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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发布时间:2020-12-29 03:05:31

❶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什么区别

在杭州市区,这两者是一样的,是不同时期出台的政策名称不同所造成的。01年的政专策是杭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属保险办法,对象主要是各类单位的在职、退休人员;目前的政策是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对象包括单位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所以称谓变了,但其实质都是政府主办的社会医疗保险。

❷ 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政府令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决定》已经2004年11月29日杭州市市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代市长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决定
经市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对《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99号)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一、第六条修改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二、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灵活就业人员以上年本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三、第三十四条修改为:“退休人员门诊统筹实行定点管理。
四、第三十五条第(一)项修改为:“住院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以下简称住院起付标准)为:
五、第六十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医保经办机构发现参保人员有异常就诊情况的,可在调查期间暂时改变其结算方式。”
六、第六十七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贩卖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的。”
此外,根据本决定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99号)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
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2003年11月3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9号发布,根据2004年11月3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决定》修正)
温馨提示
本法规被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41号《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第十二条的规定废止。取代本法规的是《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

❸ 杭州市2012年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怎么报销

社保局

❹ 没有户口能否买杭州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只能是本市的才能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
你只能到你的户籍地办理,你的户口应该已经迁回原籍了吧。只能是迁回原籍了。

❺ 杭州市城镇居民医保一年交多少钱,几月交

到当地社保问下。每个地方不一样的

❻ 医保家庭共享需要什么手续(杭州市)

办理医保共济时,转出人需携带本人及转入人的身份证、医保卡,就近前往区社保中心、市民中心及瓜沥、临浦、空港办事处办理。

转出人和转入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因办理家庭共济时,需要提供双方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采取个人确认制,承诺双方的关系真实。

参保人员可将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划转给近亲属中的一人或多人,具体划拨金额由参保人员本人自行决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其他未建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可根据家庭共济需要设立个人账户。

(6)杭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扩展阅读

参加杭州市各统筹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以共济给参加本统筹地基本医疗保障,且医疗保障待遇正常的近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

参保人员可由本人通过自助服务的方式将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划转给近亲属中的一人或多人,具体划入金额由参保人员本人自行决定。近亲属关系采用个人确认制,其真实性由参保人员个人负责。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其他未建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可根据家庭共济需要设立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的使用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

具体为账户所有人本人发生的以下费用:

在定点医药机构内发生的自费、自理和自付医疗费;

在本统筹地发生的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社区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费;

在本统筹地购买的浙江省人力社保部门公布范围内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费用。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资金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可以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本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费用,凭相关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原始发票,至统筹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❼ 杭州居民医保怎么办理

杭州没有单独的卡片式医保卡的。市民卡开通医保后具有医保卡功能。
杭州参加医保需到杭州医保经办部门办理。您可以到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办理(中河中路248号)也可以到市民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办理时需携带,身份证、一寸照片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❽ 杭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版的标准。

一、学生权、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❾ 关于杭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计算方法。。

我认为 按照《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和《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1、关于困难人群参加医疗保险的问题。目前杭州市区有5198名困难家庭成员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从制度设置来讲,这部分人群已纳入了参保范围,目前尚未参保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过高,困难人群参保不起;另一方面是困难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民政部门可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考虑到这部分人群应该纳入参保范围,以尽量减轻其家庭和财政的负担。因此,这次政策调整将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困难家庭成员以及重症残疾人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的保障范围,其中城镇户籍人员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农村户籍人员纳入新农合,由各级财政按规定全额补贴其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预计2008年需补贴450万元。同时,对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原以省社平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9%,调整为政府全额补贴。2、关于困难人员的养老保障问题。对困难人员参保实行分类对待:一是持《困难家庭救助证》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城镇老年居民参加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持证期间个人免于缴费。目前此类人员共有800人左右,政府每年需补贴336万元。二是持《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城镇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允许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个人按本统筹地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5%缴纳保险费,财政按15%给予补贴(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15%,财政补5%)。目前此类人员共有3438人,政府每年需补贴412.56万元。三是持《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农村户籍人员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个人按5%缴纳,财政补贴15%(其他人员个人缴15%、财政补5%)。3、关于本市农村户籍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问题。按原医保政策,农村居民不能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这次政策调整,按照“城乡统筹、一视同仁、分类享受”的要求,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市农村居民,也允许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关于农民工医保的问题。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覆盖了农民工,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农民工的参保率普遍较低。据统计,目前农民工的参保率为30%左右。为妥善解决农民工的参保问题,使农民工在杭务工期间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待遇,在综合考虑企业筹资负担和农民工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适合农民工特点的“低筹资、保大病、保当期”保障办法。农民工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按当月参加农民工医保的农民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月缴纳3%。农民工个人不缴费。农民工医保不设置个人账户,普通门诊不纳入保障范围,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的保障待遇与职工医保基本一致。这样的政策设置,符合农民工的实际情况,体现了农民工的特点,降低了参保门槛,有利于减轻农民工的负担、扩大农民工的参保面、保护农民工的权益。5、关于非杭州市区户籍从业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继续参加医疗保险问题。原政策规定,非杭州市区户籍从业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不能以个人身份参加医保。这次政策调整,允许原在杭就业并参加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满10年的非杭州市区户籍从业人员,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参保缴费办法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关于增加城镇居民门诊医疗保障的问题。原老年居民和少年儿童医疗保险办法,主要是解决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障,目前的老年居民和少年儿童筹资标准也是按此保障水平确定的。这次政策调整,将门诊医疗费纳入保障范围,筹资额度将根据保障水平的提高而适当增加。这次规定,少年儿童从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400元;老年居民从每人每年450元提高到900元。政府补贴不低于人均筹资标准的二分之一,其中少年儿童每人补贴250元;老年居民每人补贴500元。7、关于外地户籍学龄前儿童参加少儿医保问题。原少年儿童医疗保险办法,没有将外地户籍学龄前儿童纳入我市少儿医保参保对象。这次政策调整,允许父母在杭就业并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5年以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外地户籍学龄前儿童参加杭州市区少儿医保。8、关于城镇非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问题。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覆盖了城镇非从业人员,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一部分人员因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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