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设局的人防办主要是做什么工作的
(一)平时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颁发的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条例》,负责制定全区人防建设的有关规定,依法管理全区人防工作。
2、负责本区的人防组织指挥工作。组织制定区防空袭预案、制定战时人口疏散隐蔽计划及各种保障计划;组织本区通信、治安、消防、医疗救护、防化防疫、工程抢修、运输等人防专业队的组建和训练计划的制定,组织区人防队伍的培训。组织本区防空袭演练。确定本区内重要防护目标,并组织制定各重要目标的防护方案和应急救援方案。制定并实施对口防空疏散基地建设规划。制定并实施本区人民防空教育计划,监督、检查指导本辖区内人民防空宣传开展情况。收集掌握人防有关信息,建立完善人防决策辅助系统;负责人防指挥场所和人防指挥自动化建设与管理。
3、负责本区的警报通信建设。根据市人防专业规划,组织制定并落实全区人防通信、警报建设规划,负责辖区内人防通信、警报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通信和警报战备值勤。
4、负责本辖区人防工程建设、维护与管理。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制定人防建设规划、计划,完成上级人防部门下达的人防工程建设任务;做好人防公共工程管理,对全市人防公共工程采取分级属地管理的办法,即本区属地内除市属大型人防公共工程外,其它均由人防办统一管理;区人防办对所管辖的人防公共工程负有维护管理、分配使用、监督检查、依法行政等职责;开展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民防地下室(以下简称“结建”)工作。
5、负责本级人防经费、物资管理和全区人防国有资产管理。
6、承担政府赋予的防灾减灾任务,利用人防设备、设施开展平战结合,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
7、承办区政府、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和市人防办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战时
1、根据上级命令、组织开设区地下防空指挥所,确保对辖区内防空袭行动的不间断指挥。
2、利用人防警报、通信网及时发放防空警报,保持指挥渠道的畅通。
3、组织本区内人防工程的平战转换工作。
4、配合公安部门组织实施灯火管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挥民众和重要物资的疏散和隐蔽,开展防空袭斗争。
5、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对辖区内重要目标的防护,协助军事部门搞好城市防卫作战和要地防空作战。
6、参与组织指挥区人防专业队伍和群众开展防护救灾,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城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⑵ 一个新建工程(土建),需要办理哪些备案手续规划和建设局需要哪些手续消防
规划的按来顺序有:规划意源见书、方案审定通知单、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人防有:人防规划咨询、人防规划意见、人防初设、人防施工图审查、人防施工图备案,开工后有人防监督备案
建设局有:施工许可证,开工备案。
消防的话,现在住宅项目网上申报,执行抽查制,抽到才审查。抽不到只备案。商业才话办理好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直接报审消防。
⑶ 我想问一下,建设局、规划局和人防办都分别下属什么事业单位
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房管中心、园林管理局、白蚁防治所、路灯管理处、城建档案馆等。
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包括:规划测绘设计院。
人防办貌似没有下属事业单位。
⑷ 建设局里面的人防办主任(党委委员)和副局长那个职务大
机构好像已经分开了。如果没有分开,依然是建设局管的话,那肯定是副局长大。
⑸ 求一个 房地产报建详细流程, 从怎么获取土地到办理售房许可证,月详细越好,如果够详细会追加200分!
大哥,你真行啊,空手套白狼啊。估计你想找这么个熟悉流程的人事很难找吧!内容很多的。
第二部分 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
1)选址定点;
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4)规划报建图审查;
5)施工报建;
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
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8)房屋测绘成果;
(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几个阶段,需增加或减少的相关事项及时限,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会有不同的差异。各个程序的办理时间,绝大部分都少于15天,一般在7天内。所需要的费用,由于相当部分属于地方收费,所以就不再明细列表,更何况相对于房地产开发所获得的利润,行政审批费用可以忽略不计。
还有什么疑问再问我了。别涉及隐私了。
我不信你能追加分。口头承诺不起作用吧!
⑹ 公务员报名,城乡建设委员会好还是民防局好
2个岗位都好,但是比较喜欢城乡建设委员会,进去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