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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质量问题吗

发布时间:2020-12-29 03:10:15

⑴ 普通商品房的设计使用寿命是多长时间

随着国民对不动产、产权等的重视,对于50年房屋设计使用年限与70年土地使用年限的关系问题,近年来逐渐被重视。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研究中心研究员许进呼吁修订设计标准,延长建筑设计使用年限(见《政协委员:住宅设计使用年限应从50年提到70年》,《许进委员:住宅设计使用年限应从50年提高到70年》),主要理由如下:

(1)提高普通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不仅能够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还能够节约大量的资金。“若把普通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提高20%,每年就可以少堆起3座喜马拉雅山了”。

(2)住宅的设计使用年限从50年提高到70年,增加成本有限。“以北京市为例,如果将住宅的设计使用年限从50年提高100年,需要提高建筑的地震安全性等安全指标,经估算,住宅的建设和安装成本将提高10%左右,约占北京市住宅平均销售价格的1%。”

(3)“住宅的产权是70年,那我买来的房子怎么是50年的设计寿命?剩下的20年,我的权益怎么保障?”(此观点为网络上其他观点,和许委员的观点放到一起相信他不会有意见)

此观点不是刚刚提出,以往就曾在社会上引起过相关讨论,如2009年南方都市报就发表过《住宅使用年限50年与70年产权相矛盾网友质疑20年哪去了》。

既然是政协提案,就要给出回复。是否将我国的房屋设计使用年限提高,提高到多少?相关部委也参与了回复,据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近也在组织专家讨论这个问题。我仅发表一些个人的观点:

(1)设计使用年限的定义是“设计规定的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进行大修即可按预定目的使用的年限”,设计使用年限不是房屋寿命。就算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也要对房屋进行日常的检查和必要的维修(非结构构件的使用寿命一般都达不到50年)。房屋实际寿命的长短,主要与使用维护有关。无论是50年,还是100年,使用中(包括设计使用年限内和年限外)都是需要正常维护的。

(2)我国房屋平均寿命较短,很多提前拆迁,这与房屋设计使用年限没有关系,很多被拆迁房屋很多都没有达到50年的设计使用年限。就算提高到70年,按现在的社会情况和城市发展情况,该拆一定还会被拆。国内很多竣工5年内的公建和住宅都因后期城市发展、规划修改而被拆,并不鲜见,这些都与房屋设计使用年限无关。

(3)房屋寿命短的另一个因素就是建造质量问题,在近10年的快速发展过程中确实存在很多问题,但应该说因为建造质量问题造成房屋寿命减少的“事故”目前来看还不多,且也与设计使用年限无关。如果是建造质量有问题,50年、70年的关系不大,不会到这么久就会出现问题了。如海砂屋,一般10年就会完全暴露,房屋无法使用。

(4)普通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取50年,是国际通行。与50年设计使用年限对应,还有50年的设计基准期(定义为“为确定可变作用等取值而选用的时间参数”)。重要房屋或土木工程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取为100年获更长年限(港珠澳大桥设计使用年限是120年)。对于普通房屋,如果希望提高设计使用年限,可以直接按现行规范采用100年设计使用年限。对于100年设计使用年限的房屋,从技术上主要涉及设计过程中地震作用、荷载作用的取值增大,建造中材料性能要求提高。除在耐久性方面仍需要进行一些研究补充(目前对于非房屋建筑,耐久性方面研究较多;对于100年使用年限的普通房屋,如何采用低成本的技术措施,仍需要进行一些研究),总的来说难度并不大,实际造价可能增加也不多(个人随便估,对于普通混凝土住宅,10%-20%,不一定准确)。

综上,我觉得不存在50年、70年的矛盾问题,采用70年的设计使用年限没有必要。房屋建筑设计可由建设方、设计方共同确定,采用50年或100年的设计使用年限。但个人觉得,盲目对普通房屋采用100年的设计使用年限,还不如建立完善房屋使用中的检修、修缮机制,这方面的意义更大。

讨论上述问题,还会产生一个疑问,为什么我们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是否会改变呢?我找到一些有用的资料,大家可以自己看看,《世界各国土地产权制度及其启示》、《土地年期的界限街》(这篇文章的作者肖喜学的博客中有很多香港土地及房屋方面的信息,很有有意义,大家可以多看看)、《住宅土地使用年限70从何而来?》

我个人觉得,70年的问题真应该好好考虑一下了。70年当初提出的参考来自香港,而在香港,又有999年、75年、50年等多种土地使用年限,对于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处理,都是目前我国应该正确对待的问题了。这个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万家丽集团董事长黄志明提出了(《人大代表建议取消住宅土地使用70年限制》),我觉得他提才更有意义。

⑵ 租房出现纠纷应该找什么部门处理

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1)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以解决问题。(2)调解解决。调解,是指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在不能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律法规,相互谅解,达成和解协议,使购房纠纷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3)仲裁解决。仲裁又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的裁决。(4)行政解决。购房纠纷的行政解决,是指经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及相关部门调解无效或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又反悔的纠纷,或者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到行政部门投诉,由该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5)诉讼解决。购房纠纷的诉讼解决,是人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⑶ 城市居民自己住房改建需要建设局审批吗

好像要去土地管理局吧

⑷ 朋友用我的名义买房子会有什么坏处

影响如下:

1、如果是贷款买房你们之间的协议,和银行贷款没有关系,如果用你的名义贷款。那么发生的纠纷,银行只会找你,然后你自己找你朋友打官司去。

2、如果他不按时还钱,不良的信用记录是记在你名下的,以后你贷款买房或者办理信用卡就会很困难。

3、不论是贷款买房还是全款买房,你在帮他贷款买房以后自己买房就算第二套,首付5成,利率上浮15%。

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有人采用借用他人名义买房的办法,不但引发矛盾纠纷,还因此遭致不小的麻烦和风险。

根据法院对相关案件的审理,借用他人名义买房的风险包括,对方赖账不肯配合过户;房价上涨后对方要求分配利润等等。

一些人认为,他人的房产挂在自己的名下,如果有风险也是对方的,自己不会有问题。

实现情况是,他人的房子挂在自己名下,风险其实并不比把自己的房子挂靠到他人名下小:因为当实际购房人无法偿还贷款时,其肯定会受到债权人的追讨,这样,名义上的房主就要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此时房子的债务数额大于其实际价值,名义上的房主就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甚至影响自己的信用记录

(4)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质量问题吗扩展阅读:

2010年5月26日,二套房贷认定终于有了明确的执行标准。作为"新国十条"的配套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发文规范二套房认定标准(建房[2010]83号 ),对个人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二套房认定遵循“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原则。

认定标准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参考资料:

二套房贷认定标准——网络

以自己名义为朋友买房 贷款逾期受牵连遇麻烦——中国宁波网

⑸ 质量监督局管不管楼房质量问题

不管,应归住建部管。
首先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职责、;
1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3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4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交通运输部。
5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体制。
6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7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8研究拟定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9指导全国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10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编号并发布;组织制定和发布全国统一定额和部管行业标准、经济定额的国家标准;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与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11指导全国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12指导全国城市和村镇建设;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市容和环卫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指导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和城建监察。
13指导全国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住宅和房地产业行业管理;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
14负责制定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15制定部管各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
16拟定高等院校建设类专业的教育标准、培养规格;指导部管各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17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18管理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部管各行业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标准和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
19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⑹ 我新买的房子漏水,投诉应找那个部门。

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者房管局投诉,要求合理修缮。

《建筑法》第六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6)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质量问题吗扩展阅读:

案例:商品房漏水对簿公堂 冻结开发商账户促和解

5月28日上午,诚信房地产开发公司迫于法院的执行压力,主动请求法院联系申请人张强做和解工作。在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的协调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20000元维修款。申请人连声感谢称。

申请人张强在2012年5月份,向诚信房地产开发公司按揭购买了顶楼的一套商品房。入住后,每逢大雨天,屋顶、墙面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漏水、渗水现象。张强与开发商协商未果后,对簿公堂,要求修复。2012年12月26日,南城法院判令诚信开发公司于判决生效后3个月内对屋顶漏水、墙面渗水等质量问题进行修复。

判决后不久,诚信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房屋进行了简单修理,此后,该公司到外地去投资开发。2013年春节期间,多次下雨,张强的房屋仍然漏水、渗水。开发公司对此不闻不问,房屋漏水问题仍旧未解决。辛辛苦苦赚钱买房不容易,张强内心无比烦闷,遂到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开发公司继续维修或给付修复款。

该院立案执行后,承办法官经过多方调查,了解到目前该公司已更换法人代表,新的法人代表称其系通过股权转让接管该公司,不是他手上的事,他不管。随后,该院立即查询并冻结了该公司唯一的基本账户。不料,该公司负责人称账上没有钱,仍旧不予重视。

近期,诚信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外地又有项目要开发,需要用公司基本账户进行款项流转。该公司终于意识到了法院执行措施的压力,遂主动与法院取得联系,请求协商解决此事,遂出现了篇头的一幕。

⑺ 哪几类房子“难转手”,应该谨慎入手

如果大家要买房的话,也应避开这几类房子,这几类房子特别难转手。


一、房龄超过20年的二手房


银行一般在审核贷款时,会查询二手房具体房龄,通常要卖一套二手房的话,它的年龄必须控制在25年以内。但对于一些严格的银行来说,他们会缩小条件比如说15年以内,房龄太长的话肯定也难以出手。很多朋友在买房的时候由于手头比较紧,所以也会购买一些20年以上的房子,毕竟这些房子的价格比较低,但要想再次出手的话就难了。



以上这几种房子,大家在购买的时候也要严格避开。

⑻ 住建部关于取消专业承包资质后具体采用什么办法

一级二级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三级资质都下放到各地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被取消资质后,再改变不符合资质的条件,重新向住房建设委员会申请资质,获批后,才能营业。请参考以下条例: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申请本规定第九条所列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其中,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可以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向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资质的,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

第十三条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资质许可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资质许可程序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二)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复印件;

(四)企业资产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企业主要人员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装备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复印件;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如实提交有关申请材料。资质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受理手续。

(8)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质量问题吗扩展阅读:

日前记者从市建委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类企业资质上下协同联动审批,建委下发了《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类企业资质上下协同联动审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从本月10日起,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事项将有所调整。

《通知》要求,建设类企业资质上下协同联动审批事项的审批要素应按照建设部、省住建厅和市建委颁发的部令、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保持一致,各区(市)县不得随意增减。

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资质的有关事项时,除向企业工商住所地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符合要求的书面材料外,还需登录四川省住建厅网站,录入与书面材料一致的完整信息。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书面申请材料和网上申报信息的审查工作,审查合格后上报市建委审批(审查);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内容不符合要求,或申报企业未在省住建厅网站录入完整信息,或网上申报信息与书面申请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审查通过,并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通知》还要求,为做好建设类企业资质市、区(市)县两级上下协同联动审批的相关工作,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质量,使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申报材料从一个窗口递交,资质证书从同一个窗口领取,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更好地为我市建设类企业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从本月10日起,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事项(即办件除外)经企业工商住所地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由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行文,连同企业的书面申请材料和网上申报信息一并上报市建委审批(审查)。

市政府政务中心建委窗口不再直接受理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申报材料(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企业除外);

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原则上也由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到市政府政务中心建委窗口领取后再发放给相关企业。

对申报材料审查合格的建设类企业,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出具书面承诺通知书,并自受理当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政府政务中心建委窗口审批(审查)。对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承诺办结情况,市建委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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