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怎么样
简介:滁州来城市职业学院始建于源1908年,时名凤阳府官立师范学堂,民国初期为省立第五师范,2010年安徽省人民政府成立,并经教育部备案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的前身是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凤阳师范学校,2010年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滁州卫校并入学院。2016年9月,凤阳校区、卫校校区整体搬迁至滁州琅琊山麓科教园区的新校区,学院的发展揭开了崭新的篇章。
注册资本:27692万人民币
『贰』 滁州市2016年为民办10件大实事是那几件
滁州市年为民办10件大实事是:
1、滁州中合民生农产品批发市场投入运营、迁建改造4个农贸市场
滁州中合民生农产品批发市场位于滁州市琅琊新区世纪大道北侧,总占地约800亩,总建筑面积约56万㎡。项目立足滁州,服务皖东和南京,辐射华东地区,将成为“区域性一级农产品物流枢纽中心”。是安徽省861重点项目、中央财政新网工程支持项目、国家发改委经贸领域中央投资项目、全国农产品现代流通试点项目。
2、改造滁城棚户区2000户和扬天小区、润芳园、清风园、建工大院4个老旧小区
去年《滁州市市本级2015—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出炉,确定了未来3年内滁城将近40个地块的棚户区,涉及居民近万户。据了解,在此次棚户区改造中新的亮点是,棚户区改造中的征迁安置方式将推行以货币化安置为主的方式。据统计,自2008年以来,滁州市共实施棚户区改造6.1万余户,其中市本级约3万户。
3、建设市植物园
滁州市植物园按规划位于滁州市科教园区。滁州市科教园区园区整体布局结构为“一廊两园四区”。其中“一廊”指横贯东西联接中央公园和植物园、由水系和公共绿地构成的带状生态绿廊。“ 两园”指位于园区西部的植物园和东部的中央公园。植物园规划面积1683亩,以双桥水库为依托,按4A级景区标准建设,项目建成后,将能进行植物展示、植物引种驯化、科普教育、休憩旅游等活动。
4、实施南谯路(明光路至花园路段)畅通工程
经济发展,交通先行。近几年滁州城市规模的发展壮大,道路设施建设成为“排头兵”。在此次“安徽各地幸福指数榜”中,26个关键性具体评价指标中,滁州的人均道路面积全省第一。
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问题,使不少城市患上了“肠道病”。新的路网建设和“断头路”改造工程,使得滁州道路畅通情况良好。据悉,新建道路主要包括滁州城南区域路网,苏滁产业园路网,以及刚刚通车的西涧路等环城市路网。在城市道路建设中,“断头路”给百姓生活带来不便。滁州先后打通了淮北路、安庆路、扬子东路和世纪大道等多条断头路,保障了路路畅通,方便了居民出行。逐步完善的路网建设,旧貌换新颜的背街小巷,以及“白改黑”柔性路面的竣工,带来的是市民出行畅通,幸福感油然而生。
5、建设城北客运站
2015年12月30日,滁州城北客运站在琅琊新区开工建设。据悉,城北客运站位于滁城世纪大道与金山路交界处东南侧,规划占地面积约80亩,预计2016年10月份建成并投入使用。届时,滁州汽车中心站的所有客运班线将迁往该站。
6、加强滁城养犬管理
早在2004年滁州就已经出台《滁州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市农村为一般限制养犬地区,滁州市城市规划区及各县、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重点限制养犬地区,狂犬病流行 地区为禁止养犬区。本市限制养犬工作,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由公安机关主管,在农村由乡镇人民政府主管,乡镇人民政府可委托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具体负责管理。
7、加强滁城老旧电梯维护和应急救援平台建设
2014年10月8日晚,滁城花园变电站线路跳闸,导致城南片区多小区停电。停电后,多名市民被困在电梯里。随后,本网又以《停电之后,滁城高层电梯成摆设》为标题,提出高层住宅电梯无应急装置,一旦停电,电梯无疑成摆设的问题。报道后,引起各方关注。市长张祥安亲自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完善电梯断电应急装置。后市质监局拿出了初步方案,要求今后新安装的电梯必须配备应急平层装置,在用电梯要在限定时间内加装应急平层装置,逐渐实现全覆盖。
8、开工建设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
滁州市将启动“五水共治”,即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通过治理,3年内全市消灭垃圾河,5年内消灭黑臭河,滁城主城区达到防御50年一遇洪水标准。
9、建成滁宁公交换乘中心
2015年,滁宁公交换乘中心在南谯区乌衣镇和浦口区西葛社区交界处正式开建,一期工程计划今年9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此举不仅可以方便沿线市民群众出行,而且可以实现滁宁两地公交无缝对接,届时,滁州市民只需花费10元便可以通过公交换乘地铁的方式到达南京市新街口。
10、增加滁城公交、出租运力和公共自行车布点
“十三五”滁州将在改善民生、满足群众安全快捷出行上下功夫。要大力倡导公交先行理念,加大公交车投放,方便群众出行。
2015年12月18日,滁州公共自行车“三期”站点进行选址地勘工作。以市政府为中心,5公里范围内增加站点。
『叁』 滁州规划馆的简介
滁州规划馆以“挖掘过去、展示现在、引领未来”为主题,充分考虑空间布局和参观流程,布展线索分明、层次清晰;展馆空间通透敞亮,展品造型新颖独特。在简约明快的统一风格下,各展厅结合不同展示背景、展示内容及历史文脉。分为“序厅、印象滁州、古韵滁州、大滁城建设、招商引资、数字模型、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亮点特色、重点项目、国土资源、规划公示、县市区馆”等13个主题展区,每个主题下面又包括若干个展示窗口,展馆特别设置了目前国内面积最大的数字模型和虚拟驾驶、投影长廊、多人多点互动桌面等高科技展项,使参观者能够在轻松、愉悦的心情下认识规划、了解规划、参与规划。滁州规划馆,不仅架起了与市民间的沟通桥梁,也成为展现滁州城市风貌的重要窗口。
展馆共三层十三个展区,一层包括序厅,印象滁州展区、古韵滁州展区、“大滁城”建设成就展区、招商引资展区和数字模型展区,详细介绍滁州——这座山水园林新城的悠久历史文化,当代城市规划建设的伟大成就,和未来城市发展的灿烂明天。二层包括总体规划展区、综合交通规划展区、专项规划展区、亮点特色展区和重点项目展区,展示城市各类规划建设成果。三层包括规划公示展区、市县规划展区和国土规划展区,目前正在紧张的布展过程中。
滁州市规划展示馆不仅仅是一个以城市规划为主题的展览馆,更是滁州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作为城市整体形象和对外交流的重要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现了城市建设的沧桑巨变以及城市发展成果与总体趋向。它不仅为城市规划精细化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会成为政府规划决策与社会各界沟通的桥梁,为国内外专家、城市投资、建设者提供学术报告、规划咨询的场所。同时也给予普通市民提供了解、参与、监督城市发展的最系统、直观、生动、快速的有效途径。是历史、现在、未来的结合。在这里,可以让参观者领悟到滁州历史的深厚底蕴,感受到文化的强烈冲击,激励人们共创“大滁城”美好未来。
『肆』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的卫校与建设
在蔚然深秀的琅琊山脚下,有一座拥有五十年历史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她有着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开拓创新的办学风格,她以敢为天下先的豪迈气魄为社会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优秀的医护人才。她就是“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卫生系统先进单位”,皖东职业教育百花园中的一朵奇葩----滁州卫生学校。滁州卫生学校1958年建校,1965年改为医学专科学校,1984年更名为滁州卫生学校。建校50年来,滁州卫生学校由最初的不足690平方米的几间陋室,发展到今天占地近8万平方米的现代化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师生员工由过去的200多人,发展到今天的7000多人,这辉煌来自于卫校人不息的奋斗,不止的追求;50多年来,滁州卫校不断更新教学设备,扩充专业师资,不断进行教学研究,革新教育理念,加强学校管理,已经形成了扎实朴素、严谨诚挚、勤奋刻苦的办学风格,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校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师生员工团结奋斗,狠抓三个文明建设,创新工作思路,提出了“以政治为统帅,以党委为核心,以改革为动力,以教学为中心,以教研先导,已合格为目标,以管理为手段,以团结为前提,以经济为后盾,以奉献为光荣”的六十字工作方针,在教学管理方面从“教师业务档案化,教研活动经常化,集体备课制度化,课堂教学目标化,作业批改严细化,技能操作科学化,成绩考核规范化,教学手段现代化”八个环节来严格要求,以保证教学质量。在办学模式上实行“封闭式管理,开放式办学,多渠道拓展”的运行机制使校容校貌发生了很大变化,教学质量得到提高,学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 滁州卫校以悠久的办学历史、丰厚的文化底蕴、艰苦奋斗的办学精神、拼搏向上的优良学风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卫校人,2007年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10年5月滁州卫生学校正式并入“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正式加入高等职业教育的行列。2010年12月18日正式揭牌,成为: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卫校校区)。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滁州卫校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旗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重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强调培养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通过开展体验性学习研究,改变传统教学模式,引导学生走出课堂、走向社会,让学生在问题解决过程中收获知识,提高能力,促进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培养出了许多德才兼备的人才。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滁州卫校的教职工们牢记崇高职责,努力做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弘扬者和推动者,努力做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努力成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人类灵魂工程师。为此,学校注重培养教师的学术能力,不断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使他们保持不竭的动力,鲜活的创新力,建校以来滁州卫校的教师们已经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2万多名优秀的医护人才,学生就业率在全省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
多年来风雨兼程,孜孜追求,滁州卫生学校已成为了镶嵌在皖东大地上的一颗璀璨的职业教育明珠。 现有在职教职工195人,教学、科研、医疗人才济济。其中高级职称50人,中级职称65人,教师中有硕士研究生11人,在读研究生33人。省卫生厅确定的“跨世纪重点师资培养对象”7人。校刊《医学教育论坛》定期出版。近几年来,学校教职工在各类杂志、报纸、学术会议上发表和交流的论文每年都达百篇以上。
●学校设施
学校教学设备配套齐全,拥有各类实验室20个,附属医院一所,内设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等十几个科室,是公费医疗定点医院,另有省内外县级以上教学实习医院28家,校图书馆藏书19万册(其中电子图书12万册)。学校校园环境优美,教学楼宽敞整洁,教室装有电视、广播投影仪等设施;学生宿舍楼装有电话,公寓24小时有专人管理,实行教职工夜间值班制度;校园内安装有24小时监控录像,保障安全;学生餐厅宽敞明亮,学生浴室常年开放。 学校现有大中专各类在籍学生7000多人,学校重视培养学生的临床实践技能,注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支持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努力学习获得技能证书,如按摩师资格证、计算机操作技术资格证书等,为就业提供充足条件。
学校专门成立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广开就业渠道,多方联系用人单位,帮助推荐就业,实行双向选择。毕业生除在本省就业外,许多毕业生还被推荐到上海、江苏、广东、福建、浙江、北京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医疗单位工作。学校毕业生就业率显著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其中护理、康复技术专业就业率达100%。 ○中专层次开设护理、医学检验、助产、康复技术专业,学制三年。
○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大专层次开设护理、助产、康复技术、医学检验等专业,学制五年。
○高中起点三年制高职大专层次2011年开设护理、助产、医学检验等专业,学制三年。
○乡村医护人员中专学历教育,开设护理、医学检验、医士专业,学制三年。
○成人高等教育开设大专护理专业,学制三年。
穿越时光长廊,滁州卫生学校在发展中秉承“敬医业 学医道 精医术 铸医魂”的校训,已形成“团结、奋进、文明、开拓”的校风,“严谨、科学、谦逊、求真”的教风,“刻苦、自强、多思、苦练”的学风;走过岁月印痕,滁州卫校定会积历史之厚蕴,宏图更展,再谱华章,迎来更加灿烂的明天! 为拓展学院办学空间、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学院整体实力,同时,大力发展滁州职业教育,满足滁州市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级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推进滁州职教大市建设,2010年6月,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在市科教园区建设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新校区。2010年12月,新校区建设项目获省发改委批准立项,并被列入市重点工程。根据新校区总体规划,学院按10个系部和45个专业规模、在校生15000人的总要求进行规划建设。项目用地约1127.75亩,总建筑面积约32.9万平方米,总投资约70000万元。新校区建设采取总体规划、分期建设的方式,2011年上半年开工建设,计划用约7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21.3万平方米、二期建设4.1万平方米、三期建设7.5万平方米。主要建筑内容包括学生宿舍楼、B组团教学楼、C组团教学楼、图文中心、实验实训用房、学生及教工食堂/商业服务、对外交流中心、会堂、教职工周转房、运动场及其他辅助设施等。
新校区建设规划是在对现状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的。突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体现了高职特色、专业特点和地域文化的特征,结合了当代高职教育思想和手段、专业建设与特色、师资队伍建设等因素,协调组织好校区内的功能布局,完善公用和基础设施,改善和优化办学环境,充分展现自然与文化景观,展示当代高职教育办学精神与育人形象,遵循宏观性与超前性、地域性与文化性、集约型与交融型、生态性与可持续性的设计原则。努力把学院规划建设成集中央核心区、教学实践区、学生生活区、体育运动区于一体的高标准高职型、文化型、生态型和可持续发展校园。
『伍』 滁州市交通局对滁淮高速有什么计划
经过9年多的积极筹备,滁州至淮南高速公路规划建设情况终于有了新进展。记者近日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7月31日,省发改委正式批复滁州至淮南高速公路初步设计;10月底前,省国土厅、林业厅和人社厅将完成土地、林地及社保批复;预计,今年年底开工建设,2017年底前建成通车。据了解,滁淮高速全长约125公里,其中,滁州段约103公里,是迄今为止我市境内造价最高、里程最长的一条高速公路。
滁淮高速 今年年底开工
据悉,滁州至淮南高速公路是安徽省规划的“四纵八横”高速公路网“横四”——S12滁州至新蔡高速公路的一段,该项目全长约125.059公里,概算总投资82.21亿元,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全线设大桥9座,中小桥30座,隧道1座;计划设滁州北、琅琊山、永宁、定远南、九梓、永丰、长丰南7处互通立交,其中滁州北、九梓、长丰南为枢纽互通,设皇甫山、定远南、杜集3处服务区。
据介绍,早在2005年8月,滁淮高速便开始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2010年6月,省政府文件要求“以规划代立项,直接审批可研报告”;2013年6月,省运输交通厅组织召开工可线路方案审查会;2014年2月,省发改委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7月31日,省发改委正式批复初步设计。根据省政府会议纪要,10月底前,省国土厅、林业厅和人社厅将完成土地、林地及社保批复;12月20日前,取得国土部建设用地批复;今年年底开工建设,2017年底前建成通车。
造价里程 均创我市之最
与此同时,记者在采访中还获悉,滁淮高速起于南谯区黄泥岗,经来安县、南谯区、琅琊区、定远县以及长丰县,终至罗塘。该项目在黄泥岗南设滁州北枢纽互通与宁洛高速相连,在沙河镇南上跨G104、清流河及京沪铁路,在狮子洼上跨S311并设琅琊山互通,之后沿沙河集水库南侧、琅琊山景区北侧布线,并下穿京沪高铁,在永宁镇南设永宁互通与S226相接,跨池河后设定远南互通与S101连接,在九梓南与合徐高速交叉设九梓枢纽互通,在永丰水库北与S102交叉设永丰互通,之后在戴集南上跨淮南铁路、下穿合蚌客专,在罗塘北设长丰南枢纽互通连接合淮阜高速。
另据悉,滁淮高速滁州段长约103公里,是迄今为止我市境内造价最高、里程最长的一条高速公路。项目建成后,将成为阜阳、淮南、滁州等中部城市东向发展的重要通道,同时也是河南、陕西等省份通往长三角地区的又一高速通道,对密切我市与长三角地区经济联系,加快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合肥经济圈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
『陆』 滁州沙河镇发展前景
安徽省打造千亿级住宅产业为城镇化提速
前瞻网记者了解到,安徽省近年来大力实施城镇化战略,省域城镇空间格局不断完善,各中心城市不断做大做强,县城发展水平提升,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为促进城镇建设的快速健康发展,加强城镇化相关规划编制工作,今年2月底,省政府出台“十二五”城镇化发展规划,对城镇化工作做出具体要求和部署;4月24日,省政府又召开常务会议审议讨论、完善《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进一步为城镇化发展绘就了蓝图。“近期将重点落实好各项规划任务,不断创新城镇化发展模式,努力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再上新台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人表示。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4-2018年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路径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我国新型城镇化的战略格局是“两横三纵”。“两横三纵”即以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两条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三条纵轴,以主要的城市群地区为支撑,以轴线上其他城市化地区和城市为重要组成的“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两横三纵”的城市格局建设完成后,中国城市布局将形成完善的城市网络群。推进环渤海、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优化开发,形成3个特大城市群;推进哈长、江淮、海峡西岸、中原、长江中游、北部湾、成渝、关中-天水等地区的重点开发,形成若干新的大城市群和区域性的城市群。
安徽省“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柒』 滁州民声网我审批宅基地时四邻签字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
2010-03-03 | 作者: | 来源: 土地利用管理司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对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规划计划控制引导,合理确定村庄宅基地用地布局规模(一)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用地规划计划控制。根据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省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要统筹安排并指导市、县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结合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组织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扩展边界内的村土地利用规划,要与城镇规划相衔接,合理划定农民住宅建设用地范围;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扩展边界外的村庄,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摸清宅基地利用现状和用地需求的基础上,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土地利用规划为控制,组织编制村庄宅基地现状图、住宅建设用地规划图和宅基地需求预测十年计划表(即“两图一表”),制定完善宅基地申请审批制度,张榜公布,指导农民住宅建设按规划、有计划、规范有序进行。(二)科学确定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和规模。市、县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要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结合城镇规划,合理确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城镇建设扩展边界内的城郊、近郊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防止出现新的“城中村”。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扩展边界外的村庄,要结合县域镇村体系规划、新农村发展规划和产业规划,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保留、调整和重点发展的农村居民点用地,统筹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生活、生态、生产用地需求,合理确定中心村和新村建设用地规模,指导农民住宅和村庄建设按规划有序进行。(三)改进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管理方式。新增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各地在下达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时应优先安排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指标,切实保障农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占用耕地的,必须依法落实占补平衡。农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结合农村居民点布局和结构调整,重点用于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控制自然村落无序扩张。二、严格标准和规范,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四)严格宅基地面积标准。宅基地是指农民依法取得的用于建造住宅及其生活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一户一宅”是指农村居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各地要结合本地资源状况,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严格确定宅基地面积标准。要充分发挥村自治组织依法管理宅基地的职能。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申请利用的监管。农民新申请的宅基地面积,必须控制在规定的标准内。(五)合理分配宅基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扩展边界内的城郊、近郊农村居民点用地,原则上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扩展边界外的村庄,要严格执行一户只能申请一处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的政策。经济条件较好、土地资源供求矛盾突出的地方,允许村自治组织对新申请宅基地的住户开展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试点方案由村自治组织通过村民会议讨论提出,经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实施,接受监督管理。(六)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各地要根据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规范农民建房用地的需要,按照公开高效、便民利民的原则,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扩展边界内,县(市)要统筹安排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扩展边界外,已经编制完成村土地利用规划和宅基地需求预测十年计划表的村庄,可适当简化审批手续。使用村内原有建设用地的,由村申报、乡(镇)审核,批次报县(市)批准后,由乡(镇)国土资源所逐宗落实到户;占用农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于每年年初一次性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由乡(镇)国土资源所逐宗落实到户,落实情况按年度向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宅基地审批应坚持实施“三到场”。接到宅基地用地申请后,乡(镇)国土资源所或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组织人员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到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明确建设时间并受理农民宅基地登记申请。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符合规定的方可办理土地登记,发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七)依法维护农民宅基地的取得权。农民申请宅基地的,乡(镇)、村应及时进行受理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的,应及时按程序上报。县(市)人民政府对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批准,不得拖延和拒绝。各地县(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民宅基地申报、审批操作规范,并根据本地区季节性特点和农民住宅建设实际,明确宅基地申请条件和各环节办理时限要求,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农民依法取得宅基地的正当权益。(八)加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和档案管理工作。各地要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加快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妥善处理宅基地争议。要摸清宅基地底数,掌握宅基地使用现状,并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宅基地档案及管理制度,做到变更一宗,登记一宗。要积极建立农村宅基地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宅基地申请、审批、利用、查处信息上下连通、动态管理、公开查询。三、探索宅基地管理的新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九)严控总量盘活存量。要在保障农民住房建设用地基础上,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量,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农民新建住宅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凡村内有空闲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新增建设用地。鼓励通过改造原有住宅,解决新增住房用地。各地要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节约挖潜、盘活利用的具体政策措施。(十)逐步引导农民居住适度集中。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城乡一体化的城镇建设发展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本着量力而行、方便生产、改善生活的原则,因地制宜、按规划、有步骤的推进农村居民点撤并整合和小城镇、中心村建设,引导农民居住建房逐步向规划的居民点自愿、量力、有序的集中。对因撤并需新建或改扩建的小城镇和中心村,要加大用地计划、资金的支持。对近期规划撤并的村庄,不再批准新建、改建和扩建住宅,应向规划的居民点集中。(十一)因地制宜地推进“空心村”治理和旧村改造。各地要结合新农村建设,本着提高村庄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原则,指导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稳妥地开展“空心村”治理和旧村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对治理改造中涉及宅基地重划的,要按照新的规划,统一宅基地面积标准。对村庄内现有各类建设用地进行调整置换的,应对土地、房屋价格进行评估,在现状建设用地边界范围内进行;在留足村民必需的居住用地(宅基地)前提下,其他土地可依法用于发展二、三产业,但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四、加强监管,建立宅基地使用和管理新秩序(十二)建立宅基地管理动态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动态巡查制度,切实做到对宅基地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县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和乡镇国土资源所是农村宅基地动态巡查工作的实施主体,对动态巡查负直接责任。建立动态巡查责任追究制度,对巡查工作不到位、报告不及时、制止不得力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十三)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市县、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与市、县有关部门、乡镇政府、村自治组织建立依法管理宅基地的共同责任机制,建立农村宅基地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执法监管合力,共同遏制违法占地建住宅的行为。(十四)依法查处乱占行为。各地要认真负责依法查处宅基地使用中的违法行为。对未经申请和批准或违反规划计划管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应当限期拆除、退还土地并恢复原状。对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经依法处置后,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要求予以登记的,村集体组织可对确认超占的面积实施有偿使用。对一户违法占有两处宅基地的,核实后应收回一处。(十五)加强指导,不断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各地务必从实际出发,切实加强对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抓紧落实通知要求的各项措施,尽快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政策规定。同时要深入调研宅基地管理中的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主动采取措施解决,并及时上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要加强对督察区域内农民宅基地审批与管理情况的监督,确保农民合法居住权益得到保障。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