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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01-08 13:12:33

1. 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郑州市西北部,成立于1988年10月。1991年3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53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务院审核的规划面积为11.32平方公里,托管沟赵、石佛两个办事处,托管区域为110平方公里。

崔键 局长

夏四才副局长

崔键简介:河南郑州人,1959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76年12月入伍,1985年10月入党,历任郑州军分区政治部干事;1987年10月转业到郑州市国土资源局;1997年7月任处长;2008年1月至今任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机构设置】下辖沟赵办事处国土所,石佛办事处国土所。

【土地资源】辖区现有耕地3847公顷、园地33公顷、林地5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54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5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3公顷、其他土地214公顷。截至2010年底,基本完成了市政府对高新区下达的3328.523公顷基本农田的保护指标,顺利地通过了上级对高新区耕地保护目标的检查、考核工作,并做好与规划修编相衔接的工作,分层次做好耕地核减工作。

【土地利用】紧紧围绕项目用地,始终把用地保障作为土地工作的生命线,重点完成格力电器、大学科技园东区等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全年土地供应共计1819.8亩,分别提供给格力电器(郑州)有限公司、大学科技园东区、美景菩提、新开普、汉威电子、广安生物、泰祥热电(划拨)、立才小学、火炬大厦、众业达、上海世邦、黄河医专等。

【耕地保护】本区域内耕地保有量为3171.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950公顷。严格落实了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按郑州市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认真做好土地利用规划修编,重新划定基本农田950公顷,确保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的指标,严格按照要求报征土地,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建设用地管理】完成了2010年城市第一、三批征收实施的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和乡镇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批建设用地征用耕地的占补平衡工作,共计3400亩。完成本级建设用地报批及征收工作,按省厅、市局的要求,完成实际报批5779.2亩,全面完成土地征收任务,征收土地4766.1亩,100%保证完成了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的土地征收任务;完成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及地上附着物、青苗费补偿新标准的实施工作,做好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工作,100%保证相关费用按要求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民,有效防止因征地补偿问题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执法监察】全面贯彻“预防为主,查防并举”的方针,落实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扎实开展土地执法动态巡查。2010年,按照要求将本区新增建设用地中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13%以内。

【信访工作】全年未发生进京赴省重复集体上访,未发生重大恶性信访事件;对中央、河南省、郑州市交办的信件案件均已办结,其中国土部1起、省级1起、市级两起,按期结案率达到100%,年度办结率达到100%。

(蒋黎明)

2. 新乡市国土资源局

新乡市南临黄河,与省会郑州、古都开封隔河相望;北依太行,与鹤壁、安阳毗邻;西连煤城焦作,与晋东南接壤;东接油城濮阳,与鲁西相连,是中原城市群及“十字”核心区重要城市之一,是豫北地区唯一的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城市,是中华民族古代文明发祥地之一。现辖两市(辉县市、卫辉市)、六县(新乡县、获嘉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县)、四区(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工区、新乡工业园区。总面积8290平方公里,总人口591万;其中市区面积422平方公里,人口100万。

于树森 局长、党组副书记

赵世军 党组书记、副局长、储备中心主任

李世成 副局长

裴部之 副局长

李宇方 副局长

范玉岭 副局雹梁陆长

张保成 纪检组长

刘传伟 调研员

马国庆 助理调源顷研员

于树森简介:河南新密人,1953年10月出生,汉族,1970年1月参加工作,1976年10月入党。1970年1月~1973年1月,新密市冶炼厂工作;1973年1月~1977年1月,解放军某部驾驶员、教员;1977年1月~1987年12月,郑州市委、市总工会工作;1988年1月~1999年11月,郑州工人日报社常务副总编、主任编辑;1999年11月~2004年4月,新华社河南分社《河南内参》主任记者;2004年4月~2008年3月,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2008年3月,任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机构设置】新乡市国土资源局现有干部职工180人,退休人员29人;市局机关编制41人,实有40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法规监察科(信访科)、调控和监测科、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科、财务科、耕地保护科、用地审批管理科、地籍管理科(测绘科)、土地利用管理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地质勘查与环境科、人事科(直属机关党委)、行政事项服务科13个职能科室;下设凤泉分局、牧野分局、高新区分局、工业园区分局4个派出机构,土地储备中心、土地监察队、征地事务所、设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国土资源信息勘测中心、地产中心、国土资源局一分局、二分局、三分局9个直属事业单位。

【土地资源】新乡市地处黄河中下游,境内黄河170公里,流域面积4558平方公里。地形分为山区、丘陵、平原三类,以平原为主,占总面积的78%,平原地形为黄河冲击平原和山前倾斜平原的过渡区,土层深厚肥沃,平坦辽阔,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优质小麦生产基地。截至2010年底,全市辖区总面积829089.12公顷,其中,耕地475216.08公顷,园地6642.61公顷,林地93626.83公顷,草地5749.9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2920.8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8897.0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3445.63公顷,其他用地32590.11公顷。

【耕地保护】在全渣慎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政府行政首长为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明确各县(市、区)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市国土资源局与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全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681.7万亩和581.7万亩以上,保护率达到85.32%,连续1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依法行政】积极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认真抓好“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实施工作。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出各类规范性文件51件,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上报了“立、改、废”意见,其中建议保留41件、废止9件、修改1件。充分发挥行政纠错功能,规范系统内行政执法行为,2010年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两起,结案两起,受理率、结案率均达100%。行政应诉4起,胜诉3起,1起正在审理之中。积极做好耕地破坏鉴定工作,2010年,共对8起破坏耕地案件进行了实地鉴定,有力地打击了破坏耕地行为。认真做好土地出让金追缴工作,追缴土地出让金近5千万元。

【规划修编】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国家二十多个部委的审查,正式报国务院待批。2010年3月9日,全市128个乡(镇、办事处)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全部获市政府批复,正式实施。乡镇规划的审批实施为本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集聚区建设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创造了条件,保障了重点项目顺利落地实施。

【土地利用】为增加土地供应的计划性和规范性,结合各地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的实际状况,科学制订年度(季)土地供应计划和年度城市房地产用地供地计划,比较严格地执行了供地计划特别是房地产用地计划,确保了本地房地产市场稳定。2010年,市本级土地供应计划总量为201.0315公顷,截至2010年11月底,实际供应土地196.0532公顷,占土地供应计划的97.52%。土地供应总量同比减少了50.9753公顷,减幅20.64%,已供应196.0532公顷土地中,存量用地117.980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0.18%;新增建设用地78.072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9.82%。

【国有建设用地管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土地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工业用地及商业、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的市场配置率进一步提高。政府供应土地及划拨土地改变用途,划拨土地转让,出让土地改变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办理符合国土资源部“双规范”要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运行良好规范,“专人、专机、专线”制度落实,土地供应计划、宗地出让公告、供前公示、合同填报、结果公告、开发建设、供后监管等环节数据信息全部及时通过系统填报、更新和上传,并定期检查,撰写分析报告。2011年11月22日以后,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及时转并国土资源主干网运行,将宗地坐标信息全部通过系统上传,土地市场建设进步科学化、规范化及精确化。针对全国特别是一、二线城市房价居高不下且具持续上涨的趋势,国家频出宏观政策予以调控,省级以上政府及监察、国土部门分别下发了国办发〔2010〕4号、国土资发〔2010〕34号、豫国土资发〔2010〕2号、3号及国土资发〔2010〕151号等文件对土地市场进行了宏观调控。市本级通过监测监管系统供应土地94宗162.506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49.7688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应79宗146.9836公顷,合同价款47325.0111万元,以划拨方式供应15宗15.5233公顷。

【地籍管理】2010年,加快推进国土资源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完成全市城镇、农村数据库建设。全年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1705宗、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3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发证119宗,注销他项权利登记95宗;协助法院查封56宗,解封18宗;土地登记公告刊登36期,资料公开查询49次。

【第二次土地调查】2010年,完成了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核查任务,完成了“批而未用”地类的核查、耕地增加数量的核实分析、建设用地增加数量的核实分析,对基本农田划定范围内非耕地类进行了核实,并对“飞地”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核查结果均报送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完成了全市权属界线接边任务,为节省人力、财力,提高效率,组织所辖8县(市)4区集中开展了权属接边工作并顺利完成接边任务,接边成果顺利入库上图并及时上报备案。开展全市“二调”成果预汇总,按照省“二调”办工作计划安排,收集全市已上报国家审核等候确认的“二调”成果数据,要求承担汇总任务的技术队伍进行“二调”成果预汇总,希望通过预汇总初步掌握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按照省厅及城镇地籍数据更新的要求,2010年度变更调查工作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确定了技术队伍,并全面开展年度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及城镇地籍数据更新工作,完成了成果汇总及上报任务;完成了“一张图”工程建设外业核查及成果上报。对监测图斑做到“四到”,即走到、看到、拍到、记录到,外业结束又组织专人对调查成果真实性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了调查底图、监测图斑记录、照片与实地的“四一致”,外业核查成果已上报。

【用地保障】通过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全市最终争取到城镇建设用地规模22.5万亩,位列全省第五位;全市核减基本农田11.7万亩,占全省核减基本农田总量的五分之一。2010年3月初,全市128个乡(镇、办事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全省第一个落地,实现“四规合一”,为城镇、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新农村建设及项目顺利落地奠定了基础。全力保障项目用地,2010年,下达本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7005亩,2009年上报、批准用地达到34224亩。新乡市市区用地在全省第一个获国务院审批,共批准用地8980亩。

【土地收购储备】2010年,协调区、乡政府先后完成了城关建材市场、洪门新村置换用地等地块的收购拆迁,共收购土地558亩、拆迁各类建筑物19.25万平方米,迁移坟墓200余座,完成了2009年已征收的1049亩土地的地面附着物的清理、迁移、纠纷处理和补偿。协调有关县政府解决易地补充耕地指标1900余亩,确保储备用地手续按时上报。完成了高铁车站周边和107国道以西共计1200余亩新征土地的勘测、听证、各种费用的上缴等工作。

【土地“招拍挂”出让】按照2010年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全年共举行“招拍挂”活动10次,出让土地29宗,成交26宗,面积2162.3099亩,成交价款91609.7821万元,其中,商住用地17宗,面积1484.4599亩,成交价款82538.596万元;工业用地9宗,面积677.85亩,成交价款9071.1861万元。市本级17宗,面积1347.3729亩,成交价款77325.3831万元,其中,商住用地成交16宗,面积1214.3429亩,成交价款74664.765万元;工业用地成交1宗,面积133.03亩,成交价款2660.6181万元;开发区成交8宗,面积699.227亩,成交价款9655.999万元,其中,商住用地成交1宗,面积235.127亩,成交价款3762.031万元;工业用地8宗,面积446.1亩,成交价款5893.968万元;工业园区成交1宗工业用地,面积115.71亩,成交价款4628.4万元。本年度处置破产企业土地资产9宗,面积约593亩,成交价款约3.68亿元,通过土地资产处置变现为改制企业安置职工提供了资金保障。

【南水北调渠首及沿线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建设】新乡市率先提出的200万亩重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河南省南水北调渠首及沿线土地整治重大项目),是7个省申报国土资源部审批项目中通过的第一个。2010年10月19日,该项目在新乡市正式动工建设,涉及封丘、原阳、延津三县,共占地230万亩,土地整治200万亩,争取资金28.86亿元,2010年到位资金5.4321亿元。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13.9万亩,每年可增加粮食6亿斤,该项目第一期整治土地19.6万亩,投资2.79亿元。

【产业集聚区建设】2010年,全市28个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规划全部落地,产业集聚区规划总规模184.6平方公里,起步区70.6平方公里、发展区55.5平方公里、控制区58.5平方公里。新乡市13个省定产业集聚区共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3900亩,占全市总计划的55.7%。实际用于产业集聚区(含专业园区)的用地总面积为7716.6亩,占应保障产业集聚区计划总量的197.8%。累计建成标准厂房638.9万平方米,2010年建成178.3万平方米。

【城乡统筹工作】2010年,全市3571个行政村规划整合为1050个新型农村社区,全部落实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全市重点建设的369个新型农村社区用地总规模20万亩,安排使用存量土地8.5万亩,新增规模11.5万亩,新增规模中安排规划指标0.7万亩,安排增减挂钩项目区10.8万亩。新乡市共获批挂钩周转指标1.11万亩,占全省总量的28.88%。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建设用地专项整治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通知》,在全市开展农村建设用地专项整治工作,量化各县(市、区)拆旧任务,规定了拆除复耕时限,制定了奖惩措施。

【新乡设立全国首家土地法庭】2010年6月24日,我国首家以专职审理土地纠纷案件的“土地审判庭”在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挂牌。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副专员杜滇昆、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志民,新乡市市长李庆贵、政法委书记弋振立出席了挂牌仪式。土地纠纷审判庭主要职责是审理因统筹城乡发展、城市化建设、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各种土地产权纠纷引起的案件。土地违法案件发现、处理、执行问题以及土地信访纠纷等问题有望得以有效解决。

【土地开发整理】2010年,土地整理中心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开展土地综合整治,中心监管共有13个实施项目,建设总规模151512.9亩,总投资15578.08万元,新增耕地面积8034.9亩,项目全部竣工并通过验收。

【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督导相关县(市)完成2009年获批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的实施,尤其是对拆旧区的拆除复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确保相关县(市)按期完成挂钩试点,做好挂钩周转指标的归还。2010年初,组织各县(市、区)申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39个,总面积1.38万亩。受全省挂钩周转指标总量限制,省厅在申报的项目中有保有压地批准了57个项目区,总面积2860亩。12月初,再次争取省厅挂钩周转指标2000余亩,保障了49个社区前期用地。

【行政事项服务】2010年,共受理各类办件418件,其中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89件、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190件、土地使用权变更初始登记14件、建设项目压覆矿床17件、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两件;为企业办理他项权利登记104件,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企业服务】2010年,共审查市属、局(委)属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20份、改制审批表60份,依据法规政策提出修改意见30余条。为7家改制企业办理了土地评估结果备案(初审),涉及土地13宗10.22公顷(153.3亩),土地资产评估价值5761.9万元。积极做好服务企业改制各项业务工作,起草上报改制企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请示、批复48份,为14家改制后企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涉及土地32宗39.4614公顷(591.92亩),土地出让合同价款4909.0257万元。参加市属、局(委)属企业改制相关会议34次,对市领导批转、有关部门转呈、企业直接报送的涉及改制问题的20余份来件,及时依法依规提出回复意见。

【矿产资源】新乡市境内已发现的矿种有4大类28种,其中能源矿产主要有煤、石油、天然气、地热等;金属矿产主要有铁、铜、铅、锌、金等;非金属矿产主要有水泥用灰岩、白云岩、重晶石、花岗岩、大理岩、粘土等;水气矿产包括地下水、矿泉水等。优势矿产主要是煤和石灰岩,主要分布在辉县市和卫辉市境内。全市矿产地总数为131处,其中,地质工作程度达到普查以上的38处。矿产规模达到小型以上矿产地有53处,其中大型矿床10处,中型矿床13处,小型矿床30处,矿点及矿化点78处。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中,煤炭12.6亿吨、泥炭102.28万吨、水泥用灰岩7.5亿吨,重晶石30.7万吨、水泥配料用粘土5366万吨、耐火粘土877万吨。

【矿产资源管理】截至2010年年底,全市共有矿山企业133家。按发证权限分,部级发证两个,省级发证13个,市级发证4个,县级发证114个。按矿种分,其中煤矿10个,白云岩8个,矿泉水4个,地热1个,建筑用砂3个,砖瓦粘土1个,砖瓦用页岩11个,建筑石料用灰岩91个,重晶石2个,石英砂岩2个。2010年度,全市从事矿业总人数为5853人,采矿总量为1759万吨,矿业总产值244016.25万元,综合利用总产值2180万元,矿产品销售收入24748.86万元,利润总额为25650万元。

【地质灾害防治】全年无大的地质灾害事故发生。2010年,新乡市编写了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发布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新乡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培训。全部完成新乡市境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卫辉市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荣誉称号。

【地质环境治理和矿山公园建设】2010年,争取到国家级“两权”价款资金1400万元,省级“两权”价款资金2588万元用于新乡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经过两年多努力,凤凰山省级矿山公园成功获得“国家矿山公园”称号。

【测绘管理】2010年,进一步健全了测绘管理机构,积极主动与当地人事编制部门联系,把机构落实到位,目前,所辖8县(市)中,已有6县(市)成立了测绘管理科或加挂了测绘管理科牌子。有效整合利用测绘资源,提高测绘应急保障能力,为应对市内突发事件提供高效有序的测绘保障,认真编制了《新乡市测绘应急保障预案》,并成立了新乡市测绘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和新乡市测绘应急保障专家库,开展了“数字城市”项目申报,筹划编制领导工作用图,积极开展了测绘类航空摄影与遥感项目报审和测绘任务备案工作,10月,积极配合省测绘质量产品监督检验站对辉县市规划局1:1000航测成图项目进行了验收,经过专家的一致评定,结果为合格。2010年,对全市36家测绘单位进行了测绘资质复审,22家测绘单位通过复审,全市复审换证率达到80%以上。

【信息化建设】市、县两级国土资源信息网络基本建成,运行情况良好。局机关大楼信息网络和中心机房工程建设完成,并通过专家验收。局电子政务内网及外网、省、市、县国土资源主干网、电子监察网均建成并投入应用;安装并启用安全网闸、网络防病毒软件等,确保信息网络安全运行,县(市)局基本建立了局域网,市、县级视频会议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全面完成河南省建设用地动态监管系统建设任务。电子政务系统在市、县两级主要业务部门得到应用。2010年,各科室部门在网站上共发布各类信息1157条,收到网友留言35条,其中回复4条;收到各类网上信访56件,回复18件。为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两次网站政务公开信息检查通报。聘请专业公司专家,对全局工作人员进行网络安全、办公系统、防病毒软件应用等约200人次的信息技术培训。

【乡所建设】乡镇机构改革以来,新乡市基本完成基层国土资源所的机构建设工作。按照省厅下发的《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要求县(市、区)迅速展开自查,通过抽查、检查,2010年,全市共设置126个基层国土资源所,106个基层国土所达到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达标率83%。完成省厅规定的75%的基层所达标任务。

【执法监察】2010年,市区共查处违法案件90起,立案调查90起,下达处罚决定90起,收缴罚款776万余元,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土地违法案件36起,申请率达到100%,向公安局移送土地违法案件22起,移送率达到100%。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结案率100%,按要求圆满完成了2010年度的工作目标。

2010年共接到“12336”群众举报案件及信件37件,上级领导交办件63件,根据案件不同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调查落实,同时将交办内容传真至有关县局,并按时间要求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了回复,做到了及时受理、及时处理。

【土地卫片执法】2010年,为保障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我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局等15个单位为成员的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开展土地卫片执法监察工作,建立了五个督查组,一是外业核查变化图斑督查组;二是综合材料汇总组;三是合法用地审核组;四是违法用地处理情况核查组;五是统计报表审核组。为全面推动工作,市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制定和印发了《新乡市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将2009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与专项整治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明确了专项整治和卫片执法检查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筹安排。本次卫片执法检查对全市6县2市4个区行政区域内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了监测,共监测542个变化图斑,后新增补变化图斑1209个,总图斑数为1751个,涉及土地面积26766.61亩,其中,合法用地面积19276亩,涉及耕地面积18157亩;违法用地面积1152亩,涉及耕地面积935.42亩,实地伪变化涉及土地面积为6338.61亩。违法用地宗数占新增建设用地总宗数比例为22.38%,违法用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比例为5.64%,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4.9%。

【信访工作】为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妥善解决信访稳定苗头,在全市系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竞赛”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活动,同时,各单位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对本辖区内迅速开展拉网式大排查,摸清情况,做好登记,建好台账。对各类国土资源信访隐患苗头,特别是第一季度已经发生进京、赴省的信访案件,切实做到案结人稳。2010年,新乡市国土资源系统共受理群众来信436件(包括重信),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接待群众上访共1560批6350人次,受理接待电话1162个。全年来市来访共计327批606人次,集体访20批136人次,集体访批次占总批次的6%,人次占22%。个体访307批470人次,个体访的批次占总批次的94%,人次占总人次的78%。其中违法占地31%,征地纠纷23%,权属纠纷12%,非法转让10%,破坏耕地5%,探采纠纷2%,咨询建议17%。与同期相比,来市访下降12%,集体访批次下降10%,集体访人次上升22%,信件总量下降26%。

(李永刚王素阁)

3. 开发区分局

高卫红 局长

高卫红简介:辉县市人,1968年4月出生,男,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8月~1992年12月,在新乡市石油化工机械设备厂工作;1992年12月~1996年11月,在新乡市高新区规划土地管理局工作;1996年2月~2000年8月,任新乡高新区土地管理局用地科科长(副科);2000年8月~2008年3月,任开发区分局副局长(正科);2008年3月~2011年6月,任开发区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2011年6月至今,任开发区分局局长。

【机构设置】1993年,新乡市人民政府设立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管理局,作为开发区管委会的内设机构。2003年,成立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作为新乡市国土局的派出机构,负责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工作。2005年,将新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管理局更名为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作为新乡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其领导干部(含同级非领导干部)由市国土资源局党组管理。局机关内设用地科、规划科、地籍科3个科室,现有工作人员18人。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圆满完成了各类建设用地报批工作。重点完成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计划共2080.88亩的组件上报工作,该用地计划已获国务院批准;完成城市建设用地实施方案1364.39亩的组件上报省国土厅,有力保障了区域经济发展用地和省、市重点项目用地。

【集体土地征收】按照高新区招商引资项目及公共设施建设用地需要,共实施征收土地1082.683亩,其中关堤村41.63亩、油坊堤村51.38亩、张八寨村12.92亩、西台头村27.21亩、东杨村197.47亩、东台头村63.923亩、刘堤村688.15亩,有力地保障了新能电动车、综合信兴物流、拓新生化二期、天丰二建、新中大道等一批重大项目的用地保障。

【节约集约用地】2010年,继续坚持“一般项目靠挖潜,有限指标保重点”的工作思路,一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23.77公顷;二是大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至2010年底开发区建成标准厂房建筑面积70余万平方米。

严格执行土地招拍挂制度,全年挂牌出让土地7宗,面积42.8729公顷(其中工业项目5宗,面积27.1978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9310.3741万元;划拨土地1宗(市劳动教养所),面积6.6124公顷;为河南亚华、新乡隆基置业、新乡融元置业等公司办理了容积率、土地用途变更手续,收取土地出让金差价352.2394万元。

按照国土部开展的全国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要求,圆满完成高新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及评价技术更新工作,综合评价总分93.11分,集约利用水平总体较高,在全省参评的23个省级各类开发区中排第8名。

【地籍管理】2010年,对高新区南环路以北城市建成区约1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805宗单位和个人进行权属调查、地籍测绘,摸清各宗地权属、用途、土地容积率、建设密度、投资强度等土地利用现状,并最终形成数据库,为城市建设和土地管理提供有力的依据。全年为43个单位和个人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其中单位14宗,登记面积794514.2平方米;个人29宗,登记面积4564平方米,为122户个人办理了分割登记,登记面积7005.0平方米。

【执法监察】2010年,结合全国卫片遥感执法监察工作,切实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有效遏制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2009年度全国土地卫片遥感执法监察专项工作中,辖区内没有疑似图斑。在第二次下达的增补图斑任务中,涉及本区有48个图斑点位,共49宗面积为1259.8亩,本局对每个疑似图斑均进行了实地勘测核实和分类统计,依法查处了两宗计15.3亩违法用地。

【涉访涉诉工作】2010年,按照上级国土部门要求做好全国“两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没有发生一起因国土部门问题导致的上访事件,全年区内没有发生一起赴京、省、市信访案件。全年共依法处理任宗兰等涉诉案件4起,保护了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

(冯征)

4. 房地产与国土局、发改委、规划局、建设局、房管局之间的关系

房地产开发是一个系统工程 牵涉国土 规划 建设 市政 园林 环卫 发改 消防 人防 房管 银行 水电煤等方方面面 开发公司必须有丰富的技术和公关处理能力

国土--根据现在土地招拍挂制度,国土局(有先地方是土地储备中心)是房地产开发前期的第一关,取得土地、支付地款、签订合同,还有规划一证之后的用地报批;
发改--在计划经济时代叫“立项”,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民间资本项目不再审批改为备案制度,不过大部分发改部门还怀念权利不肯放手;
规划--贯穿整个房地产开发过程,和国土局一样最先介入土地招拍挂(项目设计条件),方案、用地许可、工程许可、最后规划竣工验收,还有期间许多预料不到的杂事;
建设--市政、园林、环卫、建管及质监都是大建设的范畴;
房管--预售许可、物业管理、房产登记;

5. 国土资源局 规划局 建设局 市政局 房管局 这几个部门的关系如何合作各分管什么

1.从中央讲,国土复和建设是制两个大部.房管,市政,规划都是建设部下辖单位.从地方上讲,有些地方政府把规划,房管,市政等部门从建设部门分离出来,单独存在.同时与建设局平级.在重庆也存在国土和房管合并,统称为国土房管局.
2.何如合作这个要跟所办理的实际项目联系起来,比如建房子,需要规划局审批工程规划许可证书,在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也要经过房管局审批才能拿到相关产权证.而房子在建的时候,建设局也要参与其中的管理与监督.市政管理局与你所说的其他几个单位的合作,我想主要是针对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上的审批职权上的联系.
3.所列职能部门,管的主体内容都离不开建筑,各项审批内容在建设前后中都有涉及这几个部门.简单讲就是国土管地皮,规划管预期,建设管质量,市政管容貌,房管管发配.但国土资源部门还掌管一项大权,就是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写好了....

6. 规划局、建设局和国土局之间有什么联系

只要体现在职能不同,归属不同。国土资源局一般属于直统单位,不归地方管理,规划局、建设局一般归地方管辖。但是三者在实际工作中的联系比较多。.

三者主要工作职能如下:

1、规划局: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开展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和组织编制。参与制定区域性发展规划、某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建设局(就是住建局):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法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3、国土局:主要责任是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海洋、矿产资源。例如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开发土地,审批建设用地和农村私人建房,办理土地出让、转让、出租、抵押,调处土地权属纠纷等。

(6)新乡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扩展阅读:

在很多二、三线城市或大城市的行政区内,由于在基本建设程序中规划局和建设局工作关联度高,且建设任务不太多的情况下,为节约人力资源、缩短办事流程、减少政府系统内部推诿扯皮现象,建设局和规划局都已合并,简称“规建局”。

7. 规划和国土管理局 城乡规划局有什么不同

规划和国土管理局与城乡规划局的区别如下:

1、名称不同

城乡规划局是市人民政府负责城乡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利用现有地图、卫星地图结合实际来开发治理历史现状。

规划和国土管理局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土地、地质矿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土地、地质矿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职能不同

城乡规划局统筹安排城市规划和农村交通居住消防绿化,生产生活环境建设,发展空间布局,提升品位,合理节约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属性。

规划和国土管理局负责城市地名、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建设档案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问题调研。

领导、指导测绘管理部门开展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历史风貌保护区、历史文化名镇、优秀历史建筑和市级以上历史文物古迹的规划管理工作。

3、工作原则不同

城乡规划局是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一定时期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依法编制规划文件,以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功能布局,综合部署各项建设,为社会、经济、文化综合发展服务。

规划和国土管理局依法负责土地收回、土地储备和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批和管理, 拟订并实施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研究制定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的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7)新乡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扩展阅读:

规划局: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开展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和组织编制。参与制定区域性发展规划、某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建设局(住建局):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法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国土局:主要责任是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海洋、矿产资源。例如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开发土地,审批建设用地和农村私人建房,办理土地出让、转让、出租、抵押,调处土地权属纠纷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城市总体规划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土资源局

8. 高新区国土规划管理局属于什么性质单位

无论什么区的国土规划管理局都属于事业单位。

9. 建设局和国土局有什么不同

本质上的不同。
建设局,顾名思义,重点以城市建设为主,她包跨市政,园林,公共事业,等等一些科室。
建设局的前身是政府里的建设科,后成立“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当时包括的科室很多,有国土,自来水,规划,房管等。只是后来上述科室分裂成了局。
如果你想进一步了解建设局你可以在网络知道里搜索一下“建设局的行政职能”
国土局在八几年是建设局的一个科室。现在全国大部分都分离出来。
国土局重点就是管理国土资源这块。包括在国有土地盖房就需要国土局的审批。国有耕地的审批。矿物质的一些审批手续等等。
全国各地的科局分配不太一样,以上所述是全国绝大部分的编制。

10.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规划局、建设局、国土局哪个单位好

国土局的职责主要是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开发土地,审批建设用地和农村私人建房,办理土地出让、转让、出租、抵押,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征地,土地登记、确权、定级等等,除了土地资源,还具有管理矿产资源的职责。房地产老板得烧香的部门啊。房地产房地产得有地才有房啊 做什么工程都得先有地啊 而且还管矿 矿老板也得悠着点
建设委员会是管一个城市所有建设方面的工作它都管,权力很大.我们在工程建设时主要是开工申请和竣工申请.他们不签字就不能竣工.有些地方就是建设局
规划局最重要的任务是负责城市的合理规划 不过城市的规划一般要5至10年做一次 因此这反而不是规划局的主要工作了
其实规划局日常最主要的工作有2个 一是对新的建筑的报建进行审批 这可是个肥差 很多地产老板在这个环节上会排队给你好处
都是和搞工程有牵连的单位 我个人觉得 还是国土局最好 建委其次 再就是规划局
对了 我给你查了个网上的诗 给你粘贴来呀
喝酒象喝汤,此人在工商! 喝酒象喝水,肯定在建委! 人均一瓶不会剩,工作一定在财政! 喝酒不用劝,肯定在法院! 举杯一口干,必定是公安! 一口能干二两五,这人一定在国土! 喝掉八两都不醉,这人他妈在国税! 天天醉酒不受伤,老弟八成在镇乡! 白酒啤酒加红酒,肯定是个一把手! 酒后啥子都不怕,领导必定在人大! 成天喝酒不叫苦,哥们高就在政府! 喝酒只准喝茅台,这位领导中央来! 喝酒讲情义,绝对是兄弟! 喝酒不认真,可能是医生! 喝酒教育人,绝对是酒神! 酒后耍酒疯,多半是民工!
一口能干二两五 国土的最厉害呀 嘿嘿 因为求他的人多了 喝的机会也就多了 自然就很能喝了
总之 我个人喜欢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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