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国城市规划合理吗规划依据是什么
中国城市那么多,不同的地方色彩也不一样 像哈尔滨跟深圳就不一样了;一些回少数答名族地区的城市规划跟沿海城市的又不一样了
从城市功能要求出发提出各种城市布局形态,如“带形城市”、同心圆式的环状城市、楔状结构城市、多核心城市等;从城市中各种系统的组织出发,宏观地研究城市所在的地区的空间结构与城市形态的关系;从微观上对构成城市的单元细胞进行剖析来研究城市的形态。
② 城乡规划具体工作内容是什么
城市规划是一门自古就有的学问,每个民族都有其独特的知识组成。 城市规划(Urban Planning)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也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三个阶段管理的龙头。
一、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内容是依据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根据区域规划等上层次的空间规划的要求,在充分研究城市的自然、经济、社会和技术发展条件的基础上,制定城市发展战略,预测城市发展规模,选择城市用地的布局和发展方向,按照工程技术和环境的要求,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设施,并提出控制引导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收集和调查基础资料,研究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条件和措施。
2、研究确定城市发展战略。预测发展规模,拟定城市分期建设的技术经济指标。
3、确定城市功能的空间布局,合理选城市各项用地,并考虑城市空间的长远发展方向。
4、提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区域性基础设施的规划原则。
5、拟定新区开发和原有市区利用、改造的原则、步骤和方法。
6、确定城市各项市政设施和工程措施的原则和技术方案。
7、拟定城市建设艺术布局的原则和要求。
8、根据城市基本建设的计划,安排城市各项重要的近期建设项目,为各项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9.根据建设的需要和可能,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步骤。
二、城市规划工作的特点:
1、城市规划是综合性的工作。
2、城市规划是法制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3、城市规划工作具有地方性。
4、城市规划是长期性和经常性的工作。
5、城市规划具有实践性。
③ 城市规划局是做什么的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城市规划、城市勘察测量和城市规划设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制订我市有关城市规划、城市勘察测量和城市规划设计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检查实施。
统筹安排城市规划和农村交通居住消防绿化,生产生活环境建设,发展空间布局,提升品位,合理节约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属性。
主要职责
负责市属各区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受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的申请,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延期使用;负责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核定内容的有关手续,参与招标拍卖用地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制订。
负责城市规划勘察测量管理工作,拟定城市勘察测量规划、计划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管理城市勘察测量成果等工作;管理城市测量控制系统;审批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管理、审核城市规划基础地理信息。
负责本市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的收集、保存、查询等管理工作;负责广州市综合航空遥感的协调工作。
④ 城乡规划是做什么工作的
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版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权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属性。城乡规划是城市政府关于城市发展目标的决策,因此尽管各国由于社会经济体制、城市发展水平、城市规划的实践和经验的不同,城市规划的工作步骤、阶段划分与编制方法也就不尽相同,但基本上都按照由抽象到具体,从战略到战术的层次决策原则进行。城乡规划是一个综合性学科,涉及城乡规划、城市规划、区域规划、旅游规划、建筑设计、风景园林、农业经济、生态环保、水利工程等专业。
⑤ 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依据包括什么
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要与城市的经济、人文、社会、地理、历史沿革等方面相协调。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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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总体规划内容:
(一)设市城市应当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应当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市域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包括:
分析区域发展条件和制约因素,提出区域城镇发展战略,确定资源开发、产业配置和保护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的综合目标;
预测区域城镇化水平,调整现有城镇体系的规模结构、职能分工和空间布局,确定重点发展的城镇;
原则确定区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等设施的布局;
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的建议;
(二)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
(三)提出规划期内城市人口及用地发展规模,确定城市建设与发展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以及市中心、区中心位置;
(四) 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以及车站、铁路枢纽、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系统的走向、断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确定主要广场、停车场的位置、容量;
(五)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电、通讯、燃气、供热、消防、环卫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六)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
(七)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
(八)确定城市环境保护目标,提出防治污染措施;
(九)根据城市防灾要求,提出人防建设、抗震防灾规划目标和总体布局;
(十)确定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传统街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
(十一)确定旧区改建、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改善旧城区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和措施;
(十二)综合协调市区与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统筹安排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乡镇企业、基础设施和菜地、园地、牧草地、副食品基地,划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绿色空间;
(十三)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方法的建议;
(十四)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部署。
⑥ 根据2008年的城市规划法,我国法定的城乡规划类型有哪些其在不同层面分别具有什么样的规划属性
首先,题目是错误的。2008年公布施行的是《城乡规划法》,而非城市规划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即为法定的城乡规划类型。
《<城乡规划法>解说》:“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属性。”
以上即为法定城乡规划的属性。
⑦ 编制城市规划的依据有哪些
你的回答,可以分解为几个方面。
首先,城市规划包含2个层面,5个阶段。2个层面是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5个阶段,如果按编制规划的话可以说是:纲要、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分区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其次,编制这5个阶段的规划的依据个不一样。当然首先都是以国家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为依据,城镇总体规划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建设部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用地标准》(GBJ 137-90)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
建设部《关于加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2003]43号
省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市级“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
其他相关国家法规、法律编制
总体规划的依据和城镇体系差不多,不同的是他要以城镇体系规划为依据,以上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以及近期建设规划、绿地规划、道路交通、环卫、土地利用等专项规划做参考。
详细规划的话,都以总体规划为依据,也包含了上述国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地方方针政策。具体就不重复啰嗦了。
⑧ 城市规划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城市规划实施管理,主要是指按照由法定程序编制和批准的城市规划,依据国家和各级政府颁布的城市规则法规和具体规定,采用行政的、社会的、法制的、经济的、科学的管理方法,对城市的各项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进行统一的安排和控制,引导和调节城市的各项建设事业有计划、有秩序、有步骤地协调发展,保证城市规划实施。通俗地讲,就是通过有效手段,按照城市规划,依法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和各项建设活动,把城市规划落实在城市土地上,变为现实。《城市规划法》第四章“城市规划的实施”具体阐明了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主要内容。在这里,扼要地把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主要内容归纳为如下三个方面:
(1)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城市的土地利用是城市规划的核心内容,城市土地利用的规划管理,是实现城市规划的基础。城市土地利用得当与否,直接影响城市合理布局、环境质量和城市形态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城市规划能否顺利实施的致命点。如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对城市土地的利用进行严格控制,城市规划就难以落实,当然就更谈不上按照城市规划实行统一的建设了;因此,城市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是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首要任务和极其重要的内容。
城市规划是确保城市土地利用科学合理的唯一法律依据。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就是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运用法律赋予的控制手段,保证城市土地利用的科学合理和节约原则的实现。为城市土地的征用、规划和具体使用提供依据和创造先决条件。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重点是要严格控制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各类建设的选址、定点,使之符合城/考/试大/市规划。主要制约手段是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法律效益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也就是说,凡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各类建设,必须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选址定点,并按法定程序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否则不得以任何借口使用土地进行建设活动。
概括地说,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参与法定的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对于国家确定建设的、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提出具体要求,使其符合城市规划,这类项目计划任务书的报批,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选址意见书;二是根据法定的管理审批程序,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包括临时用地,进行的各类建设项目,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持国家批准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选址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规划确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是指为了保证城市规划区的各项建设活动符合城市规划,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定的审批程序,对于各类建设活动进行规划管理。这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一项大量性的日常管理工作,也是城市规划实施管理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概括地说,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具体内容就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具体的规划设计要求,并审查有关规划设计文件和图纸,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其建设活动的合法性。
按照建设项目的类型/考/试大/和期限不同,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可以分为建筑管理、道路管理、管线管理、临时建设管理等几大类。
各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城市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不同的规划技术要求和审批办法。临时建设工程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⑨ 城乡规划管理的根本原则是什么
进行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来源:考试大的美女编辑们
1.法制化原则来源:www.examda.com
对于城市、镇、乡和村庄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一定要依照《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规划实施管理,实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也就是要以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和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并依照法定的程序履行职责,防止和抵制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罚代法和其他形式的违法行为。充分运用法制管理手段是搞好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证。采集者退散
2.程序化原则
为使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能够遵循城乡发展和规划建设的客观规律,就必须按照科学合理的行政审批、许可、管理程序来进行。这就要求城市、镇、乡和村庄规划区内的使用土地和各项建设活动,都必须依照《城乡规划法》所规定的申请、审查或审核、征询意见、报批和核发有关法律凭证以及加强批后管理等环节和程序来施行,防止施政过程中的随意性、滥用职权、越权审批和暗箱操作等违法行为产生。把城市规划师站点加入收藏夹
3.协调的原则来源:考试大
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工作过程,是一个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依法对城市、镇、乡和村庄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进行合理布局和统筹安排过程,需要协调各有关方面的利益和要求,理顺各有关方面的关系,包括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与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实现分工合作,协调配合,各负其责,避免出现多头管理、相互制约、扯皮不止的现象发生,从而提高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4.公开化原则www.Examda.CoM考试就到考试大
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实行政务公开。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公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改变。为保证和督促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能够依法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实行政务公开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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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法》规定城乡规划的实施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应当与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等,强调了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科学合理性原则,不能违背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办事,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不能急功近利、盲目决策。要正确处理集中与分散,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发展与保护、堵漏与疏导的关系,科学辩论地进行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