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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就業人員保障性住房

發布時間:2020-12-26 15:02:20

① 公共租賃住房可以買賣么

符合條件,公共租賃抄住房也可以買賣。

國務院法制辦《城鎮住房保障條例(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明確租賃期滿未續租、不再符合保障條件以及違規使用保障性住房的,應當騰退保障性住房;連續租賃不少於5年且符合配售條件的,可以購買;購買保障性住房未滿5年且確需轉讓的,由政府回購。

業主住滿5年後,可以成本價+銀行利息購買公租房自住,其中成本價是指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綜合成本,並交納部分稅費。購房時可選擇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後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時,未付款面積按照規定繳納租金。同時公共租賃房不得上市交易,購買人需要轉讓的,由政府回購,回購價格為原銷售價格加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息,不會隨著房價的上漲而上漲。

(1)南京新就業人員保障性住房擴展閱讀


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

①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②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③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參考資料:中央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城鎮住房保障條例公開徵求意見

② 房屋類型有哪些

1、按樓體高度分類,主要分為低層、多層、小高層、高層、超高層等。

2、按樓版體結構形式分類,主要權分為磚木結構、磚混結構、鋼混框架結構、鋼混剪刀牆結構、鋼混框架一剪刀牆結構、鋼結構等。

3、按樓體建築形式分類,主要分類低層住宅、多層住宅、中高層住宅、高層住宅、其他形式住宅等。

4、按房屋型分類,主要分為普通單元式住宅、公寓式住宅、復式住宅、躍層式住宅、花園洋房式住宅、小戶型住宅(超小戶型)等。

5、按房屋政策屬性分類,主要分為廉租房、已購公房(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住宅合作社集資建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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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積的計算規則:

1、計算全部建築面積的范圍

(1)永久性結構的單層房屋,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多層房屋按各層建築面積的總和計算。

(2)房屋內的夾層、插層、技術層及其梯間、電梯間等其高度在2.2m以上部位計算建築面積。

(3)穿過房屋的通道,房屋內的門廳、大廳,均按一層計算面積。門廳、大廳內的迴廊部分,層高在2.2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4)樓梯間、電梯(觀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層計算面積。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屋

③ 成都公租房能購買嗎

成都公租房能購買。

1.需要租夠五年,承租期滿5年仍符合保障條件的困難群眾,可以申請購買所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

2.公租房以5年為為一個期限,租住者去購買改善住宅房的時候,能夠退掉公租房。或者業主租住滿5年後,能夠以成本價+銀行利購買購自住。

3.購買時能夠選擇一次性付款或許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後不再支付房錢,分期付款時,未付款面積依照規則交納房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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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政策特徵:

公共租賃住房作為有別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尚無一個內涵統一的明確界定。分析《指導意見》中對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要求,比較各地方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中對於公共租賃住房的規定,公共租賃住房呈現如下特徵:

1.保障性。住房權是得到《世界人權宣言》、《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公約》等國際公約一致確認的一項基本人權。《指導意見》也明確指出,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是完善住房供應體系,培育住房租賃市場,滿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舉措。由此可見,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是我國政府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之後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

2.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賃住房不是在房地產市場中自發生成的,而是由國家推動出現的,是國家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為設計的新型住房類別,因此公共租賃住房的發展,尤其是發展初期,只有在國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發展軌道。同時,基於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性特質,國家也有責任通過政策支持來推動公共租賃住房的發展。對此,《指導意見》專設「政策支持」部分,從土地供應、國家投資、稅收優惠、金融支持方面給予公共租賃住房發展以政策支持。

3.租賃性。這是公共租賃住房的核心特徵,也是公共租賃住房與經濟適用房的最大區別。經濟適用房是為目標群體提供的低於市場價格的產權住房,而公共租賃住房則是向目標群體提供適當的租賃住房來保障其住有所居。

4.專業性。這是公共租賃住房與個人出租住房最大的區別。傳統的個人出租住房的首要功能是產權者自住,而公共租賃住房不論是通過新建、改建、收購,還是通過在市場上長期租賃住房等方式籌集的房源,都不是為了自住,而是專業用於出租的。

5.供應群體廣泛性。在我國原有的保障性住房中,廉租住房的供應對象是最低收入群體,經濟適用房的供應對象是中等收入群體。而《指導意見》規定: 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新就業職工和有穩定職業並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供應范圍。部分地方規定的公共租賃住房供應群體則更加廣泛,如上海將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由戶籍人口擴大為常住人口,並且不設收入限制。

④ 辭職後五險一金怎麼交,自己需要交多少

勞動者辭職跳槽時五險抄一金的處理方式是:一、養老保險有個人賬戶,身份證號就是帳號,辭職後可以有三種處理方式:1,停止交費,形成繳費年限中斷,個人賬戶積累停止,但只要時間不長對今後影響不大。2,由於個人全額繳納,即不中斷繳費把過去連同企業繳納的部分一並自己繳納,但這樣個人負擔較重不太合算。二、如果到外地謀職可以辦理保險轉移手續,到新的就業地區。不管哪種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單位按原帳號繼續繳費即可,不用補交,但就是不能退。三、醫療保險,也有個人賬戶,辭職後處理方法基本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里的錢可以在當地繼續使用。四、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都沒有個人賬戶,辭職後保險自動解除,但失業保險只要繳費滿一年,不是個人原因造成的失業,就可以領取。五、住房公積金,有個人賬戶,企業和個人繳納的費用,全部形成個人賬戶總額,就如同銀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權屬個人,辭職後只不過停止了存錢,但賬戶的錢還是勞動者的,只要符合公積金提取規定,隨時可以提取,以後也可以續交,永遠不會作廢。

⑤ 什麼條件的人可以申請公租房

公租房的申請條件各地略有不同,以重慶市為例,申請條件如下

1)年滿18周歲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在本區居住落戶或在本區有穩定工作;

3)無住房或住房面積低於住房保障面積標准。

(一)在本區有穩定工作包括下列情形:

1、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至申請之日止已連續6個月以上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靈活就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

2、已經領取養老金的人員;

3、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崗工作人員。

(二)無住房是指: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在本區無私有產權住房(私有產權住房包括已簽訂合同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申請城市低困人員住房租賃補貼的,因離婚或出售房屋導致無房需滿3年。

(三)住房面積低於住房保障面積標准: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住房保障面積標准實行動態管理,由區政府調整公布。

(四)申請城市低收入住房租賃補貼的,除符合上述規定條件外,其家庭收入應當經民政部門審核,且符合我區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線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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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仍以重慶市為例

申請公租房保障可以按個人方式(含家庭、單身人員、多人合租)和單位集體方式申請:

(一)以家庭方式申請的,應當有2人或2人以上的家庭成員,且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夫妻關系或贍養、撫養、扶養關系。以家庭方式申請需確定1名符合條件的家庭成員為申請人,其他共同居住人員為共同申請人。

(二)以單身人員方式申請的,本人為申請人。未婚人員、不帶子女的離婚或喪偶人員、獨自進城務工或外地獨自來本區工作人員可以作為單身人員申請。

按單身人員方式申請的,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只能申請承租1套公租房。

(三)以多人合租方式申請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請條件,且人數不超過3人,並確定1人為申請人,其他人為共同申請人。

(四)本區內具有法人主體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園區管理機構可以集體租賃方式申請公租房。

⑥ 公租房可以繼承嗎

不可以。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設標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進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殘疾人。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6)南京新就業人員保障性住房擴展閱讀:

申請公租房條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且與閔行區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

2、持有《上海市居住證》達到兩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年限可合並計算),在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達到一年以上,且與閔行區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

3、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在滬繳納社會保險金,與閔行區單位簽訂二年以上(含兩年)勞動合同,且單位同意由單位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除符合上述條件之一外,申請本區區籌公共租賃住房准入資格的單身申請人或申請家庭全體成員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

2、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政策。

以單位名義集體申請的,其本單位職工和職工家庭除應符合上述條件外,申請單位還應該是閔行區的各類機關、在閔行區工商注冊登記或者實際經營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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