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小區業主委員會如何成立
武漢政策:業主委員會成立首先要滿足兩種條件,一是交付的房屋面積要達到總面積的一回半以上,二是答交付滿2年且面積超過20%以上,符合其一就可以申請成立業主委員會。房管部門作為業務指導部門,要做好成立工作的指導和服務,街道辦事處作為籌備工作的組織者,要積極組織、動員廣大業主參與,但最為關鍵的是,作為小區主人業主們的廣泛參與,如果大會表決通過相關決議時,面積和人數「雙過半」的要求達不到,業主委員會也是無法成立的。今年,市委組織部會同市房管局正在推動「三方聯動」工作,就是旨在通過發揮街道社區黨組織的核心領導作用,幫助廣大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相信通過各方的共同努力,業主委員會是可以早日成立起來的。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1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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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住宅小區如何成立業主委員會
選舉產生業委會的程序如下:
一、提出申請 :
符合成立業主大會條件的,業主向區、縣房地專產行政主管屬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籌備業主大會書面申請,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收到書面申請後60日內,負責組織、指導成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
二、產生籌備組成員 :
首次業主大會籌備組成員一般為5—15名,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由業主代表、建設單位代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員會代表組成籌備組成員人數應為單數,其中業主代表人數不低於籌備組總人數的一半,籌備組組長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代表擔任。
三、籌備組成員名單公示 :
所在地居(村)民委員會將業主的推薦的籌備組成員名單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內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書面公示業主對籌備組成員有異議的,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四、進行籌備工作
❸ 保障性住房可以成立業委會嗎
經適房也可以成立業委會,購買經適房的業主一樣可以召集業主大會,成立業委會。
公租房不行。因為公租房有業主。住戶只是租房客,屬於物業使用人,不是產權人。因此不能成立業委會。
❹ 業主委員會的成立需要什麼條件怎麼樣成立義務和權力是什麼
一、業主委員會成立
1、所謂業主委員會,是指由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代表組成,代表業主的利益,向社會各方反映業主意願和要求,並監督物業服務公司管理運作的民間性組織。
2、業主委員會的權利基礎是全體業主對物業的所有權,它代表該物業的全體業主,對該物業有關的一切重大事項進行管理和監督。
二、業主委員會成立條件:
在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有兩個以上業主且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建築面積達到50%以上的,建設單位應當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的指導下,組織業主成立業主大會,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三、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選聘和解聘物業管理企業,與物業管理企業訂立、變更或解除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3、依照法規、規章、規定負責有關公共維修基金的續籌並監督其使用和管理;
4、審議物業管理企業提出的年度工作計劃、物業管理服務費的預算和決算;
5、聽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服務活動;
6、執行業主大會的決議、決定;
7、履行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8、監督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執行;
9、對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服務活動予以支持;
10、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四、業主委員會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規定;
2、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3、執行業主共同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4、履行業主大會決定的物業服務合同等義務;
5、按照規定和約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應當由業主共同分攤的費用。
(4)保障性住房業委會怎麼成立擴展閱讀
業主委員會委員任職的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3、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模範履行業主義務;
4、 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
5、 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
6、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
7、是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
8、能夠遵守物業管理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業主公約、業主委員會章程;
9、有一定組織能力和必要工作時間,能夠較好履行業主委員會成員職責;
10、品行端正無劣跡;
11、熱心公益事業。
❺ 小區業主委員會如何成立
業主委員會成立條件:
1、入住率達到50%以上;
2、首批物業交付滿2年,並且入住率超過30%的;
3、首批物業交付滿3年的。
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程序:
1、提出申請
業主向區(縣)房地產管理局提出成立業主大會(業主大會有兩個含義,一為會議程序,一為業主組織,作為業主組織時,業委會為其執行機構,與業委會同時成立,因此相關法規中成立業主大會的條件和程序也是成立業委會的條件、程序)的書面要求。
法規的規定本來是首先由開發商提出成立業主大會的報告,開發商不提出的再由業主提出。實踐中沒聽說哪個開發商曾主動提出過此類報告,廣大業主趁早自力更生。
另外,上海的實踐中往往不是向區房地產局提出,而是向鄉、鎮或街道一級的房管辦提出。
提出書面要求的人數沒有限制,一般三五個業主即可。
2、產生籌備組成員
區(縣)房地產管理局接到書面要求後,應當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業主推薦產生籌備組成員。
實踐中其實是房管辦和居委會來操作。
推薦方式不限,也可以自薦。
籌備組由業主代表組成。
推薦產生籌備組成員沒有時間限制。
參加籌備組中的業主人數由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和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根據物業管理規模和社區建設情況予以確定,一般為5人左右(上海房地局的規定則是「一般為5至15人」)。
3、籌備組成員名單公告
籌備組成員名單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內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書面公告。
4、進行籌備工作
籌備組做好下列各項籌備工作:
(1)確定召開業主大會的會議形式以及是否推選業主代表參加業主大會會議;
(2)確認業主身份以及業主在業主大會會議上的投票權數;
(3)由業主代表參加業主大會會議的,確定業主代表產生的方式、人數和名單;
(4)確定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的時間、地點和內容;
(5)確定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和委員的產生辦法、業主委員會候選人組成人數、名單和基本情況;
(6)參照市房地資源局制訂的示範文本,擬定《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草案)和《業主公約》(草案);
5、籌備工作公告
以上內容在業主大會會議召開的15日前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
6、業主大會召開
籌備組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在區(縣)房地產管理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應當召開頭次業主大會會議。
頭次業主大會會議按下列程序召開:
(1)由籌備組介紹業主大會籌備情況;
(2)由籌備組介紹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情況;
(3)業主投票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委員;
(4)審議通過《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業主公約》;
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或者業主委員會應當事先將會議時間、地點、議題和議程通知所在地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居(村)民委員會,邀請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居(村)民委員會派代表參加,並認真聽取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居(村)民委員會的意見、建議。
7、備案
業主委員會自選舉產生之日起三十日內,持下列文件向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
(1)業主大會會議記錄和會議決定;
(2)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3)業主公約;
(4)業主委員會成員的名單和基本情況。
8、出備案證、刻制印章
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對依法選舉產生的業主委員會出具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備案證明和印章刻制證明。業主委員會應當依法刻制和使用印章。
9、委員名單等公告
經選舉產生的業主委員會委員名單、業主大會審議通過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業主公約》在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後,業主委員會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予以書面公告或按戶發放。
❻ 業委會的業委會成立條件及程序
業委會的業委會成立條件:小區交付以後,入住率超過50%,開發商或業主可以向街道社區申請幫助,指導成立業主委員會,如果入住率不到50%,三年以後,業主也可以申請成立業主委員會。
業委會的業委會成立程序:
1、小區具備成立業委會的條件後30日內,小區的建設單位應當書面報告當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申請設立業主大會。
2、申請交到街道或社區後,由街道派工作人員擔任籌備組的組長,組建業主委員會選舉工作籌備小組,籌備小組除了由街道或鄉鎮的工作人員擔任組長以外,還邀請建設單位派代表,縣級以上房地產主管部門派代表參加。
剩下就是業主代表,業主代表要大於等於籌備小組總人數的三分之二,籌備小組的業主代表一般也應該符合業主委員的任職資格。
(6)保障性住房業委會怎麼成立擴展閱讀:
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由5至11人單數組成。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是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並符合下列條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 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3、 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模範履行業主義務;
4、 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
5、 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
6、 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
業主委員會委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是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
2、能夠遵守物業管理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業主委員會章程;
3、有一定組織能力和必要工作時間,能夠較好履行業主委員會成員職責;
4、品行端正無劣跡;
5、熱心公益事業。
參考資料來源:
人民網——業主委員會成立需要哪些條件,要經歷哪些流程?
網路——業主委員會
❼ 經適房是業主嗎可以成立業委會哪公租房如何成立
經適房也可以成立業委會,購買經適房的業主一樣可以召集業主大會,成立業委會。
公租房不行。因為公租房有業主。住戶只是租房客,屬於物業使用人,不是產權人。因此不能成立業委會。
❽ 怎樣成立業主委員會 業主委員會成立流程
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由5至11人單數組成。具體流程如下:
1、需要與小區物業進行一個協商,先成立一個為了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籌備小組;
2、業主向當地的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
3、籌備小組開始擬好《業主公約》並選舉出業主委員會委員;
4、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業主;
5、業主委員會應當自選舉產生之日起30日內,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備案。
業主委員會通常為5~11人,也可以根據小區情況在議事規則或管理規約中對委員人數進行約定。
(8)保障性住房業委會怎麼成立擴展閱讀
有關法律條例規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
同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應當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成立業主大會,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但是,只有一個業主的,或者業主人數較少且經全體業主一致同意,決定不成立業主大會的,由業主共同履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職責。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一)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二)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三)及時了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四)監督管理規約的實施;
(五)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