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甲级城市规划资质是什么甲级、乙级城市规划资质各是什么
具备承担各种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20%,达到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贰』 城乡编制规划设计资质需要什么人员
这个是单位资质的要求,和人员需求情况
『叁』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等级与标准
上传材料中的扫描件除身份证、出租方产权证之外均须由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申报窗口核验原件。
(一)申请条件:
首次申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委托书1份;
(3)技术人员社保证明《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
(4)在《全国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各项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目录;
③法人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毕业证书、注册规划师资格证书;
⑤《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及注册执业人员的聘用合同,技术人员社保证明《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企业缴费凭证(社保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地方税务局出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或完税证明);
⑥技术装备和办公场所证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复印件及租用合同(协议));
⑦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或者资料。
申请晋升资质等级的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委托书1份;
(3)技术人员社保证明《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
(4)在《全国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
①首次申请城乡规划资质的全部材料;
②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③《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申请表》中所列的规划编制项目的合同及项目委托方关于项目实施情况的证明材料。
企业更名需重新核定资质的,提供下列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委托书1份;
(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4)经法人代表签署的申请更名报告;
(5)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7)资质证书正、副本;
(8)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批复文件,其它类型企业提供公司股东会决议。
企业因改制、分立、重组、合并等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
(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委托书1份;
(3)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情况报告,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业绩的分割、合并等情况;
(4)首次申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全部材料;
(5)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6)资质证书正、副本;
(7)改制(重组)方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或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
(二)申请条件的依据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
(三)申请方式:书面送达
(四)申请材料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请表》
(五)提示强调: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肆』 请问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为几项建筑行业资质分为几种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属于工程设疑行业资质吗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为几项
(一)煤炭
(二)化工石化医药
含石化、化工、医药
(三) 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
(四)电力
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
(五)冶金
含冶金、有色、黄金
(六)军工,含航天、航空、兵器、船舶
(七)机械
(八)商物粮,含商业、物资、粮食
(九)核工业
(十)电子通信广电,含电子、通信、广播电影电视
(十一)轻纺,含轻工、纺织
(十二)建材
(十三)铁道
(十四)公路
(十五)水运
(十六)民航
(十七)市政
(十八)农林,含农业、林业
(十九)水利
(二十)海洋
(二十一)建筑,含建筑、人防
以上资质是不能合并的,但可以同时拥有以上资质的其中几项
建筑工程设计是指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总平面设计与单体设计。即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工程设计、建筑物构筑物设计、结合城市建设与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设计等,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如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与装修、动力、煤气、道路、消防、保安、通信、防雷、建筑智能化设施等设计内容。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边远地区及经济不发达地区如确有必要设置丁级设计资质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部同意后方可批准设置。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是有建设部单独审批的!
补充回答:可以肯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是包含人防在内的
题外话:一般人防设计都是由设计院做,但现在人防办旗下有设计室专门做人防的,人防工程必须通过他们审批才能上马!所以,即便是设计院做的人防施工图,图签也是设计院的,但红包是免不了给人防办的!不然甭想过...
『伍』 城市规划设计乙级资质需要什么人
一、最新城市规划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概况:
(一)甲级资质标准
(二)乙级资质标准
(三)丙级资质标准
(四)承包工程范围
二、城市规划甲级企业资质标准;
甲级资质标准:
(一)建筑企业具备承担各种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二)建筑施工企业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20%,其中高级城市规划师不少于4人,具有其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建筑、道路交通、给排水专业各不少于1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城市规划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其他专业(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环保等)的人员不少于15人;
(三)建筑企业达到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四)建筑施工单位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建筑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80万元;
(六)建筑企业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三、城市规划乙级企业资质标准;
相比城市规划甲级企业资质标准而言,乙级城市规划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企业资金、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建筑企业的设备要求都做一定的要求。
四、城市规划丙级企业资质标准;
相比城市规划乙级企业资质标准而言,丙级城市规划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企业资金、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建筑企业的工程制度都做一定的要求。
『陆』 城乡规划设计资质和城市规划编制资质
只有编制级别之差
『柒』 城市规划设计乙级资质需要什么人
一、 资质要抄求
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有法人资格;
(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具有高级建筑师不少于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5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0人;
(三)注册规划师不少于4人;
(四)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
(五)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注册规划工程师 4个
高级规划工程师 2个
高级其他工程师1个
高级建筑工程师1个
中级其他工程师12个
中级规划工程师5个
第一步 工商注册?
第二本 购软件
第三步 配备人员并注册人员
第四步 准备上报资料(网上申报并打印形成上报材料)
第五步 递交材料
第六步 审批(审批流程)
『捌』 城市规划设计院申报资质的要求是什么可以例举一下吗例如需要什么什么证书多少本之类的
城市规划设计院申报资质的要求是:
(一)具备承担各种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20%,其中高级城市规划师不少于4人,具有其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建筑、道路交通、给排水专业各不少于1人);
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城市规划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其他专业(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环保等)的人员不少于15人;
(三)达到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80万元;
(六)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第七条 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范围不受限制。
第八条 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具备相应的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5%,其中高级城市规划师不少于2人,高级建筑师不少于1人、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
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城市规划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其他专业(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环保等)人员不少于10人;
(三)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六)有固定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第九条 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任务:
(一)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和编制(含修订或者调整);
(二)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第十条 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具备相应的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城市规划师不少于2人,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等专业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四)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
(六)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第十一条 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下列任务:
(一)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
(二)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
(四)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8)城乡规划编制设计乙级扩展阅读: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管理,规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保证城市规划编制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城市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在《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业务。
第三条 委托编制规划,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
第四条 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 资质等级与标准
(一)具备承担各种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20%,其中高级城市规划师不少于4人,具有其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建筑、道路交通、给排水专业各不少于1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城市规划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其他专业(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环保等)的人员不少于15人;
(三)达到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80万元;
(六)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第七条 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范围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