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四川省個人街道新建住房審批必須有公用地嗎
您好!一、項目概述
1、項目名稱:農村建房用地審批
2、辦理單位:南江縣國土資源局
二、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
三、辦理程序
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建住房,由村民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提出書面建房申請,並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張榜公布;公布期滿無異議的,村代理員在3個工作日內交鄉鎮國土管理站實地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再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鄉鎮代理員在3個工作日內報縣國土資源局政務服務中心窗口。
四、申請材料
1、建房用地書面申請;
2、戶口簿;
3、原《宅基地使用證》或《村鎮房屋所有權證》;
4、《農村村民申請建房用地審批表》(一式四份);
5、規劃部門出具的《選址意見書》。
五、宅基地申請條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村村民,可以申請宅基地:
1、因國家建設、災毀等需要搬遷的;
2、實施村鎮規劃或舊村鎮改造,必須調整搬遷的;
3、分戶後宅基地面積低於規定標准面積的。
(二)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已有達到規定標准面積的宅基地且無正當理由換基建住房的;
2、出租、出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築物,或者將住宅改作他用的;
3、以所有家庭成員作為一戶申請被批准後,不具備分戶條件的;
4、其他錄符合申請建房條件的。
望採納,謝謝
㈡ 農民自建房政策
2017年農村宅基地建房政策,大致包括以下幾點:
1.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房
這種情況就是翻蓋舊房子或是在已經批下來的宅基地上建房。根據規定,建房的村民需要向村委會提出建房申請,並通過村民會議。之後拿著原有宅基地的使用證明、戶籍證明、要蓋房子的施工圖或方案圖、村民委員會的書面意見等材料去鄉(鎮)政府審批,拿到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就能安心的蓋房了。
2.重新申請宅基地建房
申請流程與上面基本一致,不同的是鄉鎮政府初審通過後,還要報縣(市、區)住房城鄉規劃建設主管部門審查,合格後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另外材料准備方面,除了戶籍證明等三項,需佔用農用地的,要提供村民委員會出具的擬佔用農用地的情況說明。
3.建造3層及以上樓房
2017年1月27日開始施行的《四川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明確規定,農村建築施工人員個人不得承攬3層及以上、建築面積3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跨度6米及以上的農村住房建設。並要求凡是達到以上條件之一的,應當委託建築施工企業、勞務分包企業承擔施工,並向鄉(鎮)人民政府申報,納入工程質量監督。
4.宅基地有償使用、有償退出
江西等省份正在探索農村宅基地的有償使用、有償退出和農民自主管理。主要是針對宅基地超面積使用,對超出標准但是已經開始建設的農村宅基地,對確認超占的面積進行有償使用。
對符合申請宅基地建房條件,自願放棄建房資格或是自願退出宅基地的給予補償和獎勵。
過去自己家翻蓋房子,只要不是鄰里鬧矛盾,村裡一般不會干預。雖說比起現在的嚴格那時候蓋房子比較自由,但是隨著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宅基地確權到戶、拆遷補償等法律規定遇上當時建房的不合規定,損害的還是村民的切身權益。所以期望國家能制定並落實更加尊重村民意願、維護村民權益的宅基地相關法規,老百姓自己也要加強自身的法律意識,保護好自身權益不受侵害。
(資料來源:神州土地)
㈢ 農村的房子要如何報建要如何辦理手續謝謝
近幾年,回鄉建房的城市精英越來越多,回到老家,看到到處拔地而起的小洋墅,自己也心癢癢,但卻不知道從何入手,下面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回鄉建房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如何辦理相關手續。
農村建新房一種是拆了舊房子在原舊址建設。第二種是舊址不適合居住新申請一塊地來建設。有宅基地的不用再申請,同理,沒有宅基地的就需要申請。
01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六個條件:
【一】是農村居民年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且符合分家條件;
【二】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村鎮建設規劃;
【三】是農村居民建房限額標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的限額面積為180平方米,使用農用地的限額面積為140平方米,很多地區還會根據家庭農業戶口人數計算宅基地使用面積(比如一個戶口用地按30平方米計,四口之家就能按120平米建房),建幾層就是自己的事情。
【四】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一戶一基」;
【五】是農村村民在出租,出賣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六】是嚴禁非農戶和其他人員在本村購買宅基地。
建房效果圖三
另外還有一點,由於現在農村自建房大多是農村建築施工隊承包或者自建,如果房主要建三層以及以上的話,還要注意以下問題:
2017年1月27日開始施行的《四川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明確規定,農村建築施工人員個人不得承攬3層及以上、建築面積3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跨度6米及以上的農村住房建設。並要求凡是達到以上條件之一的,應當委託建築施工企業、勞務分包企業承擔施工,並向鄉(鎮)人民政府申報,納入工程質量監督。
㈣ 四川省農村宅基地每一戶,一人的住房規定面積是多少平方米
一人住房面具為沒人20-30平方米。
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2012年修正本)
第五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不超過規定標准面積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積標准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戶按3人計算,4人的戶按4人計算,5人以上的戶按5人計算。其中,民族自治地方農村村民的宅基地面積標准可以適當增加,具體標准由民族自治州或自治縣人民政府制定。
擴建住宅所佔的土地面積應當連同原宅基地面積一並計算。新建住宅全部使用農用地以外的土地的,用地面積可以適當增加,增加部分每戶最多不得超過30平方米。
第五十三條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凡能利用舊宅基地的,不得新占土地;確需新占土地的,由村民提出申請,經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因遷居等原因,空出的舊宅基地由土地所有者收回,並統一安排使用,能復耕的必須復耕。
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4)四川省村民住房建設管理擴展閱讀:
宅基地面積計算方式:
1、房屋層高計算修建面積的房屋,層高高度均應在2.20米以上含2.20米,以下同。
2、外牆牆體同一樓層外牆,既有主牆,又有玻璃幕牆的,以主牆為准計算修建面積,牆厚按主牆體厚度計算.各樓層牆體厚度不同時,分層辨別計算.金屬幕牆及其他資料幕牆,參照玻璃幕牆的有關規則處置。
3、斜面構造屋頂房屋屋頂為斜面構造坡屋頂的,層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計算修建面積。
4、不規則圍護物陽台、挑廊、架空通廊的核心程度投影超越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程度投影計算修建面積。
5、變形縫,室內恣意一邊相通,具有房屋的普通條件,並能正常應用的伸縮縫、沉降縫應計算修建面積。
6、非垂直牆體對傾斜、弧狀等非垂直牆體的房屋,層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計算修建面積.房屋牆體向外傾斜,超出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投影計算修建面積。
7、樓梯下方空間樓梯已計算修建面積的,其下方空間不管能否應用均不再計算修建面積。
8、公共通道臨街樓房、挑廊下的底層作為公共路途街巷通行的,不管其能否有柱,能否有維護構造,均不計算修建面積。
9、二層及二層以上的房屋修建面積均按《房產測量標准》中多層房屋修建面積計算的有關規則執行。
10、與室內不相通的相似於陽台、挑廊、檐廊的修建,不計算修建面積。
11、室外樓梯的修建面積,按其在各樓層程度投影面積之和計算。不計入房屋修建面積的:首先對樓梯已計算修建面積的,其下方空間不管能否應用,均不再計算修建面積。
其次,對公共通道,如:臨街樓房、挑廊下的底層作為公共路途街巷通行的,不管其能否有柱,能否有維護構造,均不計算修建面積。另外與室內不相通的相似於陽台、挑廊、檐廊的修建,不計算修建面積。
㈤ 現在農村新宅基地建房需要什麼手續
1、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房
這種情況就是翻蓋舊房子或是在已經批下來的宅基地上建房。根據規定,建房的村民需要向村委會提出建房申請,並通過村民會議。之後拿著原有宅基地的使用證明、戶籍證明、要蓋房子的施工圖或方案圖、村民委員會的書面意見等材料去鄉(鎮)政府審批,拿到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就能安心的蓋房了。
2、重新申請宅基地建房
申請流程與上面基本一致,不同的是鄉鎮政府初審通過後,還要報縣(市、區)住房城鄉規劃建設主管部門審查,合格後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另外材料准備方面,除了戶籍證明等三項,需佔用農用地的,要提供村民委員會出具的擬佔用農用地的情況說明。
3、建造3層及以上樓房
2017年1月27日開始施行的《四川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明確規定,農村建築施工人員個人不得承攬3層及以上、建築面積3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跨度6米及以上的農村住房建設。並要求凡是達到以上條件之一的,應當委託建築施工企業、勞務分包企業承擔施工,並向鄉(鎮)人民政府申報,納入工程質量監督。
4、宅基地有償使用、有償退出
江西等省份正在探索農村宅基地的有償使用、有償退出和農民自主管理。主要是針對宅基地超面積使用,對超出標准但是已經開始建設的農村宅基地,對確認超占的面積進行有償使用。
對符合申請宅基地建房條件,自願放棄建房資格或是自願退出宅基地的給予補償和獎勵。
就目前來看,我國在農村房屋建設方面還沒有具體的制度性規范,所以,農民蓋房還存在很多問題。但是今年,在我國有的省份已經開始了農村房屋管理辦法的試點,相信未來定會推向全國,根據政策規定,以下情況的農民將會失去在農村建房的資格。
1、農民違規選址建房的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農民只能在村集體分配給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但是由於管理和監督的疏漏,很多農民自行選址建房,然後才去村委補辦手續;還有的農民竟然把農業生產用地當作了宅基地使用;甚至有的農民會違規佔用水源用地和公路用地建房。隨著新政策的強力落實,這類行為在今年將會被堅決制止,而且這些農民以後想要在農村申請宅基地,手續也會變得異常嚴苛。
2、農民未取得鄉村規劃許可的
絕大多數的農民會選擇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但是,在蓋房前,也須有鄉鎮一級的政府進行規劃和審核,通過後才能蓋。未取得審核證書的,今年將一律停工。
3、農民房屋建設不符合設計規范的
為了保證興建房屋的安全系數,國家對農村房屋進行嚴格把關,
㈥ 在線等,四川省公務員,建設廳村鎮規劃建設管理好還是成都市成華區工程管理好
村鎮規劃建設的這個崗位很可能經常要下村鎮,能在市區上班的公務員肯定要好,反正跟村鎮專扯上關系的屬都不怎麼樣。所以看你怎麼選了,你不在乎工作環境的話可以選第一個,不然就選第二個,待遇方面沒人會在這里說的,估計都差不多,公務員標准都一樣,如果第一個經常下村鎮去工作的話那麼待遇會高一點,也不會高太多,高就是高在一些補貼上。
㈦ 農村宅基地建房需要什麼手續
_農村辦理宅基地的手續及流程以及地點:
1、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體內經濟組織提出申請;容
2、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
3、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
4、公布期滿無異議後,將符合「一戶一基」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佔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批准後,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並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一書兩證」)。
6、村民住宅建成後,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准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㈧ 農村建房與鄰居房屋之間的距離有沒有規定
沒有確切的法律規定。
一、法律規地:
1、《民法通則》有規定:鄰里建築,應以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為原則。後建者的就不得影響先建者的正常利用。
2、可以看出,關於農村蓋房,前後鄰居之間的房屋高度是沒有相關的具體規定的。但是建房還是要考慮鄰里的房屋,不影響彼此的生活,避免造成鄰里不和睦。
二、建房規定:
1、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房
這種情況就是翻蓋舊房子或是在已經批下來的宅基地上建房。根據規定,建房的村民需要向村委會提出建房申請,並通過村民會議。之後拿著原有宅基地的使用證明、戶籍證明、要蓋房子的施工圖或方案圖、村民委員會的書面意見等材料去鄉(鎮)政府審批,拿到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就能安心的蓋房了。
2、重新申請宅基地建房
申請流程與上面基本一致,不同的是鄉鎮政府初審通過後,還要報縣(市、區)住房城鄉規劃建設主管部門審查,合格後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另外材料准備方面,除了戶籍證明等三項,需佔用農用地的,要提供村民委員會出具的擬佔用農用地的情況說明。
3、建造3層及以上樓房
2017年1月27日開始施行的《四川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明確規定,農村建築施工人員個人不得承攬3層及以上、建築面積3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跨度6米及以上的農村住房建設。並要求凡是達到以上條件之一的,應當委託建築施工企業、勞務分包企業承擔施工,並向鄉(鎮)人民政府申報,納入工程質量監督。
4、宅基地有償使用、有償退出
目前很多省份正在探索農村宅基地的有償使用、有償退出和農民自主管理。主要是針對宅基地超面積使用,對超出標准但是已經開始建設的農村宅基地,對確認超占的面積進行有償使用。
對符合申請宅基地建房條件,自願放棄建房資格或是自願退出宅基地的給予補償和獎勵。
㈨ 四川省村民宅基地審批
由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版》第六十二條:農村權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縱橫法律網 韋鋒律師
㈩ 四川省城鄉和住房建設廳關於取消16個執業資格的通知
川建辦發〔2015〕485 號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於取消相關職業資格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廳機關各處室、直屬事業單位,廳屬建設社團: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通知精神,切實規范職業資格設置和管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決定取消四川省建造員等16項職業資格(見附件),各有關單位要立即停止開展與這16 項職業資格相關的評價、認定、發證等工作,不得以這些職業資格的名義開展培訓活動或以其他方式變相開展與這些職業資格有關的活動。
二、四川省建造員等16 項職業資格取消後,有關直屬事業單位、廳屬建設社團要認真做好後續工作。相關行業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三、各地、各單位不得自行設置職業資格,確有必要設置的,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清理規范各類職業資格相關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07〕73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53號)等有關規定,經省政府同意後,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批准,納入國家統一的職業資格管理。
四、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相關單位和行業協會的監督,督促本地區相關單位停止開展與上述16項職業資格相關的活動。
附件: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取消的相關職業資格目錄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 年6 月30 日
13 四川省建設工程質量(事故)鑒定能力證書
四川省建設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執業證書
四川省建設工程監理工程師執業證書
四川省建設工程項目監理員執業證書
1 四川省建造員執業證書
2 四川省建設企事業單位(租賃管理員)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3 四川省建築施工企業試驗室專職試驗員培訓合格證
4 四川省建築施工企業試驗室主任資格培訓合格證
5 四川省房屋安全鑒定人員執業資格證書
6 四川省白蟻防治管理員崗位培訓合格證
7 四川省城建檔案人員崗位合格證書
8 四川省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從業人員合格證書
9 司鑽員、描述員(工程勘察類勞務人員)培訓合格證
10 四川省液化石油氣銷售人員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11 四川省燃氣行業管理人員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12 四川省城鎮供水排水職業資格證書和四川省城鎮供水排水執業證
15 四川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人員資格證書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16 四川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