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長春北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哪個位置
長春市內一共有8處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您可以就近辦理住房公積金版的相關事宜權
地址如下
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高新分中心
地址:高新區芳草街1177號(大鵝島市中法)
2.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同志街698號
3.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南關分中心
地址:亞泰大街2423號
4.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榆樹分理處
地址:長春市榆樹市
5.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榆樹分理處
地址:長春市榆樹市
6.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雙陽管理部
地址:嵩山路1011號
7.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經開分中心
地址:世紀大街與營口北路交匯處
8.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綠園區分中心
地址:創業大街39號
Ⅱ 長春市想要提取住房公積金怎麼辦
1、職工持身份證等相關提取證明材料原件,到長春市住專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屬各分中心辦理提取業務(鐵路分中心及各分理處繳存職工只能在繳存機構辦理)。
2、長春市各分中心(鐵路分中心除外)繳存職工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范圍、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只能到高新分中心辦理。
3、職工須提供本人公積金卡或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一類卡。
滿足提取條件的職工因特殊原因本人無法辦理的,可由他人代為辦理。
(2)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高薪分局擴展閱讀:
1、由配偶、子女、父母代為辦理的需提供:職工本人及代辦人身份證原件、代辦人與職工的關系證明(配偶關系必須出具結婚證,其他關系提供戶口簿)原件。
2、委託他人辦理的需提供:職工本人及代辦人身份證原件、由職工本人簽署經公證的委託書;
3、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的需提供:職工本人及單位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加蓋單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章的《繳存單位集中代辦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承諾書》。
Ⅲ 住房公積金,無論多高薪,公積金繳存比例也不能超過12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方式: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版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權均工資的5%,不得高於12%;
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
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Ⅳ 長春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地點是哪,能夠提取公積金嗎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先由所在單位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2、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各地公積金中心對公積金提取規定了不同的條件、流程,請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
Ⅳ 從大連高薪園區到大連五一廣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坐什麼車
公交線路1:
28路,全程約10.3公里
1、從高新園區乘坐28路,經過14站, 到達解放廣場回站
2、步行約1.1公里,到達大連答五一廣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公交線路2:
202路,全程約10.0公里
1、從高新園區乘坐202路,經過13站, 到達錦輝商城站
2、步行約840米,到達大連五一廣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