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購買保障性住房後再去買商品房是不是成購買二套房了
二套房認定:
1、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房貸次數。
2、對於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貸款政策執行,但借款人應當提供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出具的家庭住房總面積查詢結果。
3、已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家庭,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按前款規定執行。
4、商業銀行應切實履行告知義務,要求借款人按誠信原則提交真實的房產、收入、戶籍、稅收等證明材料。凡發現填報虛假信息、提供虛假證明的,所有商業銀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貸申請。對於出具虛假收入證明並已被查實的單位,所有商業銀行不得再採信其證明。
⑵ 購買60平米的保障性住房算是第二套房嗎
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 詳解:過去只「認貸」,這種情況不算二回套房,但現在加答了「認房」,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 詳解:目前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說雖然貸款買的房產出售以後,家庭名下已沒有任何住房,但因為其之前有貸款記錄,再申請房貸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⑶ 我有了一套保障性住房,請問我還要買套商品房的話要交多少的首付,是按第一套房還是按第二套房算啊
首付要看你怎麼貸款,公積金貸款 首付3成,純商業貸款4成,公積金和現有房屋抵押貸款,地方不同,有的三成 ,有的則要4成,公積金商業組合貸款 要4成。你自己安排吧
另外,你再買是要按照二套房交納稅收的。這個和保障性住房沒關系
⑷ 買完保障性住房再買房是第幾套房
律師您好來!我有這樣一自個問題想咨詢:由於我們夫妻想落實寶寶的學區房,但由於種種原因,我們已不能再考慮買房了,所以想把我父母的房子置換成學區房。由於有政策說入學的話,該學區房必須是小孩父母擁有產權,並且居住的。那麼,就要考慮把我父母的房子過戶到我的名下,但是,此房事實上是我父母的,而且等寶寶入學問題解決後,還是要重新把房子再過戶給父母的。我想請問,如果在父母把房子過戶給我的同時,去做一下公證,證明房子的實際產權屬於我父母,並且不屬於我們夫妻婚後財產,無權私自處分該房產,這樣做公證的話,是否能保證兩老的利益(萬一期間我夫妻發生婚變)?這樣做的法律後果會是什麼呢?需要注意哪些問題才能保障兩老的利益呢?
⑸ 父母有多套房子成年子女能否申請保障性住房
不需要申請,這是
家庭財產,父母會
給你的,。
⑹ 我個人有保障性住房,還可以再買第二套房嘛
如果你這套房是經濟房或者限價房,可以買第二套。
如果是廉租房,公租房,就不行,賣了第二套,人家就清退你第一套房了。
⑺ 我個人有保障性住房,還可以再買第二套房嘛
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 詳解:過去只「認貸」,這種情況不算二套房,但現在加了「認房」,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 詳解:目前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說雖然貸款買的房產出售以後,家庭名下已沒有任何住房,但因為其之前有貸款記錄,再申請房貸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首次購房使用商業貸款,再次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 詳解:目前公積金貸款政策也比較嚴格,只要借款人有過房貸記錄,不論房貸是否結清、房產是否出售,即便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⑻ 保障性住房百分之八十產權,算二套房嗎
我倒是好奇,你二套房怎麼申請到保障性住宅的,這個有人舉報的話你房子就沒了。
⑼ 保障性住房百分之八十產權,算二套房嗎
保障性住房一般不算二套房,但保障性住房過幾年變成你的產權就算
⑽ 自己有一套房,因是鐵路職工,享受福利購買單位保障性住房算是第二套房嗎
自己的一套房,是「遺產」?還是「自建」?若是上輩「遺產」,和鐵路無關,應該享受鐵路職工福利待遇。若是「自建」,曾經有過「自建公住」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