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蘇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蘇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有限公司成立於2012年3月,是蘇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絕對控股公司,2014年9月實現公司實體化運作,充分體現了市委、市政府對民生實事工程的高度重視。公司以「建市民滿意的保障房」為工作目標,堅持做優做精,突出主業,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安全進度;堅持廉潔從業,清白建房,確保建成市民滿意的廉潔工程;堅持多元發展,開拓市場,確保國有資本保值增值,實現公司又好又快發展。
法定代表人:何靜清
成立時間:2012-03-31
注冊資本:103327.922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20500000079849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蘇州市南環東路10號1幢570室
㈡ 蘇州落戶2021新政策
累積分值達到落戶達標積分值的,准予戶籍遷入本市。
非本市戶籍的流動人口持現居住地居住證,可以前往居住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流動人口積分管理受理窗口提出積分落戶申請。
本市戶籍的流動人口申請參加戶籍所在地之外的縣級市、市區積分落戶的,以公安機關流動人口信息登記為居住依據,無需居住證。申請積分落戶的申請人還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現居住地所屬市區或者縣級市區域內參加社會保險;
(二)在現居住地所屬市區或者縣級市區域內連續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三)在現居住地所屬市區或者縣級市區域內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2)蘇州市公有住房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相關材料的具體形式如下:
(一)身份證件是指在有效期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
(二)戶籍證明是指居民戶口簿、加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記表》或者電腦列印加蓋公安派出所戶口專用章的證明(填寫戶主及戶主關系、姓名、身份證號、民族、性別、出生年月、戶籍地址等項目)。
(三)婚姻狀況材料是指結婚證、離婚證(附協議書)、法院調解書或者法院判決書。
(四)家庭成員關系材料是指戶籍檔案資料、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親子鑒定書、收養證或者公證部門出具的關系公證書等。
(五)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材料是指不動產證、房屋所有權證、宅基地證、公有住房租賃證或者租賃登記備案憑證。
(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所有權人或者用人單位同意落戶聲明是指直系親屬房屋的所有權人、房屋共有產權人、租賃房屋產權人或者用人單位同意落戶聲明。
㈢ 外地戶口蘇州買房需要什麼條件
蘇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10月下發的《市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市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意見的通知》中明確要求,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申請購買住房是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年納稅證明或社保
應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蘇州市區(含吳江區)、崑山市、太倉市累計繳納1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沒有3年內累計2年以上社保或納稅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取得碩士及以上、職稱、技師職業資格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如提供與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則購房時不需提供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
暫停對已擁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暫停向擁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向不符合條件的購房人出售商品住房。
(3)蘇州市公有住房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購買蘇州住房信貸政策
1.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指從未購置過住房),按照國家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2.對於有購房貸款記錄、但申請貸款購房時實際沒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沒有購房貸款記錄的居民家庭或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調整為50%。
3.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調整為80%,對於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4.職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額度保持不變;職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家庭貸款最高額度從現行70萬元調整至50萬元,單人貸款最高額度從45萬元調整至30萬元;
職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從不低於住房總價的30%調整為不低於住房總價的50%;職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從按借款人個人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計算可貸額度,調整為按借款人個人賬戶余額的6倍計算可貸額度;
暫停受理職工家庭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增量公轉商)業務。
㈣ 蘇州的市區的房卡有什麼用,我看到好多人都轉讓房卡,不知道是什麼意思
「房卡」就是公有住房租賃證;「公有住房」是指直管公房和單位自管房;「公有住房使用權轉讓」又稱公有住房置換,是指承租人將其承租的公有住房按市場交換價值轉讓使用、換購商品住房或互換使用的行為。目前,蘇州市區還有公有住房4萬多處。
公有住房使用權轉讓在上世紀80年代就存在了,經歷了從「鼓勵」到「禁止」再到「規范」的過程。1999年8月,蘇州市房產管理局出台了《蘇州市市區公有住房置換暫行辦法》,對公有住房置換行為進行規范管理,以盤活房地產存量,活躍房地產市場,聯動消化空置商品房,改善居民居住條件。
古城區房卡轉讓價可達3500元/平方米
公有住房的面積都比較小,大多在20-50平方米之間。轉讓房卡的主要是三種人群:一種是自己買了產權房,想轉讓房卡套現的;一種是想購買產權房,但還缺點錢,於是就轉讓房卡變現購買產權房;第三種是還沒有享受過房改房」優惠政策的人,買下公有住房的使用權後,就可以根據有關政策申請購買公有住房,總的房價要比市場價便宜。受讓房卡的多為老年人,他們看中的是公有住房地段好,生活比較方便,而不太計較面積大小、成色新舊;還有一些中低收入家庭買不起產權房,通過購買公有住房的使用權來改善居住條件。
據了解,影響公有住房使用權轉讓價格的因素主要有地段、是否成套和成色等。是否「成套」是指住房是否有衛生間和廚房間等。古城區成套的公有住房最受追捧,但數量較少,轉讓價也較高,可以達到3000-3500元/平方米,這里的「面積」是指「使用面積」,公有住房是不講「建築面積」的。而外城區成套的公房和古城區不成套的公有住房比較多。
市民在轉讓公有住房使用權或者換購商品房時,要按成交價的15%向出租人交納收益金,作為公有住房維修養護資金。公有住房使用權轉讓指導價為1600元/平方米,遠低於市場價,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這筆費用就是「以指導價為基礎計算的」,摺合成金額為:古城區成套公有住房使用權轉讓收取240元/平方米的收益金,不成套的收取180元/平方米;外城區成套公有住房使用權轉讓收取180元/平方米的收益金,不成套的收取130元/平方米。目前這筆費用一般由受讓人支付。而公有住房使用權轉讓所得歸原承租人所有。
公有住房使用權轉讓也可以通過房產中介公司中介,只要付中介費。市房屋置換中心的收取標準是交易雙方各收0.75%。如果不中介僅代辦的話,每筆交易收取400-600元代辦費。哪些情況不能轉讓公房使用權?
公有住房使用權在下列情況下不可以進行轉讓:
1、未取得租賃住房合法證明的公房;2、已列入拆遷范圍且戶籍被凍結的公房;3、拖欠租金或有租賃糾紛的公房;4、損壞房屋未予修復、賠償的;5、置換後將造成新的居住困難(低於本市人均居住面積現行標准)的;6、將不可分割的房屋的一部分轉讓使用的;7、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屬危險房屋的公房;8、應當落實政策尚未處理的公房;9、新的承租人(受讓人)無本市市區常住戶口或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不含商品住房開發、經營,房屋中介、置換企業)作為受讓方的;10、已進入訴訟、仲裁、行政處罰程序的公房;11、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不允許進行置換的房屋。
公房使用權轉讓分五步走
公有住房使用權轉讓主要分5個步驟:
第1步:承租人將承租的公有住房轉讓使用時,應徵得同住成年人的同意,填寫《蘇州市市區公有住房轉讓使用申請書》,並向公有住房出租人徵求意見;出租人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第2步:公有住房出租人同意轉讓的,承租人與受讓人簽訂由市房管局統一監制的《蘇州市市區公有住房轉讓使用協議》。
第3步:在協議簽訂之日起5日內,承租人、受讓人持相關材料,到市房管局相關窗口申請辦理審核手續。
承租人應持的材料包括:(1)《蘇州市市區公有住房轉讓使用申請書》;(2)《蘇州市市區公有住房轉讓使用協議》;(3)租用公有住房的合法證明;(4)承租人的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5)轉讓使用後不會造成新的居住困難的具結書;(6)承租人配偶及同住成年人同意公有住房轉讓使用的證明材料。
受讓人應持的材料包括: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可以受讓公有住房使用權的企業要提供營業執照等。
第4步:市房管局辦理窗口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完成審核和價格評估。審核同意後,開具《蘇州市市區公有住房轉讓使用審核表》,承租人按有關規定向出租人交納收益金。
第5步:受讓人自審核同意之日起7日內,持《蘇州市市區公有住房轉讓使用審核表》、租用公有住房合法證明,向出租人申請辦理公有住房承租變更名義手續。出租人在收到申請之日起5日內完成公有住房承租名義變更手續,換發公有住房租賃證。公有住房置換後的所有權性質不變,受讓人按規定交納公有住房租金。
㈤ 蘇州市的商業貸款怎麼轉公積金貸款
您好,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1、原商業銀行住房貸款必須正常還款回1年以上,並出具由原答貸款銀行提供的無逾期還款記錄;2、申請辦理「商轉公」的房產,必須已經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並且該房產沒有其他法律糾紛;3、辦理「商轉公」須徵得原商業貸款銀行的同意;4、借款人申請「商轉公」時其婚姻狀況已發生變化的,應提供相關證明和合法的房產權屬證明。
申請材料:
1、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因夫妻離婚等其他原因申請「商轉公」的,須提供離婚證明和人民法院關於夫妻財產分割的判決書或經過公證的財產分割協議,且其中必須對該房屋產權的歸屬作出明確說明;
3、房屋所有產權證復印件;
4、申請「商轉公」的,須提供辦理原商業銀行住房貸款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原貸款銀行提供的借款人商業貸款的正常還款記錄和貸款余額。
㈥ 蘇州園區住房公積金一次性提取有什麼條件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回職工住答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