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宜賓市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查詢方法
持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卡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或發卡銀行查詢。
B. 四川省宜賓市個人住房公積金怎麼查詢余額
查詢個人住復房公積金賬戶制信息,可以通過下列途徑查詢:
1、登陸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查詢;
2、攜帶本人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卡到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大廳查詢;
3、撥打住房公積金熱線電話12329,按照語音提示進行查詢。
C. 宜賓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回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答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
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方法如下:
1、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
[(借款人月工資總額 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2、按使用配偶額度:
[(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 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
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 個人繳存比例)。
3、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
4、按照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貸款額度:
具體最高限額各地情況均不同,建議具體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D. 宜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中心簡介
2002年10月,根據國務院和省市政府文件精神,經省政府、市編委批准審定,版原與住房公積權金管理機構合署辦公的房委辦(房改辦)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脫鉤分離。原市房委辦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設,市房委辦歸口市房管局,區縣房改辦與區縣公積金中心分離,區縣房改辦歸口建設部門或房管部門。
E. 宜賓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
(一) 職工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二) 職工購買、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貸款的,其中貸款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其他情況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購買、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貸款本息及首付款) 。
(三)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年提取總額不應高於年房租總額 超出家庭年工資收入 規定比例的部分。
(四)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不受額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五)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 同時注銷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六) 除依照本辦法第十一、十二條規定注銷住房公積金帳戶提取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最低應保留人民幣 10 元。詳細條件請見參考資料。
F. 宜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怎麼樣
簡介:宜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是直屬宜賓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正縣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負責宜賓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的統一管理與運作。 宜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前身是與宜賓市房委辦(房改辦)合署辦公的原宜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於1997年1月經市政府批准設立。
注冊資本:370萬人民幣
G. 宜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主要業績
幾年來,市公積金中心對住房資金的有效管理與運作,對於啟動個人住房消費,回建立住答房新體制促進房地產業的發展,發揮了顯著的作用。截止2007年12月末,全市住房公積金累計歸集215,436.09萬元,歸集余額164,873.79萬元;住房公積金累計貸款總額188,273.42萬元,貸款余額128,891.33萬元,為2.83萬多戶職工提供了住房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