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根據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十三條 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第十四條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如果單位不為員工辦理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員工可搜集證據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反映。
第十五條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 什麼情況下單位可以不交住房公積金
除以下情況外,可以不幫其繳納住房公積金。
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以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註:並不是每個社區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允許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交納住房公積金,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2)企業可以管理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一、申請條件
1、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以上的自籌資金作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雙方都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只允許一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5、一個家庭同一時間只能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一處住房。
6、貸款人須有本省(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購住房做抵押。
二、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類型:
1、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資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積金存款人發放的優惠貸款。
2、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
是指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以支付購房款時,借款人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同時又向受託銀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兩部分貸款一起構成組合貸款。組合貸款中住房公積金貸款由管理中心審批,商業性貸款由受託銀行審批。
房地產開發商與管理中心和受託銀行簽訂《商品房按揭貸款合作協議》,由房地產開發商為借款人提供階段性保證擔保,並按貸款總額一定比率繳存保證金,待產權證辦妥完成抵押登記後。
結束保證擔保責任,轉為所購住房抵押擔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獲得批准後由受託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辦理用款手續。
3. 企業交納住房公積金,基數可以隨便定嗎
1、住房公積金的繳納基數不能隨便定,需要依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確版定。
2、住房公積金權的繳納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
3、新入職員工的繳納基數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4. 企業怎麼申請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是什麼
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的條件是:1、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回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答2、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以上的自籌資金作為房屋首付款。3、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4、夫妻雙方都正常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只允許一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5、一個家庭同一時間只能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一處住房。6、貸款人須有本省(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7、同意用所購住房做抵押。
5. 企業滿足什麼條件才可以繳納住房公積金
企業繳納住房公復積金沒制有條件,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四條,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需要准備材料: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信息變更登記表、更名文件或單位名稱變更核准通知書或變更登記情況證明、社會信用代碼證或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住房公積金匯繳協議、委託付款授權書。
然後申請人到中心網點(或通過「網上辦事大廳」)提出相關業務申請,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審核通過就是變更成功
參考來源: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溫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6. 什麼樣的單位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
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應當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在職職工」的范圍:即與單位有正式工作關系的單位工作人員和與所在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由單位支付工資的各類人員,包括有工作崗位,但由於學習、傷病及產假(6個月以內)等原因暫未工作,仍由單位支付工資的人員。
(6)企業可以管理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逐月繳存的支持職工解決自住住房問題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強制性的長期住房儲金。
根據有關規定,住房公積金由在職職工和所在單位繳存,繳存的住房公積金進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並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住房公積金性質: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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