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贍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法院會拘留當事人嗎患有嚴重的心理疾病,有可能會威脅公共安全。。。
就算會威脅社會安全也不能夠拘留他,原因是拘留別人一定得有證據。而無能力贍養他人並不是罪
2. 父母兩個子女,一個已經去世,個稅扣除贍養老人可以安獨生子女扣除嗎
個稅扣除本來就是子女平台的,現在只有一個子女,當然就相當於獨生子女了
3. 如何讓獨生子女解決贍養老人安度晚年的壓力
社會養老
4. 父母大人養有一兒子,三個女,父母大人老了誰贍養,去逝後誰安葬。
所有兒女都有贍養老人的責任,正常應該是友好協商,不過樓主既然能問出這樣的問題,估計協商也就是個扯蛋了。上法院吧,法院怎麼判大家就怎麼執行。
5. 內兄不贍養父母,安葬時人不到場,也不出安葬費/請問我們做女婿的還有必要去認這樣的內兄嗎
我也願意為你哭,為你做一切為能為你做的,因為這一切都表示著我愛你
6. 如果父母有錢,子女不給贍養費,違法嗎
一般來說,這種行為並沒有在法律上明確提到,也就不存在違法一說,只有當父母生活困難無經濟能力時,子女不給贍養費才涉嫌違法。但是做子女的,起碼要盡到孝道,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因為贍養老人不僅僅是在物質上,還要盡到精神上慰藉的義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6)贍養人保障被贍養人住房安擴展閱讀:
贍養費的計算
首先計運算元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為該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出部分,二個子女以內的按50%計算贍養費;三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應付的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數得出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
人民法院認定贍養費的標准包括:當地的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求、贍養人的經濟能力。
贍養費的給付內容分六個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贍養費;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療費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護理費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費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
(六)必要的保險金費用。[
7. 如果子女有矛盾,養老的順序,安月贍養,爭叫順序先後怎麼辦
找個在你家能說上話的人主持公道!
子女有矛盾,那是他們的事,不是不贍養老人內的借口!
如果容他們都在推諉,那就找個能說得上話的長輩,制定贍養規則,從大到小,依次輪換!
如果他們不服規則,那就法庭見,讓法律告訴他們該怎麼做!
8. 我家母親由我哥贍養,我贍養父親也安葬了,現在我哥不贍養母親,我有責任贍養嗎,我哥為這事假離婚了
子女贍養老人是法定義務,不管由誰贍養都要由所有的子女共同分擔贍養老人的義務。如果不承擔該義務,可以到法院起訴相關子女。供參考。
9. 關於遺書的問題。遺書上面寫的由某人贍養安葬,由其繼承土地承包經營權。但是另一個子女也贍養了,而且贍
你好:其實道理很簡單,權利和義務是相承的。盡了贍養義務就有權繼承,內贍養協議無效。容按規定,有些土地承包權是不能繼承的。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家庭中部分成員死亡的,由於作為承包方的戶還存在,因此,不發生繼承的問題,如在一個三口之家,妻子因病去世,妻子生前分到的承包地並不產生繼承問題,而是由其丈夫和孩子繼續承包,妻子的父母不能要求繼承,發包方也不得收回其承包地。當因承包人死亡,承包經營的家庭消亡的情況下,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其家庭的承包耕地和草地,不得繼承。但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如已收獲的糧食、未收割的農作物等,則應當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繼承人可以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也可以不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承包經營的家庭消亡的情況下,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間繼續承包,繼承人可以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也可以不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
10. 兒女有予盾,安月贍養老人的順序怎麼排
你說的這個問題,設計贍養老人問題。
我的看法如下——
1、如果兒女的經濟狀況很不專錯,那麼,最好是屬大家共同出資,聘請專業人員來伺候老人;
2、如果是兒女之間輪流贍養老人,那麼,可以採取以下次序——
(1)按照排行次序;
(2)現場抓鬮隨機產生順序;
(3)按照享有家庭資源的多寡來確定贍養次序。
上述看法,供你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