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大理公積金應該怎麼提取,需要什麼流程啊
根據《住房公積金來管理條例自》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㈡ 大理州住房公積金辭職多久可以提取
裝修住房不能提取公積金。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情況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資金,該規定並未將裝修房屋納入到住房公積金的單位之內,因此裝修房屋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制度是以互助性和保障性為出發點,以加快解決城鎮職工的基本住房問題為主要目的。它強調住房公積金支取主要用於購買住房、建造住房等住房基本消費方面的支出,而裝修作為享受性支出則不在此列。
㈢ 大理的住房公積金如果離職了,怎麼提取
1、因為離職,那麼原單位會將您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進行封存,就是說你的公積金已經停繳。
2、若您在新單位建立了住房公積金賬戶,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手續,將住房公積金轉到新單位的賬戶中。
3、若您未落實新單位或新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可將原單位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在原單位或轉移至資金中心集中封存戶中,由資金中心管理。
一、公積金的轉移方式
1、內部轉移
住房公積金的內部轉移,是指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在資金中心內部不同單位賬戶之間轉移,不涉及資金結算。
2、外部轉移
外部轉移指在資金中心設立的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金額轉入外省市管理中心或其他分中心,同時個人賬戶注銷。辦理轉移時,轉入單位需已為職工開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二、離職後住房公積金可以全部取出來嗎?
答:如果你是正常離職,也就是辭職的話,那麼在轉移社保的前提下,可以全部取出來,但是如果你是自離的話,就不行,只能提取自己繳納部分,如果是辭職,你只需要到當地社保局轉移社保,然後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就可以了,一般所需手續需要公司正式的辭職文件,身份證,還有公積金賬號,如果你是自理的話,可以網上預約,但是預約只能提取自己繳納部分。
㈣ 大理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呢不知有電話嗎
大理啊,要是想提取,行的。
㈤ 雲南大理住房公積金電話是多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就在大理市全民健身中心旁邊的市政服務中心一樓背後,你內直接上面容咨詢,他們會告訴你辦理公積金的具有手續。
查詢公積金,可以登錄大理州人民政府官方網站,登記公積金那裡,輸入名字和身份證號,就可以查詢到你公積金繳納情況。
㈥ 大理州住房公積金2015年繳存比例是多少
一般是工資比例的5%-8%
1、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
2、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㈦ 住房公積金在大理應該怎麼去提取呀
《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支付物業管理費實施細則》中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及相關規定:
1、自有住房、無房、租房職工均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支付物業管理費。
2、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余額不低於1500元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於支付物業管理費。
3、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物業管理費的,每人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額為1500元。提取金額以轉賬方式存入本人的儲蓄卡(折)賬戶。
4、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物業管理費的,同時符合《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實施細則》提取使用條件及相關規定的,仍可提取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符合《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實施細則》貸款條件和相關規定的,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
5、繳存職工當年需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物業管理費的,根據規定向單位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由繳存單位到所屬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統一辦理提取手續。當年不提取視作放棄,提取額不得計入下一年度。
㈧ 大理市職工異地買房住房公積金如何提起
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如下:
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後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提取條件
住房消費提取包括住房消費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費按月提取。
一次性提取:包括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銷售(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私產住房、公有現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按月提取:包括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
非住房消費提取包括銷戶提取和按月提取。
銷戶提取:包括離、退休;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一級或二級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領取失業保險金;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兩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和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兩種原因的銷戶提取。
按月提取:包括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的;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礙性貧血、風心二狹二閉、腦血管畸形、腦血管意外、壞死性腸梗阻、肝萎縮、嚴重復合性外傷、嚴重電擊傷、各種癌性病變)住院治療的。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納入特困救助范圍提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