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会议记录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切实解决好我市建设系统责任范围内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的原则,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灾后重建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2008年以来3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推进体制和机制制度创新,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治理突出问题
(一)治理城乡规划中的违规行为
1、治理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调整容积率的行为。对市区规划区内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期间办理规划许可的所有房地产项目进行清理,重点对其中涉及提高容积率的项目进行清理。
2、治理违规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行为,对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城市水源和河湖水系用地、绿化用地、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用地、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住宅用地的房地产项目进行逐一清理检查。
牵头负责人:夏安辉 副局长
牵头单位:规划科
协办单位:法规办、局办证大厅、房管科、建设监察队
(二)治理建筑市场秩序
1、检查建设项目是否严格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无图审施工、无证施工、先施工后办证等现象。
2、检查中标的施工企业是否存在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行为。
3、检查建设项目合同备案等情况和各方主体是否严格履行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
4、检查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是否与投标承诺相符,人员配置是否满足要求,现场管理人员变更是否按规定履行相应手续,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5、检查项目承包商有无拖欠工程款、民工工资和擅自变更工程量、违章施工、故意拖延竣工结算等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
6、检查建筑节能评估审查情况,看是否规范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估制度。
牵头负责人:刘燕 党委委员
牵头单位:建管科
协办单位:局办证大厅、建设监察队、造价站、质安站、招标办
(三)治理建设质量差、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1、对施工现场有关责任主体的资质等级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进行核查,检查有无超资质、超范围承揽和转让、挂靠、出借资质的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人员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对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检查项目现场监理机构是否健全,监理人员专业、数量是否符合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
3、督促监理机构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制定监理方案,对监理方案进行审查;督促监理机构按规定进行旁站监理,规范记录监理日志,检查现场监理资料是否规范,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善。
4、检查现场监理机构是否对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有无监理机构和施工企业联合造假的行为。
5、派专人对项目报建程序、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监督,严格审查报验和竣工资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6、检查项目各方主体是否履行质量安全生产责任。
7、检查检测机构出据虚假报告等行为。
牵头负责人:吴世开 副局长
牵头单位:质安站
协办单位:建管科、城建科、造价站、招标站、建设监察队
(四)治理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1、排查拆迁项目。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拆迁行为,拆迁行政管理是否违规,是否存在政府机构充当拆迁人情况。
2、排查拆迁遗留问题。是否存在房屋拆迁烂尾楼项目导致补偿安置不到位问题。
3、化解信访积案。上级有关要求是否落实,信访积案是否得到有效化解。
4、加强拆迁监管,妥善处理拆迁纠纷,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牵头负责人:肖健 市重点办主任
牵头单位:拆迁办
协办单位:法规办、建管科、房管科
(五)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治理违规招投标行为
1、治理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
2、检查招标投标从业机构和人员资格,规范招标代理行为。
3、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4、监督招投标活动各方主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加强招投标活动的现场行政监督。
牵头负责人:周东波 副局长
牵头单位:招标站
协办单位:局纪委、建管科
(六)治理工程建设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不诚信的问题
1、治理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行为。检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否贯彻落实;项目主管部门是否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监管信息;建设单位是否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招标过程、施工现场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情况。
2、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建设系统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及时公布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信息,逐步形成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的共建共享。
3、健全市场准入和清退机制。
4、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行为。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整合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形成统一的企业和个人诚信、信用系统。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
5、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牵头负责人:谭信龙 党委委员
牵头单位:建管科
协办单位:造价站、建设监察队、招标办、质安站。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2009年7月—10月中旬)
1、成立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市规划和建设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向尊权同志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纪委。各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人员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并明确一名联络员。
2、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具体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时间要求。
(二)排查问题阶段(2009年11月初—2010年2月中旬)
1、开展自查。各单位按照统一部署,重点对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灾后重建扩大内需项目进行自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和整改建议。有关情况于2010年2月28日前书面报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跟踪督查。各单位要选择有代表性的重点项目、重点环节进行跟踪督查。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抽查。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0年3月初—2010年10月中旬)
1、及时纠正问题。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确保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灾后重建扩大内需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
2、落实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落实对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建立综合监管平台,完善工程项目监管台帐,健全各部门有效联运、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处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违法行为。
3、完善法规制度。全面清理我市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的制度、办法,分类作出处理,对不适应的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予以废止的建议,不够完善的及时修订,需要新出台的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坚持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重,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
四、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分工。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协办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治理合力。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局目标办负责落实,对搞形式、走过场、打折扣,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
(二)各单位要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管理制度、预防办法等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制度规定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各单位要形成专项治理集中整治的总结报告,于2010年年底报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㈡ 四川省“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产业领域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把握信息技术升级换代和产业融合发展的重大机遇,依托我省在人才和产业方面的优势,加快建设下一代信息网络,大力发展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推进高性能集成电路、平板显示、高端软件等行业发展,坚持自主创新发展和承接产业转移双轮驱动,建设国家重要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地。力争到2015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实现总产值3000亿元以上,增加值900亿元以上,产业规模在中西部保持第一。
下一代信息网络。加快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数字电视网络以及“三网融合”信息网络建设,统筹宽带接入。强化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开发,加快自主标准的推广应用,带动新型网络设备、智能终端产业和新兴信息服务的创新发展。发展宽带无线城市,加快先进信息网络向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延伸覆盖,普及信息应用。强化网络信息安全和应急通信能力建设。
电子核心基础产业。围绕重点整机和战略领域需求,大力提升高性能集成电路自主开发能力,重点发展通用、新结构中央处理单元、图像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数/模和模/数转换器、存储器、可编程器件、微型系统级芯片、关键IP核产品、射频识别芯片、信息安全芯片及系统芯片、非接触IC卡芯片等。积极发展等离子显示面板(PDP)、液晶显示面板(TFT-LCD)、有机电致发光显示面板(OLED),加快发展敏感元器件与传感器、光电子器件、片式电子元件、高频率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微特电机与组件等新型电子元器件。重点发展新型电子元器件材料、新型显示前端用基础新材料和新器件。
高端软件和新兴信息服务。加快发展面向市场的基础软件、移动计算软件平台、网络信息安全软件、数字内容加工处理软件、嵌入式软件、系统集成和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和管理服务、互联网增值服务。加快高端软件开发和自主软件应用,支持金融、交通等关键领域智能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研发。积极发展物联网环境下的交通物流、远程医疗及护理、远程教育等新兴服务业态。大力发展数字虚拟技术,引导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专栏2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路线图
一、发展目标
三网融合全面推广,有线电视数字化转换基本完成,宽带无线城市大规模发展,网络装备产业进入国内前列;新一代显示技术取得突破;智能传感器、新型电力电子器件等关键电子元器件自主保障能力明显提升;重要应用软件的技术水平和集成应用能力大幅提高,掌握网络信息服务关键应用和基础平台技术,互联网普及率超过40%,基本形成高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体系,一批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进入国家先进行列。
二、重大行动
1.关键技术开发:可信网络平台技术,智能人机交互技术,嵌入式软件及软件服务技术,高性能多业务承载网技术,宽带无线与移动通信和光通信技术,智能终端、泛在网技术,微型系统级芯片设计技术,新型显示技术,新型显示生产线专用设备关键技术,射频识别、新型传感器技术,物联网集中平台技术,空间信息技术,新型元器件和电子材料生产技术等。
2.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建立产业联盟和创新联盟,提升数字电视、移动通讯和下一代互联网的工程中心、实验室创新能力;建立完善半导体发光二极管(LED)、智能传感等领域工程实验室,建设平板显示共性技术研发及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软件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引导业务标准库、知识库和案例库建设。加大行业领军人才和实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
3.产业化:推动数字电视下一代传输演进技术、接收终端、核心芯片发展,积极推进集成电路、LED、微机电系统(MEMS)、智能传感器、大尺寸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面板(TFT—LCD)、等离子显示面板(PDP)、新型电力电子器件等产业化;加快有机电致发光显示面板(OLED)中试和量产。
4.骨干企业培育:实施骨干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扶持计划,鼓励产业链上下游联合和重组,支持基础产品企业与应用企业建立创新联盟。
(二)新能源产业。
把握世界新能源技术和产业发展趋势,发挥我省资源和产业优势,突出新能源开发转化和装备制造两大重点,加快新能源产业化发展,促进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互动,推动能源结构清洁化和产业结构低碳化,建成国家重要的新能源产业基地。到2015年,力争新能源产业实现总产值2000亿元,增加值600亿元。
核电产业。充分发挥我省核电装备科研、设计、试验、制造、安装到核燃料供应、管理和技术服务的整体产业优势,重点发展核电装备制造,非核动力装备,核岛设计与系统集成、核岛和常规岛设备、高性能核燃料元件。发展AP1000、EPR第三代蒸汽发生器、核电汽轮机、发电机、核反应堆压力容器和主管道等核电主设备,积极推动核电配套产品自主开发和国产化应用。建立第四代核电高温气冷堆供应集成采供体系和核电技术服务体系。构建核电设计服务、关键模块与部套件生产、基础材料和能源生产的完整产业体系。推动民用非动力核技术产业化应用。重视核电安全技术研究,加强核应急能力建设,提升核应急管理水平。
太阳能产业。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电池关键材料、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其他新型电池及组件等晶硅光伏产业。积极发展碲化镉太阳能电池、非晶硅太阳能电池、铜铟镓硒太阳能电池、纳米晶硅柔性薄膜太阳能电池等薄膜光伏产业。加快发展聚光太阳能接收器、菲涅尔透镜、聚光光伏电池、太阳跟踪装置及控制系统等聚光光伏产业。积极发展坩埚、清洗蚀刻、丝网印刷、光学镀膜、磁性溅射、组件测试等光伏生产设备。建设一批大型并网光伏电站,建筑一体化并网光伏电站、离网型光伏电站和户用光伏系统,积极探索推动试验示范光热电站建设。
风能产业。以整机产品配套为重点,积极发展1.5MW以上陆地风机和3MW、5MW潮间带及丘海系列风机、变频装置、控制器、齿轮箱、双馈式与直趋式发电机、柱轴承/偏航轴承/变浆轴等各类轴承、液压控制系统、润滑成套设备、主轴、轮毂、风力发电机组控制系统、并网逆转变控系统、输配电设备等。实现风机整机制造规模化和系列化。加快建设一批风力发电场,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生物质能。加快生物质直接燃烧固化气化发电等技术产业化,形成生物质气化发电系统设计、集成和制造能力。研制生物质能源成套装置,积极发展沼气能源成套设备、分布式生物质固化气化联合循环发电、分布式沼气发电成套设备、可再生生物质锅炉、生物质气化炉热解新技术成套设备。积极发展麻疯树等提取生物柴油和生物质发电。
智能电网。开展新能源发电的系统仿真、功率预测和并网运行控制等先进技术研发及推广,加强电网对新能源的消纳能力和技术保障。完善输电线路状态检测,加强智能变电站建设,促进居民用电智能化管理。积极推动智能电网运行体系建设,提高智能电网管理运行水平。
其他新能源。以电动汽车和电站储能为主要应用领域,重点发展以超级电容、大容量锂电池、含钒液流电池等为主的储能器件制造和储能系统集成,以及储能技术在智能电网、太阳能发电与风力发电并网等方面的示范应用。
专栏3 新能源产业发展路线图
一、发展目标
掌握先进核电技术,提升装备制造能力;太阳能利用设备及新材料的研发能力大幅度提高,开展太阳能热发电实验示范;掌握先进风机组整体设计能力;突破下一代生物液体燃料技术。
二、重大行动
1.关键技术开发:第三代核电核岛与常规岛设备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技术,兆瓦级以上陆地和海上风机模块化设计制造及关键零部件技术,高效晶硅、非晶硅及薄膜太阳能电池技术,光热发电技术,聚光发电技术,生物质热解气化及燃烧技术,生物质液体燃料高效转化技术,燃气发电机组关键核心技术,大功率储能电池及智能电网技术、动力电池技术等。
2.产业化:推进核电系统集成、关键模块和零部件,大型风电整机、新型风电机组和零部件,太阳能发电系统集成、关键零部件、基础材料和配套设备等产业化,加快开发利用清洁高效能源,推动煤层气、页岩气以及生物质能等产业化发展。
3.市场培育:开展太阳能热发电工程示范,适时大规模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光热发电,加强适应光伏发电发展的电网及运行体系建设。推动生物质能源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开发建设,促进生物质能加快应用。
(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依托我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础和资源条件,面向国际国内市场需求,发挥大企业、大项目带动作用,全面提升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自主创新能力,重点推进民用航空、航天及卫星应用等行业领域发展,建设国家重要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到2015年,力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实现总产值1500亿元,增加值400亿元。
民用航空。重点发展军机、公务机、无人机、直升机等整机和临近空间飞行器,国产大飞机机头和ARJ-21新支线飞机机头、机身等关键部件,大型航空发动机整机及零部件,航空电子系统产品,航空机载设备及配套产品。积极发展机场综合电子信息系统,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及成套设备、航空物流系统及设备。发展通用航空整机平台、配套产品、航空服务、通用机场,构建完整的通用航空产业体系。发展机体、航空发动机、航空设备的维修,推进航空再制造、客改货业务、航改燃机系列产品发展。
航天及卫星应用。结合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加快航天及卫星应用技术推广和产业化。重点发展大型火箭、亚轨道火箭、空间服务系统及设备、卫星载荷系统、星际链路系统等宇航产品,推动卫星通信、导航、遥感应用系统开发,发展卫星运营增值服务,构建具有核心技术优势的航天产业链。推进卫星地面系统、用户终端系统、宇航级关键元器件开发,实施北斗用户终端批产工程、高分遥感综合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北斗卫星应用产业园、北斗导航运营中心、高分遥感数据中心,建设区域对地观测卫星数据处理与信息服务体系、卫星导航运营服务体系。
轨道交通。依托国内唯一的轨道交通国家实验室和相关企业、研发机构,抓住城际客运专线和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工程建设机遇,掌握时速200公里以上高速列车、新型地铁车辆等装备核心技术,大力发展轨道交通装备。加快发展高速铁路桥梁关键功能部件、高速铁路的线路设备、高速动车组运载装备、高速铁路线路维修设备等,建设高速铁路功能部件试验检测中心。
智能装备。以先进重大装备为特色,强化基础配套能力,积极发展以数字化、柔性化及系统集成技术为核心的数控机床及关键功能部件、智能专用设备、智能控制系统、自动化成套生产线关键部件、关键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等。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电子控制系统和智能充(放)电系统。
专栏4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路线图
一、发展目标
民用机、军机发展和应用实现重点突破,形成国产飞机发展的关键部件生产能力;掌握先进轨道交通核心技术,满足我国轨道交通发展需要;智能装置实现突破,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重点领域制造过程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
二、重大行动
1.关键技术开发:民用机、军机总体设计、总装制造、系统集成和实验验证技术,空中管制、通信、导航、监视技术,卫星通讯、导航定位、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等应用技术,高速轨道交通设备国产化制造技术,高速精密机床制造技术、远程智能化加工技术等。
2.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航空航天重点试验验证设施建设,提高航空航天的综合技术开发能力。推进轨道交通装备标准体系建设,完善试验验证条件。实施智能制造装备创新发展工程,推进中高档数控系统与功能部件、关键基础零部件产业化。
3.产业化:积极发展民用机、军机以及国家大飞机项目中立项的大飞机机头及部分前机身部件和通用机载设备,加快发展大型航空设备、航天电子产品、光机电一体化产品等主机或配套产品, 加快高铁大功率电力机车、大功率交流传动内燃机车等机车车辆产品及数控刀具、量具及合金材料、高速电主轴、机械主轴、高精度智能化、数字化测量仪器仪表及其他数控机床功能部件产业化进程。
4.市场培育:开展通用航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拓展包括市场开发、航空租赁、维修服务等在内的航空服务业,推进航空航天产业链的协调发展。
(四)新材料产业。
紧跟材料结构功能复合化、功能材料智能化、材料与器件集成化、制备和使用过程绿色化的国际新材料发展新趋势,发挥我省在科技、人才和资源方面的优势,坚持技术创新与产业化相结合,重点推进稀土、钒钛、硬质合金等产业领域的发展,建成国家重要的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基地。到2015年,力争新材料产业实现总产值2000亿元,增加值600亿元。
新型功能材料。重点发展稀土贮氢合金系列材料、稀土磁性材料、稀土及贵金属催化材料、碲化镉/硫化镉、锂材料、锂离子电池隔膜、铜铟镓硒复合薄膜材料、含钒陶瓷、高档锐钛型钛白、特种有机硅、氟单体以及高附加值有机硅、氟下游产品、硅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特种玻璃、功能陶瓷等新型功能材料。
先进结构材料。重点发展钒钛低(微)合金、新一代节约合金资源不锈钢、工程塑料、硬质合金数控刀具、人造聚晶金刚石、立方氮化硼复合片、金属陶瓷材料及刀具、量具、矿用合金、耐磨零件及深加工产品、钨丝、钼丝和钨钼制品、硬面材料、新型焊接材料、功能性炭黑及碳石黑材料、高档钛材、高纯金属材料等产品。
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重点发展超高强芳纶纤维、芳纶1414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热致性纤维、聚甲醛纤维、玄武岩纤维、碳纤维、醋酸纤维等重点产品。开展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提升生产工艺技术和生产装备水平。
生物医用和共性基础新材料。重点发展新一代组织诱导性人工骨、软骨、肌腱等器械和组织工程化制品,医用聚氨酯及聚乳酸等合成和可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及制品,表面抗凝血改性的人工瓣膜、血管支架,心肌补片、封堵器、人造血管、生物瓣膜等介入治疗和心血管系统修复器械,血液采集、分离、纯化材料和制品等产品。开展纳米、超导、智能等共性基础材料研究。
专栏5 新材料产业发展路线图
一、发展目标
围绕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及其复合材料等三大领域,建设新材料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条,打造品牌,培育龙头企业。
二、重大行动
1.关键技术开发:钒钛磁铁矿煤基直接还原技术,新型节能多晶硅生产及硅材料副产物回收综合利用技术,工程塑料新产品开发及深加工和应用技术,高端氟硅材料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纺纶、聚苯硫醚纤维、聚四氟工业纤维、玄武岩纤维、聚甲醛纤维、热致性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产业化技术,稀土矿产资源采选、冶炼分离、深加工及综合回收利用技术,超细晶、超粗晶、高精度硬质合金及制品制造技术,生物医用材料制品及植入器械开发技术等。
2.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新材料产业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促进形成产业技术联盟或产学研联盟,培养一批科技领军人物和技术创新团队,围绕重点领域初步形成“研发-中试-成果转化-产业化”创新链。重点骨干企业装备和技术水平大幅提升,部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产业化:加快钒钛、稀土、硅、锂新材料的开发利用,推进含钒、钛、稀土、硅、锂材料的产业化,推动化学新材料及特种工程塑料、高性能纤维的发展,积极推进超硬材料及刀具、生物医用材料和医用植入器械产业化进程。
(五)生物产业。
抓住全球生物产业加速发展的机遇,发挥我省生物资源、科技、产业的比较优势,瞄准国内外市场需求,重点加快发展生物制药、现代中药和生物育种等行业的发展,开发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关键技术的名牌产品,建成国家重要的生物产业基地。到2015年,力争生物产业实现总产值1000亿元以上,增加值300亿元以上。
生物医药。大力发展生物制药、现代中药和化学合成药。重点开发预防传染病疫苗、治疗用生物疫苗、静注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人血白蛋白以及破伤风、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H1N1甲型流感人免疫球蛋白、特异性溶瘤重组腺病毒注射液、新型抗体类抗新生血管生成药物、新型抗体类抗肿瘤血管生成药物等。加快发展中药资源、新型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现代中药新品种深度系列开发。攻克血浆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延伸血液制品产业链。推进创新药物的研发和产业化,大力支持发展化学高仿药。
生物医学工程。加快推进医学与其他领域新技术的交叉融合,构建生物医学工程技术创新体系,提升新型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的开发能力。重点发展重大传染病诊断血清试剂、快速诊断试剂、医用磁共振、数字化X射线机及附属部件、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系统、超声影像设备、血液透析设备等高端医疗诊断设备。
生物农业。支持发展高产、优质、抗病、抗逆生物育种产业,积极发展动植物转基因技术与分子标记辅助选择育种,培育动植物超级种。发展生物农药、生物肥料、动物疫苗、生物饲料添加剂等绿色农用生物制品,推进微生物全降解农用薄膜应用。发展无公害、绿色食品及有机农产品,开发畜禽副产物蛋白肽等产品。开发基于非粮原料的下一代生物能源,研究开发利用农作物副产品提供生物能源技术,重点支持麻风树、粉葛等优良种源的选育和种植基地建设。
生物制造。以培育生物基材料、发展生物化工产业和做强现代发酵产业为重点,大力推进酶工程、发酵工程技术和装备创新。突破非粮原料与纤维素转化关键技术,培育发展生物醇、酸、酯等生物基有机化工原料,推进生物塑料、生物纤维等生物材料产业化。大力推动绿色生物工艺在食品、化工、制浆、制革等领域关键工艺环节的应用示范,积极推进工程微生物与清洁发酵技术应用,重点支持四川泡菜发酵功能菌相关研究和应用。
生物技术服务。重点发展新药先导物筛选与合成,原料药与制剂GMP中试设备,促进临床前研究、药物安全性评价、临床试验及试验设计等专业化第三方服务。积极发展干细胞医疗及研究类生物治疗服务。发挥现代中药、基因技术等研发优势,推进药物研发外包服务。开展生物数据挖掘,建立生物信息共享体系,实现生物数据资源共享。
专栏6 生物产业发展路线图
一、发展目标
形成基因工程医药、新型疫苗、抗体药物、现代中药等为代表的一批处于国家先进水平的新药开发平台,制药技术和装备研制水平大幅提升;形成一批现代生物育种和农用生物产品创新平台,实现一批新型绿色农业生物产品产业化发展。
二、重大行动
1.关键技术开发:基因工程药物、新型疫苗、诊断试剂开发和规模化生产及纯化关键技术,基于功能基因的生物技术药物设计关键技术,活性化合物高效合成技术,中药饮片炮制技术,中药有害残留物的监测与分析技术,生物化学和免疫化学诊断技术,动植物转基因技术,生物育种技术,生物有机质提升技术等。
2.创新能力建设:加快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建设。依托优势企业建立完成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新药研发平台。建设区域性重要粮油作物、园艺作物和主要畜禽生物育种及产业化设施,强化生物育种工程化能力。
3.产业化:大力发展单克隆抗体、基因工程等生物技术药物;肺炎、脑炎等预防传染病疫苗;治疗用生物疫苗和血液制品。推动中药饮片及提取物、中成药的创新和产业化,推进抗肿瘤、心血管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糖尿病等重大常见多发疾病化学药的产业化。
4.产业升级:推进生产工艺创新,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强化质量管理,鼓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六)节能环保产业。
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和资源环境条件,创新发展模式,优化发展环境,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机制,重点加快高效节能设备、资源循环利用等行业领域的发展,为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坚实技术和产业基础。到2015年,力争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初具规模,实现总产值1000亿元,增加值300亿元。
高效节能。重点发展余热余压利用、高参数节能环保锅炉成套设备、高压高动态电气驱动系统、区域热电联产、节能风机、压缩天然气(CNG)和液化天然气(LNG)成套设备、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煤层气及瓦斯等高效节能技术和设备。大力发展节能电器、半导体发光二极管(LED)照明、无极灯、节能建材等绿色节能产品。积极研发推广节能环保电动汽车、压水型推进器船舶、混合动力机车等新型节能运输工具。
先进环保。重点推广乡镇污水处理技术及成套设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备、生活垃圾处理成套设备、天然气开采过程中高含盐废水处理成套设备。大力发展烟气脱硝成套装置、烟气脱硫关键设备、油/水分离过滤机械、多效真空制盐节能减排成套设备、大气复合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大型城市垃圾焚烧处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电子废物拆解处理、农村和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土壤有机质提升、环保检测设备、环保生态药剂、机动车尾气治理等重点环保产品和技术。
环保节能服务。推动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培育专业化节能服务龙头企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快形成节能服务产业体系。积极鼓励和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各类节能技术服务机构提供专业能源计量和审计、能效测试、节能项目设计、节能量检测、培训咨询等专业化节能服务。加强全省节能监测监管网络建设。推广特许经营模式,发展合同环境管理、碳交易、清洁生产审核、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设计、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专业化运营、环境监测等咨询服务。开展环境保护设施行政代执行试点工作。
资源循环利用。重点发展共伴生矿资源、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航空产品、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餐厨废弃物、建筑废弃物、道路沥青和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产品和技术。建立较为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大力发展废旧家电再生资源产品、再生金属、再生橡胶等再生资源产品。推进农作物秸秆、实用菌菌渣等农产品副产品的循环利用。
专栏7 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路线图
一、发展目标
推广应用重大节能技术装备,高效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企业迅速增加;突破环保产业技术瓶颈,形成一批有比较优势的先进环保产业基地,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基本实现专业化、社会化,环境服务业有较大发展;推广应用先进资源循环利用技术,重要资源再生利用能力明显提高。
二、重大行动
1.关键技术开发:煤的高效清洁燃烧技术,节能锅炉(窑炉)设备制造与集成技术,节能机电和家电产品制造技术,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技术,烟气脱硫及脱硝成套技术,生活垃圾成套处理技术、污泥处理技术、机动车尾气氮氧化物治理技术,钒钛清洁生产技术,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瓦斯及垃圾气发动机燃烧和控制技术等。
2.产业化:大力推广《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和《当前鼓励发展的环保产品(设备)》中的技术和产品,开展重点节能技术示范、产品产业化及推广应用,推进先进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实施节能产品惠民行动、重大节能环保技术与装备创新发展工程,示范推广清洁、脱硫脱硝生产技术。推进“城市矿产”示范和高效发展,实施再制造产业化行动,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行动,促进区域循环经济体系建设,推动稀贵金属矿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废旧家电、废旧轮胎及橡胶回收综合利用。
3.商业模式创新: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环境管理,大力推进污染治理设施专业化、市场化、社会运营服务,发展环保节能服务产业。
㈢ 如何推进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
张国辉在工作报告中全面回顾总结了2009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分析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2010年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他强调,做好2010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正确处理和把握“五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安全生产必须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参与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二是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既要集中力量开展好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违法和重大隐患治理,坚决遏制恶性事故发生,也要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正确处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的关系。保持政府监管高压态势,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自觉履行责任的企业,要在监管中搞好服务,促使企业安全发展;四是正确处理事前监管与事后查处的关系,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强化事前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五是正确处理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通过重点问题的突破,促进整体工作的推进。张国辉指出,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围绕安全河南创建、安全发展行动计划这条主线,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核心任务,全力打好打击非法违法、重大隐患治理和煤矿兼并重组三大攻坚战,着力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安全科技支撑、城乡安全发展三大保障工程,着力推进责任激励、监管监察、效能建设三大机制创新,全面深化和巩固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成果,努力实现全民安全素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监管监察人员执法水平三个全面提升;努力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重特大事故三个明显下降,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坚决打好打击查处非法违法、重大隐患治理和煤矿兼并重组三大攻坚战,全面深化和巩固安全生产治理整顿成果;二是围绕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好转,以执法监察行动、安全标准化和安全诚信文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深化和巩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成果;三是围绕抓基层打基础要求,以实施安全素质提升、科技支撑和法制体制机制三大保障工程为重点,全面深化和巩固安全生产宣教行动和“三项建设”成果;四是围绕提升安全发展保障水平,以推进产业安全规划、城乡安全发展和重大项目安全保障为重点,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五是围绕提高履职能力,以创建为民、务实、清廉的监管监察机构和开展争当“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
㈣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重点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山西省安监局2013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紧密结合实际,明确本单位2013年工作重点,认真抓好落实。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15日
山西省安监局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好各级安委办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等作用;切实抓好直接监管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坚决杜绝特别重大事故、减少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把各项指标控制在下达指标的范围内(非煤矿山、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八个行业事故死亡人数分别控制在23人、9人、20人以下)。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加快转型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山西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宣传工作座谈会,分清内部宣传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制定全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计划,以多种形式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对外宣传山西形象,对内形成安全氛围。(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宣教中心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处室,其他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教培训。以安全生产“六五”普法活动为载体,通过举办安全生产“大讲堂”、“培训班”、“有奖知识竞赛”等宣教培训活动,大力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及时启动《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修订工作,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政策法规处、人事培训处、宣教中心等负责)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份,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好第1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开展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播出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全省中小学生“传递安全,珍爱生命”等系列活动。继续推进安全文化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政策法规处、宣教中心等负责)
二、进一步明晰和落实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
(四)理清行业(领域)监管职责。深入研究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代省政府起草《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行文后,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各级要根据实际情况,理清本区域内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权责明晰、不留盲区的监管责任体系。(应急救援办公室、监管二处负责)
(五)强化各级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度,为监管部门和企业提供必要的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支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逐级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目标管理,严格实行通报、发布、考核和“一票否决”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定期深入企业调研安全生产,解决突出问题。(应急救援办公室、办公室负责)
(六)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认真执行事故查处逐级挂牌督办制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查处每一起事故。做好事故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相应措施,指导安全生产实践,避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严格事故信息上报时限和程序,对瞒报、迟报、谎报事故,依次提高一个等级进行调查处理,严肃责任追究。(各有关处室、应急救援中心负责)
三、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七)严格制定并落实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24号令)制定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报请同级政府审查批准后,报上一级安监部门备案。各级安监部门要做到分级负责、无缝对接、不漏一企,对所属企业要明确监管部门、分管领导、监管责任人,做到监管责任“三落实”,并在媒体公告。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频次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科学制定并落实现场检查方案。加强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各行业(领域)专家库,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家,为监管部门和企业提供技术支撑服务。(负有监管职责的处室、规划科技处、政策法规处、执法总队、安科院各负其责)
(八)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积极开展部门之间联合执法行动,在打非治违、整顿关闭、隐患排查,以及全省开展的重大检查、督查中,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形成合力,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对在执法中遇到超出本部门的查处职能范围的要主动作为,邀请相关执法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及时办理移交手续,依法进行处理。积极探索和建立安监部门内设机构联合执法机制。在落实执法工作计划中,涉及两个以上处(科)室对同一企业实施检查时,由企业主业的监管处(科)室牵头,或者由内设的法制机构组织实施,做到年初制定执法计划、检查前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检查中落实执法监督、检查后对文书进行备案,尽量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真正为基层监管部门和企业减负。(政策法规处、负有监管职责的处室负责)
(九)推动安全监管执法标准化建设。制定我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实施细则,以及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标准,开发或引进执法文书使用与制作的系统软件,建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文书打印一整套的标准化管理模式,逐步实现执法信息的网上传递和执法文书的电子化操作。认真制作和使用行政执法文书,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政策法规处、规划科技处、负有监管职责的处室、执法总队负责)
(十)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失误与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以规范和约束各级安监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各级安监部门法制机构和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全程执法监督、跟踪执法监督、案卷评议、行风政风评议等方式方法,促进各级安监部门依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政法法规处、纪检监察机构负责)
四、积极推动企业安全标准化按期达标
(十一)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奖励制度,对达标工作突出的先进企业,由各级政府给予一定奖励,促进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开展。细化完善安全标准,制定各行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基本要求,把证照管理、组织保障、技术装备、生产工艺等重要内容,作为标准化达标的关键要素,对符合条件的,方可进入标准化评审程序,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要实施“一项否决”,严把安全达标准入关。(监管一处、监管三处、监管四处、安科院各负其责)
(十二)推动企业如期达标。年底前,要积极推动仍未达标的1000座非煤矿山、1790个危险化学品和695个规模以上冶金等行业企业全部达到最低标准,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达标的企业,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到年底仍达不到最低标准的,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取缔。(监管一处、监管三处、监管四处各负其责)
五、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十三)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快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平台,落实重大危险源申报和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督促企业做到隐患治理资金、时限、责任、预案、措施“五到位”,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跟踪落实。(办公室、应急救援办公室、规划科技处、监管一处、监管三处、监管四处负责)
(十四)非煤矿山。开展以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露天矿山防高陡边坡及排土场坍塌、尾矿库防溃坝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监督一处负责)
(十五)危险化学品。继续推动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化品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以及涉及危化品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工作。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工艺落后的化工和危化品企业。推进安全距离严重不足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整治工作,扎实开展穿越公共区域的危化品输送管道的专项治理,严密防范和有效应对危化生产事故引发的公共环境事件。(监管三处、登记中心负责)
(十六)冶金有色等行业。开展煤气区域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爆炸场所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作业等安全专项治理,严防钢水包倾覆、煤气中毒等事故。(监管四处负责)
(十七)职业病危害防治。抓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年底前申报企业数要达到9500个。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负责)
六、继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十八)突出重点内容和环节。组织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攻坚战,对存在非法违法开采行为、限期停产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324座矿山整顿关闭到位,完成119座尾矿库闭库治理任务;对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未批先建、无证或证照过期、“三项岗位”人员无证上岗、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等行为进行严打重处。(监管一处、监管三处、监管四处各负其责)
(十九)严格落实“打非治违”措施。认真落实“打非治违”责任,运用集中执法、专项检查,以及抽查、复查、突查,夜查等方法,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按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严肃追责“四个一律”措施进行处理。(监管一处、监管三处、监管四处各负其责)
(二十)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检查和监督。上一级安委会组成督查组,对下一级政府和部门开展“打非治违”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利用网络、信箱、举报电话等平台,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非法违法问题。对非法违法企业要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办公室、监管一处、监管三处、监管四处各负其责)
七、组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
(二十一)制定活动方案,搞好宣传发动。省政府拟从5月中旬开始,在全省组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代省政府起草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通知,制定活动方案,开展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办公室、监管一处、监管三处、监管四处各负其责)
(二十二)扎实开展活动,确保取得实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好本辖区、本监管行业的活动,掀起“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高潮,调动企业自觉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把竞赛活动与年度安全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对优胜的基层政府和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办公室、监管一处、监管三处、监管四处各负其责)
八、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二十三)继续推动安全乡村(社区)建设。2013年全省55%以上乡村要建成安全乡村,督促已启动国家安全社区建设的36个单位按照建设标准,加快建设步伐。积极推进乡镇(社区)安监站(所)建设。(规划科技处负责)
(二十四)推动安全生产规划落实。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估,推动加快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实施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管能力建设规划》,通过合理利用国家和省级财政拨款、积极争取市县财政支持,加强各级安监部门及支撑保障机构办公业务用房、交通工具和执法装备等工作条件的标准化建设。(规划科技处负责)
(二十五)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进一步提高高危行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机械化、信息化水平,研究引进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提高政府安全监管、企业事故预防预警、抢险处置等方面的能力。(规划科技处、各有关处室负责)
(二十六)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多部门协调一致的安全准入机制。协同发改、经信、国土、住建、工商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探索,逐步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并联审查机制,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生产准入条件的审查,与有关政府和部门的审批、核准、备案、划拨建设用地或颁发采矿许可证、出具选址意见、批准建设施工,以及工商营业执照年检等同期进行,搞好各审批环节的合理衔接。尤其要将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审查尽快纳入到各级重点工程项目审批中心,从源头上解决重点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监管一处、监管三处、监管四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共同负责)
(二十七)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督促企业加强全员培训,在继续加强“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的基础上,将企业关键岗位上的班组长(工段长)、以及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从业人员纳入到基层监管部门的培训计划。(人事培训处、培训中心负责)
(二十八)进一步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各级培训中心至少建立起培训基地、实操场所、三维动画模拟现场、在线远程网络教育培训、虚拟现实的电脑培训和考试等一个以上系统或平台,设置具有行业生产和监管特点为主要内容的仿真模拟课程,增强教育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人事培训处、培训中心负责)
(二十九)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完善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处置决策、力量协调、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按照“分级监控、实时预警”的原则,加快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信息系统,提高应对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督促各地区、各重点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及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中心负责)
(三十)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做法。继续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坚持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配齐配强非煤矿山“五大员”、其他行业“三大员”。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依法采取安全许可和行政执法手段,督促企业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或投保安责险,发挥保险的经济标杆作用和辅助管理功能,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等经济政策,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监管一处、监管三处、监管四处、政策法规处、办公室负责)
九、努力加强安监执法队伍建设
(三十一)全面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强化执法人员执证上岗,对全省无证或证件过期的执法人员,全部进行执法资格培训。坚持多渠道培养锻炼干部,逐年安排干部上挂下派、岗位轮换,增强宏观管理和专业监管的能力。积极鼓励在职人员到省内高校进修、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提高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人事培训处、培训中心负责)
(三十二)转变工作作风。认真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改进文风、会风、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勇于开拓创新,改进工作方式,解决实际问题;坚持求真务实,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狠抓工作落实。要把今年的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局机关各处室,并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进度考核细则,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机关党委、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人事培训处负责)
(三十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教育、预防、惩治力度,坚决维护安监队伍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约束安全监督“五权”运行(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权、安全执法权、事故调查权、中介机构监管权、安全培训权);推广网上申报审查和反馈,所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以及执法处罚、整顿关闭等,都要上网公示,杜绝暗箱操作;扩大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及时公布重点工作进展、控制考核指标实施、重特大事故查处等情况,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之风,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审查许可事项中,不准收受企业给予的专家费或审查费;在到企业检查时,不准接受企业宴请或收受礼金、礼品;在实施行政处罚时,要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标准,不准随意免除或减轻行政处罚;加大对人和事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整风肃纪。(纪检监察机构、机关党委负责)
(三十四)积极改善安全监管工作条件。积极协调同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落实执法人员岗位津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落实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以及其他福利待遇。想方设法改善工作、生活条件,为监管人员干事创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平等对待每一个为安监事业尽心竭力的人,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保护他们的工作热情,不断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人事培训处、办公室负责)
㈤ 安全生产工作如何促进经济发展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国发 〔2011〕 4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对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多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安全发展,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十一五”期间,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大幅度下降,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年均减少约1万人,反映安全生产状况的各项指标显著改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践表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对新时期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握,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选择。
(二)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根本途径。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处于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高峰期,安全基础仍然比较薄弱,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安全责任不落实、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企业还比较突出。安全生产工作既要解决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又要应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要把这一重要思想和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一个环节,使之成为衡量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标准,自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实现安全与发展的有机统一。
(三)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期待不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体面劳动”意识不断增强,对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改善作业环境、保障职业安全健康权益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经济社会发展重中之重的位置,自觉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把安全真正作为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使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建立在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切实保障的基础之上,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幸福地享有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四)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速度、质量、效益与安全的有机统一,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生产为保障,以科技进步为支撑,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五)基本原则。——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促进区域、行业领域的科学、安全、可持续发展。——依法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标准体系,严格安全生产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突出预防,落实责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准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筑牢安全生产基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依靠科技,创新管理。加快安全科技研发应用,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培养,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制定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要求,制定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大型桥梁隧道、超高层建筑、城市轨道交通和地下管网等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安全法规规章。根据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需要,抓紧修订完善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尽快健全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督促检查、行政问责、区域联动等制度,形成规范有力的制度保障体系。
(七)加大安全生产普法执法力度。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法制意识,增强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自觉性。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强化相关部门及与司法机关的联合执法,确保执法实效。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惩治措施。强化地方人民政府特别是县乡级人民政府责任,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八)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严格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每一起事故,查明原因,依法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严厉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进展和处理结果。认真落实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和现场分析制度,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查找安全漏洞,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切实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九)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经严格考核、持证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十)强化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作为衡量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省、市、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十一)切实履行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职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相关部门、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要不断探索创新与经济运行、社会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模式,建立健全与企业信誉、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相挂钩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
五、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十二)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格技术和安全质量标准,严把行业安全准入关。强化建设项目安全核准,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未通过安全评估的不准立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要依法取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制度。制定和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加强对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实行严格的资格认证制度,确保其评价、检测结果的专业性和客观性。
(十三)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监控管理。充分运用科技和信息手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企业要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分析,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级政府要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监控、整改、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各地区要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实施动态全程监控。
(十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普遍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设,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五)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要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认真实施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深入落实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切实抓好煤(矽)尘、热害、高毒物质等职业危害防范治理。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对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切实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治疗,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十六)深入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和整合技改。加快建设“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完善落实瓦斯抽采利用扶持政策,推进瓦斯防治技术创新。严格控制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建设项目审批。建立完善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制度,对不具备防治能力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严格按规定停产整改、重组或依法关闭。继续运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扶持煤矿安全技术改造,支持煤矿整顿关闭和兼并重组。加强对整合技改煤矿的安全管理,加快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建设和小煤矿机械化改造。
(十七)加大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力度。加强道路长途客运安全管理,修订完善长途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标准,逐步淘汰安全性能差的运营车型。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禁止客运车辆挂靠运营,禁止非法改装车辆从事旅客运输。严格长途客运、危险品车辆驾驶人资格准入,研究建立长途客车驾驶人强制休息制度,持续严厉整治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等违法行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严格按规定强制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实行联网联控。提高道路建设质量,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加强桥梁、隧道、码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全管理。继续强化民航、农村和山区交通、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特别要抓紧完善校车安全法规和标准,依法强化校车安全监管。
(十八)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普查评估,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科学规划化工园区,优化化工企业布局,严格控制城镇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各地区要积极研究制定鼓励支持政策,加快城区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地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整治,加强和规范城镇地面开挖作业管理。继续推进化工装置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三超一改”(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和礼花弹等高危产品专项治理。
(十九)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常态化管理机制,制定实施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研究制定充填开采标准和规定。积极推行尾矿库一次性筑坝、在线监测技术,搞好尾矿综合利用。全面加强矿井安全避险系统建设,组织实施非煤矿山采空区监测监控等科技示范工程。加强陆地和海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的安全管理,重点防范井喷失控、硫化氢中毒、海上溢油等事故。
(二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按照“谁发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建筑工程参建各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密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健全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完善铁路、公路、水利、核电等重点工程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
(二十一)加强消防、冶金等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消防规划纳入当地城乡规划,切实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落实建设项目消防安全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和建筑外保温材料。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活动等安全责任制,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加强冶金、有色等其他工贸行业企业安全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压力容器、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电力、农机和渔船安全管理。
七、大力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二十二)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探索建立中央、地方、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安全生产长效投入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和高危行业领域倾斜。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和促进作用。
(二十三)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整合安全科技优势资源,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关键技术及装备的研发,在事故预防预警、防治控制、抢险处置等方面尽快推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积极推广应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企业必须加快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系统和装备建设,提高生产安全防护水平。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科技支撑服务体系。
(二十四)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加大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的建设和延续。对存在落后技术设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把安全产业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产业,积极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二十五)加强安全人才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建设,办好安全工程类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重点培养中高级安全工程与管理人才。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进一步落实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加快建设专业化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加强在岗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改善监管监察装备和条件,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机制,切实做到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八、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二十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抓紧7个国家级、14个区域性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整合应急资源,依托大型企业、公安消防等救援力量,加强本地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提升事故医疗救治能力。建立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二十七)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和基础条件。健全省、市、县及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加快建设应急平台,完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联合处置机制,加强安监、气象、地震、海洋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能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二十八)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动态修订完善。落实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预案报备制度,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事故救援实战能力。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要按照预案规定,立即组织停产撤人。
九、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二十九)加强安全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加强安全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报纸、广播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普及安全常识,增强全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思想意识。在中小学广泛普及安全基础教育,加强防灾避险演练。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大力开展企业全员安全培训,重点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员工安全培训。完善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建立完善安全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大型企业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加强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十)推动安全文化发展繁荣。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市场机制,培育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打造安全文化精品,促进安全文化市场繁荣。加强安全公益宣传,大力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主题街道和安全社区,创建若干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进安全文化理论和建设手段创新,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安全文化建设水平,切实发挥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
(三十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各地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形成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合力。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指导协调作用,落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依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安全生产任务较重的乡镇要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
(三十二)加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把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之中。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以适当形式予以表扬和奖励,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三十三)发挥社会公众的参与监督作用。推进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健全行政许可网上申请、受理、审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制度和救援工作报道机制,完善隐患、事故举报奖励制度,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支持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排查,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责任,推进群防群治。
国务院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