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宁的社保在钦州生孩子,能报销吗
你说这个问题我要分三个部分回答你。第一,如果你参加有生育保险的话需要你专提前向属你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就可以在非参保地的定点医院进行分娩。第二,如果你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你需要向参保地的妇幼保健院提出转诊,或者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长期在异地居住的暂住证。第三,你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但用你爱人的生育保险。可以参照第一条所描述的,但是相关的报销比例会降低10%个点。
2. 在南宁市交150元城镇居民医疗怀孕住院生育可报销吗
可以的
生育保险报销所抄需资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
3、计划生育证明,例如准生证;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例如出生证;
5、医疗费用收据;
6、其它相关资料。
【注】:因各省市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具体办理资料根据本地生育保险政策执行。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部分城市规定只能由用人单位代为报销。具体报销流程依据本地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生育保险报销金额根据本地政策执行,例如东莞剖宫产一次性计发3500元,经产道分娩一次性计发2000元。
3. 南宁市妇幼社保去哪里报销医药费
1、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内(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容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 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9)收款收据。
2、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4. 南宁生育险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南宁市参保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后,要求在怀孕前到生小孩后这段时间连续、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才能报销生育险。报销待遇有一次性医疗费用补贴(一胞一孩顺产1800元,难产2300元)和生育津贴(按生小孩当月所在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人均月缴费基数为标准按月发给生育津贴,不足一个月的按日历天数计发)。只需将医...院单据交由公司或人事管理科专管人员,由工作人员到南宁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险报销即可。 用人单位应当在女职工或男职工的配偶办理出院手续之日起,9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并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及材料: 1、填报《南宁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给付申请表》; 2、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发放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的《二孩生育证》,以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3、难产、自然流产、因医学需要或因计划生育需要终止妊娠的,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和门诊病历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证明和门诊病历; 5、属男职工配偶享受待遇的,除本款第(二)项规定的证件及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配偶居住街道社区或村委会的证明。 用人单位不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本人可以在办理出院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南宁市医保中心地址:南宁市葛村路10号。 如有不清楚的,请于行政班时间(周二、周五下午除外)致电南宁市医保中心:5854299、5841383咨询
5. 南宁市生育险报销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详细抄原因如下:
生育保险袭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具体的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
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收款收据。
6. 2019年广西南宁生育保险大概能报销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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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参保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后,要求在怀孕前到生小孩后这段时间连续、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才能报销生育险。报销待遇有一次性医疗费用补贴(一胞一孩顺产1800元,难产2300元)和生育津贴(按生小孩当月所在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人均月缴费基数为标准按月发给生育津贴,不足一个月的按日历天数计发)。只需将医院单据交由公司或人事管理科专管人员,由工作人员到南宁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险报销即可。
用人单位应当在女职工或男职工的配偶办理出院手续之日起,9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并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及材料:
1、填报《南宁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给付申请表》;
2、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发放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的《二孩生育证》,以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3、难产、自然流产、因医学需要或因计划生育需要终止妊娠的,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和门诊病历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证明和门诊病历;
5、属男职工配偶享受待遇的,除本款第(二)项规定的证件及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配偶居住街道社区或村委会的证明。
用人单位不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本人可以在办理出院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南宁市医保中心地址:南宁市葛村路10号。
如有不清楚的,请于行政班时间(周二、周五下午除外)致电南宁市医保中心:5854299、5841383咨询
7. 生孩子南宁市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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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桂户口在南宁生小孩这回属于异地报销。
出院时答需要带病历复印件及发票,到医保卡发卡地,就可以报销。
报销分农村居民和城镇职工:
居民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
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8. 生育保险是在南宁市的,如在异地生产的话是否可报销
生育险异地报销,可以和医保一样,办理异地生产手续,经审核批准,可以现金垫付,再回南宁报销。
补充————女方参保才可以报,男参保人只能享受10天的护理津贴。
9. 南宁正常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 两部分。其中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方面问题
应该不能 生育保险主要是针对怀孕期间母子安全的保险
从今年3月底至5月,包括苏州、武汉、广州、青岛、沈阳等在内的全国各大城市陆续开始实施新的生育保险政策。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生育保险的调整进一步完善了对育龄妇女及其配偶的保障。
生育险的新规有以下几个亮点。首先,不少城市明确了用人单位必须为女职工投保生育险,缴费比例不超过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而职工本人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另外,包括广州在内的大城市开始试点外来打工人员生育险工作。根据不同城市的情况,生育险有不同的要求,建议女性在怀孕前可以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如果发现新规定对用人单位购买生育险作出了强制要求的,而单位没有购买的,可以进行投诉维权。
其次,生育险扩展了保障范围。以前的生育保险基本由三部分组成:一是产假。指职工女性在分娩前、后所享受的有薪假期。二是生育津贴。指职工妇女因生育后离开工作岗位,不再从事有报酬工作以致收入中断,及时给予定期的现金补助,以维护和保障妇女及婴儿的正常生活。三是医疗服务。指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助产士为职工妇女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以及必需的住院治疗。以上三种保障过去主要针对女职工。而不少城市的新规定同时涵盖了男性。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也将受益。如果其配偶没有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此外,必须注意的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应该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在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专家指出,作为一种常规的生育补偿保险,生育险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对于母亲和婴儿基本的风险保障不足,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如果要想取得更全面的保障,建议补充购买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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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南宁市报销生育保险有哪些程序
您好,比例标准: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版保险基金支付。超权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报销的流程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2、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3、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