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用住房公積金貸裝修款怎麼貸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② 住房公積金里的錢怎麼取出來
取出房公積金具體的流程如下所示:
1、本人提供個人的真實身份證及其復印件,而且,需要根據支取住房公積金的不同目的,分別提供不同的、相應的證明材料,之後需要到所在的單位領取並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確定所提交的證明材料是否是真實並且合法的。
2、拿著我們上邊所提到的證件、申請書和相應的證明材料,去職工當初公積金繳存開戶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
3、經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核之後,確認你的情況是否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確定所提交的證明材料是否是真實並且合法的。
4、在你提出申請支取住房公積金的需求之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需要在你申請之日起的3個工作日審核完成的,並且會把結果盡快通知給你。
5、經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核你的申請,並且通過審核的話,你需要提供指定銀行的個人儲蓄賬號。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之後就會辦理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手續。
6、當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辦完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手續之後,會把你所申請支取的金額劃入你所提供的賬戶中。而之後你只要自己到銀行,拿著銀行卡就能支取住房公積金了。
(2)保障性住房的數據擴展閱讀:
首次提取
1、病患者有效身份證;
2、繳存人的戶口簿,已婚還需提供結婚證;
3、家庭所有成員的收入證明原件;
4、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社保特定門診批復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病患者沒參醫保不需提供);
6、醫院相關治療費用的憑證,如住院費用清單;
7、《職工因家庭突發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申報表》單位蓋公章;
8、當繳存人與當事人為不同戶口的直系親屬關系時,需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關系證明。
③ 保障性住房日常輪候查詢査出為何沒有數據
保障性住房不是商品房,商品房是開發商在網上備案的,供買房用戶查詢,保障性住房是歸政府直接管轄的,資料不是老百姓能看到的。
④ 居住證是什麼為什麼要發居住證
居住證是中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鑒發達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為中內國制定技術移民容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持有居住證者,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
從「暫住證」到「居住證」,一字之差體現出城市管理的重大進步。由簡單的准入登記,到主動的服務流動人口。
將流動人口納入實有人口屬地管理後,將增加居住證社會服務與社會保障兩大功能,從而使流動人口在勞動就業、醫療保險、子女教育、租賃房屋、購車購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從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務的轉變。
居住證實施背景:
在全中國各地的相關改革中,非戶籍人口的權益正在日益受到重視,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的覆蓋范圍也在日漸擴大。這些變化的背後有招工難、地方保護等復雜的經濟和社會因素,也有著地方政府轄區管理的政治需求。
居住證制度既保護了流動人口在當前工作居住地的社會福利待遇,又保護了流動人口在原籍的應有權益,保障了來去自由,自由流動,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
⑤ 國家關於農村宅基地確權有什麼規定
宅基地使用權的法律規定
宅基地使用權是經依法審批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給其成員用於建造住宅的沒有使用期限限制的集體土地使用權。
宅基地使用權人對宅基地享有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有限制的處分權,即權利人有權自主利用該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屬設施以及將房屋連同宅基地一同轉讓、出租。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宅基地轉讓出租的限制:
宅基地轉讓、出租的,不得再申請宅基地;
權利人轉讓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權的,應當將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符合建房申請宅基地條件的成員;
轉讓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權後,宅基地使用權主體發生變化,並涉及受讓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應當依法辦理轉讓登記手續。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僅可以用於居住,也可以用於從事家庭生產和經營活動。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具有無償性、福利性,申請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後,滿兩年未建設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權由集體經濟組織無償收回。
《物權法》第152條至第155條專門對宅基地使用權的問題做出了規定,它明確: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重新分配宅基地。
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宅基地使用權的特徵
(一)主體的限定性
(二)客體僅限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三)宅基地使用權的用途特定
宅基地使用權的內容
一、宅基地使用權人的權利
(一)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他附著物的權利
(二)在宅基地空閑處建造其他建築物、附著物或種植竹木
(三)宅基地使用權的有限處分權
二、宅基地使用權人的義務
(一)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宅基地的義務
(二)按照批準的面積建造房屋的義務
(三)服從規劃的義務(四)行使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妨礙鄰人合法權益的義務
(5)保障性住房的數據擴展閱讀:
使用程序
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須要完成以下程序:
一、申請
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當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用地申請。村委會應當在每一個季度集中申請材料,依法召開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並張榜公布,在張榜公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村村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上報給鄉鎮國土資源所初審。
二、現場勘查
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所進行現場勘查和群眾調查,審查建房用地和建設申請條件,並製作勘查筆錄和審查意見書。
三、填申請表
國土資源所初審合格後發放《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
四、村委會審查
村委會對申請人提交的《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證明申請人的原住宅用地情況和家庭成員現居住情況,由負責人簽字,同時加蓋村民委員會公章,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五、審核上報
鄉(鎮)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會上報的住宅建設用地申請材料後完成審核並現場確定規劃用地范圍,並報縣國土資源局初審。縣國土資源局對符合審批條件的上報縣人民政府。
六、審批
縣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縣國土資源局頒發《建設用地批准書》。
七、放樣
由國土資源所牽頭協同鄉鎮政府人員根據《建設用地批准書》和《村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到實地放樣,劃定范圍,填寫《放樣記錄卡》,放樣參加人應當在《放樣記錄卡》上簽字。放樣後,用地申請人方能動工建設。
八、驗收發證
新建、改建、擴建農村村民住宅,應當自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法申請辦理土地初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手續和房屋產權登記手續,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書。
申請條件
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2、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3、因發生或者防禦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齡未滿十八周歲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准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3、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
由於各省的規定有些出入,具體還要到當地的土地部門進行咨詢後才能確定,總的程序和步驟就是上面所述,如有其他問題,請補充提問。
(5)保障性住房的數據擴展閱讀來源:網路:農村宅基地
⑥ 鄭州:公租房優先保障一線崗位住房困難職工
記者從鄭州市人民政府獲悉,該市近日發布的《關於調整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和審核程序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審批公租房時將優先保障在環衛、公交、教育、醫護一線崗位工作的住房困難職工,同時對新就業大學生和引進人才降低准入門檻。
通知規定,鄭州市公租房申請條件由原來保障范圍寬泛不設限制,調整為本市市區戶籍和在鄭州穩定就業的非本市市區戶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優先保障在環衛、公交、教育、醫護一線崗位工作的住房困難職工以及其他應優先保障的住房困難對象。同時,新就業大學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未滿3年,就業單位為其繳納養老保險)及引進人才在申請公租房時,不受戶籍年限、養老保險繳納時限和年齡限制。
在審核程序方面,由原來「多材料、多部門、多次跑」需44天的「串聯式人工審核」,優化再造為大數據系統「全過程信息實時比對」的「並聯式智能審核」,實現「一證通辦、一網通辦、當日辦結」,「掌上辦」和「零次跑」。
在限制條件方面,鄭州市規定,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有在市區購買過政策性住房、在本市市區享受拆遷安置補償、列入徵信黑名單或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等情形的,不得申請公租房。
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政策調整後,將解決公租房申請條件過於寬泛、申請審核程序繁瑣、智能化滯後效率低、區域不平衡供需矛盾突出等問題。同時,住房保障部門將負責做好公租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人才住房等相關政策的過渡銜接工作。
⑦ 202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路線出爐 長效機制逐漸落實
12月21日,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
記者了解到,會議主要從全力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穩妥實施房地產長效機制方案,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大力發展租賃住房,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加大城市治理力度,推進韌性城市建設;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提升鄉村建設水平;加快發展「中國建造」,推動建築產業轉型升級;持續推進改革創新,加強法規標准體系建設;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打造高素質幹部隊伍等8個方面,布置了2021年的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
其中,此次會議中,城市更新行動被放在首位以及調控工作安排未提及「三穩」等諸多要點值得關注。
「促內需」政策放在首位
在今年的住建工作會議上,被放在首位的工作是「全力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相關工作內容。
城市更新是擴大內需的重要抓手。此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王蒙徽在「十四五」規劃《建議》的解讀文章中也提到,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是堅定實施擴大內需戰略,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路徑,「謀劃推進一系列城市建設領域民生工程和發展工程,有利於充分釋放我國發展的巨大潛力,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培育發展新動能,暢通國內大循環,促進我國經濟長期持續健康發展。」
雖然2020年房地產投資依舊保持著較高位的增長,但主要是土地購置費拉動,在真正拉動內需的建安投資上,則表現疲軟。同時,一些先行指標也顯示,明年的房地產投資存在下滑可能。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前11月商品房新開工面積同比下降2.0%,但遲遲未能轉正。土地購置面積上,前11月則同比下降5.2%,降幅持續擴大。
全國房地產商會聯盟主席顧雲昌則告訴記者,一方面,在今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強調了「堅持擴大內需這個戰略基點」,住建工作會議的相關布置也是遵循中央會議精神。另一方面,2017年以來,房地產銷售面積連續四年維持每年17億平米左右的高位,增量龐大。從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來講,未來很難繼續維持這樣的高速發展,因此,將發展的矛頭轉向存量,也成為了必然的選擇。而將過去單純聚焦於住房問題的棚改、老舊小區改造上升到系統關注整個城市運營發展效率的城市更新活動,也是將促內需從關注住房,上升到更多、更大的角度。
長效機制逐步落地
本次住建工作會議上,「促內需」的城市更新行動被列為首要工作,2018、2019連續兩年成為住建工作會議「頭條」的調控政策則退居次席。
住建工作會議提出,要穩妥實施房地產長效機制方案,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牢牢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全面落實房地產長效機制,強化城市主體責任,完善政策協同、調控聯動、監測預警、輿情引導、市場監管等機制,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
多位受訪人士均向記者指出,「政策協同、調控聯動、監測預警、輿情引導、市場監管等機制」,是結合了市場化和行政化調控,結合了事前、事後調控的長效化的調控機制的組成部分。
對此,貝殼研究院首席市場分析師許小樂表示,2020年即便疫情對經濟發展造成影響,房地產調控未見放鬆,反而局部市場的升溫引發下半年「一城一策」的密集出台,據統計,有超過20城出台限購、限貸及限售等政策作出調整。
不過,多位受訪人士都強調,「長效機制」的逐步落地並不意味著短期調控會立刻退出,這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顧雲昌則指出,不管是今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房地產部分提到的「因地制宜、多策並舉」,還是此次住建工作會議提及的「強化城市主體責任」,都是由地方政府主導的短期調控,並且短時間內很難退出。
另外,此次住建會議在這段表述中,引人注意的是,此前多次被重點強調的「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要求,並沒有在工作安排中被提及。
對此,許小樂認為,「三穩」,實際上已經是長效機制建立所必需的常態化目標,在今年房地產市場總體平穩的背景下,不再需要過度強調。不過,也有分析人士認為,沒有提及「三穩」,有利於地方政府採取更多樣化的政策組合。
與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相似的是,此次住建工作會議再度強調了整頓租賃市場秩序,「規范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加快培育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建立健全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台。整頓租賃市場秩序,規范市場行為。」
這顯然與2020年多個長租公寓爆雷有關,多位分析人士均認為,租賃市場的政策調整將會在2021年成為重點。
顧雲昌則認為,與住房市場體系和保障體系建設相適應的,租賃政策的調整,也分為政府主導的政策性租賃住房的政策調整,和租賃市場政策調整。其中,針對公租房等政策性租賃住房,需要解決的是「精準」問題,政策界限、目標人群和投入產出要劃清楚;而租賃市場,要解決的則是「規范」問題。
其中,針對頻頻「爆雷」的租賃市場,許小樂指出,租賃的問題主要在三方面,一是需求端租客權利得不到保障;二是大城市租賃房源供給不足;三是租賃市場發展不規范。所以,「十四五」期間應當出台一系列政策,突破這三個大的問題。比如,租賃立法,落實租客的基本權利,包括不能隨意漲租金、不能隨意趕租客,租客能夠公平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從供給端,專門劃撥出租賃土地供應計劃,降低土地成本,提升租金回報率。為鼓勵房企開發持有運營租賃住房,會在融資、稅收等方面給予企業政策支持,住房資產證券化加速推出。
⑧ 民間個人之間貸款房屋抵押流程怎樣需要什麼資料
一、銀行抄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⑨ 房貸貸了15年,現在還了七年了,想一次性還清,合適嗎
不合適!
房貸貸了15年,現在還了7年了,我們來算算你已經還了百分之多少的利息。
因為你沒有交代清楚你的貸款利率和貸款額度,只能假設一下,計算結果雖然不太精確,但是大體上差不多。
假設你的貸款利息為以前的基準利率4.9%,貸款100萬,採用等額本息法還貸。
等額本息法下,貸款100萬 ,貸款期15年,那麼貸款期內支付的總利息大概為41.2萬元。
已經還貸了7年,已支付了利息28.28萬元,剩餘的8年需要還的利息為12.88萬元。
大家看出問題沒有?還貸前7年內,支付了總利息的28.28/41.2=68.65%,剩餘8年,只需支付總利息的31.36%。
也就是說,剩餘8年內,實際的貸款利息不是4.9%了,大致相當於4.9%*0.6=2.94%。
這么低的利率,比銀行長期存款利率都要低一些。所以,如果你有閑錢的話,哪怕存銀行都比提前還款好一些,這樣從財務角度來說更劃算。
畢竟房貸可能是我們這輩子唯一從銀行「薅羊毛」的機會了,一定要珍惜。再說從理財角度來說,今天花明天的錢是有益的,不要怕讓銀行掙利息。
一般來說,如果提前還款的話,最好在總貸款期前四分之一年限內還款為宜,越早越好,最遲不要超過前三分之一。否則的話,利息已經還了大部分,再提前還貸意義不大了,不劃算。
從你的情況來看,房貸15年,那麼最好在前3年內提前還款,如今你已經還了7年,那麼提前還款已經沒什麼意義了。
展開閱讀全文
贊同24
6條評論
霞光滿天698
生活領域創作者
關注
就這個提前還貸,我結合自身實際,說說我的看法。貸款買房的人,一般都是資金不太充足而沒有住房,或者有房卻想改變居住條件的一類人。2007年,本人在縣城購置一套商品房,商貸了15萬15年。為什麼弄個15年的償還期呢?因為當時工資低,而且子女小,各方面又要花錢。當時就這15萬的貸款,每個月月供就得用本人一個月的工資還略有不足。我們育有兩個子女,家裡又有老人, 真是上有老下有小,每月的生活過的很拮據。即使這樣,心裡也是很自信的,畢竟年輕。我們開始還貸時,每個月1300塊錢的月供,利息就800多塊錢,本金只佔月供的40%。隨後隨著償還日期利息和本金的比例在不斷接近平衡,後來就是利息變少本金變多。這樣大概償還了接近3年,加上自己節衣縮食,又從親戚朋友那借了點,趕緊提前還上了。要不然利息真的達到貸款額的一半了。如果沒有別的投資,還是提前還貸比較劃算。你可以對比一下償還年限和貸款年限,根據自己的收入和日常開支,判斷一下提前還貸是否有必要。畢竟月月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