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杭州餘杭住房補貼員工還需要考哪些證件在哪裡考
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住房補貼員工的話,需要的證件,那你必須要工廠出示你的工作證的。
Ⅱ 一定要住在餘杭區才能拿到住房補貼嗎
是的,目前整個杭州只有餘杭區才有補貼,這也是餘杭區為了吸引人才的舉措,另外還可以申請人才公寓。
Ⅲ 餘杭區的房產可不可以通過杭州房管局查到
餘杭區去的房子請到餘杭區查詢
相關延伸:百丈、黃湖、、徑山、瓶窯、良渚附近去瓶窯房管所,仁和、塘棲、崇賢附近去塘棲房管所,老餘杭、倉前、閑林附近去老餘杭房管所,主城區附近去臨平房管所
Ⅳ 餘杭有房子能在杭州申請公租房嗎
房屋面積不超過34平米的可以申請
符合下面的條件的,可去當地房管局申請回。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答》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Ⅳ 杭州餘杭區保障房建設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杭州餘杭區保障房建設有限公司成立於2004年10月25日,主要經營范圍為許可經營項目:房地產開發等。
法定代表人:王慎躍
成立時間:2004-10-25
注冊資本:5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30184000011245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公司地址:杭州餘杭區南苑街道南大街326號
Ⅵ 杭州餘杭購買經濟適用房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三言二語說不清,自己看細則吧
杭州市餘杭區經濟適用住房實施辦法
一、為保障餘杭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管理行為,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z2007?{24號),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監察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的《關於印發〈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通知》(建住房?z2007?{258號),《杭州市區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杭政?z2007?{9號)的規定,結合本區實際,特製定本實施辦法。
二、本實施辦法所稱的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優惠政策,限定建設標准、供應對象和銷售價格,具有保障性質、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的政策性住房。
三、本實施辦法適用於餘杭區范圍內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交易和管理。
四、餘杭區住房改革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房改辦」)作為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負責全區范圍內經濟適用住房的管理工作。
區發改、財政、監察、國土資源、建設、規劃、審計、物價等行政主管部門以及有關鎮鄉、街道、管委會和金融機構根據各自職責,負責我區經濟適用住房的相關工作。
五、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交易和管理工作,應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區各有關管理部門應設立投訴舉報電話,接受公眾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交易和管理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投訴舉報。
六、嚴格經濟適用住房准入條件審核,加大住房保障制度實施力度,逐步擴大覆蓋面,實現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與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銜接。
七、在我區范圍內經批准利用自用土地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按本辦法和區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八、區政府定期編制經濟適用住房發展規劃。區房改辦會同發改、規劃、國土資源等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經濟適用住房發展規劃,編制經濟適用住房年度建設投資計劃和用地計劃,其中建設用地計劃應當列入全區年度土地供應計劃。
九、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實行行政劃撥方式供應。禁止以經濟適用住房名義取得行政劃撥土地,以補交土地出讓金等方式,變相開發普通商品房。
十、區房改辦作為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發展規劃確定經濟適用住房項目用地和項目建設任務。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建設應以集中供地、集中建設、集中配套建設模式為主,由項目所在鎮鄉、街道、管委會負責選址及拆遷工作。
杭州餘杭區經濟房項目建設有限公司作為我區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建設主體,項目建設必須符合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相關規定。
十一、區房改辦根據年度全區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銷售計劃,及時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經濟適用住房房源組織申購:
(一)已取得施工許可證;
(二)已正式開工;
(三)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價格批復。
十二、經濟適用住房嚴格控制在中小套型。小套型住房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中套型住房建築面積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
十三、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和標准,堅持標准適度、功能齊全、經濟適用、便利節能的原則,優選規劃設計方案。
十四、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單位對其開發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工程質量負最終責任。並向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出具《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按合同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十五、經濟適用住房小區內的配套基礎設施、公共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步建設、同期交付使用。
經濟適用住房項目規劃紅線以外的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建設由政府實施。
經濟適用住房的施工和監理,應當採取招標方式,選擇具有相應資質和良好社會信譽的建築企業和監理公司實施。
經濟適用住房小區應按規定實行物業管理。
十六、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一律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十七、經區房改辦同意,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單位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以在建項目作抵押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開發貸款,貸款資金專項用於經濟適用住房建設。
十八、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應當與我區城鎮低收入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相適應,實行政府定價,其價格確定以保本微利為原則。
十九、銷售經濟適用住房應當實行明碼標價,並向社會公布, 除物業維修基金等規定代收代繳的費用以外,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予公布的費用。
二十、經濟適用住房實行交費登記卡制度。有關部門收費時,必須填寫區價格主管部門核發的交費登記卡。任何單位不得以押金、保證金等名義,變相向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單位收取費用。
二十一、購買面積在核準保障面積以內的部分,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購買面積超過核準保障面積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優惠,其房價由區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區房改辦參照同(類)地段普通商品房平均價格予以核定。
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後超面積部分差價由區財政部門按規定及時向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單位收取。
二十二、經濟適用住房保障面積標准:
(一)家庭成員2人及以下的,保障面積標准為建築面積60平方米;
(二)家庭成員3人及以上的,保障面積標准為建築面積80平方米。
二十三、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三年以上(含符合區內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二)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者;
(三)申請家庭房產總建築面積小於48 平方米(含);
(四)申請家庭成員未以批建人身份參加過批地建房;
(五)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區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審核時區統計局尚未公布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公布的前一年度數據確定)。
二十四、經濟適用住房以一對夫妻為一戶申請家庭,屬同一戶籍內的直系親屬也可作為申請家庭成員。除未成年子女外,已作為申請家庭成員的以後不得再申請經濟適用住房。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者視作一戶申請家庭。
一戶申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二十五、家庭房產面積是指申請家庭成員已享受實物分房、農村居民多(高)層公寓或批地建房,現有或三年內曾有過的通過購買、贈與、繼承等途徑取得的所有房產面積。
二十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時,本辦法二十五條中所核定的房產面積將在經濟適用住房保障面積中核減。
二十七、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需填寫《杭州市餘杭區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並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一)申請成員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
(二)申請家庭持有的由區民政局核發的《餘杭區低收入家庭證明》(以下簡稱《低收入證明》);
(三)申請家庭成員房產情況證明。提供區內戶籍所在地房屋產權證明或公、私有住房承租證明;如屬集體戶口的由單位出具分房證明;申請家庭成員戶口屬外地城鎮戶口的,由當地房產管理部門出具房產情況證明和房改部門出具房改證明;申請家庭成員中現為(或曾為)農業戶口的,由戶籍所在地批地建房管理部門出具批地建房證明。
二十八、經濟適用住房根據建設項目所在地按「一副三組團」空間布局確定申請范圍,供應實行輪候制度,並逐步建立以房等人體系。
二十九、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實行按戶為單位向戶籍所在地社區進行申請並公示,鎮鄉、街道、管委會、區建設局(房產管理部門)初審,區房改辦審批公示的多級審核制度。
三十、經濟適用住房按以下程序進行申購:
(一)根據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建設情況,區房改辦在區內主要媒體和房改門戶網站上發布申請公告,公告內容應包含申請區域范圍、准入條件、申請期限、申請受理部門、項目介紹、社區公示時間等。
(二)申請家庭根據公告,到指定的申請地點領取、填寫《杭州市餘杭區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申請家庭戶籍所在地社區遞交申請表及相關資料,經社區公示無異議後交鎮鄉、街道、管委會初審,無異議的由鎮鄉、街道、管委會蓋章後統一交區房改辦,由區房改辦集中將材料交區建設局(房產管理部門)對房產情況進行核查,符合條件的由區建設局(房產管理部門)蓋章後返回區房改辦。
(三)區房改辦將審定後符合經濟適用住房准入條件的申請家庭名單在區內主要媒體和房改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一般
Ⅶ 杭州餘杭公積金的提取
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如下:
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後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提取條件
住房消費提取包括住房消費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費按月提取。
一次性提取:包括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銷售(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私產住房、公有現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按月提取:包括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
非住房消費提取包括銷戶提取和按月提取。
銷戶提取:包括離、退休;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一級或二級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領取失業保險金;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兩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和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兩種原因的銷戶提取。
按月提取:包括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的;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礙性貧血、風心二狹二閉、腦血管畸形、腦血管意外、壞死性腸梗阻、肝萎縮、嚴重復合性外傷、嚴重電擊傷、各種癌性病變)住院治療的。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納入特困救助范圍提取原因。
Ⅷ 杭州餘杭區申請公租房需要哪些條件
餘杭區公租房申請條件
一、受理范圍及方式
公租房受理范圍為戶籍在餘杭區范圍內的非農家庭。
公租房受理方式分為日常受理和集中受理兩種形式。其中,臨平東湖街道、南苑街道、星橋街道、運河街道、喬司街道、塘棲鎮、崇賢街道,餘杭經濟技術開發區、錢江經濟開發區實行日常受理;餘杭街道、閑林街道、五常街道、倉前街道、瓶窯鎮、良渚街道、仁和街道、中泰街道、徑山鎮、黃湖鎮、鸕鳥鎮、百丈鎮實行集中受理。
二、申請條件
申請公租房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申請人具有受理范圍內非農戶籍3年(含)以上;
2、申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40559元(申請前12個月);
3、申請家庭無車或所購車輛車價不超過15萬;
4、申請家庭餘杭區內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20平方米(含)以下,申請家庭住房建築面積最高不超過80平方米;
5、申請家庭成員符合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申請流程
1、材料領取。自2014年6月16日起,屬於受理范圍內的申請家庭可到戶籍所在社區、杭州市餘杭區住房保障辦公室(以下簡稱區住房保障辦)1705室領取相關材料,也可在區住房保障辦網站www.yhfg.gov.cn 下載。
2、申請。申請家庭持填寫完整的《餘杭區公共租賃房申請表》及申請所需材料、民政局出具的有效期內的《餘杭區城鎮家庭收入核定說明》至戶籍所在地社區。
3、初審。社區受理、初審申請材料並核對相關原件,申請結束後在社區內進行公示。
4、鎮(街)開發區審核。鎮(街)開發區對申請家庭的基本情況、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5、區級審核。區住房保障辦牽頭對申請家庭的基本情況進行審核,匯總審核結果。定期在《城鄉導報》、餘杭區住房保障辦網站等媒體將審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6、配租。杭州市餘杭區公共租賃住房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根據審核結果定期組織配租。
Ⅸ 杭州餘杭保障房的商鋪現在為何給餘杭錢塘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你說的這個情況應該是很正常的,
保障房的商鋪應該是國有資產的,
肯定是要委託一家國有企業管理的,
這家公司剛好是餘杭錢塘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Ⅹ 餘杭區申請公租房需要什麼條件
公租房申請條件:
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後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但直系親屬在主城區具有住房資助能力的除外。
公租房申請資料:
1、本人手寫申請書(黑色水性筆書寫,簽名按手印);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除申請人之外的家庭成員或合租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婚姻證明:
(1)單身/離異/喪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記機構開具單身證明;
(2)離異人員離婚協議書,房屋財產分割證明(法院判決);
(3)已婚人士的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5、收入證明(所有成員均須出具,證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單位人員,工作收入證明(申請社區發放)+近12個月工資存摺明細/銀行對賬單(要求:加蓋單位公章及財務章);
(2)靈活就業人員,單位證明(註明:單位地址、電話、聯系人);
(3)無業人員,本人書面說明,門棟組長+居民代表證明+居住地社區+街道核實後蓋章;
(4)在校學生,出具學生證+在校證明(註明:入學時間,全日制/自修,大專/本科,學制年限);
(5)就業年齡段居民,均須出具有無繳納社保、醫保憑證;
6、房產證明:
(1)戶籍地房產證明;
(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個人,房屋備案證明(居住地社區警務室辦理);
(3)借住親友房的家庭或個人,a.借住房屋的房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b.房主戶口以及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c.居住地居委會開具借住證明(註明親友關系及時間)
7、有以下情況者,需出具以下證明:
(1)如戶口與房產證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證明;
(2)本市戶口遷入滿一年,需提供遷出地相關房產證明及房主戶口首頁+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