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天津經濟適用房如何辦理
天津經濟適用房辦理方法如下:
根據《天津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申請審批程序:
(一)申請,申請購買人由本人或本人委託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持以下要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向拆遷房屋坐落區房管局提出申請:
1.本人身份證;
2.家庭戶口簿;
3.申請人與拆遷單位簽訂的《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住宅房屋貨幣補償類)。《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已交回房屋拆遷單位的,拆遷單位應向申請人提供復印件,在復印件上註明「與原件核對無誤」字樣並加蓋拆遷單位公章,註明經辦人。
區房管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對要件原件進行審驗,與相關復印件核對,並核查申請人家庭住房情況,審核無誤的,留存復印件,由申請人填寫《天津市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核表》。
(二)收入核查。區房管局對初審合格的申請人開具天津市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家庭收入核查單,由申請人到拆遷房屋坐落區民政局進行收入核查。
申請人向區民政局提供核查收入所需的證明材料,區民政局在15日內根據證明材料,結合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障等專業數據信息庫核查申請人家庭收入情況,並在天津市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家庭收入核查單上註明核查結果和經辦人,加蓋專用公章,由申請人轉回區房管局。
(三)公示。區房管局根據區民政局轉回的天津市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家庭收入核查單,補充填寫《天津市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核表》,並將申請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日。
(四)發證。經公示,對申請人相關情況無異議的,由區房管局在《天津市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核表》上簽署意見,並向申請人開具《天津市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證明》(以下簡稱《購房證明》)。
同時,在《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中註明「已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字樣。對公示情況有異議的,由區房管局會同有關部門在5日內進行核實。對經核實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由區房管局書面通知申請人。
(1)天津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網站擴展閱讀:
根據《天津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 購買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本市中心城區(外環線以內)非農業常住戶籍;
(二)家庭上年收入低於市統計局公布的城鎮單位從業人員人均勞動報酬2倍的(具體收入線標准由市國土房管局定期向社會發布);
(三)拆遷實行貨幣補償安置,原則上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安置費中拆遷房屋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低於25萬元,他處住房合計建築面積40平方米以下或使用面積30平方米以下。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費金額以《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為依據。符合以上條件的家庭需在簽訂《天津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申請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的手續。
⑵ 天津國土和房屋管理局改革後叫什麼局
國土和房管分開,各自與規劃 建設合並,合並後叫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⑶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怎麼樣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更多信息和資訊。
⑷ 天津房產證網上查詢方法是怎麼樣的
查詢方法:1、網上查詢:點擊省市鏈接進入各地房產管理局網站進行查詢-->需要專輸入產權人屬姓名、產權證號(目前只有部分地區提供房屋產權信息查詢);2、房產局查詢:若要查詢的准確的個人房產證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稱、產權證號、登記核准日期、建築面積、房屋設計用途、權利來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則必須攜帶個人身份證件及房產證到當地的房管局(房地產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處)檔案館或窗口查詢。
⑸ 天津住房保障網公租房可以購買嗎
公租房是保障性房屋,原則是上只能租住不能買賣的。而且從目前《天津市公共回租賃住房管理答辦法(試行)》來看,是不能夠買賣的。並且其中對於租住的要求也非常嚴格。初次承租期不超過3年;需繼續承租的,應在租賃合同期限屆滿的3個月前,向經營單位申請續租。經審核符合屆時承租條件的可以續租,每次續租期限不超過1年。租賃合同期屆滿,承租家庭須退出。
⑹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機構設置
辦公室
綜合業務處
政策法規處
規劃管理處
土地資源管理處
土地利用處
房地產權籍處
房地產市場管理處
住房保障處
既有房屋管理處
物業管理處
地質礦產環境管理處
地質勘查管理處
地熱管理處
執法監察處
資金財務處
審計處
科技教育處
信訪處
督查辦公室(窗口辦)
爭議協調裁決處
團委
工會
老幹部處
機關黨委
紀檢委(監察室)
宣傳部
組織部
黨委辦公室
人事處
⑺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領導分工是怎樣的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領導分工方面,由於可能隨時會有人員內變動,建議您查看天容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官方網站來詳細了解,以下為步驟:
第一步:打開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官方網站:網頁鏈接,點擊中間紅框裡面的「機構設置」。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聯系電話:022-23300613
辦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區曲阜道84號
工作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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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領導分工
局長、黨委書記:劉子利
負責局黨政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綜合業務處,黨委辦公室(窗口辦)、組織部、老幹部處、人事處。
黨委副書記:馬根英
負責宣傳、工會、團委和機關黨委及政務信息公開、保密工作。分管宣傳部、機關黨委、工會、團委。
副局長:路紅
負責科技教育和外事、歷史風貌建築保護和房屋安全使用工作。分管科技教育處、房屋管理處(歷史風貌建築保護處)、天津市公房公用管理處、天津市房產總公司、天津市風貌建築管理辦公室、天津市國土房屋職業學院、天津市房屋安全鑒定檢測中心、天津市風貌建築整理公司、全國房地產行業培訓中心。
紀檢組長:張慶星
負責紀檢監察和糾風工作。分管紀檢監察室。
副局長:許 南
負責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和拆遷安置工作。分管住房保障處、拆遷安置辦公室、天津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公共租賃房屋中心)、天津市保障住房建設投融資公司、天津市公積金管委員會辦公室。聯系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副局長:王莙
負責房地產市場管理、土地測繪和房屋測量工作。分管房地產市場處、天津市房地產市場管理中心、天津市房屋交易資金監管中心、天津市國土資源測繪和房屋測量中心。聯系天津市房地產業協會、天津市房地產估價協會。
副局長: 張鳳和
負責土地規劃管理、土地資源、地籍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分管規劃管理處、土地資源管理處、房地權籍管理處、執法監察處(裁決處)、天津市開墾征地事務中心、天津市地籍管理中心、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研究中心、執法監察總隊、天津市房地產權登記發證中心。聯系天津市土地學會。
總經濟師:張志升
負責土地利用管理、土地交易、土地收購整理儲備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分管土地利用處、天津市土地交易中心、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天津市土地結構收購中心、天津市成本審核中心、信息中心。聯系天津市土地估價師協會。
副巡視員:周國忠
負責政策法規、督查、信訪、財務、審計及綜治、應急管理、防汛抗旱和機關安全保衛、後勤管理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處、督查室、信訪處、財務處、審計處、機關服務中心。分管辦公室日常工作。
副巡視員:王德銘
負責地質礦產管理工作。分管地質礦產環境管理處、地質勘查管理處、地熱資源管理處、天津市地質事務中心、天津市地質資料館。聯系天津華北地質勘查局、天津市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天津市礦業協會。
副巡視員:陳恆斌
負責物業管理工作。分管物業管理處、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物業事務服務中心、物業管理招投標中心。聯系天津市物業管理協會。
⑽ 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的房本和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房本有什麼區別
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的房本屬於企業產房本,是需要繳納房費。而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房本屬個人資產房本,不需要繳納房費。這是二者的最大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