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怎么样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网络企业信用查看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更多信息和资讯。
② 各位,石家庄房管局在哪我要开无房证明,谢谢
石家庄房管局即是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位于建设北大街8号
北国商城地铁站D1出口前走200米即到。
③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现在的办事大厅已经移动至政务服务板块里,点击后就能进入可见本文下图。
如还是不能进入,可以联系网站维护单位: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邮编:050051
E-mail:[email protected]
(3)石家庄住房城乡建设局扩展阅读: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法律咨询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冀政办[2009]31号)
二、承办机构
法规与改革处和有行政执法权的处室(单位)
三、服务对象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四、申请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书面申请
六、服务流程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厅法规与改革处受理申请,依据申请内容转交相关处室(单位),相关处室(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
七、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法规与改革处0311-87904560
④ 石家庄市建设局和石家庄市住宅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不是合并了
可以确认是合并了。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成为历史,办公机构编制进行了整编调整,新任局长张军卫,好像是21个处室,揭开了住建局的新篇章。
⑤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石家庄市新华路209号吗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209号
⑥ 石家庄市建设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石家庄市建设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政务网站管理、会议组织、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督查督办、后勤事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调解、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并指导直属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二)人事教育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资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建设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及注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育工作;拟订建设行业人才需求计划、职工培训、继续教育和有关政策;管理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培训、鉴定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
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城建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做好实施及跟踪、督查和调整工作;负责城建项目的概(预)、决算审定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谋划、报建、招标、以及城建项目的立项审查、审批工作;参与项目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资本运营和建设投融资管理;负责城建项目跑办和争取资金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审计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统计工作。
(四)村镇建设处
研究拟订县以下建制镇、集镇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村镇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做好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村镇建设重大项目的审查,指导村镇建设综合开发、通用设计图推广及灾后重建工作;组织、指导村镇建设工作。
(五)城市建设处
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监督管理及项目实施工作;参与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查;负责规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负责相关企业的资质审核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指导风景名胜区建(构)筑物建设工作以及风景名胜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筑的修复建设工作。
拟订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负责民用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粉煤灰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拟制建设行业科技发展项目和重点技改项目;指导建设行业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转化推广、论证工作;负责建设科技发展基金和建设科研经费管理;负责组织市专家咨询服务团城建交服务中心工作。
(七)建筑管理与安全质量处
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拟订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承发包、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风险管理、建设机械材料设备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闭合管理;负责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和进出市登记备案,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指导和规范建筑机械材料设备市场并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
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法制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协调以及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指导城乡建设普法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负责建设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九)勘察设计管理处
贯彻实施上级有关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工程抗震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研究制订勘察设计行业监督和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活动,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负责施工图审查和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等单位的资质管理;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业、造价咨询业等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抗震设计监督管理,参与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工作。
(十)综合开发处
拟订城市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投资运行情况分析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工作;负责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监控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以及项目跟踪服务备案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监督指导工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的资质;负责对拆迁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协调指导旧城区、“城中村”改造和开发建设、旧有住宅小区配套项目补建及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宣传与推介工作。
(十一)供热燃气管理处
负责全市供热、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城市供热、燃气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贯彻实施上级有关供热、燃气行业技术法规和标准,做好供热、燃气相关工作;负责供热、燃气企业的资质管理,以及城市供热、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备案和燃气供气点备案工作;负责供热、燃气企业的监督管理。
直属单位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老干部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老干部服务工作。
⑦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和市建设局的现任局长都是谁
河南的人都是
⑧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的人员编制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机关行政编制62名(含纪检监察人员编制2名)。其中,内局长1名、容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总规划师1名,总建筑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23名(含直属单位党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老干部处科级职数)。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5名。
⑨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哪
是报名确认用的吧。如果是,不用找城乡建设局。
找石家庄建设局,就行了。
我市2011年度全国勘回察设计注册工答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由我局人事教育处负责。受理时间:2011年6月20日-24日。受理地点:建设北大街8号“石家庄市建筑职工教育中心”702房间。联系电话:86994129、86070029,联系人:尹哲
⑩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城乡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省会城市发展战略研究,探索城乡统筹发展模式,推动省会城乡一体化进程。
(三)起草全市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五)指导各县(市)、矿区城镇体系规划、城乡规划的编制和规划管理;审核上报县(市)、矿区城镇体系规划;审查、审批县(市)、矿区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村镇规划。
(六)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工作。
(七)依据有关法规规定,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和市域范围内列入市级以上计划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参与上述区域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八)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核定用地位置、界限、土地使用性质和建设内容,提出规划设计条件。
(九)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室外装修、城市广场、雕塑、园林建筑等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相关工作。
(十)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城乡道路、桥涵、给水、排水、电力、电讯、热力、燃气、停车场等市政工程的规划管理,提出规划设计条件。
(十一)负责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反城乡规划法规的行为;负责建设工程的验线和竣工规划验收工作;负责城乡规划档案的收集、保存、应用等管理工作;负责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
(十二)负责城乡规划设计的管理;参与市政设计、建筑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根据城乡规划工作的需要,负责规划勘察、测绘工作。
(十三)负责建立全市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组织推动城乡规划的科技进步、人才开发、教育培训和对外交流。
(十四)承担省会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石家庄市规划审批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城乡规划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组织重点地段、重大项目规划、设计招投标和方案评审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