本委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信息工作。
十、负责旗县区城建部门计划、财务、审计,统计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
十一、负责协调、办理计委、财政、统计和审计口的各项业务工作。
十二、负责建筑会计学术委员会和公用事业学术委员会工作。
科学技术科
职能职能:组织拟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行业重点科技发展项目计划;组织重大科扶项目研究开发;组织编制技术引进规划和计划;组织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创新工作;管理行业科技成果,指导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指导建筑节能工作。
建筑业管理科
职能职能:1、认真做好建筑业资质预审工作,完善建筑企业资质动态考核,把好市场准入关;
2、协调有关部门对重点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同时组织或参与对工程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3、完善项目经理动态管理考核,做好项目经理管理工作;
4、对建筑施工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注册工作进行管理。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科
工作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建设工程管理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起草制定呼市地区建设工程管理有关政策和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2、审查、批准、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3、负责呼市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参与重大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查处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参与呼市地区建设工程项目质量评优工作。
4、负责呼市地区建设工程项目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汇总工作。
勘察设计科(呼市抗震办公室)
职能职责:呼和浩特市建设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勘察设计科(呼市抗震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制订全市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研究制订实施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标准的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审定、推广;组织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审批;监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组织旧有建(构)筑物的抗震鉴定、加固和新建工程设计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按相关规定负责呼市地区勘察设计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和组织勘察设计咨询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工作。
城市建设科
建委城建科工作职责: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呼和浩特市建设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内容,城建科主要职能为:研究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负责城市公用事业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桥涵、路灯、园林绿化、广场、城市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维修和管理等。
具体职责:
1、研究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措施、规章;负责全市城建业务信息的收集汇总,及时反馈,供上级部门或市领导参考。
2、负责城市公用事业和市政工程的建设、管理以及安全生产的落实和检查,负责组织督办城市道路、桥涵、路灯、园林绿化、广场、城市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维修和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
3、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公用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4、负责对全市重点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工作。
5、协调系统内市政管理、园林绿化、供热、燃气等工作,做好城市建设工作。
6、审核委系统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的大中修计划。
7、指导、协调旗、县、区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业务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村镇建设科
主要工作职责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村镇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组织制订呼和浩特市村镇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的发展规划。并负责指导、协调、检查落实。
2、管理建制镇、集镇、村庄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不包括旗县政府所在地建制镇的规划)。
3、依据国家、内蒙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并结合呼市村镇建设的实际,组织编制呼市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根据我市村镇建设发展的实际,组织开展村镇主要是小城镇建设试点,树立样板,以点带面推动村镇建设的全面发展,加快我市乡村城市化进程。
5、指导和推动村镇规划的编制、实施和通用设计图的推广工作。
6、指导村镇的统一开发、综合建设和房地产管理;负责村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管理。
7、参与村级规划设计队伍、房地产开发队伍、施工队伍的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
8、指导村镇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9、在村镇建设中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逐步提高建筑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增强建设效益。
10、根据本市村镇建设的实际需要和建设厅部署的组织科研、调研活动,不断提高村镇规划建设水平。
11、按照建设部、建设厅关于村镇建设人才培训的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村镇建设、管理所需人才的培训工作,不断增强本行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12、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村镇建设统计年报。
13、完成建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政策法规科
法规科职责:负责城市建设方面有关法规、规章的草拟、审查和报批;综合哲理和指导建设行业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开展普法教育,抓好法制宣传和行业法制培训教育工作;综合协调体制改革工作。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招投标法,依法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2、起草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行政规章和管理办法;
3、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招标方式、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结果、施工合同的审查备案;
4、负责评标专家库人员资格审查入库,和法规培训;中介代理机构的法规培训;
5、负责受理和处理招标投诉,调解仲裁招标活动中的纠纷;
6、监督、检查、指导旗、县、区招标工作;
7、负责向建设部、自治区、市监察、市财政报送招标情况的季报和年报表。
纪检监察室
职能:在市纪委、建委党委领导下做好委系统内纪律检查各项工作,履行市监察局派驻机构行政监察职责,受市政府、市监察局委托负责市建设类行政审批大厅管理及受理相关案件的投诉工作。
工作要求:
严格执行中纪委强调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保证我委系统内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遵纪守法的表率,使我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老干部科
建委老干部科负责系统离休干部(2001年底为181名,现有161名)及机关80余名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兼管建委机关党总支、工会女工工作。
⑺ 社区建设属于哪个政府部门管理
社区建设属于当地人民政府或者依法设立的街道办事处管理。
⑻ 社区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是各级组织部门哪里
街道党工委抄、街道办事处
社区建设工作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社区组织。即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和社区中介组织建设;
(2)社区服务。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点,包括面向社区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社会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性服务,面向社区的便民利民服务和面向属地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面向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
(3)社区卫生。即社区的疾病预防、医疗、康复、保健、心理咨询和计划生育等;
(4)社区治安。即社区内的法制宣传和民事纠纷的调解,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实行群防群治;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流动人口的管理;
(5)社区文化。即各种群众性的文化、教育、体育、科普活动;
(6)社区环境。即社区的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绿化美化等。
⑼ 城市社区由哪个部门管理
是指市及市辖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街道为主导,居委会为协同,以版社区组织和社区成员为权依托,允许行政与法律、经济与教育、功德与情感等手段,合理调配和利用社区资源,发展社区事业,提高社区成员的生存质量,促进社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过程。
城市社区管理的意义
(1)搞好社区管理,有利于通过社区规范来调解和整和社区中的矛盾冲突和利益纠葛.社区是一个复杂的动态发展的系统,社区中各要素的互动过程必须有一定的社区规范来约束和调整,各种利益纠葛冲突也须有制度化的渠道予以疏解,否则就会造成社区内社会公共秩序紊乱,影响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
(2)搞好社区管理,有利于培育社区成员民主自治的主体意识和能力,提高社区管理水平。社区管理是以人为本的管理,走向自治是其大发展的基本走向,社区成员从参与社区管理开始,分担管理责任,共享建设成果。
(3)搞好社区管理,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发展。在社区管理工作中,凡关乎居民利益的大事,交居民讨论决定,让居民参与管理,不但满足了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还调动了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和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4)搞好社区管理,有利于社会主义改革的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