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温州市规划局是什么级别
正县处级别
1、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回发〈温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答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1〕36号)精神,设立温州市规划局(挂温州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牌子)。市规划局是主管全市城乡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属于正县处级别编制。
2、与温州市科技局、鹿城区、永嘉县级别一样。都是正处级别。
⑵ 温州市规划局的领导信息
叶建辉,男,汉族,1962年04月出生,浙江文成人,1979年12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现任温州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1979年12月至1985年2月,国营瑞安人民照相馆职工;1985年2月至1988年5月,瑞安县商业局秘书(借用);1988年5月至1993年7月,瑞安市商业局副股长、股长;(1992年3月至1993年2月,宁益乡党委副书记挂职锻炼);1993年7月至1995年9月,瑞安市委办秘书、副科长;1995年9月至1997年4月,瑞安市委办调研室主任;1997年4月至1998年1月,瑞安市委政研室副主任(副科级);1998年1月至2000年6月,瑞安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兼政研室副主任;2000年6月至2003年1月,瑞安市委办公室主任;2003年1月至2003年12月,瑞安市委常委、安阳镇委书记;2003年12月至2004年10月,瑞安市委常委;2004年10月至2011年4月,瑞安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2011年4月至今温州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1982年9月至1985年7月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大专班中文学习)。
主持温州市规划局全面工作。着重抓深化规划工作改革、规划工作研究与协调工作,分管城乡一体化、大都市区规划协调、规划审批、规划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与规划经费统筹安排等。联系龙湾规划分局。
徐少云,男,汉族,1957年02月出生,浙江温州人,1973年06月参加工作,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规划师,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现任温州市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政协经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1973年06月—1976年12月温州市建筑机械厂工作;1977年01月—1980年12月00070部队测量员;1981年01月—1983年03月温州市城建局规划管理处工作;1983年03月—1983年12月浙江省建委干校学习;1983年12月—1990年02月温州市规划局规划设计处工作(其中:1981年08月—1987年06月同济大学环境系给排水专业本科函授学习);1990年02月—1993年02月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工会主席、副院长、副书记;1993年2月—1997年03月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院长、书记;1997年03月—1997年12月温州市规划局建管处处长;1997年12月—2001年01月温州市规划局用地处处长;2001年01月—2009年12月温州市规划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9年12月—2010年07月温州市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10年07月至今温州市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政协经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用地审批管理。联系建设规划管理处,鹿城规划分局、市民用建筑规划设计院。
黄伟龙,男,汉族,1969年02月出生,浙江平阳人,1991年0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建筑师,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现任温州市规划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91年08月—1993年06月宁夏石嘴山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工作;1993年06月—1997年08月宁夏石嘴山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副院长;1997年08月—1997年12月宁夏石嘴山市规划建筑设计院院长;1997年12月—2001年01月宁夏石嘴山市规划建筑设计院院长、党支部书记;2001年01月至今温州市规划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建设工程审批管理、测绘管理、村镇规划工作,指导各县(市)规划工作。联系建设规划管理处(审批中心规划窗口)、城乡规划管理处、市测绘局、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郑晓东,男,汉族,1967年03月出生,浙江温州人,1989年07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现任温州市规划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党组成员。
1989年07月—1990年10月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工作;1990年10月—2001年03月温州市规划局科员、温州市规划局龙湾分局副局长、温州市规划局用地处副处长、总工室主任;2001年03月至今温州市规划局总工程师、党组成员(其中:2003年08月—2004年08月美国伊理诺伊理工学院公共管理硕士学习,获硕士学位;2005年09月—2008年05月上海社科院经济学在职博士学习,获博士学位);2008年06月至今温州市规划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规划技术管理、市政工程规划与审批管理、规划信息化管理。联系规划技术处、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处、地下管线普查办公室、市规划信息中心、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市城建档案馆。
黄靖,男,汉族,1970年11月出生,浙江乐清人,1991年10月参加工作,1993年09月入党,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师,现任温州市规划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91年10月—1993年04月乐清市北白象镇规划土地管理所工作;1993年04月—1997年06月乐清市规划土地局地产公司副经理(副主任);1997年06月—1999年01月乐清市象阳镇镇长助理;1999年01月—2002年01月乐清市天成乡副乡长(其中:1999年08月—2001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行政管理专业学习);2002年01月—2004年12月乐清市淡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其中:2004年07月—2004年09月挂职温州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2004年12月—2006年04月乐清市淡溪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其中:2003年03月—2006年01月浙江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社会发展专业学习,获在职研究生学历);2006年04月—2009年08月乐清市虹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其中:2006年03月—2008年03月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习;2007年09月—2007年12月温州市委党校2007年第二期中青班学习);2009年08月至今温州市规划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规划监察管理、规划法制工作。联系规划监察处(法制处)、瓯海规划分局。
张静,女,汉族,1967年01月出生,浙江诸暨人,1989年07月参加工作,1994年10月加入九三学社,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规划师,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现任温州市规划局副局长。
1989年07月—1998年05月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室工作;1998年06月—2002年05月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二室主任(其中:1998年11月—2001年06月同济大学研究生院土木工程领域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2002年05月—2003年05月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2003年05月—2009年07月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2009年07至今温州市规划局副局长。
主要负责沿海产业带规划工作。
王敬东,男,汉族,1966年04月出生,浙江温州人,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11月入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温州市纪委派驻市规划局纪检组组长,市规划局党组成员。
1983年10月—1991年11月军队服役,历任战士,军校学员、排长,助理工程师等职;1991年11月—1997年07月温州市鹿城区公安分局工作,历任派出所民警、副所长,刑侦中队长等职;1997年07月—2002年06月温州市鹿城区公安分局洪殿派出所所长;2002年06月—2006年02月温州市鹿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2006年02月—2007年03月温州市鹿城区纪委副书记;2007年03月—2011年11月温州市鹿城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2011年11月—至今 温州市纪委派驻市规划局纪检组组长、市规划局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纪检监察、效能建设工作。
王波,男,汉族,1961年04月出生,浙江龙泉人,1977年0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温州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
1977年09月—1979年11月浙江桐庐县三合公社插队知青;1979年11月—1981年08月南京军区城西湖农场战士;1981年08月—1984年07月南京军区军医学校学员;1984年07月—1988年12月舟嵊守备区炮兵团卫生队军医;1988年12月—1992年02月温州市军分区通信十九连军医;1992年02月—1996年04月温州市军分区船队卫生所所长;1996年04月—2002年02月浙江省军分区司令部通信三分站助工、“八一寻呼台”台长(其中1999.09——2002.06 参加南京解放军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专业本科函授学习);2002年03月—2005年09月温州市军分区通信科科长;2005年09月—2006年09月从温州市军分区转业到温州市规划局(其中2005.10-2005.12 参加浙江省建设厅组织的军转干部培训);2006年09月—2008年03月温州市规划局主任科员兼温州市规划信息中心主任;2008年03月—2011年08月温州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2011年08月至今温州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工作。
⑶ 温州简介和未来城市规划
温州市位于浙江省东南部,东濒东海,南与福建省宁德地区的福鼎、柘荣、寿宁三县毗邻,西及西北部与丽水市的缙云、青田、景宁三县相连,北和东北与台州市的仙居、黄岩、温岭、玉环四县市接壤。地理坐标为东经119°37′-121°18′、北纬27°03′-28°36′。总面积11784平方千米,其中市区1082平方千米。总人口744万人(2003年)。辖3个市辖区、6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全市共有30个街道、119个镇(包括2个民族镇)、143个乡(包括5个民族乡)。邮编:325000。行政区划代码:330300。区号:0577。车牌号:浙C。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沿海城市,我国第一批对外开放的14个沿海城市之一,浙江省地级市。是浙南经济、文化中心。 温州古为瓯地,也称东瓯。瓯是一种陶制器皿的名称。约在新石器时代,温州居住着原始瓯人并制作陶器。西汉惠帝三年(前192年)为东海王(俗称东瓯王驺摇)都地。流经温州的河流叫瓯江。 温州古城建于东晋明帝太宁元年(公元323年),因地在温峤岭南,"虽隆冬而恒燠",四季温和湿润,故名温州。《温州府志》载,当年建城时,太守郭璞登上西山,瞭望周围诸山,错立如斗,便对当地百姓说:城饶山外,当聚富盛,然不免兵戈水火城建于山,则寇不入斗,可长保安逸。于是他仿照北斗星体位置,围绕诸山筑城,故称斗城。传说在筑城时,有只白鹿衔花疾奔而来把花吐在城墙上,然后化作一团样云冉冉飞入天际,白鹿跑过的地方,一历经4年的研讨、修编,《温州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终于在2004年12月12日顺利得到省政府的认可,正式定稿。捧着这套厚厚的规划蓝图,我们感觉它比以往的那几份城市规划都来得详实和厚重,与以往的几次规划相比,这次规划在很多方面都称得上是大手笔,它把温州的城市性质调整为“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商贸、工业、港口、旅游城市,浙南闽东北的区域中心城市,具有滨海山水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到2020年末,我市的城市化水平将达到73.5%,足可见此次规划目标的宏伟壮阔。 温州城市人口增长的速度可能是前几次城市规划者所始料未及的,预计到2007年将达到200万人左右。人口的增加使得城市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此次规划确定了“东拓、西优、南连、北接”的城市发展方向,近期(2007年)城市用地规模将达到179.3平方公里,接近上一规划所确定的用地规模(2000年)的两倍,人均用地面积增加到89.63平方米。除鹿城区外,还将在永强建设龙湾中心区,承担城市副中心的职能,两个中心加上瓯北片、七里片、洞头片共同组成我市“双中心多组团”的城市结构。 人口的增长、城市用地的扩大、机动车数量的增加都将加大城市的交通负担。本期规划提出了由9条高速道、2条国道、1条分流道、7条省道组成我市的公路交通系统的思路,并在温州都市区、南部城镇群各形成高速公路环,构成“日”型高速交通骨架。在规划的中期,还将修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建立起以轨道交通为主的城市公交系统,使市民出行质量得到保证。初步确立的轻轨网络由六条线路组成(其中两条为规划预留线路),线路总长178.4公里,主要连接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各级城市中心区及龙湾永强片和瓯海中心片等开发活跃的新区。 “景观规划”是2004年《温州城市总体规划》的另一个突出亮点。1600多年前郭璞建城时就奠定了温州山水城市的格局,又历经千年沉淀,积累了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以往的规划在制定和实施时往往忽略了城市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保护,许多有着纪念价值的文物景观消失在城市的钢筋混凝土下,只能留在温州人的记忆中。这次规划,我们在吸取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营造山、水、城一体的自然景观和人工景观协调发展的山水城市”的建设原则,以郭公山、松台山、海坛山、华盖山和积谷山为基础建设环城公园,并保证通向景山、牛山和杨府山视线走廊的畅通。同时严格控制瓯江两岸建筑的高度和体量、色彩、整体造型等,使瓯江成为展示城市形象、丰富城市空间和开展市民活动的重要区域。 与以往的城市规划相比,2004年《温州城市总体规划》搭起了未来十几年里温州城市发展的整体框架,无论在规划设计的高度还是涉及的范围,都比以往历次城市规划更加磅礴大气。 片鸟语花香。人们为取吉利,称为白鹿城或鹿城。
⑷ 温州在城市规划上有哪些败笔
丽水都已经县县通高速了,正向着县县通铁路的奔去,温州呢?连县县通高速都还没实现!
⑸ 《城市规划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你可以去温州市规划局的官网上查下,有相关信息的,而且是最权威的。至于你说的两个个国家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是1989年,不过从2008年开始已经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⑹ 跪求浙江温州城市规划建筑红线是怎么规定的
这个很简单。你抄可袭以去当地了解如下地方政策:《浙江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经最新一轮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去规划局,建设局,或者设计院咨询。在这些条例,规定中就明确了车更是规划建筑红线如何规定的。
⑺ 违章建筑在什么情况下可办理规划许可
违章建筑即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建造的房屋。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各地方政府则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违章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
违章建筑,从严格意义上讲,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有一种观点认为,所谓违章建筑,是指未经主管部门的许可而擅自动工兴建的各种建筑物和构筑物。然而这种观点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并不尽科学,其并没有指明“违章建筑”中所谓“违章”的本质,只是一个笼统表面的定义,容易在指导实务中出现差错。这个将在后面论及,这里暂不做具体讨论!
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从表面上看违章建筑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上说,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编辑本段]违章建筑的权属问题
有一种观点认为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物享有所有权,即使其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或者未经过政府部门的许可,但其所有权的取得并不因为是违章建筑而得全部否认,只是这种权利因为欠缺某些要素,所以应该是有瑕疵的所有权或者说不完全的所有权。然这种观点对于所谓所有权的概念与意义有严重的曲解。所有权是一种全面的概括的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是一种统一的支配力,并不是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各项权能的简单的量的相加。黑格尔也说过:仅仅是部分的或暂时的归我使用,以及部分的或暂时的归我占有,是与物本身的所有权有区别的。……所有权本质上是自由的,完整的所有权。“[1]而按照现代民法理论,不自由或者不完全的所有权,就不是所有权[2].所以说,从严格意义上讲,不存在不完全的所有权或者有瑕疵的所有权一说,认为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的享有有瑕疵的所有权也是不科学的。
另外有一种观点认为,虽然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不能享有所有权,但应该享有使用权。因为一般违章建筑人建造房屋后自己都有使用,而且一般别人不得侵犯其对违章建筑的占有与使用。然而笔者认为这种观点也是不正确的。梁慧星教授认为关于使用权能,也就是所有权中的使用权能,须将其与实际生活中的“使用”一语区别开来[3].所谓使用,是指依物的性能或用途对物加以利用。实际生活中物的使用人都是有使用权人,此为通常情形。但也有例外情况,那就是无权使用。而使用权是基于所有权的一项权能,不存在所有权便失去了所谓使用权的意义。而上面所认为违章建筑人享有对违章建筑的使用权的观点,便是混淆了使用权能与现实生活中的“使用”一语,也是不正确的。
关于违章建筑的归属与利用问题,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不动产说。即认为违章建筑为不动产,建筑人享有产权。(2)动产所有权说。即认为作为违章建筑整体,因其违法性,所有权及其他派生的权利不得承认,但构成违章建筑的建筑材料本身作为动产是合法的,因受法律的保护。(3)占有说。即认为建筑人对违章建筑的占有,作为一种事实状态受法律保护,除执法机关依法处理外,建筑人可以对建筑物可以自己占有与一定的使用,禁止他人侵犯建筑人对违章建筑的占有。依前面的分析,不动产说是不可取的,这里不再做赘述。而动产所有权说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却也有一定的缺憾,。这个将在后面的侵权索赔问题中具体讨论。而笔者更赞同的是第三种观点,占有说符合物权法原理,是可取的。依通说认为,占有是一种事实状态,而非权利。“占有是主体对于物基于占有的意思进行控制的事实,占有首先是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控制。……不管占有人对物的控制是否具有据为己有的意思,只要客观上的控制状态形成就可以构成占有。”[4]占有可以是有本权的占有,也可以是无本权的占有。而在建筑人对违章建筑物,虽不享有所有权(本权),但由于其实际的管理与控制,也形成了一种占有,并受法律的保护,他人不得随意侵犯。
在这里还要顺便讨论一下违章建筑的拆迁问题。前面提到有一种观点认为所谓违章建筑就是指未经主管部门许可而擅自动工兴建的各种建筑物。笔者也批评了这种观点的不科学性。因为在指导实务中,这种观点将会引起很大的差错。中国经济时报就曾有一篇文章上指出:“违章建筑”仅仅表示他的建筑违反了地方政府(大多为城市规划局)的相关规定而地方政府并非立法机关,政府文件仅仅是行政法规,而并非国家法律,而认定是否是公民的合法财产,是必须依照国家的相关法律为依据的。“[5]该文有个观点认为违章建筑也是公民的合法财产,而既然是合法财产,便不得随意没收,当政府拆迁时,也得给予补偿。该文的立足点就是笔者上面所说到的对”违章建筑“的不科学定义。笔者认为违章建筑并不是简单的所谓未经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而动工兴建的建筑物,其本质上是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建造的房屋及其设施。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财产所有权的取得需符合法律的明文规定的要求,违章建筑并不能认为是合法财产,也不存在权利。如果依上文作者的观点,如果违章建筑的拆迁也需要补偿,那对国家又会有怎样的负担,国家又是否需要为公民的非法行为所带来的损失埋单?公民不但不会因为自己的违法活动而承担责任,甚至还可以获得补偿利益,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编辑本段]违章建筑租赁合同的效力问题
随着时常经济的发展,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日益增多,尤其是一些违章建筑的租赁纠纷,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而关于违章建筑的租赁合同的效力问题,多有争论。一种观点认为违章建筑的租赁合同应该是有效的,首先,我国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并没有明确出租人应该是出租物的所有权人;其次,因为违章建筑的建造人对建筑的占有,还可以附带有使用,收益的权能,因而违章建筑人也可以把建筑物出租而获得收益。但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不可取的。首先,虽然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应该是所有权人,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2条却明文规定了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应该是出租物的所有权人,而且《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一些地方性法规也都有明文规定违章建筑不得出租。所以可以说,我国的立法例是不承认违章建筑租赁合同的效力的。其次,从占有方面来看,,按许多学者的解释,罗马法上的占有只是一种事实状态,它是“一种使人可以充分处分物的,同物的事实关系,它同时要求具备作为主人处分的实际意图。‘占有’这个词的含义是指真正的掌握,一种对物的事实的控制。”[6]而德国学者耶林也认为占有不同于所有权,“所有权应由法律做出保障,占有是通过事实关系来保障的。”[7]所以说占有并不是一种权利,也不可能衍生出使用与收益的权能,从使用角度看,与前面所说的,也只是一种事实状态,是一种无权使用,与所有权之使用权能是不相同的,而所谓收益,因为没有权利依据,也是一种不当得利。综上所述,违章建筑的租赁合同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应该是无效的。
但就目前中国的关大农村来看,很多农村为了发展经济,积极招商引资办厂,没有经过任何规划、报批、报建,建起了大量的厂房、工棚,表面上是以厂房出资他人(多为台商、港商)合作办厂,实际上是出租厂房收取租金。从上面的缝隙来看,这样的租赁行为是非法的,不应受法律的保护。然而现实中,农村集体收入很大一部分是靠这种违章建筑出租获得的,村民的分红也就靠这一块。不幸的是很多外商赚足了钱后,有的长期拖欠租金,有的逃跑了,有的甚至留下一身债务要集体来背。这种现象目前较突出,起诉到法院,法院又无法依法保护,村民怨气大。法院处于一种两难境地。一方面,不能明知是违法建筑出租,也给予保护。另一方面,法院作为地方经济秩序与经济稳定的维护者,又不忍心看到村民受到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因为法院的依法办事导致村民对法院的工作的误解,是任何法院工作者所不愿看到的。对类似的案件,我们在审判实践中究竟如何处理,似乎是困扰法院的一个难题。然而从宏观的依法治国观念来看,这类问题并不难处理,法院并不是简单的地方经济的维护者,而应该是整个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只是在处理这类问题的手段与措施上,应该灵活、机动,应该对当事人晓之以礼、动之以情。另一方面,依法办案对于遏制当前农村正盛的违章建筑之风也是有很大好处的。
[编辑本段]违章建筑租赁中的租金问题
有一种观点认为租金应该适当保护。即认为虽然租赁合同应该无效,但实际上承租人已租用了房屋或者场地,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仍应给予一定的补偿。而且因为租赁合同的无效不像买卖合同,可以返还,租赁是一种事实行为,租赁合同是一种继续性合同,当宣告无效时也没有朔及力,利益无法返还。在计算补偿费标准时可以按照房管部门评定的租金标准计算。但笔者认为,不管采用何重计算方法,只要对于出租人的租金要求予以了支持,就是等于承认了违章建筑租赁合同的效力,承认了违章建筑的合法性。从本质上说,违章建筑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并不是所有权人,其也不享有租金的请求权。这是违章建筑的租赁合同不同于一般租赁合同的地方。违章建筑的租赁合同是没有本权的租赁合同(排除国家没收违章建筑后的租赁),出租方(一般是建造人)并不当然享有租金的请求权。因此笔者认为,对于违章建筑出租的租金应该依照《民法通则》第130条的规定对非法活动的所得予以收缴,以惩罚乱租、冲击、扰乱正常的房屋租赁市场的行为。这个措施从法理上讲(违章建筑违章的本质)以及避免承租人的不当得利也是合适的。再回到上面说的中国农村的情况,从村民角度看,这样的措施从感情上讲也是难以接受的,但正如前面所说,法院的职责是依法办事,而且这样处理对于遏制违章建筑之风,维护农村经济的良性发展也是更有利的。
[编辑本段]违章建筑的侵权索赔问题
当违章建筑遭受他人侵害时,侵害人是否学要负停止侵害、赔偿等责任,实务中有不同的意见。有一种意见认为国家(法院)保护的应当是合法权益,对违法的民事行为带来的权益,法院不应当保护。而违章建筑没有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违反了《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此产生的利益,国家不应该保护。但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片面的。违章建筑虽然在未得到相关部门批准之前不是合法建筑,但违章建筑不是人人皆可毁损,对违章建筑只能通过法定程序由法律授权的相关部门处理。拆除、没收违章建筑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是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执法行为。除此之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擅自拆除、侵占或毁损违章建筑的做法显然是于法无据。从另外一个方面说,非法财产并不能因为其非法而可被他人任意剥夺,如果法律允许的话,则会造成私权的泛滥(比如抢夺他人占有的毒品、非法枪支也可以被允许了)。因此,擅自拆除、毁损或侵占他人占有的违章建筑也是违法行为,构成了民事侵权,对由此违法行为而给他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行为人当然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然当违章建筑遭受侵害,当事人向法院提请诉讼时,又应该以什么为理由与根据呢?前面有说过有一种观点认为违章建筑人对于违章建筑中的建筑材料等享有动产所有权,从这个观点出发,当违章建筑遭受侵害时,受害人就可以提请侵权之诉。但是提请侵权之诉并不能真正保护违章建筑人或占有人的权益,因为动产所有权说只承认建筑人对于建筑材料等的权利,却不能保护建筑人以及某些情况下后来占有人对整个违章建筑的利益。因此这个观点是不可取的。而笔者认为可以提请占有之诉。对于违章建筑,尽管不能产生权利,但可以占有之(一般是建造人)。那么,如前面所说,占有只是一种事实状态,不是权利,更不是物权,如何能够获得物权法上的保护呢?有学者认为,占有作为一种事实状态体现了财产秩序,占有的现状也构成了一种社会生活秩序。法律之所以要保护占有,并不一定为了寻求对真正权利的保护,而是为一种维护财产秩序和生活秩序的稳定[8].我们认同这种观点,正如周枏先生所指出的:占有在罗马法上受令状的保护,其真正的目的在于制止暴行,维持秩序,占有具有特殊地位不过是间接“沾了光”,如果真的以保护占有为目的,则占有令状早该成为对物诉讼,不可以对任何持有物件的人提起了。“
[9]为了达到维护经济秩序这一目的,法律要对占有线装进行维护,制止采用各种暴力侵夺他人的占有,包括不法占有的行为,以贯彻占有制度所体现的“任何人不得以私力改变占有的现状”的原则。其实从占有角度出发,也是上面所讨论的行为人侵害违章建筑需负民事责任的根本缘由。
但需要注意的事,违章建筑的占有之诉与一般的占有之诉又有所区别。首先,当事人向法院提请占有之诉时,并不能要求行为人恢复违章建筑的原状,或者说法院不能支持恢复原状的请求。因为违章建筑由于本身的违法性,一般需要被拆除或者没收,也就是说法律不允许它的存在。在违章建筑被毁损后,如果法院支持重建违章建筑的请求,则显得荒谬了。其次,违章建筑受侵害后的赔偿范围也有其特殊性,因为违章建筑的违法性,行为人所侵害的并不都是法律所保护的合法权益。所以,赔偿的数额具有有限性,不是全额赔偿,而应当是部分赔偿,即只对擅自毁损行为扩大的损失,进行适当的赔偿。
另外一个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务中,当违章建筑受到他人的不动产侵害或者侵害他人的不动产时,很多都是主张适用相邻关系的规定。然而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所谓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一方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时,享有要求另一方提供便利或者接受限制的权利。可见相邻关系的主体不管是公民还是法人都必须是相邻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对不动产享有民法权益。显然,由于违章建筑物不能产生所有权也不能产生使用权,因此解决此类纠纷也不能适用相邻关系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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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为什么温州城市建设这么差对温州好失望。(本人系温州人,居苏州,请温州与苏州比较拿)
温州的城市建设都要依赖民间资本和银行贷款,一条市域铁路建了8年,国内家根本不给建设资容金,不像那些吃皇粮的城市那样蝶变。温州一直在进步,自力更生,你觉得失望仅仅说明你根本不了解温州,而我为温州人自豪,为为温州基础设施建设做贡献的民营企业自豪。
⑼ 温州城市规划的那个详细报告怎么没了,我前几天还在网站上看到的详细报告,今天上去就找不到了
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3
第三章 温州都市区规划 ………………………………………………………………25
第四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34
第五章 主城区城市结构与用地布局…………………………………………………34
第六章 主城区绿地系统规划………………………………………………………38
第七章 主城区景观规划与城市设计 …………………………………………………40
第八章 主城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43
第九章 主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48
第十章 主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51
第十一章 主城区城乡统一规划 ………………………………………………………56
第十二章 主城区给水工程规划………………………………………………………58
第十三章 主城区排水工程规划………………………………………………………59
第十四章 主城区电力网规划…………………………………………………………60
第十五章 主城区邮政电信规划………………………………………………………60
第十六章 主城区燃气工程规划………………………………………………………61
第十七章 主城区环境保护规划………………………………………………………64
第十八章 主城区生态保护规划………………………………………………………65
第十九章 主城区环境卫生规划 ………………………………………………………66
第二十章 主城区综合防灾规划………………………………………………………66
第二十一章 主城区城市开发强度控制 ………………………………………………68
第二十二章 主城区远景构想…………………………………………………………69
第二十三章 规划实施措施……………………………………………………………70
附表 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平衡表………………………………………72
第一章 总则
1.0.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温州市市域范围内城市建设指导性文件。
1.0.2条 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建设管理和规划需要控制的区域。本次规划确定温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全范围, 加上98版总规中确定的瓯北片、七里片的范围,总面积为2703 km2,其中陆域面积为1400km2。
1.0.3条 温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含开发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1.0.4条 本规划期限确定为:
近期 2000~2005年
中期 2006~2010年
远期 2011—2020年
远景 2020年以后
1.0.5条 本规划自国务院批准之日起,由温州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市域城镇体系发展战略
2.1.1条 中心聚集,南北伸展:进一步强化市域中心城市的建设,提高对周边城镇与地区的经济辐射作用。温州市区以建设现代化都市为目标,充分发挥其对外的辐射作用,成为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工业、商贸、港口城市和辐射浙西南与闽东北的重要核心。乐城——黄华平原和温瑞平原是温州市生产力布局的重点地区,作为温州中心城市功能延伸的发展区。市域南部的鳌江流域下游的城镇作为温州市域南部中心发展区。
2.1.2条 点轴开发,分片均衡:以温瑞平原为核心区向南北两翼伸展形成温州市域的一级发展轴,是今后城镇重点开发区域,通过轴线的带动作用,均衡各片区域的城镇发展。内陆山区的城镇在健全区域基础设施和改善交通条件的基础上,扶植重点城镇,通过交通轴线的辐射,带动山区经济、社会发展。
2.1.3条 深入改革,优化小城镇(重点镇)布局:打破原有的城镇分布格局,突出与确保重点镇的建设,将临近的一般建制镇并入区域中心城市;对那些镇与镇之间距离过近甚至已经连成一片,密度过高,且人口、面积规模过小的一般建制镇进行合并;对那些不适应区域整体发展,既无产业支撑又无发展前景的一般建制镇,在方便群众的前提下进行合理重组,以形成分布合理,区域中心地位突出的小城市(重点镇)分布格局。
第二节 市域人口和城市化水平预测
2.2.1条 市域总人口:2010年约为830万人,2020年约为890万人。
2.2.2条 城市化水平:2010年约为60%,2020年约为73.5%左右。
第三节 经济区划分
2.3.1条 温州市市域城镇和经济布局将形成四大经济功能区:温州中心经济区(含温州城区、乐清经济区、瑞安经济区);鳌江流域经济区;山区-半山区经济区;海洋经济区。
第四节 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
2.4.1条 温州城镇体系划分为特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重点镇)、一般建制镇四个不同等级。优先发展中心城市,优化小城市布局,集中发展一批重点小城镇,控制一般建制镇,形成以特大城市为中心,中等城市为副中心,小城市(或重点镇)为骨干,一般建制镇为基础的城镇结构体系。
第五节 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2.5.1条 温州市城镇体系规划以市域东部沿海交通线为主发展轴;沿瓯江、飞云江、鳌江为次发展轴;以省道仙清线、分泰线为第三发展轴。主发展轴联通温州市区、乐清、瑞安、龙港—鳌江四个城镇密集区,其轴线带动整个区域发展;二、三级发展轴则通过水运,公路交通带动内陆山区的社会、经济和城镇发展。
2.5.2条 在城镇的空间布局结构上,形成“两大城镇密集区”:即以温州城区为中心的,包括乐城——黄华平原和温瑞平原内的城市组成的温州都市区;在市域的南部以鳌江下游的龙港——鳌江为中心的温州市域南部城镇群。
2.5.3条 沿瓯江、飞云江、鳌江的次发展轴,仙清线、分泰线的第三发展轴,形成沿发展轴的“城镇点轴发展区”。
第六节 城镇体系职能结构
2.6.1条
2020年城镇体系职能结构规划
等级 范围 职能
一
温州
都市区 鹿城片 鹿城区、蒲州、状元 东南沿海对外开放的重要工业、商贸、港口城市,浙江省三大中心城市之一,浙江南部的经济、金融、交通、文化、科技中心,辐射浙西南、闽东北的外向型区域中心城市。
瓯海片 瓯海区
龙湾—永强片 永强、沙城、天河、灵昆、龙湾、龙水、梅头、瑶溪
瑞云片 安阳、飞云、莘塍、汀田、塘下
乐柳片 乐城、柳市、北白象、
七里片 七里、黄华、磐石
上塘—瓯北片 上塘、黄田、瓯北
洞头片 洞头
二
温州
南部
城镇
群 龙鳌片 龙港—鳌江、萧江、湖前、钱仓 浙南、闽北的重要商贸、港口城市,温州南翼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昆阳片 昆阳
江南片 宜山、金乡、钱库、巴艚
三
三
其它地区小城
市 灵溪 灵溪、观美 综合
虹桥 虹桥、石帆 工贸
大峃 大峃 综合
罗阳 罗阳 综合
水头 水头 综合
桥头 桥头 商贸
雁荡 雁荡、大荆 旅游
四
重
点
镇 马屿 马屿、篁社 工贸
珊溪 珊溪 旅游
岩头 岩头、枫林 旅游
龙湖(寨寮溪) 龙湖、营前乡、高楼乡、宁益乡 旅游
雅阳 雅阳 旅游
第七节 主要城市发展规划
2.7.1条 温州市区
温州市区是我国东南沿海对外开放的重要工业、商贸、港口城市,也是浙江省三大中心城市之一。充分体现温州辐射浙西南、闽东北的区域地位与作用,强化中心城市的建设,完善交通运输网络。规划将通过铁路、公路、航运等多种途径加强中心与腹地的联系,提高对周边城镇与地区的经济辐射作用。树立中心城市地位,带动区域发展,成为联结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的纽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工业产业专门化。实现第三产业多样化,以观光旅游业为主导,带动商业、金融业、服务业向高档次、高产值方向发展,提高城市生活质量和经济发展层次,形成浙江南部的经济、金融、交通、文化、科技中心。
2020年,温州市区城市人口将发展到250万人。2020年,温州市区将同乐清、瑞安、上塘组成温州都市区,都市区人口规模420—450万人。
2.7.2条 乐清组合城市
乐清组合城市包括乐成、柳市两个片区。乐清在积极发展第二产业的同时,发展金融和商贸业,充分利用旅游、港口资源,积极发展旅游、港口运输产业,成为集工业、旅游、港口为一体的综合功能区。到2010年,乐清市城市人口将发展到约38万人。规划的远期,乐清组合城市作为乐柳片纳入温州都市区的组成部分,城市人口将发展到48万人左右。
2.7.3条 瑞安中等城市
瑞安中等城市由城关和塘下两个片区组成。在产业发展方向上强化高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第二产业要逐步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转移,依靠飞云江的港口条件,建设具有较强实力的区域性工业基地,成为带动飞云江流域发展的龙头。瑞安的城市性质确定为浙南沿海对外开放的重要工贸、港口城市。
瑞安市城市人口发展到约36万人。规划远期2020年瑞安市和塘下连成一体,纳入温州都市区,是组成温州都市区的瑞云片区,片区的城市人口将发展到70万人左右。
2.7.4条 龙港—鳌江中等城市
龙港—鳌江强化工业基础,逐步提高科技含量,重点发展以印刷、编织、机械等产业和以金融、贸易、房地产、文化、娱乐为主的第三产业,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同时应注重龙、鳌的协调发展,结合港口资源优势,使龙港—鳌江城市成为以工业和商贸为主的现代化港口城市,带动整个鳌江流域的协调发展,成为浙南、闽北重要的商贸、港口城市,温州市域南翼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是两镇的统一规划和各类设施的统一协调。
龙港—鳌江发展到约35万人。2020年,龙港—鳌江城市人口将发展到约50-55万人左右。
2.7.5条 上塘
上塘规划发展加工工业,加强发展第三产业,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成为带动永嘉发展的综合职能小城市。2010年,上塘城市人口规模为13万人。2020年上塘和瓯北、黄田,作为上塘—瓯北片区成为温州都市区的组成部分,城市人口将发展到35~40万人。
2.7.6条 昆阳
昆阳作为龙港—鳌江城市的外围城市,是南部城镇群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昆阳的发展应在充分利用交通优势和专业市场的基础上完善塑编、服装等轻工产业,加快产业科技化步伐。
规划昆阳城市人口规模约10万人,2020年,作为温州南部城镇群的组成城市,城市人口达到15万人。
2.7.7条 灵溪
灵溪交通条件优越,是苍南县域政治中心、交通枢纽。今后发展应充分利用交通优势及已有工商业基础,建立以机械制造、塑料工业、石化仪表制造业为主的工业体系和大运输量的工业生产基地,并开发多功能、高层次的市场体系,使之成为带动苍南发展的综合职能城市。规划近期2010年,灵溪城市人口规模约为达到18万人。2020年,规划城市人口25万人。
2.7.8条 虹桥
虹桥是该区域商品流通的中心城镇。虹桥在今后的发展中应继续充分发挥其商贸优势,大力发展食品加工、轻工、仪表制造等工业,使之成为乐清中部工贸中心和物资流通中心,带动乐清中部地区腾飞。2010年,虹桥将发展为人口规模约12万人的小城市。2020年城市人口发展到17万人。
2.7.9条 大峃
大峃今后应充分利用农业资源及珊溪水电站建成带来的电力资源优势,发展农、林、副产品深加工工业,并发展商贸、旅游等第三产业及科教文卫事业,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成为带动文成县发展的中心城市。2010年,大峃人口规模约为6万人。2020年大峃发展成为10~12万人的小城市。
2.7.10条 罗阳
罗阳应加强与区域其它地区的联系,侧重发展农林副产品加工及矿产资源开发,成为以开发农林产品、生态旅游、矿产资源、水电为主的工贸城镇。同时,应注重学校、科研、通讯与信息系统的建设,使之成为带动泰顺发展的具有综合职能的重点城镇,在远期条件成熟的时候发展成为小城市。2010年罗阳城镇人口规模约为6-8万人。2020年发展成为小城市,城市人口10~12万人。
2.7.11条 雁荡
雁荡是国家级雁荡山风景旅游区的中心城镇。在旅游业的带动下雁荡在今后的发展中可大力发展商业和服务业。规划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开发新景点,加强污染治理和景观资源的保护,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工业将适度发展旅游制品工业。2010年雁荡将发展为人口规模约5万人。2020年,雁荡和大荆共同组成新的旅游小城市,人口规模发展15万人。
2.7.12条 水头
水头是辐射现有的平阳县域中西部的核心城镇。应加快其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交通枢纽的建设,加快壮大城镇规模和经济实力,担负起平阳西部中心的作用。工业发展依托区域专业市场发展传统工业,带动周边地区发展。同时继续发展南雁荡风景区旅游业。规划建设成为平阳中西部的小城市。2010年水头城市人口规模约为6万人,2020年城市人口8~10万人。
第八节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2.8.1条 综合交通规划目标
建成与国民经济和城市化发展相适应的,各种交通方式相协调的,以主干线、主通道、主枢纽为主体的,快速、安全、高效的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温州市区至市域内其他城镇实现2小时可达。在温州都市区内部实现0.5—1小时可达。
2.8.2条 铁路规划
规划期内建设温福铁路和甬温铁路。温福铁路、甬温铁路和金温铁路共同组成温州市域的铁路网,建设温州成为华东铁路网的枢纽之一。
1.温福铁路:规划中的全国沿海铁路通道,温福铁路北起温州市区、往南经过瑞安、平阳、苍南,过分水关后进入福建,规划按国家铁路Ⅰ级干线标准修建。
2.甬温铁路:规划中的全国沿海铁路通道的组成部分,甬温铁路北起宁波,途径台州并从乐清、永嘉至温州市区,按国家铁路Ⅰ级干线标准修建。
3.温州市铁路枢纽:规划温州铁路枢纽由温州西站、双屿站和温州客站组成。温州西站为区段站兼货运站,双屿站是甬温线同金温线的接轨站,温州西客站与温州客站为客运站。
2.8.3条 市域港口水运规划总体目标
建设温州港为我国沿海20个枢纽港之一,为浙南、闽北的沿海地区和浙赣、金温铁路沿线的地区服务。规划以温州港为中心,以洞头港、鳌江(龙江)港、瑞安港为骨干,组成大小配套的港口群,沟通内河和四江(瓯江、飞云江、鳌江、楠溪江),形成江、河、海贯通的航运网络。充分利用骨干港的集散、分流、中转作用,发挥港口群体优势;对老港区以航道整治、港区改造、道路疏通和设施更新为重点,对建港条件较好的港口及新建港区,根据需要增建新泊位,并配套完善基础设施。
2.8.4条 主要港口规划
温州港:发展目标是以国际集装箱、能源、外贸物资为主的沿海主枢纽港,规划形成三个主要港区:杨府山港区、龙湾港区、七里港区。
洞头港:对建设温州大型深水港有重要意义,远期以三盘港为中心,逐步形成洞头深水港区,将逐步成为温州港深水港区推进的方向
瑞安港:是为瑞安市及周边地区服务的重要地方性港口。远景逐步开发飞云江口外的海岛资源,建设货物中转产品加工基地,
鳌江(龙江)港:规划加强航道的整治,进行合理的港口布局。在改造老港区的同时,考虑开辟新港区。
2.8.5条 内河航运规划
规划以沟通铁路温州货站与温州新港区和各条江河的联系为重点,将内河南北主航线和四江(瓯江、飞云江、楠溪江、鳌江)航线联网,形成内河主干道和四江互相通达的航运网。
内河南北主航线规划从乐成开始经柳市进入瓯江,过龙湾、蒲州经温州市区杨府山港区后方,再沿温瑞塘河往南至瑞安市区东山入飞云江,在南岸浦口进入内河至昆阳,再在鳌江南北两岸的亲美洲和下厂分别建过船建筑,经鳌江、龙港至金乡。
2.8.6条 公路交通网络规划
温州公路交通规划网络形成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以沿海高速公路、金丽温一级汽车专用道组成公路主骨架,道路等级为一级;第二层次由104国道、330国道、环城快速路、仙清线、瑞东线、分泰线组成,道路等级为二级及二级以上;第三层次由省道和主要县道构成,道路等级在三级以上。
第一、第二层次共同构成公路主网络,即“二纵、二横、一环、三连”的结构。
二纵:
1.沿海高速公路:南北贯穿温州东部沿海地区,由北至南分别设雁荡、虹桥、乐城、白鹭屿、七都岛、状元镇、南白象、罗凤、西岙、平阳、钱仓、沪山、观美十三个立交。
2.104国道:贯穿温州东部沿海地区,改建的重点是提高路面等级,改善路况。
二横:
1.金丽温一级汽车专用路:温州西向陆路对外通达丽水、金华市并转接沪杭衢及沪昆高速公路的高等级公路。
2.330国道:温州西向陆路重要出口公路。规划继续向东延伸,经半岛工程到达洞头。
一环:
温州市区绕城快速道:疏解市区过境交通的快速通道。
三连:
1.仙清线:是连接高速公路和国家级风景区,贯穿永嘉县南北重要公路。
2.瑞东线:是温州市域南部贯穿瑞安、文成的重要公路。
3.分泰线:横贯温州最南部的省道,是泰顺县对外交通的重要公路。
2.8.7条 公路站场和枢纽规划
1.温州公路主枢纽:由公路主枢纽服务管理中心;五个客运站(温州西站、新南站、龙湾客运站、机场客运站和白鹭客运站);五个货运站(温州双屿货运站、温州龙湾运配载中心、横塘货运站、七里货运中转站和蛟尾堡货运中心站);两个客、货运综合站(南白象客货综合站和瓯北客货综合站)组成。
2.各县(市、区)站场布局
市域其他各县(市、区)设:35个客运站,14个货运站,16个客、货运综合站。
客运一级站为:乐清新站、虹桥站、上塘新站、瑞安站、平阳客运中心、灵溪汽车站、龙港客运中心、永强客运中心、文成县城站、泰顺站;二级站为:洞头站、雁荡站、岩头站、巨溪客运中心。
货运二级站为:白象、虹桥、乐城、乌牛、上塘、瑞安商城货运交易中心、温福铁路瑞安物资集散中心、江溪货运交易中心、萧江货运配载中心、苍南、龙港、文成货运配载中心、泰顺县货运中心。
客货综合一级站为:柳市、桥头、鳌江站;二级站为:洞头、水头、珊溪、大荆、金乡、塘下、钱库、龙湾扶贫开发区站。
2.8.8条 民用航空规划
1.温州机场:规划扩建温州机场,将国内航线网络和国际航线网络接通,规划发展为4E级国家一级民用航空机场。
2.旅游直升机场:为适应温州各市县旅游业发展,规划发展市域旅游直升机场体系,形成空中旅游服务网络。规划在温州、雁荡、岩头、南麂、罗阳、雅阳建设直升机场。
第九节 市域社会设施规划
2.9.1条 教育设施规划目标
建立起适应温州市现代化建设需要,面向21世纪的教育体系。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劳动者素质有明显提高。全市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城市及有条件的重点镇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高、中级专门人才在总人口中的比例实现较大增长。
2010年,全市6至15周岁人口九年制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0%以上,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高等院校本、专科在校生达2.5万人左右,加上自学考试、远程教育,18至22周岁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以上。每10万人口在校大学生人数达到1200人以上,基本满足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对各级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以上,全民受教育年限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建立起结构合理、机制灵活、开放多元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具有温州特色的社会主义区域教育体系。
2.9.2条 市域教育设施规划
按照大城市(中心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重点镇)和一般镇的四个等级进行教育设施布局。
1.第一等级:(中心城市)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建设完善高等教育园区。基础教育逐步调整、配套、完善旧城区现有学校,加快新区配套建设教育设施,保证发展地区的教育设施用地。
2.第二等级:(中等城市)增设大中专院校,增建、扩建中学,保证学校用地面积,完善各项教育设施。在旧城改造中适当合并、外迁旧有学校,作规模调整。
3.第三等级:(小城市、重点镇)应根据当地人口结构,每5万人设1所高中,适当增加初中,集约化配置学校数量。
四等级:(一般建制镇)合理配置教育设施,力求做到既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又集约利用教育资源。
2.9.3条 市域卫生设施规划目标和结构
建成门类齐全、专科配套、布局合理、技术优良、便利群众的卫生服务体系,使人民的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经济发达地区达到或接近省内先进水平,经济欠发达地区达到省内的平均水平。建立起与温州市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具有区域特色的卫生服务、卫生执法监督和医疗保障体系,基本达到与小康生活相适应的健康水平。
全市卫生资源区域配置网络规划形成三个层面,东部圈带化发展,西部据点开发的规划布局。
第一层面:温州市区成为全市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教育、科研、信息的综合指导主中心。
第二层面:沿海的乐清、瑞安、平阳、苍南四个县(市)以及永嘉县的南部平原地区,着重调整、适度发展,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形成以104国道为轴线、南北两翼齐张的卫生资源圈带结构。北翼以乐清市域为中心建立卫生基地,。南翼以瑞安城区和鳌江——龙港城市组成两大副中心。
第三层面:泰顺、文成、洞头以及永嘉北部山区,着重发展、普及,达到人人享有卫生初级保健要求。把有限资金集中到区域位置较好、辐射能力较强的乡镇,实行据点开发,保证当地人民群众都能获得基本卫生服务。
2.9.4条 市域医疗设施规划
1.医院规划:大城市建三级甲等医院,中等城市建三级乙等或二级甲等医院,小城市建二级乙等或一级甲等医院。一般镇设置卫生院。城市街道为单位设置卫生院,并积极创造条件建成社区卫生服务站。2010年全市卫技人员达到每千人3.5人,医生数达到每千人2人,病床数每千人口达到2.4张。
2.急救医疗网络规划:进一步加强区域急救服务网络建设。在市区着重健全急救医疗网络,突出院前抢救为重点。建设市急救中心和急救分中心以及与医疗机构急诊科联为一体的急救系统。各县(市、区)逐步建立各县急救站,将瑞安、乐清市的第一人民医院建成市域南北两个急救分中心。
第十节 市域市场体系规划
2.10.1条 温州市场建设目标
建立一个按照社会主义市场机制运行的,全面实行国际惯例的,现代化、规范化、国际化的市场体系。
1.完善中心市场、专业市场、住宅区农贸市场三级市场体系网络,使温州成为新型的商贸城市,成为浙南区域性的商贸中心。
2.完善各龙头市场和专业市场的配套设施,使其充分发挥功能。以温州新城为中心,兴建一批多功能、高档次、现代化的批发市场,与现代化商品综合商场并网。
3.巩固发展省重点、区域性重点的大型工业品批发市场;培养扶持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要求的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淘汰关闭空壳市场、改造城市马路市场。
4.完成对严重影响交通、布局不合理、消防隐患严重、规模较小的市场的整改和搬迁。
5.加快农贸市场“退路入室”的进度,全市县城所在地以上城镇的农贸市场在近期全部实现室内化。
2.10.2条 综合市场规划
对现有的综合市场进行结构调整,进行完善、配套、提高市场的档次和品位,原则上不再新建综合市场。综合市场安排在区域中心,大型龙头综合市场在市区中心和瑞安市区各安排一处。
2.10.3条 工业品专业市场规划
工业品专业市场以改建、扩建、迁建为主,相关市场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多种形式来盘活市场存量,提高市场的集中度。在一个县(市)范围内原则上不建设两家同类工业品专业市场。工业品市场布局以温州市区为中心,向两翼发展,大体沿两条国道(104国道、330国道)、四条江(瓯江、飞云江、鳌江、楠溪江)轴向发展。
2.10.4条 生产资料市场规划
生产资料市场建设和发展以改建和完善配套设施为主,现有的生产资料市场要适当地整顿、调整、搬迁。生产资料市场设在市区和各县(市、区)城乡结合部的货运中心、生产中心地带,依托市区(城镇)和港口(船埠)、公路等,全市生产资料市场基本形成网络。
2.10.5条 农副产品市场规划
农副产品市场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规划,统筹规划、分步开发、结合城改、加速改造。新住宅区以配套新建为主,老城区以改造、扩建、改建为主。到2005年完成市区顶棚市场改造,11个马路市场全部退路入室。
2.10.6条 展览业规划
结合本地旅游资源、人文资源,创造独具温州特色的温州产品文化。规划在温州市区兴建温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在市域内重要工业城镇和县(市)域经济中心兴建产品展示场所,主要展示温州支柱产品及相关生产的辅助材料。
⑽ 温州简介和未来城市规划以及发展方向
温州市位于浙江省东南部,东濒东海,南与福建省宁德地区的福鼎、柘荣、寿宁三县毗邻,西及西北部与丽水市的缙云、青田、景宁三县相连,北和东北与台州市的仙居、黄岩、温岭、玉环四县市接壤。地理坐标为东经119°37′-121°18′、北纬27°03′-28°36′。总面积11784平方千米,其中市区1082平方千米。总人口744万人(2003年)。辖3个市辖区、6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全市共有30个街道、119个镇(包括2个民族镇)、143个乡(包括5个民族乡)。邮编:325000。行政区划代码:330300。区号:0577。车牌号:浙C。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沿海城市,我国第一批对外开放的14个沿海城市之一,浙江省地级市。是浙南经济、文化中心。 温州古为瓯地,也称东瓯。瓯是一种陶制器皿的名称。约在新石器时代,温州居住着原始瓯人并制作陶器。西汉惠帝三年(前192年)为东海王(俗称东瓯王驺摇)都地。流经温州的河流叫瓯江。 温州古城建于东晋明帝太宁元年(公元323年),因地在温峤岭南,"虽隆冬而恒燠",四季温和湿润,故名温州。《温州府志》载,当年建城时,太守郭璞登上西山,瞭望周围诸山,错立如斗,便对当地百姓说:城饶山外,当聚富盛,然不免兵戈水火城建于山,则寇不入斗,可长保安逸。于是他仿照北斗星体位置,围绕诸山筑城,故称斗城。传说在筑城时,有只白鹿衔花疾奔而来把花吐在城墙上,然后化作一团样云冉冉飞入天际,白鹿跑过的地方,一历经4年的研讨、修编,《温州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终于在2004年12月12日顺利得到省政府的认可,正式定稿。捧着这套厚厚的规划蓝图,我们感觉它比以往的那几份城市规划都来得详实和厚重,与以往的几次规划相比,这次规划在很多方面都称得上是大手笔,它把温州的城市性质调整为“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商贸、工业、港口、旅游城市,浙南闽东北的区域中心城市,具有滨海山水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到2020年末,我市的城市化水平将达到73.5%,足可见此次规划目标的宏伟壮阔。 温州城市人口增长的速度可能是前几次城市规划者所始料未及的,预计到2007年将达到200万人左右。人口的增加使得城市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此次规划确定了“东拓、西优、南连、北接”的城市发展方向,近期(2007年)城市用地规模将达到179.3平方公里,接近上一规划所确定的用地规模(2000年)的两倍,人均用地面积增加到89.63平方米。除鹿城区外,还将在永强建设龙湾中心区,承担城市副中心的职能,两个中心加上瓯北片、七里片、洞头片共同组成我市“双中心多组团”的城市结构。 人口的增长、城市用地的扩大、机动车数量的增加都将加大城市的交通负担。本期规划提出了由9条高速道、2条国道、1条分流道、7条省道组成我市的公路交通系统的思路,并在温州都市区、南部城镇群各形成高速公路环,构成“日”型高速交通骨架。在规划的中期,还将修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建立起以轨道交通为主的城市公交系统,使市民出行质量得到保证。初步确立的轻轨网络由六条线路组成(其中两条为规划预留线路),线路总长178.4公里,主要连接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各级城市中心区及龙湾永强片和瓯海中心片等开发活跃的新区。 “景观规划”是2004年《温州城市总体规划》的另一个突出亮点。1600多年前郭璞建城时就奠定了温州山水城市的格局,又历经千年沉淀,积累了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以往的规划在制定和实施时往往忽略了城市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保护,许多有着纪念价值的文物景观消失在城市的钢筋混凝土下,只能留在温州人的记忆中。这次规划,我们在吸取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营造山、水、城一体的自然景观和人工景观协调发展的山水城市”的建设原则,以郭公山、松台山、海坛山、华盖山和积谷山为基础建设环城公园,并保证通向景山、牛山和杨府山视线走廊的畅通。同时严格控制瓯江两岸建筑的高度和体量、色彩、整体造型等,使瓯江成为展示城市形象、丰富城市空间和开展市民活动的重要区域。 与以往的城市规划相比,2004年《温州城市总体规划》搭起了未来十几年里温州城市发展的整体框架,无论在规划设计的高度还是涉及的范围,都比以往历次城市规划更加磅礴大气。 片鸟语花香。人们为取吉利,称为白鹿城或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