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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發布時間:2020-12-26 11:50:21

① 請問東莞買二手房總價111萬都需要交什麼費用我需要貸款買,前業主是全款的,過五唯一住房,

二手房的稅主要有三大部分:契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及附加。

1、契稅

(基準稅率3%優惠稅率1.5% 和1% 買方繳納) 徵收方法:

(1)按照基準稅率徵收交易總額的3%,若買方是首次購買面積小於(含)90m²的普通住宅計稅單價*總面積*1%,若買方首次購買面積超過90m²的普通住宅則繳納交易總額的1.5%;

(2)二套房購買面積小於(含)90m²的普通住宅計稅單價*總面積*1%,若買方首次購買面積超過90m²的普通住宅則繳納交易總額的1.5%;

(3)三套及以上收取計稅單價*總面積*3%。註:首次購買和普通住宅同時具備才可以享受優惠,契稅的優惠是以個人計算的,只要是首次繳契稅都可以享受優惠。若買方購買的房產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則繳納交易總額的3%。


2、印花稅

(稅率1‰買賣雙方各半)不過從2009年至今國家暫免徵收。

3、城建稅

(1)營業稅的7%;

(2)教育費附加稅;

(3)營業稅的3%。


4、個人所得稅

(稅率交易總額1%或兩次交易差的20% 賣方繳納)徵收條件以家庭為單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繳納個人房轉讓所得稅。在這里有兩個條件:

①家庭唯一住宅;

②購買時間超過5年。

如果兩個條件同時滿足可以免交個人所得稅;任何一個條件不滿足都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註:如果所售房產是非住宅類房產則不管什麼情況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而且地稅局在征稅過程中對於營業稅繳納差額的情況,個人所得稅也必須徵收差額的20%。

(1)東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擴展閱讀:

二手房買賣流程:

1、買房查詢信息實地看房:

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實地看房、考察地段、商談價格確定購房意向,同時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產權證書、身份證件、戶口簿等及其它證件。

2、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

賣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證件,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產權證後,要在銀行的陪同下辦理他項權利證。

5、雙方共同到產權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

簽訂合同後,買賣雙方共同到房產交易中心提出申請,接受審查。相關部門會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

6、交納相關稅費:

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7、雙方共同到產權交易中心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

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產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② 東莞住房商業貸款銀行哪個好銀行評估費低、利息折扣大,放款時間短

申請貸款時,貸款人需要准備資料分為以下幾類:
1、個人身份專證明:身份證、居住證、戶口屬本、結婚證等信息;
2、提供穩定收入來源證明:銀行流水單,勞動合同等;
3、提供穩定的住址證明:比如房屋租賃合同,水電繳納單,物業管理等相關證明;
4、銀行規定的其他資料。

③ 東莞為什麼有的房子暫停過戶

東莞從2016年7月1日開始實施不動產權證 。房改房、福利房、集資房、拆遷安置房及部分商品房等樓盤因無法生成不動產單元號,無法辦理住房產權登記業務。市房管局已通知各鎮(街)國土分局、房管所盡快梳理轄區內所有存在歷史遺留問題的樓盤小區並上報確認,待確認後市國土局、市房管局將出台操作意見,市政府審批後即可辦理。
過戶住房需要房主取得住房產權和所屬土地使用權,貸款還清,無抵押,有房主名義房產證,契稅證明,出讓性質土地證,手續齊全才可以申請辦理住房過戶手續。
《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並,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④ 2019年東莞市的住宅房地產市場現狀

2019年東莞市的住宅房地產市場現狀是很危險的,主要是這些房地產的廠商比較黑。

⑤ 東莞買房需要什麼條件台灣人能買嗎

        1、外地人若要在東莞買房,需有合法暫住證,並有連續5年的繳稅或社保證明。
台灣人在大陸買房的條件根據大陸有關政策的規定,港澳台地區居民和華僑因生活需要,可在大陸購買一定面積的自住商品房,非因生活需要購買房屋或購買非自住房屋均不允許。至於「一定面積」是指多少沒有具體規定,但大部分城市出台的地方政策要求,每個港澳台地區居民或華僑僅能購買一套自住房屋,這意味著如果購買第二套或更多房屋將不能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第二套或以上房屋的所有權不被保護。港澳台機構在大陸設立駐大陸機構的,因辦公需要可以購買房屋。◆台灣人在大陸買房流程茲就台灣人/機構在大陸買房的基本流程示意如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支付房款交付房屋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房款從境外匯入的,買方(個人)應持以下文件向外匯指定銀行申請:1.商品房銷售合同或預售合同;2.《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等有效身份證明;3.房地產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境外個人在所在城市購房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等相關證明。◆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及費用以下登記手續和費用作為參考,具體手續和費率等以房屋所在地政策規定為准。一、房屋發生買賣、贈與、互換、繼承等事實後均應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房屋所有權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身份證明;(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買方為台灣居民的,上述第(二)項指《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另外還需提交在大陸的居住地出入境管理處出具的《境外個人在境內居留狀況證明》以及所購商品房符合實際需要自用、自住原則的書面承諾。買方為機構的,須提交相關管理部門核發的該境外機構在擬購買房屋所在地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的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以及所購商品房符合實際需要自用、自住原則的書面承諾。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上述登記申請後,將對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登記的資料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給予登記並頒發權屬證書。二、房產過戶的稅、費有下列幾項,但各地不盡相同:1.契稅:售價(或評估價)X1.5%;非普通住宅:評估價X3%2.個人所得稅:(評估價-原購入價)X20%3.營業稅:普通住宅或非普通住宅購入不滿5年轉讓的:評估價X5.55%;非普通住宅購入5年以上轉讓的:(評估價-原購入價)X5.55%;普通住宅購入5年以上的免交。4.房產交易費:房屋建築面積X6元/平方米5.印花稅:評估價X0.1%6.房產證工本費:85元7.土地證工本費:105元8.交易評估費:評估價X0.3%上述第2項和第8項僅在二手房交易中才會發生。【律師叮嚀】1.大陸房屋銷售政策隨時可能變動,建議台灣朋友在大陸買房時聘請律師全程提供顧問服務,確保合法購房。2.若購買一手房(商品房),一定要購買開發手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預售許可證)齊全的項目,並在簽訂預售合同後辦理預告登記,確保順利取得房屋所有權。3.若購買二手房,應到房產交易主管部門查詢擬購買房屋的權屬登記信息,不能僅憑房產證的記載判斷房屋的權利狀況。4.若購買二手房,一般賣方會要求獲得凈房款,即由買方支付房屋買賣過程中需要繳納的(包括賣方需要繳納的和買方需要繳納的)全部稅、費,因此買方需要在購買房屋前向中介機構或律師詢問清楚自己需要繳納哪些稅、費以及大概的數額。【法條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 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銷售商品房,不得向買受人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費用。◆《關於規范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的意見》(十)港澳台地區居民和華僑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內限購一定面積的自住商品房。(十一)符合規定的境外機構和個人購買自用.自住商品房必須採取實名制,並持有效證明(境外機構應持我政府有關部門批准設立駐境內機構的證明,境外個人應持其來境內工作.學習,經我方批準的證明,下同)到土地和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及房屋產權登記手續。房地產產權登記部門必須嚴格按照自用.自住原則辦理境外機構和個人的產權登記,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

⑥ 2015最新東莞二手房交易過戶流程

3.30新政指出,二套房首付降至四成。二手房交易贏來利好。二手房交易流程相較於新房來說要復雜的多。如果一些流程不懂的話購房者可能吃大虧。2015二手房交易過戶流程是怎樣的?今天就為您整理了二手房交易過戶的整套流程,以及買二手房必須知道的注意事項。新手買房必備。

1、2015二手房交易過戶之買方咨詢

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2015二手房交易過戶之簽合同

賣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證件,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2015二手房交易過戶之辦理過戶

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2015二手房交易過戶之立契

房地相關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許可權逐級申報審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5、2015二手房交易過戶之繳納稅費

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2015二手房交易過戶之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

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2015二手房交易過戶之銀行貸款

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後批准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

8、2015二手房交易過戶之打餘款完成交易

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2015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

一、2015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之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二、2015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之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三、2015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之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四、2015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之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五、2015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之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六、2015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之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七、2015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之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八、2015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之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准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准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九、2015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之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6-2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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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東莞租住房手續流程

您好,房屋租賃當事人在簽訂租賃合同後的15日內,租賃當事人持租賃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但上海國營農場范圍內房屋租賃由市房地局在農場系統設置的房地產交易登記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1)、出租人應提交的材料:①房地產權證或者規定的其他權屬證明;其中:向外來流動人員出租的,還應附公安部門發放的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②出租人的個人身份證明或企業、其他組織的登記注冊證明;其中,共有房屋出租的,還應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或委託書;代理出租的,應具有房屋所有權人委託代理出租的證明。(2)、承租人應提交的材料:承租人的個人身份證明或企業、其他組織的登記注冊證明;上述應提交的個人身份證明或企業、其他組織的登記注冊證明中,居住在國外的中國公民還應提交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香港、澳門的,還應提交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台灣的,還應提交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境外企業、其他組織的,提交經公證或認證的設立證明。凡當事人登記備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規定的,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局受理處出具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凡不符合的,不予登記備案。當事人一方要求登記備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則要求登記備案的一方可持租賃合同和一方應提交的材料向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

⑧ 2018年開始在東莞買的住房公積金還能取出來嗎

您好,這是可以的。
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工作調離本市、戶口遷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償還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戶口)工資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戶口職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領取《失業證》的;
(10)職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職工家庭因突發事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生活困難的;
(12)職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提取材料: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a、購買自住住房的。應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所已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地產權證》(含《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交易登記證明書》)和購房(銷售)發票。購買房改房的,應提交需經房屋所在地房改辦出具的購買公有住房審批文件(或《房地產權證》)及付款收據。
b、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國土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及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
c、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及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d、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書》。
以上四種情形持相關資料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但不得超出購房總價或建築造價,並應在購房合同生效、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經有關部門批准之日起(住房已建好領取《房地產權證》)壹年內辦理提取。此外,購買商品住房未領《房地產權證》的,提取購房合同或交易登記證明書批准當月余額;已領《房地產權證》的,提取發證當月余額。分期付款購買商品住房的,按分期付款合同分期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經有關部門批准當月余額。
屬城市規劃房屋拆遷,其安置房屋需由被拆遷人補充資金的。提交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房屋拆遷補償款使用劃款證明及付款發票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被拆遷人支付的補充資金。
(2)離休、退休的。提交離休、退休證。
(3)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提交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外,還應提交市級醫院證明、勞動能力鑒定證明或《殘疾人證明》其中一項。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但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只能辦理封存手續。
(4)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領取《失業證》的。提交《失業證》及身份證等。
(5)外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交單位出具的辭職證明、身份證等。
(6)工作調離、戶口遷出本市、出境定居的。提交人事、勞動部門的調令、市公安局戶口管理部門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出境定居證明等(出境進修、學習或短期出境的,不屬提取范疇,只能辦理封存)。
(7)償還因購買自住住房銀行貸款本息的。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證明(購買外市住房無抵押登記證明的,可提供購房發票)及還款存摺(或最新還款清單)。
(8)償還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銀行貸款本息的。應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證明(建造、翻建、大修外市住房無此證明的,可提供相關發票)、報建證明及還款存摺(或最新還款清單)。
(9)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戶口)工資收入5%以上(含5%)的。提交工資收入證明(由職工單位出具)、戶口簿及租賃合同、繳交房租發票等,憑當月繳交房租發票提取超出房租比例部份。外市戶口職工提交租賃合同、繳交房租發票、收據或單位證明。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提交相關證明(死亡證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書、繼承人、受遺贈人公證書等),可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11)職工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交戶口簿、市民政部門出具的《東莞市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保障金證》或《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線保障證》。可每月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余額,直至被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資格。
(12)職工家庭因突發事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生活困難的。提交消防部門火災認定書或保險公司賠償證明等。
(13)職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提交病人的特定門診卡(市社保局核發)、醫葯費用發票。可每月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余額,直至家庭人均月收入超過市低保標准。(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a、購買自住住房的。應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所已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地產權證》(含《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交易登記證明書》)和購房(銷售)發票。購買房改房的,應提交需經房屋所在地房改辦出具的購買公有住房審批文件(或《房地產權證》)及付款收據。
b、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國土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及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
c、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及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d、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書》。
以上四種情形持相關資料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但不得超出購房總價或建築造價,並應在購房合同生效、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經有關部門批准之日起(住房已建好領取《房地產權證》)壹年內辦理提取。此外,購買商品住房未領《房地產權證》的,提取購房合同或交易登記證明書批准當月余額;已領《房地產權證》的,提取發證當月余額。分期付款購買商品住房的,按分期付款合同分期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經有關部門批准當月余額。
屬城市規劃房屋拆遷,其安置房屋需由被拆遷人補充資金的。提交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房屋拆遷補償款使用劃款證明及付款發票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被拆遷人支付的補充資金。
(2)離休、退休的。提交離休、退休證。
(3)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提交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外,還應提交市級醫院證明、勞動能力鑒定證明或《殘疾人證明》其中一項。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但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只能辦理封存手續。
(4)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領取《失業證》的。提交《失業證》及身份證等。
(5)外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交單位出具的辭職證明、身份證等。
(6)工作調離、戶口遷出本市、出境定居的。提交人事、勞動部門的調令、市公安局戶口管理部門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出境定居證明等(出境進修、學習或短期出境的,不屬提取范疇,只能辦理封存)。
(7)償還因購買自住住房銀行貸款本息的。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證明(購買外市住房無抵押登記證明的,可提供購房發票)及還款存摺(或最新還款清單)。
(8)償還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銀行貸款本息的。應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證明(建造、翻建、大修外市住房無此證明的,可提供相關發票)、報建證明及還款存摺(或最新還款清單)。
(9)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戶口)工資收入5%以上(含5%)的。提交工資收入證明(由職工單位出具)、戶口簿及租賃合同、繳交房租發票等,憑當月繳交房租發票提取超出房租比例部份。外市戶口職工提交租賃合同、繳交房租發票、收據或單位證明。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提交相關證明(死亡證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書、繼承人、受遺贈人公證書等),可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11)職工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交戶口簿、市民政部門出具的《東莞市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保障金證》或《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線保障證》。可每月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余額,直至被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資格。
(12)職工家庭因突發事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生活困難的。提交消防部門火災認定書或保險公司賠償證明等。
(13)職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提交病人的特定門診卡(市社保局核發)、醫葯費用發票。可每月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余額,直至家庭人均月收入超過市低保標准。
提取流程:
1、職工根據所需提取用途准備對應材料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2、管理中心審核職工提取資格;
3、支取公積金。

⑨ 東莞12部門聯合發文升級樓市調控 商品住房獲證三年後可交易

2020年7月25日凌晨,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東莞市公安局、東莞市自然資源局、東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東莞市金融工作局、東莞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國家稅務總局東莞市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東莞市中心支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東莞監管分局等十二部門聯合發文,頒布《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進一步升級調控政策。
查閱文件看到,其寫明「為切實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進一步強化房地產市場調控城市主體責任,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相關事項通知。」
其具體內容有九條,分別是:
一、加大住宅用地和住房供應力度
加大住宅用地供應力度,適當提高新增國有建設用地中住宅用地供應比例,優先滿足住宅用地需要,緩解住房供需矛盾。積極創新體制機制,著力突破城市更新項目周期長、進展慢的瓶頸,增加住宅用地有效供應。加強住房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促進區域軌道交通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和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設施對接,引導人口和住房需求合理分布。協同推進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優化住宅用地差別化限地價出讓方式。加大安居房配建力度。原則上要求新供應住宅用地項目、政府主導城市更新住宅項目配建不少於住宅計容建築面積 10%的安居房,用於人才住房等用途。試點建設「三限房」,在房價較高的熱點區域選取符合兩規、條件成熟、配套完善的地塊,建設「 限地價、限房價、限購買人群」的住房項目。
二、調整商品住房限購政策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購買第一套商品住房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下同),須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社會保險證明;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的,須提供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2年以上社會保險證明。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擁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商品住房。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不再作為購房資格審核材料。為做好與原有政策的銜接,在本通知施行之日前已連續繳納個稅滿一年或兩年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仍可按原政策規定購買首套或第二套商品住房。
三、調整商品住房限轉讓年限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的商品住房(以網簽時間為准,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後方可交易轉讓。
四、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對於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我市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本人或其配偶須為本市戶籍。
五、加強商品住房價格監管
密切監測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對於新建商品住房申報銷售價格明顯超出周邊市場價格水平的,從土地成本、建安成本、 銷售管理費用、稅費、企業利潤等方面進行全面核查,對定價超出行業公允水平又不能作出合理說明的,暫停核發預售許可證或暫不辦理現售備案。
六、規范房地產金融秩序
繼續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持續做好房地產金融風險防控各項工作,切實防範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強化房地產融資業務管理,將房地產貸款集中度過高和增速過快的銀行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強對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監管,督促銀行嚴格審核購房資金來源,嚴查嚴防挪用消費貸款及其他貸款用於購房。禁止非銀行金融機構向個人提供購房貸款。嚴厲打擊「高評高貸」行為,對參與「高評高貸」的評估機構、金融機構,依法依規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責任。
七、規范房地產市場交易秩序
加大聯合查處力度,持續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整頓工作,重點打擊房地產領域捂盤惜售、價外加價、虛假宣傳、惡意炒作、收「茶水費」等違法違規行為。對二手房市場操盤控價、抱團漲價、通過「陰陽合同」騙取貸款、將不具備交易轉讓條件的房源掛牌出售等惡意哄抬房價、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從嚴查處。對相關參與機構、個人,依法依規採取約談、暫停網簽、停業整頓、取消從業資格、限制交易、列入個人徵信不良記錄等處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八、加大房地產信息公開力度
進一步加強商品住房用地、房源、住房交易價格等信息公開,促進供需信息對接對稱。定期發布全市已成交住宅用地的可售樓面單價平均數。適時公布存量房源和未來計劃上市房源情況。定期公布全市各鎮街(園區)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網簽交易數據,適時公布各鎮街(園區)有代表性的、成交活躍的二手房樓盤的網簽交易信息,提高房價透明度,引導市場理性交易。
九、加強宣傳輿論引導
加強房地產政策宣傳解讀工作,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回應社會關切。加強房地產信息發布規范管理,對虛假誇大、捏造散布不實言論、誤導公眾、違規發布房地產信息的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事實上,這是自7月以來,東莞市政府已經出台的第三則有關房地產方面政策,也是最為嚴厲的一次政策調整。
7月2日,東莞官方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商品住房預(銷)售管理的通知》,以加快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銷售、加強商品住房銷售價格指導、加強商品住房項目銷售監管。
7月15日,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統計局、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聯合發布《關於加強商品住宅網簽銷售信息公開的通知》,為加強商品住宅網簽銷售信息公開,進一步提高房價透明度,合理引導市場預期,落實做好「一城一策」相關工作,東莞將定期發布網簽房價,提高房價透明度。
根據東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官網和東莞市統計局官網發布的數據,2020年1-6月,全市新建商品住宅網簽20978套,與2019年1-6月的21058套基本持平;網簽面積約244.24萬平方米,同比微增3.3%。
此前報道顯示,今年上半年東莞一手住宅網簽面積創近四年同期最高。
據悉,上半年東莞樓市與去年同期相比仍能實現穩中有增,6月是最大功臣,該月網簽面積高達83.11萬平方米,同比大幅增加了近5成。
加上隨著深圳樓市新政出台,讓部分深圳消費者將購房需求轉移到東莞、惠州等城市,使得東莞未來房價上漲預期更加激烈,也讓不少業內人士早已預言東莞將出台新的樓市調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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