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武安市康二城镇五湖村白随元查医疔和作2014年账户有钱没有
这是个 能随便知道?
各县(市、区)城乡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井冈山市规划局:
近几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县(市、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通过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建房行为,采取疏堵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农民有序建房,我市农村农民违章建房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随着农忙季节的即将结束,新一轮的农民建房高潮又将开始,为有效规范农民建房,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民建房规划审批和建设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规划,构筑科学镇村规划体系
1、及时修编乡镇近期建设规划和村庄整治规划,特别是对于规划期限到期、规划质量不高或规划难以适应发展要求的乡镇近期建设规划、新农村建设点和整体推进的集中连片大村庄,要按照《镇规划标准》、《江西省村庄建设规划技术导则》的要求及时进行修编。
2、高度重视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是确定国有土地划拨、出让规划条件的法定依据。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编制,特别是对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后退红线距离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标准等强制性内容要做出明确规定,对规划成果要按规定履行法定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适当调整村庄布点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建房规划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要求,禁止沿省道、国道、高速路口及连接线道路两旁100米以内建房,对已在100米范围内的村庄,村庄布点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要适当调整。
4、加快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要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江西省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规划编制与实施暂行办法》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的要求,切实督促抓好我市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未编制保护规划的,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要主动向当地政府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安排保护规划编制专项经费,聘请高水平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严格规划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在乡、村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建房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建制镇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和乡、村庄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建房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农村建房依法取得规划许可后,方可办理用地许可。
各地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赣府厅字[2014]5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建房规划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吉发〔201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吉办字〔2013〕146号)文件要求,加强农村建房审批管理。要严格农民建房申请对象的审查,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规定,严禁超面积建房。要制定简单易行的审批流程和示范文本、表格,限时办结,提高审批效率。
三、提升农村住房设计水平
大力推广庐陵文化民居,鼓励农民从《庐陵文化特色民居图集》选择合适的户型,但是每个自然村选择的建筑风格要基本一致。各地也可以根据本地的特点,组织编制农房设计图集,免费提供给建房户使用,逐步消除未经设计随意建房的现象。
四、加强对村镇规划员和农民工匠的培训。各地要加大对村镇规划员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村镇规划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还要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匠的培训工作,逐步实行农民建房持证上岗制度,大力提升我市农村建房的技术水平。
五、加强农民建房的质量安全检查。各地要指导农民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建房,同时要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杜绝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要严肃查处农民建房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对未经批准占地建房、未按程序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擅自改变规划用地性质或扩大建设面积等违法、违规占地建房行为,一旦发现苗头,必须立即采取相关有力措施,及时予以制止,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