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引進人才租住公租房不能申請住房補貼
根據相關的政策規定,新引進人才是不能重復領取租房的補貼,即新引進版人才在領取住權房補貼的期間,是不能夠再租住公租房的。而住房補貼期間是從發放住房補貼之日起,為期一年的期限,也就是說在這一年內,是不能夠申請租住公租房。
2. 申請廉租房要哪些手續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基本手續:
1、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2、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受理申請後,應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並報送縣(區)人民政府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3、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後,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
4、民政部門應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
5、經審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
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訴。
二、申請廉租房的條件:
1、申請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5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戶(每年根據城鎮住戶調查中20%的低收入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進行動態調整)、
2、申請家庭戶人均現住房建築面積16平方米以下的,其中無房戶或無法滿足基本居住條件且現居住面積低於實物配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可申請實物配租。
3、市區居民常住超過5年以上的家庭戶。
4、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贍養或撫養關系。
(2)申請廉租房要住房補貼協議擴展閱讀: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
1、根據2007年9月26日建設部通過並實施的《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五條,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實行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租等相結合。
貨幣補貼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由其自行承租住房。
實物配租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住房,並按照規定標准收取租金。
實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過發放租賃補貼,增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廉租住房緊缺的城市,應當通過新建和收購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房源。
2、根據2007年9月26日建設部通過並實施的《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六條規定:
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家庭平均住房水平、財政承受能力以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人口數量、結構等因素,以戶為單位確定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准。
3、根據2007年9月26日建設部通過並實施的《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七條規定:
採取貨幣補貼方式的,補貼額度按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現住房面積與保障面積標準的差額、每平方米租賃住房補貼標准確定。
每平方米租賃住房補貼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市場平均租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
其中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按照當地市場平均租金確定租賃住房補貼標准;對其他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可以根據收入情況等分類確定租賃住房補貼標准。
4、根據2007年9月26日建設部通過並實施的《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八條規定:
採取實物配租方式的,配租面積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現住房面積與保障面積標準的差額。
實物配租的住房租金標准實行政府定價。實物配租住房的租金,按照配租面積和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租金標准確定。
有條件的地區,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免收實物配租住房中住房保障面積標准內的租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廉租住房保障辦法》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怎樣申請廉租房?
3. 申請公租房還能領住房補貼嗎
公租房租房和補貼只能選擇一個。公租房實物配租可以轉為貨幣補貼。
租賃補貼的回保障面積標准為答人均建築面積18平方米,補貼總建築面積不高於60平方米,租賃補貼金額按照保障面積標准乘以公布的單位住房面積的租賃補貼標准確定,超出保障面積標准部分不予補貼。
已有住房的,以保障面積標准與現住房面積的差額計算補貼金額。通過租賃市場房源等途徑解決住房困難的受保障對象,所領取的租賃補貼不得高於所租賃住房的實際租金。
符合租賃補貼條件的申請家庭,在規定時間內持《准租證》、《房屋租賃備案證》、《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材料向市建設局申請租賃補貼。各類保障對象租賃補貼按季度發放。
4. 申請廉租房租金補貼時,是否必須提供離婚協議。
不需要提供離婚協議。
申請達到以下條件就可以:
一、申報時間及地點
2015年度廉租房租賃補貼申報受理時間從 2015年5 月18日上午8:30分起到6 月5 日下午15:30分止,符合申報條件的家庭須在規定時限內到戶口所在地社區居委會申報,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報條件
申請2015年廉租房租賃補貼應當以家庭為單位,並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戶籍條件: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縣容美鎮城鎮非農戶口3年以上且年滿18周歲,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
(2)現住房條件:無住房、無商業門面或現有住房(含私房、租住公房等)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
(3)家庭經濟條件:屬民政部門審定的低保家庭或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800元);無機動車輛。
三、申請人須提交的材料和證件
(1)個人書面申請書;
(2)《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明、戶籍證明、2寸單人照一張、4寸家庭合影一張(申請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兩份,戶籍證明一份,家庭成員提交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復印件各一份);
(4)縣住建局出示的房屋登記證明;
(5)已婚家庭提供結婚證,離異家庭提供離婚證或民事調解書(判決書)及離婚協議書,喪偶需提供死亡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出示原件,並提交復印件一份);
(6)家庭成員中有農業戶口的,當事人需提供戶口所在地村委會開具的無房證明,並由村委會及鄉政府簽字蓋章(提交原件);
(7)家庭所有成員的現住房情況證明。其中,有私有住房的,提供《房屋產權證》(出示原件,並提交復印件);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原件、房屋出租人身份證復印件;
(8)其他應提交的有關證明。
凡符合條件的家庭要認真、如實、准確地申報家庭人口、收入和住房狀況,對於弄虛作假的,經核實後一律取消保障性住房資格,並記入個人誠信檔案,5年內不得再申請保障性住房;受理申報的經辦人按照上述要求收取相關資料時,應查驗原件並簽字確認。
四、申請審核程序
申請人按照相關規定向社區居委會申報後,由社區居委會組織專班進行調查核實並簽署意見;由容美鎮政府、民政局、住建局等相關部門共同審定,經公示後實施。
5. 如何申請廉租房補貼
1、廉租住房租金補貼申請條件:
申請家庭需同時具備以下4個條件
(1)、家庭成員至少一人具有五城區(含高新區)非農業戶口且實際居住;
(2)、家庭年收入符合最低收入居民家庭標准為8000元/年以下;
(3)、無房居住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
(4)、家庭人數為2人以上,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
2、提供廉租住房申請材料具體注意事項:
在提供申請材料時,需有文字說明、加蓋公章、經辦人、 負責人簽字並留辦公電話及日期。必須使用藍黑或碳素墨水書寫。 申請人必須在申請表格上簽字。
3、廉租住房發放租金補貼的標准:
面積補貼標准為人均建築面積24平方米,租金補貼標准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4.5元。按此標准計算,無房戶每人每月補貼108元,由廉租住房申請家庭到市場上租賃適合自己居住的住房。
辦事流程及對應的要件
--------------------------------------------------------------------------------
>>>
申請家庭帶上相關證明材料提出申請;
↓
市住房保障中心廉租辦初審證明材料合格後發申請表及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戶證明材料;
┌——無單位申請者: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審簽意見
街道辦事處:社區對住戶進行住地公示
└——有單位申請者:單位人事勞資、房管處(科)審核意見,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
市住保中心廉租辦審核合格登記;
↓
市住保中心及上級主管部門聯席會議核實審查;
↓
經審查符合條件者登報公示;
↓ 申請廉租住房租金補貼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
申請家庭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留復印件)
(1)、身份證
(2)、戶籍證明(成員卡、登記卡)
(3)、婚姻證明
(4)、房產證明(戶口所在地房產證明、單位住房情況證明)
(5)、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情況證明(或家庭收入證明)
(6)、家庭成員之間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
簽訂《廉租住房租金補貼協議》須知
經《成都日報》公示無異議的申請廉租住戶,按以下程序簽訂補貼協議:
1、工作人員查驗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後,告知其租金補貼金額。
2、為改善享受租金補貼家庭住房條件,申請人可以到已在我中心現場辦公的金豐易居、精至誠房屋中介公司或其他房地產中介公司租房。可以租賃私房或者公房居住,租住農房也可以,其租賃不同房屋的手續按照下列條款出據手續或證明:
(1)房屋出租方為私房者,由房東帶房產證、身份證、戶口簿和所在轄區開據的出租房屋證明或者兩套房產證明(證明可出租房屋1套供他人居住)來辦理;
(2)房屋出租方為單位,由經辦人帶介紹信及本人身份證來辦理;
(3)房屋出租方為中介公司,經辦人帶身份證、營業執照和公章來辦理(出租的那套房屋,房主的身份證和房屋產權證復印件要帶)。
(4)房屋出租方為農房者,由房東帶房屋所有權證、所在轄區開據的出租房屋證明、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
(5)租房時間需1年以上,不能租即將拆遷的房屋
(6)親屬的房屋不能租賃。
3、經工作人員查驗出租方和申請人有關證件、證明後,由出租方和申請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或審查通過房屋中介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
4、由申請人持身份證到建設銀行二支行後子門分理處開「活期」帳戶,市住房保障中心按季度向申請人家庭發放租金補貼。
5、以上租房工作完畢後,由申請人與市住房保障中心簽訂《廉租住房租金補貼協議》。
6. 申請公租房要住房補貼,要房主房證復印件,對方主有影響嗎
申請公租房要住房補貼。復印房主的身份房證復印件,對方主是沒有任何影響的。
7. 我申請到了廉租住房補貼,能否分到廉租房
雖說來實物配租和住房補貼選擇其自一,但其實是你沒資格享受實物配租才給你住房補貼的
廉租房申請兩個重要條件是低保戶+無房戶,你肯定是滿足了一個條件,沒滿足那個條件就是你家有房,但是住房面積小於多少平或人均小於多少平,低於標準的那部分*幾塊/平的價格補貼,一般一個月就給你百來塊錢,這就是所謂的住房補貼。我家以前申請就是這樣的,同樣低保優先考慮的是無房戶,有房的不管實際生活有多困難都不會給你的,就給你那麼點所謂補貼打發你(這是按我實際經驗分析的,不知道有沒有說對)
8. 領了住房補貼申請公租房需要怎麼辦理
按照要求進行辦理即可,沒什麼特別之處。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配租對象選擇公共租賃住房後,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與配租對象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租賃合同簽訂前,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應當將租賃合同中涉及承租人責任的條款內容和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情形向承租人明確說明。
第十七條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積、結構、室內設施和設備,以及使用要求;
(三)租賃期限、租金數額和支付方式;
(四)房屋維修責任;
(五)物業服務、水、電、燃氣、供熱等相關費用的繳納責任;
(六)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情形;
(七)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八)其他應當約定的事項。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
合同簽訂後,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應當在30日內將合同報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備案。
9. 請問公租房辦理下來以後,多長時間能去申請住房補貼今年公租房補貼下發幾次了
公租房申請材料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專房。將進一步完善屬申請受理渠道、審核准入程序和租金定價機制。
1、本人手寫申請書(黑色水性筆書寫,簽名按手印)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除申請人之外的家庭成員或合租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婚姻證明
5、收入證明(所有成員均須出具,證明要求原件)
6、房產證明
7、有以下情況者,需出具以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