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攀枝花房管局在哪
地址: 炳草崗大街202號
電話: (0812)5106606
『貳』 攀枝花市宗意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聯系電話,負責人,法人代表及電話,謝謝
攀枝花市宗意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東區江南二路五村2-1號
法定代表人:鄒金橋
『叄』 攀枝花房管局,無房證明怎麼開.
直接去政務中心就行,在二樓到房管局窗口直接辦理。
『肆』 攀枝花市的商品房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算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
購房者內應當按購房款容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
例如房子100萬,攀枝花地區比例是2%,維修基金.就是繳2萬。
希望回答對你有所幫助,歡迎追問
『伍』 攀枝花賣房子為啥還要下戶口
攀枝花買賣房屋不用下戶口,在那個城市都不會下戶口。。
『陸』 戶口不在攀枝花有房產證可不可以到社區買醫保嗎
可以異地買醫保。醫保機構征繳部門受理參保單位填報的《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內變更容申報表》,並要求提供以下資料:
1.工資發放明細表;
2.《參加醫療保險人員增減明細表》;
3.醫保機構規定的其他資料。
繳費核定:
1.醫保機構征繳部門審核參保單位填報的繳費申報核定表格及有關資料。審核通過後,辦理參保人員核定或增減手續;
2.醫保機構征繳部門根據繳費申報和核定情況,為新增參保人員及時記錄參保時間、當期繳費工資等信息。醫保機構征繳部門根據參保單位申報情況核定當期繳費基數;
3.醫保機構征繳部門根據核定的參保單位當期繳費基數、繳費費率計算應繳數額,並列印出《醫療保險繳費通知單》反饋申報單位,並以此為依據進行徵收。
『柒』 攀枝花房地產有哪些
攀枝花墊底的開發商,君臨江山位置不好還很貴,旁邊有個垃圾回收廠 全東區的垃圾都在那裡,晚上噪音很大無法安睡。名聲在攀枝花非常差
『捌』 攀技花二手房稅收我在攀枝花河石壩賣一套120平米房層,22萬。我首次賣房,多年前的房子。我需要什麼
需要的手續是:簽買賣合同、遞件、交稅、完稅過戶、領證。不同地區有時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稅再遞件。
簽買賣合同是指:買賣雙方連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話),就房產價格、交樓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協商簽合同。
遞件是指:買賣雙方本人帶相關資料去房管局申請房產轉移登記。買方帶身份證原件。如貸款要首套房證明等還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關部門開具。賣方帶身份證、房產證、房產原相關稅費發 票等原件。交房管局買賣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後再簽。(大城市有很多已實行網簽的,就是在網上先申請預受理號和填表,再遞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隊)
交稅是指:房管局收件後,按其要求時間到相關稅局部門交納各種稅費。買賣雙方各自帶身份證原件交各自的稅費。
完稅過戶是指:買賣雙方交納各自稅費後,雙方一起帶身份證和各自交稅費的全部發 票單據,到房管局審察確認已完稅,完成過戶,領取過戶回執。
領證是指:買方按過戶回執指定時間,帶身份證和過戶回執到房管局領取新房產證。
過戶稅費約為房產報稅價的8%(賣方:個人所得稅1%(房產證大於5年的免)、營業稅5.5%(房產證大於2年的免),買方:契稅1.5%,其它過戶稅費約數百,以上稅點均按小於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計算)。
買賣過戶如房產證過五年也不用交個稅,只需交契稅1.5%,其它過戶稅費約數百。即總共1.8%左右。
報稅價是你們自己定的。房管局的電腦系統對當地每個區域有一個最低的評估價。你們報的報稅價高於那評估價就按你們的價計稅。低於的話就按系統的評估價計算。對這評估價最了解的是當地同區域的房產中介,因為他們經常去過戶,知道能最低報多少可以通過,所以建議你去中介那了解下。
『玖』 攀枝花市哪些地方有住房出租它們的月租金分別都多少環境怎樣
仁和區五十一,估計不貴,你去看看,在五十一菜市場入口那裡有個專門登記出租出售房屋的。
『拾』 我的戶口是攀枝花的在攀枝花貸款買了一套房子。但我的公積金卻在成都,現在是否可以提取公積金啦!
員工在異地購房是滿足公積金提取條件的,但是需要員工拿到房產證之後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在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
購房公積金提取
1、一手房提取:
(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2、二手房提取:
(1)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住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主買房人的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