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孤兒的標準是什麼
不算孤兒。
孤兒是指失去父母或父母雙亡的兒童或者是未成年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
根據《收養法》的規定,不滿14周歲的孤兒才可以被收養。國家、社會和公民對孤兒的救助有多種方式,如對孤兒上學進行資助,助養孤兒、收養孤兒和向社會福利機構捐贈款物等。
國內收養規定
下列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一)喪失父母的孤兒;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下列公民、組織可以作送養人
(一)孤兒的監護人;
(二)社會福利機構;
(三)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年滿三十周歲;
(四)未患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五)無配偶男性收養女性的,年齡應當相差40周歲以上。
國內孤兒主要在西藏、青海、甘肅等地相對較多,每個省市不同程度的存在,在西藏、青海等有一些民間孤兒院,大部分沒有民政部門審批,但是一直在從事孤兒慈善事業。隨互聯網的發展,來自社會各界的援助和關愛越來越多。國內較早出現孤兒援助機構是1993年啟動的慈愛孤兒援助中心。
⑵ 成都公租房能購買嗎
成都公租房能購買。
1.需要租夠五年,承租期滿5年仍符合保障條件的困難群眾,可以申請購買所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
2.公租房以5年為為一個期限,租住者去購買改善住宅房的時候,能夠退掉公租房。或者業主租住滿5年後,能夠以成本價+銀行利購買購自住。
3.購買時能夠選擇一次性付款或許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後不再支付房錢,分期付款時,未付款面積依照規則交納房錢。
(2)保障性住房研究目的擴展閱讀:
公租房政策特徵:
公共租賃住房作為有別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尚無一個內涵統一的明確界定。分析《指導意見》中對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要求,比較各地方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中對於公共租賃住房的規定,公共租賃住房呈現如下特徵:
1.保障性。住房權是得到《世界人權宣言》、《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公約》等國際公約一致確認的一項基本人權。《指導意見》也明確指出,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是完善住房供應體系,培育住房租賃市場,滿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舉措。由此可見,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是我國政府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之後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
2.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賃住房不是在房地產市場中自發生成的,而是由國家推動出現的,是國家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為設計的新型住房類別,因此公共租賃住房的發展,尤其是發展初期,只有在國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發展軌道。同時,基於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性特質,國家也有責任通過政策支持來推動公共租賃住房的發展。對此,《指導意見》專設「政策支持」部分,從土地供應、國家投資、稅收優惠、金融支持方面給予公共租賃住房發展以政策支持。
3.租賃性。這是公共租賃住房的核心特徵,也是公共租賃住房與經濟適用房的最大區別。經濟適用房是為目標群體提供的低於市場價格的產權住房,而公共租賃住房則是向目標群體提供適當的租賃住房來保障其住有所居。
4.專業性。這是公共租賃住房與個人出租住房最大的區別。傳統的個人出租住房的首要功能是產權者自住,而公共租賃住房不論是通過新建、改建、收購,還是通過在市場上長期租賃住房等方式籌集的房源,都不是為了自住,而是專業用於出租的。
5.供應群體廣泛性。在我國原有的保障性住房中,廉租住房的供應對象是最低收入群體,經濟適用房的供應對象是中等收入群體。而《指導意見》規定: 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新就業職工和有穩定職業並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供應范圍。部分地方規定的公共租賃住房供應群體則更加廣泛,如上海將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由戶籍人口擴大為常住人口,並且不設收入限制。
⑶ 重大疾病可以申請低保嗎
可以。
重大疾病辦低保有兩種情況:
第一種,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家庭,家人患重大疾病可以辦理低保。第二種,人均收入高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家庭,患有重大疾病申請低保不予受理。
低保是在城市已經建立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條保障線」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實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凡是中國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
目前全國城鄉低保對象達7487.4萬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萬人,月標准240元,同比增長7.1%,人均補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長15.9%;農村低保5179.6萬人,年標准1136元,同比增長8.8%,月人均補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長22%。
(3)保障性住房研究目的擴展閱讀
可以申請低保的條件
一、家庭主要的成員沒有勞動力而且還沒有其它的生活來源,如家庭主要的勞動力因殘、因病、傷,導致無法有收入,家庭其他成員均為滿18周歲在校生,無主要勞動力,生活非常困難的家庭,像這一類人可以申請低保待遇。
二、特殊家庭(患有特殊病:如HIV等特殊群體病類)家庭無主要勞動成員,父母親年邁無法從事生產活動,且無其它經濟來源,僅有輕微勞動能力的家庭,可以申請低保。
三、傷殘軍病人,因戰導致殘疾等生活非常困難的家庭,且家庭無主要勞動力成員,生活水平低於戶口所在的平均生活水平可以納入低保。
四、無法定贍養老人戶和撫養的孤兒無法符合特困人員等人員,且生活無法自理的的老人和孩子,這一類人,可以納入低保。(名下無車無房無存款)。
五、因災、因禍、因學等,導致生活非常貧困的家庭,子女上學條件無法就讀的,因學導致的貧困可以去當地申請低保,或者是因為天災導致暫時性的生活困難,可以到當地申請低保。
六、服刑滿釋放人員,若當年服刑滿釋放人員,通過釋放書和書面證明等,前提是(生活困難,名下無車無房無存款)可以到當地申請低保政策。
若符合無房、無車、無存款、生活非常困難等條件,帶上戶口本及戶口本里成員身份證原件,以及導致生活困難的證明等到當地民政部門申請。最主要的還是要看戶籍地的政策是否符合低保。
⑷ 北京市農業戶口可以申請公租房嗎
可以申請公租房,但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2、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3、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申請公租房的相關流程:
1、受理: 對申請材料齊全的,申請點應予以受理,並出具受理憑證。
2、初審: 自申請點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初審機構完成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初審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復審;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復審: 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提出復審意見。合格的進行公示;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公示: 復審合格的申請人將在市公租房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內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關情況,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市公共租賃房管理局接受實名舉報,並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經核查異議成立的,應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5、輪候: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進入申請人輪候庫,申請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網或申請點查詢。輪候期間, 申請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數等情況發生變化,應主動和及時向原申請點如實提交書面材料,重新審核資格。
(4)保障性住房研究目的擴展閱讀:
一、公共租賃住房特徵如下:
1、保障性
住房權是得到《世界人權宣言》、《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公約》等國際公約一致確認的一項基本人權。《指導意見》也明確指出,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是完善住房供應體系,培育住房租賃市場,滿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舉措。
2、政策支持性
公共租賃住房不是在房地產市場中自發生成的,而是由國家推動出現的,是國家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為設計的新型住房類別,因此公共租賃住房的發展,尤其是發展初期,只有在國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發展軌道。
同時,基於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性特質,國家也有責任通過政策支持來推動公共租賃住房的發展。對此,《指導意見》專設「政策支持」部分,從土地供應、國家投資、稅收優惠、金融支持方面給予公共租賃住房發展以政策支持。
3、租賃性
這是公共租賃住房的核心特徵,也是公共租賃住房與經濟適用房的最大區別。經濟適用房是為目標群體提供的低於市場價格的產權住房,而公共租賃住房則是向目標群體提供適當的租賃住房來保障其住有所居。
4、專業性
這是公共租賃住房與個人出租住房最大的區別。傳統的個人出租住房的首要功能是產權者自住,而公共租賃住房不論是通過新建、改建、收購,還是通過在市場上長期租賃住房等方式籌集的房源,都不是為了自住,而是專業用於出租的。
5、供應群體廣泛性
在我國原有的保障性住房中,廉租住房的供應對象是最低收入群體,經濟適用房的供應對象是中等收入群體。而《指導意見》規定: 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新就業職工和有穩定職業並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供應范圍。
二、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1、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2、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3、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4、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5、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⑸ 當前我國經濟發展的主要任務是什麼
一、積極穩妥化解產能過剩。
要按照企業主體、政府推動、市場引導、依法處置的辦法,研究制定全面配套的政策體系,因地制宜、分類有序處置,妥善處理保持社會穩定和推進結構性改革的關系。要依法為實施市場化破產程序創造條件,加快破產清算案件審理。
要提出和落實財稅支持、不良資產處置、失業人員再就業和生活保障以及專項獎補等政策,資本市場要配合企業兼並重組。要盡可能多兼並重組、少破產清算,做好職工安置工作。要嚴格控制增量,防止新的產能過剩。
二、幫助企業降低成本。
「要開展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行動,打出『組合拳』。」通過六個「降」幫助企業降低生產、經營各個鏈條成本:
1、要開展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行動,打出「組合拳」。
2、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進一步清理規范中介服務。
3、要降低企業稅費負擔,進一步正稅清費,清理各種不合理收費,營造公平的稅負環境,研究降低製造業增值稅稅率。
4、要降低社會保險費,研究精簡歸並「五險一金」。要降低企業財務成本,金融部門要創造利率正常化的政策環境,為實體經濟讓利。
5、要降低電力價格,推進電價市場化改革,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
6、要降低物流成本,推進流通體制改革。
三、化解房地產庫存。
房地產去庫存以「通」代「限」治標治本兼顧,供給側與需求側管理同時發力,在穩定房地產市場過程中,促進房地產業轉型,形成長期消費預期。
1、要按照加快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通過加快農民工市民化,擴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庫存,穩定房地產市場。
2、要落實戶籍制度改革方案,允許農業轉移人口等非戶籍人口在就業地落戶,使他們形成在就業地買房或長期租房的預期和需求。
3、要明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向,以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為主要出發點,以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擴大到非戶籍人口。
4、要發展住房租賃市場,鼓勵自然人和各類機構投資者購買庫存商品房,成為租賃市場的房源提供者,鼓勵發展以住房租賃為主營業務的專業化企業。
5、要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順應市場規律調整營銷策略,適當降低商品住房價格,促進房地產業兼並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
6、要取消過時的限制性措施。
四、擴大有效供給。
擴大有效供給,著力補齊短板是推進結構性改革的關鍵點之一。會議明確,要通過打好脫貧攻堅戰、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培育發展新產業、補齊軟硬基礎設施短板、加大投資於人的力度、繼續抓好農業生產等方面擴大有效供給。
要打好脫貧攻堅戰,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瞄準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加大資金、政策、工作等投入力度,真抓實干,提高扶貧質量。
要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降低企業債務負擔,創新金融支持方式,提高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能力。培育發展新產業,加快技術、產品、業態等創新。
要補齊軟硬基礎設施短板,提高投資有效性和精準性,推動形成市場化、可持續的投入機制和運營機制。要加大投資於人的力度,使勞動者更好適應變化了的市場環境。
要繼續抓好農業生產,保障農產品有效供給,保障口糧安全,保障農民收入穩定增長,加強農業現代化基礎建設,落實藏糧於地、藏糧於技戰略,把資金和政策重點用在保護和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以及農產品質量、效益上。
五、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對信用違約要依法處置。要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債務置換工作,完善全口徑政府債務管理,改進地方政府債券發行辦法。
要加強全方位監管,規范各類融資行為,抓緊開展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堅決遏制非法集資蔓延勢頭,加強風險監測預警,妥善處理風險案件,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和區域性風險的底線。
⑹ 為確保完成國家目標任務,繼續推進公租房保障,重慶市2013年新開工建設233900套保障性住房.數字233900用
233900=2.339×105,
故答案為:2.339×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