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推广应用照照片装配式建筑方面有哪些举措
1. 建筑部品由车间生产加工完成,构件种类有:外墙板,内墙板,叠合板,阳台,空调板,楼 梯,预制梁/柱等。 2. 现场大量的装配作业,比原始现浇作业大大减少。 3. 采用建筑、装修一体化设计、施工,理想状态是装修可随主体施工同步进行。 4. 设计的标准化和管理的信息化,构件越标准,生产效率越高,相应的构件成本就会下降,配 合工厂的数字化管理,整个装配式建筑的性价比会越来越高。 5. 符合绿色建筑的要求。装配式建筑规划自2015年以来密集出台,2015年末发布《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决定2016年全国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并取得突破性进展; 2015年11月14日住建部出台《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纲要》计划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20%以上,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筑的比例50%以上; 2016年2月22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要求要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2016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大力发展钢结构和装配式建筑,提高建筑工程标准和质量; 2016年7月5日住建部出台《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科学技术项目计划装配式建筑科技示范项目名单》并公布了2016年科学技术项目建设装配式建筑科技示范项目名单;2016年9月14日国务院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2016年9月27日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 ,对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重点区域、未来装配式建筑占比新建筑目标、重点发展城市进行了明确。
⑵ 装配式建筑归建设厅哪个部门负责
就归住建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管,住建部内设机构有:
(一)办公厅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和信访等工作;按照国家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指导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二)法规司
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三)住房改革与发展司(研究室)
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起草综合性文稿。
(四)住房保障司
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承办中央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五)城乡规划司
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承担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定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实施。
(六)标准定额司
组织拟订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拟订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拟订部管行业工程标准、经济定额和产品标准,指导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拟订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
(七)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国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八)建筑市场监管司
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认定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
(九)城市建设司
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境治理、城建监察等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承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有关工作。
(十)村镇建设司
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十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十二)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组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
(十三)住房公积金监管司
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四)计划财务与外事司
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管理部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直属单位、部管社会团体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国际交流合作和外事工作。
(十五)人事司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事项;组织制定行业职业标准、执业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职称标准;按规定承担组织拟订高等院校建设类专业的教育标准和评估标准。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派驻机构:
(一)中央纪委监察部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二)审计署建设审计局
审计署建设审计局是审计署的派出机构,办公地点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其主要职责:(一)负责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机关工委及其在京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二)根据审计署确定的工作计划,按照审计署编制的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总体方案,制定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对上述部门的预算执行审计,起草审计报告,草拟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对上述部门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制定审计方案,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三)参加审计署统一组织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四)监督、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其管辖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情况,推动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开展。(五)及时向审计署报告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以及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经济管理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六)完成审计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其他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
1.组织对住房保障、城乡规划、标准定额、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住房公积金、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区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专案稽查,提出处理意见;
2.组织或参与对住房保障、城乡规划、标准定额、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住房公积金、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区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稽查,提出改进工作意见;
3.会同有关司局负责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实施,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监督检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情况;
4.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制度,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派出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
5.建立并管理建设稽查监督举报系统,受理举报投诉;
6.建立建设稽查统计系统,定期公布建设稽查工作情况;
7.拟订建设稽查规则和稽查特派员管理制度,负责稽查特派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8.指导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的稽查工作;
9.承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各机构的职责就可以看出具体由哪个或哪些部门负责。
⑶ 目前国内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建设较好的城市有哪些
沈阳:标准配套齐全,引进的技术论证严谨,结构类型品种较多,构件厂设备版自动化程度高。完成了权《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与验收规程》等9部省级和市级地方技术标准。
北京、上海:有政府出台配套优惠政策作保证,标准配套基本齐全,部分装配的剪力墙结构的技术成熟。北京出台了混凝土结构产业化住宅的设计、质量验收等11项标准和技术管理文件;上海已出台5项且正在编制4项地方标准和技术管理文件。
深圳:工作开展的较早,装配式建筑面积较多,构件质量高,编制了产业化住宅模数协调等11项标准和规范。
江苏:结构体系品种齐全,部品的工业化工作同时开展。
合肥:近年来政府推动力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