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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建設合作協議書

發布時間:2020-12-28 17:37:00

㈠ 天津保障性住房包括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以及流程

先去街道,帶著全家的身份證戶口本,一樣三分復印件,條件的話大致分為兩類,現居住房屋人均面積不足12平米的,和大齡青年,流程很復雜,不過到街道後他會告訴你下一步干什麼的,也不麻煩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條件:
(一)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以下簡稱「三種補貼」)資格且尚未租賃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請。已領取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且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請。
(二)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萬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請,包括年滿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人戶。
(三)經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類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外地來津工作的無房人員。
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程序
一、申請審核
(一)已取得「三種補貼」資格的申請人
「三種補貼」指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取得「三種補貼」資格且尚未租賃住房的申請人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須驗證更換資格證明。
已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資格的申請人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相關程序,按照《關於調整廉租住房實物配租保障方式的通知》(津國土房保〔2011〕38號)規定執行。
已取得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尚未租賃住房的申請人,到發放資格證明的區房管局提出換證申請。
1、申請
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須為《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或《天津市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註明的申請人,申請時須攜帶以下要件到發放資格證明的區房管局提出申請,填寫《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表》(附件1,以下簡稱《申請審核表》,編碼規則見附件2):
(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或《天津市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原件);
(3)本人、配偶或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的,還需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開具的連續繳存證明(原件)。
因疾病等特殊情況不能親自申請的,申請人可委託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辦理申請手續,被委託人須持本人、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申請家庭成員共同簽字確認的委託書(附件3)。
2、審核
區房管局在5日內完成審核換證工作。對「三種補貼」資格證明有效的,且尚未領取租房補貼或房屋租賃備案到期後未再租賃住房的申請家庭,在其《申請審核表》上簽署意見、加蓋公章並開具《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附件4,以下簡稱《符合承租條件通知單》),同時收回申請人所持的資格證明原件。房屋租賃備案期限以申請人領取租房補貼時最新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記載的期限為准。家庭人口依租房補貼人口認定,由區房管局在《申請審核表》上填寫。《符合承租條件通知單》標注項目出租完畢或開具之日一年以上,《符合承租條件通知單》自行廢止。
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區房管局出具《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附件5,以下簡稱《不符合條件通知單》),並退還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要件。
(二)未取得「三種補貼」資格的申請人
1、申請
申請人或申請人委託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到戶籍所在地的區房管局提出申請。年滿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人戶也可單獨申請。
申請人須攜帶以下要件:
(1)本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家庭成員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3)家庭現住房情況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住房情況證明材料:擁有私產住房的,提供《天津市房地產權證》;承租公有住房的,提供《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將住房出售或置換的,提供出售或置換該住房的買賣合同或置換協議;房屋已拆遷的,提供《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從市場租賃住房的,提供有效的《天津市房屋租賃合同》及《天津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有其他特殊情況的,提供受理申請部門要求出具的其他相關證明。
申請人按要求填寫《申請審核表》,區房管局對申請人提供的信息、資料進行核對,原件與復印件一致的,退回原件留存復印件。
2、審核
(1)住房審核
區房管局對申請家庭的戶籍、人口、住房等情況在5日內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向其開具《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收入核查單》(附件6, 以下簡稱《收入核查單》);不符合條件的,區房管局向其開具《不符合條件通知單》,並退還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要件。
申請家庭戶籍的認定。申請家庭戶籍以戶口簿記載為准,按具有天津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的非農業家庭戶籍(含因就業在本市落戶的單位城鎮戶籍集體戶口)認定。
申請家庭人口的認定。申請家庭人口按申請人、配偶及未婚子女認定。申請人同戶籍父母也可作為家庭人口認定。申請家庭人口數量以2010年12月31日之前戶口簿記載為准。
因結婚新增人員、新出生人員、支援外地建設退休(職)回津定居人員、退出現役人員、在外地上學畢業人員、離婚人員、知青及其子女、刑滿釋放人員遷入申請人戶籍的,或按政策在津新落戶的不受落戶時間限制。
申請家庭住房面積的認定。申請家庭成員名下均無住房的,視為無房;家庭成員名下有住房的,按該處住房面積認定;家庭成員有兩套(處)及以上住房的,合並認定;
申請家庭有私產住房的按房屋權屬證明記載面積認定;承租公有住房的,現住房面積按《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賃合同》記載的使用面積(計租面積加陽檯面積)乘以相應系數計算。高層和多層成套住房系數為1.3;平房和非成套住房系數為1.15;
申請家庭原住房出售或置換,且家庭成員名下沒有其他住房的,現住房面積按已出售或置換住房面積核定計算;住房出售或置換三年以上的,已出售或置換住房不認定面積;
申請家庭原住房拆遷實行貨幣安置,且家庭成員名下沒有其他住房的,現住房面積按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記載的面積核定計算;住房拆遷三年以上的,被拆遷住房不認定面積;
離婚人員住房以法院判決或離婚協議及履行結果為依據認定。離婚人員須在離婚1年以上(以判決書或調解書日期為准),方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2)收入審核
申請人持區房管局開具的《收入核查單》及與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收入證明材料,到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進行收入審核。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區民政部門按照《天津市申請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核對暫行辦法》(津政辦發〔2008〕47號)及有關規定核查申請人家庭收入情況,並在《收入核查單》上註明核查結果,經辦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送區房管局。
區房管局根據收入核查結果,補充填寫《申請審核表》,對符合條件的,納入公示範圍;不符合條件的,區房管局向其出具《不符合條件通知單》,並退還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要件。
3、公示
區房管局將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況通過政務網、區房管局受理窗口等渠道進行公示(附件7),公示期為5日。對公示有異議的,由區房管局會同有關部門在5日內進行核實。對經核實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區房管局向其開具《不符合條件通知單》,並退還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要件。申請人可在5日內自行舉證,逾期不舉證的,視為認同;自行舉證的,經復核符合申請條件的,可恢復其申請資格。
4、開具通知單
對經公示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區房管局在《申請審核表》上簽署意見,加蓋公章,開具《符合承租條件通知單》。申請人須持《符合承租條件通知單》參加項目登記。
(三)相關規定
已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符合其他住房保障條件的,可申請其他類型的住房保障。
二、租賃入住
(一)選房
公共租賃住房登記選房具體操作程序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二)開具《繳存租房保證金通知書》
申請人確定所選住房後,經營單位向申請人開具《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繳存租房保證金通知書》(附件8)。
(三)繳存租房保證金
申請人在選定住房7日內,持《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繳存租房保證金通知書》,按規定標准到指定銀行繳存租房保證金,銀行收款後代市國土房管局所屬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單位為申請人開具租房保證金繳款憑證。逾期未繳存租房保證金的,視為放棄,自《符合承租條件通知單》開具之日起1年內不接受重新申請。
(四)簽訂委託代扣、委託提取協議書
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的申請人可與補貼發放單位簽訂《委託代扣租房補貼交納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協議書》(附件9);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申請家庭可與繳存住房公積金承辦銀行簽訂《委託提取住房公積金交納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協議書》。
(五)簽定合同、辦理入住手續
申請人按約定日期持租房保證金繳款憑證與經營單位簽訂《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附件10)和《承租人公約》(附件11),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辦理入住手續。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姓名須與《符合承租條件通知單》中申請人姓名一致。

㈡ 合同是商品房買賣合同上面怎麼蓋了一個保障性住房的章

不是可能這樣蓋的這個章子跟這些啥情況是可合法的一種行為。

㈢ 不小心租的保障性住房,簽的合同是否還有法律效力

按相關法律規定,物業更換業主後,先前業主和租戶簽訂的合同還有法律效力的。另外,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條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㈣ 上饒市保障性住房是怎麼申請的

二、社區調查核實1、受理轄區內居民申請,對申請家庭提供的戶口簿、身份證、房產證等相關證件均應驗原件後,將原件掃描錄入電腦,並由經辦人簽名留存復印件一套,對復印件的真實性負責。2、對申請家庭提交的材料進行核實。應通過書面審查、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調查申請人的申報情況。 3、對申請家庭填報資料屬實的,由社區工作人員按要求錄入電腦系統,並建立申請家庭情況電子檔案。 4、將錄入信息上傳所在街道辦事處。由社區具體經辦人、負責人在《上饒市廉租住房申請表》簽署意見,加蓋社區公章,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情況檔案匯總簽字後一並按月上報街道辦事處。三、街道辦事處初審1、接受所轄社區上傳的錄入信息及申請家庭檔案材料。2、對申請家庭進行初審,就所轄社區上報申請家庭相關資料進行核實後。對初審合格的,將申請家庭的相關情況在各社區進行公示15天。公示無異議的,由街道辦事處相關經辦人、責任人簽署初審意見,並匯總檔案材料後與系統信息一並上報所在區國土房屋分局。對不符合條件的,資料退回社區,並說明情況。20天完成。四、區國土房屋分局復審: 1、接收所轄區街道辦事處上傳的錄入信息及申請家庭檔案材料。 2、對申請家庭進行復審。逐一對電腦錄入信息及申請家庭檔案材料進行復核。 3、重點對申請家庭住房情況進行審核認定。根據房地產交易中心所有權住房管理系統、國有房產管理中心直管公房管理系統、自管房管理系統等相關住房管理系統了解核實申請家庭住房情況。對符合條件的,確定廉租住房補貼方式,計算補貼金額,由分局相關經辦人、復核人、分局負責人簽署復審意見,並上報住房保障中心。對不符合條件的,相關材料退回街道,說明情況。5個工作日完成。五、住房保障中心終審由住房保障中心對區國土房屋分局上報的低收入家庭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核確認,並對補貼方式和補貼金額進行核算。不符合條件的,相關資料返回分局。對符合條件的,由經辦人、復核人、處室負責人、主管領導簽署核准意見後,在報紙和住房保障網公示,公示期限15天。無異議的列入廉租住房保障計劃。30天完成。六、發放租賃補貼1、住房保障中心對符合條件的家庭,將《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協議》(以下簡稱《協議》)加蓋公章後送區國土房屋分局,由分局組織申請家庭簽訂《協議》。5個工作日完成。2、簽訂《協議》的家庭按照《協議》規定日期到社會租房,並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合同》應註明房屋地址、面積和房主的姓名、身份證號、租金、銀行帳號以及租金撥付時間等內容。房屋租賃雙方持《合同》經所在區行政服務大廳的房屋租賃登記窗口登記後,將《合同》送社區。30天完成。3、社區對《合同》內容進行登記和錄入管理系統,並將《合同》、《協議》以及相關資料一並報街道。5個工作日完成。4、街道將轄區內社區上報的《合同》、《協議》以及房主和租金等信息進行整理,形成匯總表,加蓋公章後,與錄入的管理系統信息一並報區國土房屋分局。5個工作日完成。5、區國土房屋分局對轄區內街道整理的明細與系統信息進行核對和匯總,加蓋公章後與系統信息一並報住房保障中心。5個工作日完成。6、住房保障中心將分局上報的資料和信息進行核准,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檔案,發放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核准工作5個工作日完成。

㈤ 房管局有權代替保障性住房的業主簽定物業合同嗎

房管局住房保障中心未經業主同意,擅自替業主簽訂的合同是非法的無效的

㈥ 什麼條件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

(1)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與發行的單位或有關文件的家庭年收入6萬元以下,本市城鎮常住戶口卡,身份證,到單位辦理購房手續的開發和建設。

(2)規定,經濟適用住房預售(銷售)合同,建造項目工地的住房和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冊後的貸款由買方,住房和土地管理應完成在登記的抵押登記手續後15個工作日內。

(3)內交付房屋後30天買主和賣主,該建設項目所在地住房和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房地產權屬證明文件。其中,購買單位使用自己的土地建設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房屋和土地管理部門對這些程序的統一。

保障性住房購置稅如下:

1,在交易過程中:

①契稅:繳納4%的房價款買方;建築面積≤120平方米或以下的半薪,即支付2%。

②交易費:120平方米(含120平方米)為每次250元;120平方米以上,每個500元。

③印花稅:買方房價款的0.5‰。

④公共維修基金:購買款項2%。

2,辦產權證在應用過程:

①報名費:每平方米0.3元。

②置業費:每證收費4元。

③印花稅:5元一張。

由於經濟適用房這個或那個項目位置,建築規劃設計等存在差異,所以在選購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位置

雖然經濟適用房的價格可以讓人接受,但人們不能接受的是它的位置。因為那代表著長期的交通位置。

在北京經濟適用房項目,北,東,西,南,分布在城市和農村地區,除了幾個罕見的四環以內,大部分都位於外四環路組合的區域。

一些經濟適用房的市中心區巴士路線及其他地點也比較小,雖然有計劃或已經開始或交通的8條地鐵線路,輕軌和地鐵線路的城市,但仍有現實經過幾年的類是對事,至少不會讓購房者犧牲現在的工作或職業。當

二,公寓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共享相同的區域必須了解使用面積的概念,並全面檢查單位。不搞購買大?大面積的同時也增加了價格,物業管理及其他費用?,應該更注重功能室。當在有條件的單位進行選擇的指標應在專業的選擇來完成。目前,八大熱門功能,包括一個客廳,餐廳,廚房,床,儲藏,工作,學習以及陽台。

3,合同及補充合同

按照新「合同法」規定,實施優先的原則同意,所以在合同或補充條款該合同必須簽訂全面。購房者應充分了解和研究的預售許可證,工程建設,產權的問題?有些經濟適用房項目都在一些單位的大廈,連接或蓋房子,一定要問清楚才購買許可證和產權等重要的銷售基礎上,認真研究的情況?,物業管理,明確各合同和發射時間補充規定,?錯誤的區域,關鍵設施有待商定,並指出當每個開發了一種必要的時候來懲罰違規請專業律師,考慮才簽顯然更合適。不要相信廣告或部分口頭承諾給銷售人員,否則後悔莫及。

4,提交後

住房有關當局,如竣工驗收程序及裝修建可以留下來,不要忘了,當開發人員提交了一份給開發者「手動」和「質量保證」兩書。在搞清楚了最好的這個過程中,很多問題都好。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由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土資源部,中國的人民銀行聯合下發了正式實施。 「辦法」首次募集資金,合作建房到保障性住房范疇。 「辦法」還規定,已經簽訂了銷售合同或購買協議,經濟適用住房,仍按原地方性法規。

面積控制在約80平方米

[規定]保障性住房應嚴格在中小尺寸控制,住房單元在80平方米左右控制的區域,一小套住房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解釋]在2003年,北京相繼出台意見,要求保障性住房的主力戶型限定在單套?≤80平方米的面積。

禁止收取

[規定]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應當根據保本微利為原則,租金有定價權通過與合理的價格相結合的部門住房部門確定考慮建設,管理成本,而不是利潤的基礎超過3%。在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應當向社會公示,明碼標價的執行情況,銷售價格不超過基準價和宣傳浮動幅度,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並未指出在價格走。經濟適用住房實行收費卡制度,在各部門的收費,必須完成發行的登記卡支付的價格主管部門。任何單位不得以押金,保證金等名義,變相收取保障性住房建設單位。

[釋義]北京的政策規定,政府限制了最高價,開發商不超過利潤的3%。在按照建設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開始實施去年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辦法」,經濟適用房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定價能力與建築相結合的價格(房地產)主管部門,項目開工認定向公眾開放。

購買者必須具備四個條件

[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家庭購買或承租一套經濟適用住房:第一,有當地城鎮戶口(包括軍隊人員符合當地安置條件)或市,縣人民政府確定供應對象,二是沒有住房或住房面積比現在的市,縣人民政府的標准住房困難家庭低;三,家庭收入符合市,縣的收入標準的政府劃定,其他四個條件的市,縣人民政府。

[釋義] 2001年年初,北京市政府發布了「北京市城鎮居民購買相關的暫行規定經濟適用房問題」,明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第一家庭的年收入為$ 60,000以下;二是買家必須申請無住房或現有住房面積不能滿足城市的住房補貼標准不達標地區的住戶的要求。

須公示

[規定]市,縣人民政府采購條件應根據當地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生活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的影響,購買或租賃規定享受經濟適用住房條件和面積標准,並公示。申請人應當提交申請,相關證據的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當局應核查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應符合宣傳要求。通過與調查,核實相結合的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門提出申訴的宣傳後,對無投訴或調查,核實投訴不實,簽署核查意見的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上,並指出可以買到折扣總面積或標准費率。

[釋義]保障性住房,全市已建立了公示制度,申請人及配偶的姓名,批準的經濟適用住房的單位公章,購買的最高總價等網上公示,公示期10天,宣傳到期未報告批准其購買資格。

過了一定年齡以上,他們以市場價格出售

[規定]前在銷售市場,在出售時,應支付給政府的收入將按照與大量普通商品房和一定比例的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年具體數量和市,縣人民政府的比例。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經濟適用房,沒有進一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購買者;對於後贖回,則保障性住房必須出售給取得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的家庭可再次申請。

[釋義]北京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已以按市場價格出售生活了五年,出售人應當支付地價的綜合營業額的10%,銷售可能不會住房政策的保障後購買。新政策將在本月20日執行。

超批準的部分?面積不享受優惠

[規定]滿足家庭的條件,你可以買一套與核准批文??保障性住房的相應區域。的??原則面積,不得超過經批準的購房面積。經批準的區域內購買區,按照批準的采購價格;面積超過核准面積的部分購買,不得享受政府優惠,由購房者支付差額。

不得從事房地產開發的機會,變相

[規定]建設用地,保障性住房,行政劃撥方式供應的實施。禁止以經濟適用房劃撥土地的名義取得後,改變土地用途,搞房地產開發的化身。

集資建房變成保障性住房類別

[規定]集資,合作建房是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標准,優惠政策,部分上市條件,供應審計等。對象嚴格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的有關規定。資金,合作建房應當納入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和用地計劃管理。

欲了解更多礦區住房困難戶和困難企業,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可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前提單位發展規劃,使用單位佔用土地來籌集資金,合作建房。參與籌款目標,合作建房,必須限定在無房的單位和符合市,縣人民政府的住房問題。扣除融資工人,合作建房的執行專項資金管理,專項使用,並接受當地財政和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的監督。

誰已經享受房改政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參加集資,合作建房的人員,不得參加一次集資,合作建房。任何單位由代表合作建房,分發或從事房地產開發變相的一種籌集資金。資金,合作建房單位只允許收取管理費的規定,沒有利潤。

違法違紀行為將受到懲罰

[規定]更改,恕不批准或經濟適用住房,合作住房,土地使用,銷售價格,資金等方面不執行政府定價當局制定保障性住房租金等價格違法行為,將受到處罰

希望能回答你的問題
說的是,現在有一個很好的關系的工作,買房子也不例外,做好准備吧! ! !

㈦ 保障性住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歸法院受理嗎

涉及平等民復事主體的訴訟,制或者行政訴訟的都可以在法院起訴。
但是訴訟需要有訴訟標的,即買賣合同爭議的點在哪裡。也就是說,您在買賣合同中的糾紛內容是什麼。
希望這個答案能夠幫到您。如您有其他合同糾紛問題,歡迎來電138加,2431,和6788咨詢。

㈧ 保障性住房未滿5年當作離婚協議補償房有效嗎

國家規定,未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禁止交易,所以簽訂任何協議或合同均屬無效,不受法律保護。經濟適用住房,常簡稱為經適房,等同於國宅;指由中國政府出資扶持的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兩方面特點的社會保障住房。所謂經濟性,是指住房的價格相對同期市場價格來說是適中的,適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負擔能力。所謂適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築標准上不能削減和降低,要達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許多國家一樣,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為低收入人群解決住房問題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種出租為主的國宅政策稱為廉租房。

㈨ 建設保障性住房需要繳納合同印花稅嗎

交,稅務不會放過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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