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的立法机构是什么
中国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立法机关是国家专机关的重属要组成部分。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即有权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的机关。
在古代,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制国家大多数实行君主专制制度,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等最高权力都集中在君主一人手中,君主的意志就是法律,没有独立的立法机关,即使有修订、编纂法律的机关也是从属于君主的。
现代立法机关是代议政治的产物,其性质的最明显的特征,在于它的代议性,即由人民选举代表或议员,组成立法机关,以统一制定法律和监督行政。立法机关的性质的特征是代议性,但它具体地、直接地代表谁,以及代表与被代表的关系应当如何理解,各国学者在理论上是颇有争议的。
(1)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办公室扩展阅读:
在我国,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包括:
1、国家权力机关系统(人大和人大常委会)的: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
2、国家行政机关系统(政府及政府下设机构)的: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央行、审计署、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务院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除此之外,其他国家机关都不享有立法权。
参考资料:网络-立法机关
2. 地市人大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是什么级别
地级市人大常委会是正厅级,其下属委员会是正处级,副主任委员就是副处级了。
3. 我国创造良好生态环境的政策有哪些
经过近二十年的努力,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它包括:
一、宪法。我国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它的规定为我国环境保护法制建设提供了最重要的宪法依据。
二、环境保护法。1979年9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原则通过了试行的环境保护法,并于当日公布试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单行的环境保护法律。十年后,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全面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并于当日公布后正式施行,它作为我国环境保护方向的基本法,对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都发挥了重大的影响和作用。
三、针对特定的污染防治领域而制定的单项法律。包括:
1.水污染防治法。该法于1984年5月11日由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1984年11月1日起施行。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该法作了修改,修改后的水污染防治法自修改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2.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于1987年9月5日由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自1988年6月1日起施行。1995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该法作了第一次修改;2000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该法作了第二次比较全面的修改,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该法于1996年10月29日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4.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该法于1995年10月30日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自1996年4月1日起施行。
5.海洋环境保护法。该法于1982年8月23日由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1983年3月1日起施行。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该法作了比较全面的修改,修订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此外,在环境保护方面国务院还制定了相当数量的行政法规,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单独或者与其他有关部委制定了大量的部门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府以及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也制定了大量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因此,从环境保护方面来说,已经不是无法可依了。
4.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发面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为什么
立法呀。
让环境保护有法可依了。
5. 山西省人大制定关于环境保护的法规有哪些
山西省人大制定的关于环境保护的法规在近几年来,主要散见于各项条例,现将部分有效、正在执行的法规提供如下:
1、·山西省丹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08修订) [有效]
颁布时间:2008-11-28 颁布部门:山西省人大(含常委会)
2、·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山西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决定(2009) [有效]
颁布时间:2009-03-26 颁布部门:山西省人大(含常委会)
3、·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决定(2008) [有效]
颁布时间:2008-05-16 颁布部门:山西省人大(含常委会)
4、·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8修正) [有效]
颁布时间:2008-05-16 颁布部门:山西省人大(含常委会)
5、·山西省汾河中上游流域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条例 [有效]
颁布时间:2007-12-20 颁布部门:山西省人大(含常委会)
6、·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2007修订) [有效]
颁布时间:2007-12-20 颁布部门:山西省人大(含常委会)
7、·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 [有效]
颁布时间:2007-09-26 颁布部门:山西省人大(含常委会)
8、·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决定(2007) [有效]
颁布时间:2007-06-01 颁布部门:山西省人大(含常委会)
9、·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7修正) [有效]
颁布时间:2007-06-01 颁布部门:山西省人大(含常委会)
10、·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2005修正) [有效]
颁布时间:2005-09-29 颁布部门:山西省人大(含常委会)
11、·山西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04修订) [有效]
颁布时间:2004-11-27 颁布部门:山西省人大(含常委会)
12、·山西省桃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有效]
颁布时间:1999-09-26 颁布部门:山西省人大(含常委会)
此外,陕西省颁布的关于环保的法规可能还有很多,鉴于篇幅原因不能一一列举。
6. 广东省人大制定了哪些关于环境保护的法规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04-9-24)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专护管理条属例(2004年修正)
/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04-7-29)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整治污染加强环境保护议案的办理情况报告》的决议
/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 省人民政府(2002-1-16)
广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
/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1998-6-22)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7年修正)
/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1997-10-16)
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
/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1997-6-20)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
/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1994-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