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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法人

发布时间:2021-01-10 23:45:15

Ⅰ 榆林市长马秀兰职务

马秀兰来,2016年3月25日当选为榆源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分管工作:

1、分管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扶贫开发办、市供销社、市手工业联社、市老龄办、市农机服务中心、市农垦服务总站、市振南办、市水务集团。

2、 联系市残联、市气象局、省治沙研究所、晋陕蒙接壤区水土保持监督局、黄土高原治理研究所、黄河水土保持绥德治理局、黄委会水文局。

(1)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法人扩展阅读

李春临,2018年4月4日当选榆林市人民政府市长。

1、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审计局、西南新区管委会。分管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科创新城建设、榆林古城保护方面工作。

2、 联系省审计厅榆林审计处。

Ⅱ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何办理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供有效材料→科室初审→现场踏勘→会议研究→分管领导审核→主任签发→发件

办理程序

1、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的申请,组织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当日向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

2、各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签署《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

3、中心规划窗口收到并联审批部门《建设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审查和施工图纸审核。如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修改意见,明确修改理由,项目申请人修改后重新报建;如方案得到批准,项目业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4、中心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申请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审查”、“气象防雷设计审核”、“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审批”、“白蚁防治手续”等并联审批事项的申报条件

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告知项目业主一次性填报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当天向消防、人防、气象、市容、房管等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并转交有关申报材料。

5、各并联审批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签署《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抄告项目业主。

6、规划窗口根据并联审批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4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放验线,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报资料

(一)建设工程类:

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⑵有关计划批准文件、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意见

⑶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

⑷1/500或1/1000地形图

⑸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的1/500或1/1000总平面设计图两份

⑹相关单位部门审核意见

⑺日照分析文件一份(可选)

⑻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⑼涉及拆迁的,应附送拆迁文件

(二)市政工程类

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⑵有关计划批准文件、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意见

⑶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可选)

⑷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

⑸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市政府工程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的1/500或1/1000总平面设计图两份

⑹涉及拆迁的,应附送拆迁文件

⑺相关部门书面意见

⑻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法人扩展阅读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主要作用: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工程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规划验线和验收,商品房销(预)售,房屋产权登记等的法定要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房地产商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对有关责任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网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嫩江县人民政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Ⅲ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找哪个部门办理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在当地县城或市区的城乡建设规划局申请办理的。
二、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2、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land
use
permit)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Ⅳ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法人资格吗

上下级关系,规划局在各个地方的名称都不同,直接归属城建局管辖或没有规划局,而城建局担内负规划职能。
以下是容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职责:
◎研究拟定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Ⅳ 榆林市测绘处怎么样

简介:榆林市测绘处于二〇〇三年四月二十二日批准成立,隶属于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全额事业单位,编制人数20名,科级建制,领导职数一正二副,并设有总工程师一职。
注册资本:377万人民币

Ⅵ 陕西省榆林市教育局局长是谁

(2010年7月9日榆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杨玉祥、毛中胜为榆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二)
决定任命:
陈保平为榆林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郭培才为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常少明为榆林市教育局局长;
高登峰为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韩宇平为榆林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秦康健为榆林市公安局局长;
赵榆生为榆林市监察局局长;
呼延刚为榆林市民政局局长;
王兴贵为榆林市司法局局长;
卢林为榆林市财政局局长;
崔志平为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勇为榆林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王建东为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局长;
甄毅为榆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克宁为榆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耘为榆林市农业局局长;
赵建宏为榆林市商务局局长;
李博为榆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王存田为榆林市卫生局局长;
郭应正为榆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乔乃章为榆林市审计局局长;
朱勇为榆林市体育局局长;
马安威为榆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海强为榆林市统计局局长;
贾正兰为榆林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局长;
常子林为榆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任怀业为榆林市信访局局长;
王维明为榆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崔岭为榆林市能源局局长。

Ⅶ 民告官需要怎么告住建局和规划局

“民告官”依据的法律是《行政诉讼法》,可以认真了解一下该法律的各项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于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修订 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对“民告官”受理的范围作了新的规定。其中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Ⅷ 榆林市汇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榆林市汇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2月25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园林景内观绿化工容程、教学设备、体育场地建设、市政工程、矿山施工、计算机网络工程、电力工程安装、网络通讯工程、智能化工程安装(凭资质经营)等。
法定代表人:高斌
成立时间:2004-02-25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61270110000984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公司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榆阳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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