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转诊转院医保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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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定次数的,住院治疗期间,由于当前医院医疗技术、设备条件等不利用病人救治的,病人通常需要转诊治疗。但是许多人会问,转诊治疗以后,我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还能报吗?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大家保提醒各位,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要按照相关流程进行。那么个人个人应如何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诊呢?按照以下流程就可以轻松办理了。
城镇职工参保者因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就诊时,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需转往上一级定点转诊医院治疗时由主诊医生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申请表》,经院医保办或医务科审核,分管院长批准,报区医保办批准备案,然后到定点转诊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凡急、危重和传染病例可先行转院,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补办有关手续。
参保者长期居住在外,因疾病需到定点转诊医院就医时,凭医保卡、病情证明、入院通知书、市内居住证明(或单位的出差证明),直接到区医保办办理转诊手续。
重症患者(癌症、肾功能衰竭)因病情需要转往定点转诊医院就医时,凭医保卡、入院通知书、病情证明,直接到区医保办办理转诊手续。
参保人在定点转诊医院治疗终结后,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流程”到区医保办办理报销手续。
对于重大疾病患者来说,单纯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所能报销的比例可谓杯水车薪。但是如果购买了商业医疗保险的话,就可以很好的弥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不足,此外还能对许多自费药品和器械给予理赔。大家保建议仅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市民在此基础上补充相应的商业医疗保险。
"
㈡ 省内转诊手续流程
一、首先确定转院的条件范围
1、原就医定点医疗机构难以确诊的疾病。
2、原就医定点医疗机构难以治疗的疾病。
3、综合性定点医疗机构接诊后按规定需转院转诊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疾病。
4、符合卫生计生部门分级诊疗有关规定的疾病。
5、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2)城乡居民医保转院表扩展阅读:
一、转诊,是指将病人转移到另一个医疗机构的制度。医疗预防机构根据病情需要,将本单位诊疗的病人转到另一个医疗预防机构诊疗或处理的一种制度。
二、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三、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四、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缴费以低水平的绝大多数单位和个人能承受的费用为准,广泛覆盖城镇所有单位和职工,不同性质单位的职工都能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参保人员完成缴费年限后可以终身享受。其次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双方负担,统账结合”的特点;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为原则。
㈢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转诊手续如何办理
一、非急诊手续办理:
1、持医保卡、医保证、身份证、转诊单、入院证到医保中心备案。
2、再到住院部办理入院手续。
二、急诊办理手续:
1、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市外治疗的,由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科主任提出并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院转诊审批表》。
2、经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报市医保中心批准后,办理转院转诊手续。
3、其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规定的市内就医支付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3)城乡居民医保转院表扩展阅读:
结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
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四)转诊转院结算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㈣ 医疗保险转院登记表和转院审批表有区别吗
有,这是两种不同的表,一个是转诊登记用的,一个是审批用的。
㈤ 转院医保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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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首诊医院提出转诊转院意见(相关主治医生等人员签字)——首诊医院盖章——经转往医院医疗保险科(室)审核。
㈥ 特殊医保转院申请表
1、由转出医院主诊医师填写《某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市版内转院申请表权》或《某地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转院申请表》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签字,医院医务(医保)部门联系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并盖章。
2、由转出医院结算处凭《市内转院申请表》,在医保信息系统为参保病人办理出院结算,在医保信息系统进行转诊市内转院申请登记,并与拟转入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经对方在医保信息系统中确定。
3、由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1个工作日内在医保信息系统办理备案手续。
4、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打印有备案结果的市内转院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在转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处办理转入住院登记,一份留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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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市外转院转诊手续
按照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有关规定,由于受医疗技术及设备限制,需进一步专诊断;属或因病情需要转往其他医院进一步治疗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以及异地安置人员,均可办理转诊转院医保待遇。
◆城职、城乡参保患者办理转诊转院需要以下资料:
参保患者办理转诊转院登记,应持有以下所需材料:
1.转出医院开具的《转诊转院审批表》;
2.转入医院开具的《住院证》(加盖医保专用章);
3.《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参保患者办理转诊转院登记流程:
1.在本市范围内转诊转院
可在本次住院的医保科直接办理住院手续,也可持转出定点医疗机构填写的《转诊转院审批表》,到参保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2.转往外埠医疗机构
参保患者需转外埠医疗机构诊治的,应携带转出医院出具的《转诊转院审批表》及转入医院开具的盖有医保章的《住院证》、《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提前到参保分中心办理登记审批备案,经分中心批准后方可转出。
㈧ 转院手续办理最新规定
1)转院须由所在科讨论或科主任提出,病人和家属也可向科主任或经治医生提出要求,经医务部门与医院领导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 (2)需转外地医院住院时,还须征得病人所在单位的同意,有时须报请卫生厅批准,开具证明,办理手续。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和截瘫病人,不得转外省治疗。 (3)对病情较重的病人,医院要派人护送并带上急救药材,估计途中可能有生命危险的,不能转院,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后再转院,病人和家属也应积极配合。 (4)转院时应带上病历摘要。X线片等医疗资料最好也带上,可避免重复检查,减少费用。可办理借阅手续,治疗终结出院时,将借阅资料再退还给医院。 (5)在院内转科诊治时,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必要时由医务部门决定。转出科会派人将病人送到转入科,并交接病情,交待有关事项。转入科又按新入院病人的一套程序进行检诊,写转入记录,并通知门诊和营养室。 当您熟悉这些规定后,在住院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就可以把握时机,知道怎么去办理,并主动配合,把这一工作做好。
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市外转院转诊手续?按照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有关规定,由于受医疗技术及设备限制,需进一步诊断;或因病情需要转往其他医院进一步治疗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以及异地安置人员,均可办理转诊转院医保待遇。
◆城职、城乡参保患者办理转诊转院需要以下资料:
参保患者办理转诊转院登记,应持有以下所需材料:
1.转出医院开具的《转诊转院审批表》;
2.转入医院开具的《住院证》(加盖医保专用章);
3.《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参保患者办理转诊转院登记流程:
1.在本市范围内转诊转院
可在本次住院的医保科直接办理住院手续,也可持转出定点医疗机构填写的《转诊转院审批表》,到参保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2.转往外埠医疗机构
参保患者需转外埠医疗机构诊治的,应携带转出医院出具的《转诊转院审批表》及转入医院开具的盖有医保章的《住院证》、《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提前到参保分中心办理登记审批备案,经分中心批准后方可转出。
㈨ 医保办转院手续流程居民医保,想转院治疗,出省,怎么办理
医疗保险是属地管理的,原则上是在哪里参保,就在哪里享受医疗保险专待遇。离开参保属地就医,需要在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或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院证明才可以在异地住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如病情需要,须转往其他医院治疗的,所就医定点需出具转院治疗证明。每次核销费用时,住院费用需提供住院全部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出院证、正规住院医疗费用收据及异地居住申请审批单复印件;门诊费用(限离休和指定慢性病人员)需提供门诊结算收据、复式处方底联及异地居住申请表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不予办理异地居住就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