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农村道路建设最低宽度是多少
现在,农村的村村通工程路面一般四米左右,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化交内通工具轿车、大容型农业机械等走进寻常百姓家,道路实际路面已经不能满足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所需。在乡村公路上,因路面狭窄以及路面高于地面原因(有的地方近半米以上),相向车辆无法避让,造成路面拥堵现象屡见不鲜。出现这方面问题,原因很多,本文不再详细分析。
为了解决以上矛盾,有的地方村组开始对路面进行加宽,但到底路面应该加宽多少呢?根据最新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规定:农村道路是指,在农村范围内,南方宽度大于等于1.0米、小于等于8米,北方宽度大于等于2米,小于等于8米,用于村间、田间道路交通运输,并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服务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路(含机耕道)。看了以上规定,大家想必很明白了,也就是说,农村道路宽度不能超过8米。
② 购买农村房屋
参考网站是住房和抄城乡建设部 政策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章中的 《房屋登记办法》
第四章 具体的说明了,集体土地这块的问题,自己没事可以详细的阅读
对于的你的问题,我做如下回答
分清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因为镇所在地,也有国有土地)分不清可以到国土资源所去问问,
如果确定 集体土地了,那么必须是户口在这个村子,才能购买这个村子的房屋。
如果户口不在 就是你买下来房屋,也办理不了过户手续,
办理不了过户手续,以后很容易出问题,出纠纷。
而且你没有一些办理过户手续,出现纠纷,财产受到侵害,也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
③ 考二级建造师的条件
理由五:为跳槽
新版资质标准实施,建造师需求增加。想跳槽提升自己,考取一、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会更顺利的在建筑行业内找到理想的工作,实现自己更高的人生目标和价值!
理由六:为竞争
人生充满竞争,弱肉强食,没证书你拿什么跟别人比?不甘心?考个证书,帮你在竞争较量中赢得更多机会。
理由七:为升职
一、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职业资格考试,是上岗从业必备证书,建造师是不仅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和较强组织能力的复合型人员。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大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拿到一、二级建造师,升职之路能够迅速迈向新一个台阶新境界。
理由八:为获取知识
新版资质标准实施,建造师需求增加,很多时候工作中也会用到管理和实务的知识,多学习知识能带给你很多意外的惊喜。
④ 为什么有的工程要先交税才可以拿到工程款呢
有的工程要先交税才可以拿到工程款,是为了避免施工企业发生逃税情况的发生。施工企业税金指国家按法律规定向施工企业征收的各种税收的货币表现。它是国家调节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经济杠杆。
施工企业向国家缴纳的税主要有:工商税、所得税、建筑税、奖金税等。施工企业向国家缴纳工商税的范围,只限于对本企业以外的建筑制品(包括各种结构件)销售收入、工业性产品销售收入、劳务销售收入、作业提供的收入等,按规定税率缴纳。
建筑安装工程税金是指国家依照法律条例规定,向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生产经营者征收的财政收入。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中做出规定,“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
(4)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扩展阅读:
工程税金的计算方法:
一、营业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营业额的3% 。计算公式为 : 营业税=营业额×3%;其中营业额是指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收取的全部收入,还包括建筑、修缮、装饰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
当安装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时 , 亦包括所安装设备的价款。但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 , 其营业额中不包括付给分包或转包人的价款。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 = 应纳营业税额×适用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 , 按营业税的 7% 征收 ; 所在地为县镇的 ;按营业税的 5% 征收 ; 所在地为农村的 , 按营业税的 1% 征收。
三、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税额为营业税的 3% 。计算公式为 : 应纳税额 = 应纳营业税额×3%。
四、地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税额为营业税的 2% 。计算公式为 : 应纳税额 = 应纳营业税额×2%。
1、如果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综合计税系数为3.48%;
2、如果纳税人所在地为县镇的,综合计税系数为3.41%;
3、如果纳税人所在地为农村的,综合计税系数为3.28%。
⑤ 城管举报电话是多少
城管执法投诉电话是12319。
12319是城建服务热线,是国家建设部和信息产业部确定的全国建设行业公益服务专用电话号码,涵盖公交、供水、燃气、供热、违章建筑等各个方面。
⑥ 在廊坊办理暂住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暂住证已经取消了,现在已由居住证代替。
流动人口到本市后应当在3日内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流管站)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需填写《廊坊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并携带以下证件和相关材料:
(1)在出租房屋居住的,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寸白底照片、双方租赁协议和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申报;
(2)在自购房居住的,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寸白底照片、房屋产权证明及其复印件申报;
(3)在单位内部居住的,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寸白底照片、用工单位证明及劳动用工合同申报;也可以由用工单位登记造册统一申报;
(4)直系亲属投靠的,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一寸白底照片一张,由户主携带身份证并出具辖区居委会证明,带领其到派出所(流管站)申报。
(5)大、中专、本科院校在校学生办理居住证的,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一寸白底照片一张、所在院校开具的在校证明。
(6)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扩展阅读:
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和《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的,首先需要申报居住登记,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当前办理居住证的政策依据为,国务院第663号令《居住证暂行条例》和《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
⑦ 公积金能够提出来用于装修使用吗
公积金能够提出来不用于装修使用,但是大修可以使用。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包括以下点: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⑧ 农村建房补贴有哪些条件
农村建房补贴申请人群:
1、贫困户:比如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的贫困水平线的低保户,没有经济来源的五保户。这类人建房都可以拿到补贴。
2、迁村腾地户:如果是因为建设高铁、公共设施等有关服务导致农村的房屋需要拆房和征地的情况下,响应国家的号召迁到其他的地方,自然会给予相关的补贴资金。
3、新农村建设户:实行新农村建设的地方,由政府负责,对按照规划要求建房的将给予补贴。
4、危房改造户:房屋破旧严重的,可以获得相应的改造资金。各地区对危房的评判标准不同,所获得的补贴金不同。
5、残障贫困户:持有残疾证,且因生活不能自理,导致生活贫困的人员,在唯一可居住的房屋残破,经鉴定属于危房的情况下,是可以领取新农村建房补贴的。
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1、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2、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3、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4、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5、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6、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7、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8、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建材下乡是农民个人在宅基地自建住房,可按照购买建材发票上所标明的销售价格,按13%的比例补贴;在县级以上和新村建设区内集中集资建房的,且达到本地区节能建筑标准或采用新型节能集成房屋,按农户实际集资额20%补贴。
低消费和最高补贴限额分别为:每户农民自建房建材最低消费额不低于1万元,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000元;在新村建设区内集中集资建房及建设节能集成房屋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万元。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相关政策、财政部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制定《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2011年6月22日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以财社〔2011〕88号印发。《办法》分总则、资金申请与资金分配、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考评、监督检查、附则6章21条,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十条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持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户,优先支持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贫困户危房改造。
第十一条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途为,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函〔2009〕6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农村危房翻建、新建和修缮加固等支出,以及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节能建筑材料购置、节能技术使用、取暖方式改进以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