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個稅專項抵扣對房東有什麼影響
我覺得影響大概有抄以下幾種。第一種是租客提交資料和合同,抵扣了個稅,那麼就是逼得房東也得進行申報。租客一個月可能就省了幾十塊的稅,但是對房東來說那就要多交小幾百的稅呢!那羊毛出在羊身上,不漲你房租,房東都對不起自己。
第三種結果就是自願放棄這個優惠,自己也不想著用房租抵稅,房東也樂得清閑,大家相安無事。租客不折騰,房東不漲租,各自快快樂樂地過日子。
② 關於個稅 租房抵扣的疑問
最近大熱門話題是房租、房貸如何抵扣個稅,由於新政策剛啟動而個人申報的方式、申報填寫內容、如何抵扣計算等等問題許多人還不熟悉,導致各自風言風語滿天飛。大家本來為了省個稅,結果被這些沒有依據的言論誤導,先交了智商稅的也是大有人在。
例如網上風傳的房東拒絕房客提供房東信息來抵扣個稅,聲稱如果拿房租抵扣就漲租金或者房子就不租給你了。原因竟然是房東擔心因為提供了個人出租房屋信息要被征稅,所謂「租客省了100元的個稅,房東要多交500元的所得稅」的說法並沒有什麼事實依據,況且即使出租房屋需要交稅,也不是這個演算法。這篇文章就著重說明一下相關問題。
出租房子的稅收問題
房東出租房屋增加10%以上稅是謠傳!
目前法定的個人出租房產和企業出租房產的稅率是不同的:
個人:5%增值稅(減按1.5%徵收,相當於稅收優惠,下同),房產稅4%,個人所得稅20%(減按10%徵收)。這個目前都是核定徵收,另外提醒一句許多地區對轉租房產是不受房產稅的(當然也有個別例外)。
各地原來地稅對此標准不同,國稅總局目前也沒有就房租個稅抵扣會否開始對房東征稅發聲統一口徑,國地稅合並以後各地方稅務局也在等總局的說明。那麼在國稅總局推出的個稅APP的專項附加扣除填報上,老百姓目前會存在很多疑問。我們來看一下各地關於房租征稅的政策具體差異,大家看看有沒有各自的城市:
北京:個人出租名下房屋綜合稅率按5%,是從2008年12月1日開始實施的,其中也規定了個人轉租房產如何納稅。
上海、天津:個人出租房產稅率也是5%,廈門2018年新出的規定也是按照5%計算個人出租房屋綜合稅率。
廣州:情況分的比較細有三個檔,月租金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按4%,大於2000元但小於3萬元的,按6%,月租金收入大於3萬元的,按8%來徵收。
深圳:分兩檔個人月租金收入小於3萬的,按4%徵收,大於3萬的按6%。
重慶:按5.7%稅率綜合徵收。
那麼房東的擔心成立嗎?
既然按照稅法出租房屋要交稅,以前大家雖然都沒怎麼交過稅,現在如果租客填寫了租房信息稅收機關會不會順藤摸瓜去查房東的稅呢?目前真的不必擔心!
此次個稅轉向附加扣除的本意是對個人降稅減負,讓租客填寫信息僅僅為了給抵扣這部分個稅做依據,並不是針對房東,尤其是不會大面積去追征、查稅。
必須強調的是,目前國稅總局和各地稅務局並沒有將租客的個稅抵扣和房東出租房產的交稅這兩件事聯系起來。雖然租客提供了所有出租人的信息,僅為租房合同留存備查即可,不需要開租房租金的發票。
中介轉租房屋的個稅抵扣
再就是最近網上比較火的那家中介機構出租房產,一開始不允許租客填寫相關信息,之後又有要求租戶填寫原房東信息的事情,這個在長租房市場比較火爆的一線城市也是屢見不鮮
關於中介轉租房產的情況,同樣可以抵扣個稅,並且中介應當提供相關的租房信息和合同便於租房人去申報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這個時候如果中介要求租客填報原房東(也就是房產所有人)的信息是不對的,因為出租行為是由中介租給租客的,租金收益也是中介方的。
最後特別提醒以下:任何企業對外提供的租房,都不能通過合同約定房租租金不含稅,無論是企業自有還是轉租的房屋。因此不能以此為理由增加其他例如「轉租費用」等收費。
幾個常見問題答疑:
1、工作的單身、已婚人士名下無房,可否與父母或親屬簽訂租房合同,這個租金可否抵扣?可以的
2、單位提供的租房補貼統一租房,是單位租的房子但個人需要承擔一部分。例如房租2000元,公司承擔一半,剩餘一半的1000元個人承擔,這塊可以抵扣個稅嗎?
這個也是可以的,但由於租房合同是單位簽訂的,那麼還需要單位跟個人再簽訂一份房租的協議,這個協議中約定個人承擔的部份,這樣是可以的。
3、現在填寫租房房租抵扣信息的時候的租房合同時限和地址,如果以後變更了可否在申報和個稅APP中填寫的時候做修改?
這個是可以的,現在填報內容就寫現在的,未來例如合同到期或另租了新的房屋,可以在你納稅年度內對信息做更新。
③ 個人所得稅專項抵扣 對房東有什麼影響
我覺得影響大概有以下幾種。第一種是租客提交資料和合同,抵扣了個稅,那麼就回是逼得房東也得進行申答報。租客一個月可能就省了幾十塊的稅,但是對房東來說那就要多交小幾百的稅呢!那羊毛出在羊身上,不漲你房租,房東都對不起自己。
第三種結果就是自願放棄這個優惠,自己也不想著用房租抵稅,房東也樂得清閑,大家相安無事。租客不折騰,房東不漲租,各自快快樂樂地過日子。
④ 房租可抵扣個人所得稅嗎
房租可以抵扣個人所得稅。
自2019年1月1日起,國家稅務總局頒發了《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政策。只要納稅人符合一定條件即可享受專向附加扣除,條件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房屋貸款利息或者是房屋租金、贍養老人等等。
租房人在工作城市若沒有住房而需要支付房屋租金的話,可以按照相關規定來抵扣。
納稅人本人或者是配偶購買國內住房而需要支付首套房的房屋貸款利息的時候,可以選擇由夫妻中的其中一方按照1000元/月來扣除,扣除的時間期限最長不可以超過二十年。
納稅人在自己工作城市如果沒有住房而需要支付房屋租金的時候,並且是在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所確定的其他城市的,可以按照1500元/月來扣除。
除了這些的城市以外,若市轄區的戶口人數已經超過了一百萬的城市,可以按照1100元/月來扣除;若市轄區的戶口人數沒有超過一百萬的城市,可以按照800元/月來扣除。若夫妻雙方是在相同的城市工作的話,那麼就是選擇夫妻中的其中一方來進行扣除。
(4)有住房補貼的能否抵扣個稅房租項目擴展閱讀
在實際操作中,納稅人想要享受住房租金轉向附加扣除,需要按照要求填報主要工作城市、租賃住房的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證件類型還有號碼,或者出租方的單位名稱以及納稅人識別號、租賃起止時間等等信息。
納稅人還要保留住房租賃合同或者協議等資料備查。因為這里涉及到出租人也就是房東的信息,所以設計到房東要交稅款的問題。
在之後,租客想要申請租房個稅抵扣,就要讓房東開租金發票,那麼房東肯定就要購票納稅。就算是不要求房東開租金發票,為了房子租客事後單方面抵扣,導致房東被追溯稅務,房東定租金時也要預設一個需要開票的價位來規避稅務風險。
⑤ 租房子租金能抵扣個稅嗎。我每個月租房費6500元,能在個稅前扣除嗎
租房子租金能可以抵扣個稅,扣繳義務人辦理工資、薪金所得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根據納稅人報送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以下簡稱《扣除信息表》,見附件)為納稅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第四條 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自符合條件開始,可以向支付工資、薪金所得的扣繳義務人提供上述專項附加扣除有關信息,由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稅款時,按其在本單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計扣除額辦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申報時扣除。
納稅人同時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並由扣繳義務人辦理上述專項附加扣除的,對同一專項附加扣除項目,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只能選擇從其中一處扣除。享受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自行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申報時扣除。
(5)有住房補貼的能否抵扣個稅房租項目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第八條 納稅人選擇在扣繳義務人發放工資、薪金所得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首次享受時應當填寫並向扣繳義務人報送《扣除信息表》;納稅年度中間相關信息發生變化的,納稅人應當更新《扣除信息表》相應欄次,並及時報送給扣繳義務人。
更換工作單位的納稅人,需要由新任職、受雇扣繳義務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應當在入職的當月,填寫並向扣繳義務人報送《扣除信息表》。
第九條 納稅人次年需要由扣繳義務人繼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應當於每年12月份對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並報送至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未及時確認的,扣繳義務人於次年1月起暫停扣除,待納稅人確認後再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扣繳義務人應當將納稅人報送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辦理扣繳申報時一並報送至主管稅務機關。
⑥ 住房租金可以抵扣個稅嗎
住房租金是可以作為專項附加扣除抵扣個稅的應納所得額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6)有住房補貼的能否抵扣個稅房租項目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征稅對象:
1、法定對象
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3、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