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岗位证书施工员证书,三年一审快到了,因为没有拿去注册,该如何去整才可
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就可以了,参加完了培训机构会将你的证书延期三年的!一般都是每年的九月份以后参加,去建委职教中心报名!如果你找不到这个地方可以去所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询问。
❷ 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后怎么不能登录四川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管理系统了
你好,建议你咨询下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❸ 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平台收录的都是什么行业
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收录的行业主要有建筑类企业专、造价资讯类企属业、房地产开发类企业、工程监理类企业、工程勘察类企业、工程设计类企业和规划编制类企业。
该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除了收录了企业信息以外还收录相关个人信息。如职业技能人员(建造师)、特种人员、注册建造师、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等。
(3)四川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数据共享扩展阅读:
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收集的企业信息(截止2020年10月26日):
1、建筑类企业共计收录67195家。
2、施工图审类机构共计收录52家。
3、造价咨询类企业共计收录1145家。
4、质量检测机构共计收录498家。
5、特种作业企业共计收录160家。
6、房地产估价企业共计收录327家。
7、房地产开发类企业共计收录10337家。
8、工程监理类企业共计收录1062家。
9、工程勘察类企业共计收录513家。
10、工程设计类企业共计收录4991家。
11、规划编制类企业共计收录166家。
❹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怎么查询塔吊操作证
第一步,登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培训中心官网,网址:http://cx.saws.org.cn/。
塔吊证件归属于特种作业证。
特种作业证件至少有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考核并发证。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但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格式与此不同)。
特种作业证件至少有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考核并发证。
(4)四川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数据共享扩展阅读:
1、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规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下属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❺ 市级城乡和住房建设厅与省级城乡和住房建设厅有什么区别
市级城乡和住房建设局与省级城乡和住房建设厅级别不一样;市级城乡和住房建设局是县处级,省级城乡和住房建设厅是厅局级;他们都是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城乡和住房建设局是市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城乡和住房建设厅是省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城乡和住房建设局在业务上受省级城乡和住房建设厅的管理和领导。
管理的范围不一样,市级城乡和住房建设局是市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只能管理本市辖区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而省级城乡和住房建设厅是省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全省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一般省级审批下来的证书或文件使用范围是全省,而在市级审批下来的文件和证书(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权颁发准入类证书)只适应于本市。
❻ 为什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页打不开呢
打不开吗?我知道那个网站,作为政府机构网站,通病就是没人维护,估计上班时间都在外面花着呢,因为我打他们的电话从来就没人接过。不过倒是能打开的,你没有多刷新几次吗?
❼ 四川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关于取消16个执业资格的通知
川建办发〔2015〕485 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取消相关职业资格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厅属建设社团: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切实规范职业资格设置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决定取消四川省建造员等16项职业资格(见附件),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停止开展与这16 项职业资格相关的评价、认定、发证等工作,不得以这些职业资格的名义开展培训活动或以其他方式变相开展与这些职业资格有关的活动。
二、四川省建造员等16 项职业资格取消后,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厅属建设社团要认真做好后续工作。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各地、各单位不得自行设置职业资格,确有必要设置的,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53号)等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纳入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管理。
四、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单位和行业协会的监督,督促本地区相关单位停止开展与上述16项职业资格相关的活动。
附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的相关职业资格目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 年6 月30 日
13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事故)鉴定能力证书
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员执业证书
1 四川省建造员执业证书
2 四川省建设企事业单位(租赁管理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3 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专职试验员培训合格证
4 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主任资格培训合格证
5 四川省房屋安全鉴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6 四川省白蚁防治管理员岗位培训合格证
7 四川省城建档案人员岗位合格证书
8 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从业人员合格证书
9 司钻员、描述员(工程勘察类劳务人员)培训合格证
10 四川省液化石油气销售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11 四川省燃气行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12 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职业资格证书和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执业证
15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6 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
❽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版《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那里可以下载电子文本
直接在网络搜索,一般网络文档里面会有,然后就直接下载就行了!其实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有全国同意么版本的,地方上的与全国版本相差不大的。
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加强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
【导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通知》,将进一步提高房屋网签备案数据的使用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指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与金融、税务、法院、公安等部门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共享房屋网签备案信息,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办理业务提供便捷服务。对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房屋网签备案数据的,相关部门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交纸质房屋买卖、抵押、租赁合同。
通知强调,要优化住房商业贷款办理,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服务。金融机构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要以网签备案合同和住房套数查询结果作为审核依据,依托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加强贷款审核管理,防范交易欺诈、骗取贷款等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以共享的网签备案合同为依据,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业务。
通知强调,要优化房屋交易纳税申报服务,争取今年年底前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与税务部门网签信息实时共享,实现房屋交易纳税申报“无纸化”“免填单”。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公安机关要积极共享房屋租赁信息,实现流动人口管理和租赁房屋管理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实时查询房屋买卖、租赁等信息,为办理司法执行案件提供便利,提高司法案件执行效率。
通知要求,按照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部署和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坚持“及时、准确、全覆盖”的原则,全面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数据质量,加快推进市、县房屋网签备案系统联网,加强城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