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持有殘疾證的居民可享受哪些政策優惠
殘疾證事實上就是一個身份證明,就跟身份證一樣,只是證明你是一個殘疾人。如專果是地方殘屬疾證的話,一至四級,可以申請低保。殘疾人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在市區的公園內享受免費,但在郊區一些特殊景點不免費。其他方面的優惠如下:搭乘火車、飛機,優先購票和搭乘;市內公共汽車免費;其隨身必備的輔助器具免費攜帶。殘疾人專用交通工具可就近免費停放;盲人讀物普通郵件免費寄遞;殘疾人就醫,優先掛號、就診,盲人、雙下肢殘疾人、多重殘疾人免交掛號費;殘疾人免費進入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宮)等場所;使用收費公廁免費;影劇院、體育場(館)提供半價優惠。
2. 成都市保障性住房信息網在那裡可以查詢到成都市公租房公示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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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根據困難程度依次按低保對象、其他符合廉租租金標準保障對象和非廉租租金標準保障對象分類配租。同類配租對象中依據取得保障資格年度先後順序搖號配租。同一年度保障對象中,家庭和單位組織申請的保障對象優先於個人搖號配租。同等條件下優先對象優先搖號配租。
(2)保障性住房家庭信息公示擴展閱讀:
公租房全稱是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各種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殘疾人。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3. 2017房屋拆扦補償政策
拆遷補償是指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給予的補償。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還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4. 國有土地徵用補償標准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八條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4)保障性住房家庭信息公示擴展閱讀:
根據《湖南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辦法》
第二十一條房屋徵收部門未按期交付產權調換房,延長過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月起,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每月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
(一)被徵收人自行解決周轉用房,過渡期限延期12個月以內的,按照標準的150%支付;過渡期限延期超過12個月的,按照標準的200%支付;
(二)向被徵收人提供周轉用房,除繼續提供周轉用房外,過渡期限延期12個月以內的,按照標準的50%支付;過渡期限延期超過12個月的,按照標準的100%支付。
第二十二條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國家的規定訂立補償協議。在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設區的市(自治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作出補償決定。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明確規定補償方式、補償金額、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等事項,並在房屋徵收范圍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