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深圳居住證有什麼用
1、子女教育:持有深圳居住證可享受子女在深就學政策。比如,持證人可以為同住未成年子女申請接受義務教育,為同住未成年子女申請幼兒園兒童健康成長補貼。同住未成年子女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
2、出入境業務:非深戶籍就業人員持深圳市居住證及相關材料可辦理普通護照、港澳台通行證及簽注。
3、車輛及駕照:持有深圳居住證享受與深圳戶籍同等待遇的車輛入戶及駕照辦理、年審政策。
4、人才引進入戶:持有深圳居住證享受入戶加分及優先權益,持證一年加一分;符合深圳市戶籍遷入條件的,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辦理。
5、老人優待:65周歲以上老人可憑居住證辦理深圳市老人優待證並享受每年免費體檢。
6、社會保險:持有深圳居住證享受持證人個人購買深圳市五險一金。同住未成年子女參加本市社會保險,享受相關待遇。
7、保險賠付:持有深圳居住證享受與深圳居民同等待遇的保險賠付,賠付比例高。
8、看病就醫:持有深圳居住證享受與醫保就醫手續,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計劃生育相關檢查及子女計劃基礎疫苗接種。
9、房屋租賃:持有深圳居住證符合相應條件可以享受公共租賃住房的有關權益,辦理長期房屋租賃手續。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或者申請租房補貼。
10、務工就業:持有深圳居住證免費享受公共就業服務、政府提供的各類免費培訓及參加深圳市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定或者職業(執業)資格考試、登記等;申請就業輔導培訓、申請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非深戶籍參保人可以領取失業金。
11、社會管理:持有深圳居住證按照國家和特區有關規定,可以參與社區組織有關社會事務的管理。
(1)深圳住房補貼續發擴展閱讀
符合以下三種條件之一即可申請辦理深圳居住證:
一、同時符合合法穩定居所和合法穩定職業兩個條件:
1、在特區有合法穩定居所。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十二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居所;
2、在特區有合法穩定職業。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連續滿十二個月或者申領居住證之日前二年內累計滿十八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職業。
二、符合特區人才引進規定,且依照《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在特區辦理了居住登記。已在我市辦理居住登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引進人才,可以直接申領居住證:
1、高層次專業人才。我市高層次人才資質過期後,仍可以此條件辦理或簽注居住證;
2、海外高層次人才;
3、取得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的留學回國人員;
4、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此種情況需要先到市人社局認證學歷後再申請辦理居住證);
5、具有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高級工及以上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共包括高級工、預備技師、技師、高級技師四類。特別提醒:即使具有以上技能等級或在我市進行過技能測試,但持有是外市或國家頒布的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目前還不能以「引進人才」為條件辦理或簽注居住證。
三、正在特區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學歷(職業)教育,且依照《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在特區辦理了居住登記。
『貳』 事業單位轉為企業單位轉制過渡期退休人員工資怎麼辦
根據《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規定》,對轉制時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的人員,在與本人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提前離崗,離崗期間的工資福利等基本待遇不變,單位和個人繼續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按企業辦法辦理退休手續,按轉制過渡期退休人員辦法享受退休待遇。
轉制時,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與在職職工全部簽訂勞動合同。
職工在事業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為轉制後企業的工作年限。轉制後根據經營方向確需分流人員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處理勞動關系,對符合支付經濟補償條件的,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轉制單位中任屆未滿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和政協常委以上職務的人員,少數確因工作需要、身體能夠堅持正常工作的副教授、副研究員和相當這一職稱以上的高級專家,轉制時需留任的院所廳(局)級以上黨政一把手,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幹部管理許可權,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適當延長退休年齡。
其中,轉制前到達退休年齡,轉制後辦理退休的,執行事業單位退休待遇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轉制過渡期內到達退休年齡,延緩辦理退休的,按企業的辦法和到達退休年齡當年的過渡期政策計發基本養老金,並按企業的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
參考資料:網路-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規定
『叄』 公務員住房補貼是多少
1、《關於省直單位購房補貼核定辦法》(冀直房改[1999]4號)
2、《關於省直單位專業技術幹部和技術工人購房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冀直房改[1999]7號)
3、《關於印發〈河北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購房補貼發放實施細則〉的通知》(冀政辦[2005]24號)
4、《關於上報購房補貼發放工作機構的通知》(冀直房補辦[2006]1號)
5、《財政部關於中央京外行政事業單位向無房和住房未達標離退休職工發放住房補貼有關事宜的通知》(財綜[2008]3號
『肆』 住房公積金個人和公司的繳交比例是多少
住房公積金個人和公司的繳交比例如下:
1、職工和單位雙方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2、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3、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4)深圳住房補貼續發擴展閱讀:
公積金提取時間
一般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三天就可以到賬。而且公積金的提取 每年只能提取一次,時間自己來定。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它用。
1、職工採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購買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任選其一):
(1)購房合同或協議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全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2)房本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全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2、職工採用貸款的方式購買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任選其一):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購房首付款發票、借款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2)房本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全款或者首付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3、職工購買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
(1)買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屋登記部門辦理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房管部門代稅務部門開具的契稅完稅憑證及房地產交易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如果購房時採用貸款方式,還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4、夫妻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1)如雙方都建立住房公積金,主購房人應先辦理提取手續,配偶方才可辦理;
(2)主購房人提取時應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提取時除提供材料原件外,還需出具結婚證書及主購房人的支取記錄單;
(3)雙方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房款的總價;
(4)如主購房人沒有建立住房公積金,無法提供支取記錄單,配偶提取時,須由主購房人的單位開具未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證明。
5、約定提取(只有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才可以申請):
(1)填寫約定提取申請書(此申請書找人力行政部景倩或曹海明填寫);
(2)身份證復印件;
(3)提取記錄單(只有之前辦理過住房公積金提取的職工才有此單據,如之前未提取過,請按上述幾種情況分別提供材料先辦理提取同時將聯名卡的賬號填寫約定提取申請書);
『伍』 我和老公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單位發了五萬元的住房補貼,這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離婚是可以進行財產分割
問:抄我和老公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單位發了五萬元的住房補貼,這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離婚是可以進行財產分割嗎?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協議離婚財產分配辦法:1、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2、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3、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陸』 抗美援朝老兵待遇文件
每個地方的實際情況可能不一樣,具體要到當地民政部去咨詢一下:
對老退伍軍人的補助政策將於8月1日起實施
本區年滿60周歲,無經濟收入(無退休養老保險金)的農村戶籍退伍軍人從今年8月1日起,可以享受到生活補助經了。這是記者從區民政局了解到的信息。 已享受征地養老、城鎮保險、小城鎮保險、精簡下放、單位列編人員、在鄉復員軍人、在鄉傷殘退伍軍人、帶病回鄉享受定補等待遇的退伍軍人不享受此補助辦法。符合條件的對象每人每月將得到補助金100元,發放手續與其它優撫定期補助經費發放方式相同。
信息來源: 上海市青浦區教育局
2006年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准再次提高
依據《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民發[2006]98號),對相關撫恤和補助標准介紹如下。
(一)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標准(從2006年1月1日起執行,單位:元/年):一級:因戰14560元,因公14040元,因病13570元。二級:因戰13100元,因公12480元,因病11960元。三級:因戰11650元,因公10920元,因病10150元。四級:因戰9470元,因公8580元,因病7800元。五級:因戰7280元,因公6550元,因病5930元。六級:因戰5820元,因公5460元,因病4680元。七級:因戰4350元,因公3880元。八級:因戰2880元,因公2480元。九級:因戰2180元,因公1870元。十級:因戰1460元,因公1250元。
(二)定期撫恤金標准(從2006年1月1日起執行,單位:元/年):烈屬4980元(城鎮),3120元(農村)。因公犧牲軍人遺屬4620元(城鎮),2940元(農村)。病故軍人遺屬4260元(城鎮),2760元(農村)。
(三)生活補助標准(從2006年1月1日起執行,單位:元/年):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11400元,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10200元,紅軍失散人員3360元。
好像自那以後,沒改過了。 去民政巨問問吧,我想應該是有的一、關於在1953年底前參加革命的志願軍戰士已復員到地方企業工作以及到農村務農的復員軍人的待遇規定:從1983年10月開始執行,戰士至副排級全部提升為國家機關幹部;行政22級待遇,並且加上工齡工資,從入伍之時開始算起,今後凡是國家幹部升級時就首先考慮以上這批老戰士的升級問題。
二、復員農村務農的正排級全部定為行政級21級幹部待遇,副營級定為國家行政幹部18級待遇,當這些幹部的條件和以上回家種田的戰士相同,這些同志在農村沒有居住條件的,政府要幫助他們解決住房困難。
三、1953年底前參加革命的志願軍戰士回地方在國企事業工作的人員,政府應按照國家幹部標准解決好住房問題,他們的子女就業的問題應優先考慮安排,這批老戰士年老時應按離休辦理,他們的勞保福利同國家行政幹部一樣享受。
依據《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民發[2006]98號),對相關撫恤和補助標准介紹如下。
(一)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標准(從2006年1月1日起執行,單位:元/年):一級:因戰14560元,因公14040元,因病13570元。二級:因戰13100元,因公12480元,因病11960元。三級:因戰11650元,因公10920元,因病10150元。四級:因戰9470元,因公8580元,因病7800元。五級:因戰7280元,因公6550元,因病5930元。六級:因戰5820元,因公5460元,因病4680元。七級:因戰4350元,因公3880元。八級:因戰2880元,因公2480元。九級:因戰2180元,因公1870元。十級:因戰1460元,因公1250元。
(二)定期撫恤金標准(從2006年1月1日起執行,單位:元/年):烈屬4980元(城鎮),3120元(農村)。因公犧牲軍人遺屬4620元(城鎮),2940元(農村)。病故軍人遺屬4260元(城鎮),2760元(農村)。
(三)生活補助標准(從2006年1月1日起執行,單位:元/年):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11400元,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10200元,紅軍失散人員3360元。 部隊調整提高軍人住房公積金歸集標准。
從2013年1月1日起,調整提高軍人住房公積金歸集標准。一是提高標准水平。將在職警官、文職幹部、士官的住房公積金歸集水平,由占個人月工資收入比例的4.4%提高到12%,增加了1.7倍。調整後的月均歸集標准,大軍區正職至排職為2009元至466元;一級警士長至下士為884元至268元。二是調整歸集方式。由定額標准,調整為按工資收入比例逐月計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建立住房公積金隨工資收入同步增長機制。三是明確計算基數。計算住房公積金的工資收入項目,包括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警銜(級別)工資、軍齡工資,以及軍人職業津貼、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和獎勵工資。
轉業、復員、離休、退休的人員,在騰退軍產住房後,其個人賬戶中的住房公積金余額,由本人所在單位一次性支付給個人。
『柒』 廉租房能住多久
國家目前還沒有統一規定,需要自己去當地的保障性住房辦公室去詢問,每個地方的政策都不一樣,而且他們的電話都可以通過144查得到。
以上海為例,根據上海修改後的《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公租房的租賃總年限從租賃合同是時間就延長了。「一般不超過5年」調整為「一 般不超過6年」。 期間是兩年簽訂一次合同,可以續簽兩次。
中國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給城鎮居民中最低收入者。以廉租房政策推廣較好的上海為例,2003年4月,廉租住房的認定標准由人均居住面積在5平方米以下提高到人均6平方米以下。
2003年12月,認定標准再一次上調到7平方米以下,同時把人均居住面積低於7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於570元的老勞模和重點優撫對象也納入了廉租住房的解決范圍。
(7)深圳住房補貼續發擴展閱讀:
根據《廉租房保障辦法》:
第五條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實行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租等相結合。貨幣補貼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實物配租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住房,並按照規定標准收取租金。
實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過發放租賃補貼,增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廉租住房緊缺的城市,應當通過新建和收購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房源。
第六條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家庭平均住房水平、財政承受能力以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人口數量、結構等因素,以戶為單位確定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准。
第七條採取貨幣補貼方式的,補貼額度按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現住房面積與保障面積標準的差額、每平方米租賃住房補貼標准確定。
每平方米租賃住房補貼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市場平均租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
其中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按照當地市場平均租金確定租賃住房補貼標准;對其他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可以根據收入情況等分類確定租賃住房補貼標准。
第八條採取實物配租方式的,配租面積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現住房面積與保障面積標準的差額。
實物配租的住房租金標准實行政府定價。實物配租住房的租金,按照配租面積和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租金標准確定。有條件的地區,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免收實物配租住房中住房保障面積標准內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