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辦理保障性住房需要提交的材料
辦理保障性住房需要提交的材料均一式兩份,並出具復印件原件。
1、按要求填寫《核定表》一式二份;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張紙上);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首頁、本人頁、變更頁,印在一張紙上,正面是首頁和本人頁,背面是變更頁);4、已婚家庭成員的婚姻狀況證明,離異的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5、居住地住房情況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產權單位的正面),包括申請家庭地址、戶口所在地地址、戶口遷入本地原地址及他處住房等:申請家庭成員所在單位(街鄉政府)出具的住房情況證明;6、夫婦雙方一方戶口不在申請所在地的,須提供其戶口所在地的住房證明;7、原住房已經拆遷的,需提供《拆遷補償協議書》;8、家庭成員工作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出具的收入證明。離退休人員需提供由管理部門出具的領取離退休費的憑證,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需提供由管理部門出具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標準的證明;9、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10、社保部門出具的繳存人社會保險繳納信息憑證,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信息對帳單》或《參保職工四險繳費情況表》等。11、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繳存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個人信息》或「住房公積金對帳簿」列印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12、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包括完稅證、繳款書、代扣代收稅款憑證或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1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中有在職人員,需上《北京市企業信用網》列印2份企業信息。14、如申請人或家庭成員中無在職人員,需由本人寫出書面情況說明,寫清是何緣由沒有工作。沒有收入。申請家庭成員無法提供10、11、12項保障性住房材料的,須出具未參加社會保險繳費、未繳存住房公積金或未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書面承諾,提供上述證明原件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要把10、11、12項的明細單拿回單位加蓋單位公章,單位聯系電話及負責人簽字
Ⅱ 保障性住房申請貼要什麼手續。
(一)申請人網上申請
保障性住房採用首次集中輪候排隊、日常輪候遞補的輪候規則。網上申請期間,申請人可登陸*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市售房中心)網站在線填寫《申請表》,申請信息核實無誤後,在線提交並列印《申請表》。
申請家庭(含單身居民,下同)亦可通過現場申請的方式提交已經手工填寫好的《申請表》,由各區住房和建設(住宅)局、新區城建局工作人員代為錄入*市保障性商品房信息管理系統。為保障申報流程的順暢,建議申請家庭優先採用網上申請的方式提出申請。
申請人應認真核對申請信息,確保申請信息與申請人的實際情況保持一致。
(二)網上預約受理時間
申請家庭網上提交申請信息以後,須通過*市安居型商品房信息管理系統預約書面申請材料受理時間(各區受理書面申請材料時間為2013年3月18日-2013年6月14日,節假日除外),系統將根據申請家庭的意向安排申請家庭的預約受理時間。
(三)提交書面申請材料
申請家庭根據預約的申請材料受理時間,憑在線列印的《*市安居型商品房提交書面申請材料通知書》和申請人身份證到各區住房和建設(住宅)局、新區城建局提交申請材料。逾期提交申請材料的,則自動納入日常輪候。
1、申請材料明細
申請輪候安居型商品房,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市安居型商品房輪候申請表》;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戶籍證明;
(3)申請人的*市的社會保障卡;
(4)已婚(包括離異、喪偶)及未婚但生育的,提供申請人、申請人配偶戶籍所在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收養過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5)婚姻狀況證明,包括結婚證、離婚證、法院調解書或判決書、無婚姻狀況證明等;
(6)屬人才的,提供學歷、學位、職稱證明或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人才認定證明文件;
(7)屬殘疾人聯合會認定為一、二、三、四級殘疾人或經民政部門認定為撫恤定補優撫對象的,須提供相應的殘疾、優撫證明材料;
(8)屬現役軍人的,提供軍官證(士兵證)、軍人公民身份證號碼登記表等證明材料。
申請人應對其提交的申請材料和申報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合法性負責。
(四)申請家庭領取受理回執
各區住房和建設(住宅)局、新區城建局工作人員根據申請家庭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核查,如申請材料完備,工作人員將對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現場拍照,並對申請家庭的申請材料進行備案。備案後現場發放安居型商品房申請受理備案回執(以下簡稱備案回執)。
取得備案回執後,申請家庭將直接納入到我市安居型商品房輪候名冊中。備案回執是申請家庭認購*市安居型商品房的重要憑證,請申請家庭務必妥善保管。
Ⅲ 北京保障房申請材料變化有哪些
北京市住建委日前發布《關於進一步簡化本市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核家庭證明材料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申請材料再減少!
早在2016年3月,北京的申請材料就已經簡化——不需要提交社保、納稅等5項證明材料。如今的再次簡化,更是省去了4項「干貨」: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不再提交由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繳存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個人信息》或受託銀行經辦網點為繳存人列印並加蓋「住房公積金結息對賬專用章」的《住房公積金查詢書》、《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明細》、「住房公積金對賬簿」。
有意向的剛需家庭不妨去「北京市保障性住房政策指南」網站查詢,各類住房的申請條件不同,門檻自然有高有低,多條出路總是有益無害。保障房申請材料一再簡化,目前申請所需證明文件較為基本——不同種類保障性住房申請表格、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家庭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集體戶口需開具戶口證明)、婚姻證明、住房證明、收入證明等。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2-0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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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保障性住房提交完材料後在哪裡問結果
Ⅳ 公租房申請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公共租賃抄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各種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公租房所需的申請材料大致如下:第一本人手寫申請書第二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一般包括家庭成員或合租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第三婚姻證明第一已婚人士的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第二單身、喪偶,需民政局婚姻登記機構開具單身證明;第三離異人員: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的房屋財產分割證明。(四)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的收入證明其中包括1、工作單位人員:工作收入證明和12個月工資存摺明細、銀行對賬單;第二靈活就業人員:單位證明。第三無業人員:本人書面說明,門棟組長+居民代表證明+居住地社區+街道核實後蓋章。第四在校學生,出具學生證和在校證明。第五房產證明1、戶籍地房產證明。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個人,房屋備案證明。這些就是公租房申請的一些基本材料,具體材料需要去各地公租房管理部門詳細查詢。
Ⅵ 保障性住房可行性研究報告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一般需要咨詢單位給業主單位提供資料清單,上面都列的比較清楚了,你可以聯系大連新青年咨詢公司,我們可以給你一份資料清單,不要錢的啊,哈哈。
Ⅶ 公租房申請材料需要哪些
各地政策不同,拿北京舉例吧
申請條件:
1、「三房」輪候家庭
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無須再次申請,只要到戶籍所在地街道或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登記。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時間從原保障性住房備案登記日期起算。
2、其他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申請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員包括申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與申請家庭成員在本市同一戶籍的已成年單身子女。申請家庭應當推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街道或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請。
3、外省市來京家庭
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穩定收入,能夠提供同期暫住證明、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或參加社會保險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的人員。具體條件由各區縣人民政府結合本區縣產業發展、人口資源環境承載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實際確定。
4、產業園區
主要用於解決引進人才和園區就業人員住房困難,具體申請條件由產業園區管理機構確定並報區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三房」輪候家庭,可持備案通知書到原申請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登記申請輪候配租公共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時間從原保障性住房備案登記日期起算。
其他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外省市來京工作人員家庭向申請人工作單位所在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辦理部門:
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家庭收入、資產、人口和住房狀況進行初審、公示;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復審、公示和認定;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備案。
所需資料:
1 按要求填寫的《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情況核定表》(一式兩份);
2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正反面印在一張紙上);
3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戶口簿,(首頁、本人頁、變更頁印在同一紙張上,正面是首頁和本人頁,背面是變更頁);
4 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員提供本市公安機關出具的同期暫住證明;
5 已婚家庭成員的婚姻狀況證明,離異的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
6 《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產權單位的證明,包括申請家庭地址、戶口所在地地址、戶口遷入本地原地址及他處住房等;
7 夫婦雙方一方戶口不在申請所在地的,需提供其戶口所在地的住房證明;
8家庭成員工作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出具的收入證明,離退休人員需提供由管理部門出具的領取離退休費的有關憑證,失業人員需提供由管理部門出具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標準的證明;
9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的繳存人社會保險繳納信息憑證,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信息對帳單》或《參保職工四險繳費情況表》等;
10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提供的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繳存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個人信息》,或受託銀行經辦網點為繳存人列印並加蓋「住房公積金結息對賬專用章」的《住房公積金查詢書》、《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明細》、「住房公積金對帳簿」;
11 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包括完稅證、繳款書、代扣代收稅款憑證或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12 申請人與本市工作單位簽訂的含申請時點的勞動(聘用)合同、國家機關或事業單位公務員錄用證明;
13 本市工作單位提供的加蓋公章的就業單位資料復印件;
14 原住房已經拆遷的,需提供拆遷補償協議;
15 申請家庭成員有重殘人員的,需提供本市區(縣)殘聯出具的重殘證明;
16 申請家庭成員中有患大病的,需提供本市區(縣)級醫療機構出具的大病診斷證明;
17 勞模家庭需提供市總工會出具的省部級勞動模範證明;
18 成年孤兒提供本市民政部門出具的成年孤兒安置證明;
19申請廉租補貼資格的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低保、低收入證明,無民政部門核發的相關證明的,由低收入家庭成員工作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出具收入證明。
20 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Ⅷ 住房保障證怎麼申請 都需要什麼程序和什麼條件
第四章 申請與核准
第十六條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
(三)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
(四)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十七條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並張榜公布,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並報送市(區)、縣人民政府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
(四)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反饋同級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五)經審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 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訴。
以下是延伸的後續,包括配合調查和等待以及協議內容:
第十八條 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民政等有關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可以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十九條 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綜合考慮登記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以及個人申請的保障方式等,確定相應的保障方式及輪候順序,並向社會公開。
對已經登記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凡申請租賃住房貨幣補貼的,要優先安排發放補貼,基本做到應保盡保。
實物配租應當優先面向已經登記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孤、老、病、殘等特殊困難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第二十條 對輪候到位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或者具體實施機構應當按照已確定的保障方式,與其簽訂租賃住房補貼協議或者廉租住房租賃合同,予以發放租賃住房補貼或者配租廉租住房。
發放租賃住房補貼和配租廉租住房的結果,應當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條 租賃住房補貼協議應當明確租賃住房補貼額度、停止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的情形等內容。
廉租住房租賃合同應當明確下列內容:
(一)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
(二)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三)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四)租賃期限;
(五)房屋維修責任;
(六)停止實物配租的情形,包括承租人已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將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轉借、轉租或者改變用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或者未交納廉租住房租金等;
(七)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包括退回廉租住房、調整租金、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等;
(八)其他約定。
Ⅸ 申購共有產權保障房需提供哪些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來況證明源;
二、房產證、公房租賃證等家庭住房狀況證明;
三、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
四、家庭成員婚姻證明;
五、需提交的其他證明。
六、申請人本人向戶籍所在地(或實際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並提供材料,填寫《南京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認定申請審批表》,並簽署《誠信承諾書(授權書)》。其他符合條件的家庭或個人由申請人攜帶相關申購材料至市住保辦提出申請。
(9)住房保障材料擴展閱讀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按規定申購一套共有產權房:
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共有產權房,要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江南六區戶籍滿5年的城鎮居民;
2、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規定標准以下;
3、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規定標准以下;
4、家庭人均財產在規定標准以下;
5、家庭擁有車輛情況在規定標准以下。
參考資料
南京市政府網-南京市保障性住房共有產權管理辦法
Ⅹ 保障性住房治理匯報材料
根據《關於轉發縣監察局關於年縣糾風工作意見的通知》(建政辦發[]72號)文件要求,我局加強了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監督檢查,現將對保障性住房專項治理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建設用地方面
年廉租住房項目用地為1484㎡及年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用地為4530.78㎡其性質均為行政劃撥。以上兩個項目的選址意見書、土地使用證、建設規劃用地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等相關手續齊全,不存在擅自改變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土地用途及擅自改變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性質從事商業性房地產開發等違法違規行為。經濟適用房由朝陽三合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柏峰紫域」項目中配建,其土地採取出讓形式,其佔用土地1736㎡。
(二)招標投標方面
年廉租住房項目及年經濟適用房項目,建設程序要件齊全有效,招標公告通過指定媒介公開發布,不存在將必須進行招標項目化整為零及以其他方式規避招標問題。招標代理機構資質符合要求,招標項目依法在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進行交易,採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評標專家,專家評委人數符合法定比例。投標資質真實有效,分包工程合規,不存在轉包、掛靠問題。招標人、投標人嚴格按中標通知書的內容訂立施工合同。招投標有關資料全部歸檔,檔案管理規范。不存在領導幹部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招標活動問題,中標企業施工手續齊全有效。
年公共租賃住房項目選址意見書、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等相關手續齊備,正在進行項目招標公示。
(三)工程質量方面
建設單位依法履行工程質量監督、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等基本建設程序,參建各方主體具有相應資質,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和其他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均持證上崗。單位工程開工報告、施工技術交底記錄、施工日記等相關技術文件和資料齊全。工程現場總平面布置符合施工組織設計要求,混凝土攪拌站的設備狀況和工作環境及管理制度符合規定要求。鋼筋規格、數量、間距、錨固長度、接頭位置、鋼筋保護層厚度符合要求,工程地基基礎、地下結構防腐、防水符合要求,結構構件表面平整度符合要求。房屋使用功能中牆體結露發霉、外保溫牆面裂縫、填充牆裂縫、現澆混凝土樓板裂縫、屋面及有水房間地面滲漏、外窗滲漏等質量通病均進行了有效的防治,嚴格執行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制度。
(四)工程安全方面
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施工企業均取得了《安全生產許可證》,建設項目按規定進行了項目安全檢查監督備案。建設單位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重大風險進行全面評估,並將評估結論作為確定設計和施工方案的重要依據。建築施工現場嚴格執行《建築施工現場環境和衛生標准》(jgj146—2004)、《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jgj59—99)及《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准》(jgj/t77—2010)。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腳手架工程、起重機械設備及安裝拆卸工程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進行安全管理。施工現場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落實到位,消防器材配備齊全,建築施工現場按相關規定開展文明施工。
(五)資金管理使用方面
保障性住房項目工程建設資金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籌集,並基本上按施工進度撥付資金,資金撥付手續完備。按照規定在地方財政年度預算中安排資金,無閑置和影響資金使用效益問題。按規定將土地出讓凈收益的10%以上、住房公積金增值凈收益余額全部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補助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使用中無擠占、截留和挪用,不存在補助資金、公款私存等違規行為。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法人設置專賬管理安居工程資金,財務核算符合規定,嚴格執行財政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對發放補貼資金進行認真審核,被補貼對象的確定符合相關規定,按照「先租後補、不租不補」的方式發放補貼。
(六)住房分配方面
編制《縣經濟適用房管理暫行辦法》(建發[]39號)、《縣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建政辦發65號)等相關政策,擬准備頒發《縣廉租住房按份共有產權管理暫行辦法》並在相關政策基礎上對保障性住房的具體分配方案,及時向社會公布,現已建立了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核、公示、輪候、復核、退出制度,嚴格執行社區、街道、民政和住房保障部門四級審核,縣報、電視台兩次公示,公開投訴電話的「四審兩示一公開」制度,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建立每戶一檔,按街道分類,編訂序號,對應入卷,妥善保存,實施動態管理。
二、下步努力方向
一是根據省九個部門下發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監督檢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我縣也相應的制發了《縣保障性安居工程監督檢查方案》。根據工作方案的安排各相關部門一定要做好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二是在工程質量和進度的監管上,嚴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大監督檢查和管理的力度,特別是對項目的質量,一方面各監督、監理部門負起責任,另一方面駐在組的相關人員也要履行職責,真正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安全工程、放心工程。
三是為保證「兩租房」工程的順利實施,各相關部門應該全力做好服務工作,特別是在資金的撥付上,應該按項目的預算和形象進度及時足額的撥付到位。對經適房的建設,一方面對開發單位實施監管,以保證工程質量和建設進度;另一方面要加大服務力度,在原有所提供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在建設過程中盡其可能的為開發商排憂解難。
四是為進一步做好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分配打好基礎,做好相關工作,第一,制定好分配政策。第二,進一步核實分配對象的基本情況。第三,嚴格程序。在分配上必須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第四,嚴肅紀律。對具體工作人員不允許營私舞弊,發現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姑息。
總之,為了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真正做到優質工程、廉潔工程和安全工程,必須嚴格按《監督檢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實、做好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