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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险

发布时间:2021-01-10 01:24:59

Ⅰ 2016年益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多少

2016年益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数是4525元,最低按百分之六十2715元基数缴纳社保费用。

Ⅱ 201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标准交多少最低缴费年限是多少

15年
一、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4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二、养老保险最低标准最少交多少年?
养老保险要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达到15年以上,女同志55周岁、男同志60周岁,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以延迟缴费5年,女同志缴至60周岁、男同志缴至65周岁,办理退休手续。也就是说女同志45周岁,男同志50周岁之前可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待遇标准
一、经市政府批准,市人社、财政部门联合下发《关于2016年提高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决定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元,即80元。
二、从2016年1月1日起,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由每人每月105元提高到115元。
三、影响养老金多少的3个因素:
1、退休时上年度省平工资(省平工资每年都在增加,养老金也就逐年水涨船高。所以,退休时间越晚,养老金越多);
2、本人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为缴费年限。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越多);
3、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金额越多,养老金越多)。
注意:各地规定会不同,应以参保地的政策为准。

Ⅲ 2016年成都农村养老保险和社保可以合并吗

这个好像是可以合并的。

Ⅳ 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就是把原来农村的村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到专一起,叫城乡居民养属老保险,其实,这两个养老保险的基本模式,计算办法,有关规定基本是一致的,合并不合并没有大的变化,在国家出台这个规定之前,已经有15个省市把这两个保险合并到一起了,合并的作用,就是起到一个统一管理,统一政策,减少环节。

Ⅳ 2016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金有什么规定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依然是国家发给的70元,但是各地政府可以在不低于70元的基础上,自行制定发放标准。

Ⅵ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6年新政策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Ⅶ 2016年成都市社保缴费新规定,成都市社保缴费基数以及比例怎么算

2016成都市社保新规定、缴费基数以及比例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

根据国务院[2005]38号、市政府令第133号和成劳社发[2006]13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从2008年1月起,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

根据成劳社发[2007]120号文件规定,从2008年1月起,未享受社保补贴且生活困难的以下个体参保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并提出申请,经认定符合规定的,从次月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80%两档之中确定一档:

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需提供当前《失保金领取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需提供当前《低保领取证》;

征地农转非人员,需提供《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证》;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女满40岁男满50岁人员,需提供《再就业优惠证》;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单亲家庭等其他生活困难人员,需出具社区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金待遇将相应降低。

2.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为20%,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20%。

在2006年10月市政府令第126号颁布实施前,根据成府发[1999]32号和成办发[2001]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同时,须按缴费基数的0.6%一并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合计为20.6%,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20.6%。

(二)基本医疗保险

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参保时间累计满三年)的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应以个体身份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根据市政府令第154号和成劳社发[2008]1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从2009年1月起,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自愿选择按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9.5%的统账结合参保方式参保,建立个人账户;

也可选择按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4%的住院统筹参保方式参保,不建个人账户,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个体参保人员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方式后,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

(三)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 根据市政府令第126号的有关规定,个体参保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成都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从2006年10月1日起,生育保险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征收,已按《成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参加了生育保险的个体参保缴费人员(不含中断缴费两个月以上的),根据成劳社函[2006]1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暂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从2006年10月1日起按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继续随基本养老保险费一并征收。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不再缴纳生育保险费。

2.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为0.6%,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0.6%。

(7)2016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险扩展阅读:

社保并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并轨接续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成人社发〔2011〕8号)

成都社保并轨前

综合保险待遇的支付

(一)老年补贴。

2011年3月31日以前参加综合保险,未申领的老年补贴、老年补贴个人账户待遇及已暂停缴纳综合保险费的参保人的缴费记录,从2011年4月1日起自动转移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住院医疗费报销。

2011年3月31日以前参加综合保险,参保人发生住院的,按原资金渠道支付。

(三)工伤补偿。 1、2010年7月31日以前参加综合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的,按原资金渠道支付。

2、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期间参加综合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3、2010年8月1日前享受综合保险按月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定期待遇、旧伤复发医疗费等)的,2010年8月1日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四)失业补贴。

2011年3月31日前参加综合保险,符合享受综合保险失业补贴待遇未申领的, 2011年4月1日后不再受理。

(五)女职工生育补贴。

2011年3月31日以前生育,符合享受综合保险女职工生育补贴待遇及申领规定的,接续参加生育保险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六)医疗个人账户。

2011年4月1日起继续使用。

成都社保并轨后

保险待遇的支付

(一)住院医疗费报销。

1.参保人接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在2011年4月1日以后入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的支付,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

2.参保人综合保险缴费年限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满12个月后,其住院医疗费用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

3.参保人综合保险缴费年限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不满12个月,突发重大疾病,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参保人综合保险缴费年限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满12个月后生育的,按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五、社会保险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33号)、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54号)的有关规定,逐步向接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发给《社会保险卡》。

社保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1、实施目的不同。社会保险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障,不以赢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司的商业化运作,以利润为目的;

2、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商业保险是遵循“契约自由”原则,由企业和个人自愿投保;

3、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来经营管理的,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

4、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50%,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所缴保费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条件并有一定的缴费能力,被保险人可以获得高水平的保障。

Ⅷ 四川省城镇居民2016年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是多少

四川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7年买的养老金是多少?

Ⅸ 2016年上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如何调整

如果是指60岁以上没有任何养老保障者,有国家财政发放的城镇居民养老金,是每人每月75元。地方政府财政有钱,在75元基础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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