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住房建設 > 住房補貼是否隨工資變動

住房補貼是否隨工資變動

發布時間:2020-12-17 11:38:46

住房補貼能算入工資里嗎

1、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2、住房補貼屬於第(四)項內容,可以算入工資總額。

3、用人單位發放給勞動者的住房補貼是否應當計入工資總額,還應結合各地的實際情況具體予以區分,對於那些專款專用,勞動者不能自由支配的住房補貼,一般不應作為工資對待,而對於那些以現金形式發放給勞動者,並且勞動者可以自由支配的住房補貼,則可以考慮計入工資總額。

(1)住房補貼是否隨工資變動擴展閱讀:

工資支付的項目,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但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屬於工資范圍:

(1)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

(2)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3) 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它勞動收入,如根據國家規定發放的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㈡ 隨工資計發的住房補貼是否應交個人所得稅

1、從7月1日起就要並入工資交個稅了!我們深圳是這樣的,相關規定如下: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 基本醫療保險費 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以下簡稱財稅〔2006〕10號文)、《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深府〔2010〕176號)、《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暫行規定(試行)》(深公積金〔2010〕28號)有關規定,以及《深圳市201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有關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數據,自2011年4月1日(稅款所屬期)起,我市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個人所得稅扣除政策標准調整如下:

一、稅款所屬期2011年6月(含)前,對個人尚未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手續的,繼續允許扣除「由單位按月工薪總額13%計算發放,且數額不超過3028元的住房補貼」。單位超過上述規定比例和標准發放的住房補貼,應將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與此相應,上述個人稅前已扣除住房補貼,在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手續後,對其單位和個人補繳相應期間的住房公積金,也不得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補扣。

二、稅款所屬期2011年6月(含)前,對個人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手續的當月,為平衡納稅人之間的稅負,既可選擇扣除「由單位按月工薪總額13%計算發放,且數額不超過3028元的住房補貼」,也可選擇扣除「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月工資12%的幅度內,數額分別不超過1514元(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204.67元×3倍×12%),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但兩種方法只能選擇一種。超過規定上述比例和標準的住房公積金或住房補貼,應將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三、對個人自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手續的次月起:取得由單位發放的住房補貼不再予以扣除;對單位和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稅前扣除的比例和標准,根據財稅〔2006〕10號文第二條規定執行,即:

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12614元(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204.67元×3倍)。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和標准繳交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四、自稅款所屬期2011年7月(含)起,對個人取得由單位發放的住房補貼,一律不得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五、《深圳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我市新住房公積金制度有關個人所得稅扣除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深地稅發〔2010〕432號)自2011年5月1日起停止執行。

2、有可能各個地方會不一樣,你可能直接咨詢當地的地稅可能會更好或者直接咨詢123662

㈢ 住房補貼是否應計入工資總額

用人單位發放給勞動者的住房補貼是否應當計入工資總額,還應結合各地的實際情況具體予以區分,對於那些專款專用,勞動者不能自由支配的住房補貼,一般不應作為工資對待,而對於那些以現金形式發放給勞動者,並且勞動者可以自由支配的住房補貼,則可以考慮計入工資總額。

理論上看,勞動者的工資應當是其基於向用人單位提供勞動所獲得的相應報酬。對於勞動者工資的具體組成,由於實踐中的情況較為復雜,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司法解釋等對此沒有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

但在1990年1月1日國家統計局經國務院批准發布的《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中,對勞動者工資總額的組成予以了明確規定,即勞動者工資主要由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該規定還對以上六種工資組成部分的具體內涵及外延進行了相應規定。

根據這一規定,計入勞動者工資總額中的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一般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如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以及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國家統計局於同日發布的《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第四條中,對於工資總額中不包括的項目和范圍也進行了相應規定,根據這一解釋規定,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勞動保護方面的各種收入待遇,均不應計入工資總額,比如生活困難補貼、集體福利費、上下班交通補貼、取暖補貼、洗理費等。

結合勞動者工資的性質和上述規定精神可以看出,確定勞動者工資總額的時候,不能對用人單位發放給勞動者的補助、補貼等一概而論,認為均應或者均不應計入勞動者的工資總額,而是應當具體分析這些補助、補貼的性質。

需要注意的是,由於各地的房改政策不盡相同,所以用人單位發放給勞動者的住房補貼是否應當計入工資總額,還應結合各地的實際情況具體予以區分。

對於那些專款專用,勞動者不能自由支配的住房補貼,一般不應作為工資對待,而對於那些以現金形式發放給勞動者,並且勞動者可以自由支配的住房補貼,則可以考慮計入工資總額。

(3)住房補貼是否隨工資變動擴展閱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第一條規定,

「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的福利性補貼,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第一條規定的,可作為企業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不能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福利性補貼,應作為《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第三條規定的職工福利費,按規定計算限額稅前扣除。」

㈣ 住房補貼與收入有關嘛

似乎你問的是關於廉租房補貼,以下是河間的有關政策:
《河間市城鎮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暫行管理辦法》河政發[2005]5號(2005年1月23日)
第一條 為保障城鎮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據建設部《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及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是指政府在住房領域實施社會保障職能,向具有本市常住戶口、住房困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基本住房保障。
第三條 河間市房地產管理局是本市城鎮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 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城鎮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監督和指導以及住房保障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四條 財政部門負責籌集、落實住房保障資金,監督住房保障資金的使用;民政部門負責按月提供城鎮最低收入保障家庭名單;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按各自的職責協同實施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相關工作。
第五條 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方式以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為主。
租賃住房補貼是指政府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申請家庭按規定標准發放租金補貼,由其到市場上自行租賃房屋。
第六條 財政局應當建立住房保障資金的財政專戶,用於辦理資金的匯集和核撥等業務,房管局設立住房保障資金專帳,用於辦理資金的收付業務。
第七條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租賃住房補貼:
(一)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市規定的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下;
(二)家庭無住房或現住房建築面積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
(三)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市區城鎮戶口,且在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
(四)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
第八條 最低收入家庭租賃住房補貼的面積標准為每人建築面積15平方米,每戶最低建築面積30平方米;租賃住房補貼標准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市場平均租金的80%。
第九條 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面積標准和租賃住房補貼標准及市場租金水平每年核定並調整一次。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標准由房管局會同有關部門測定,報市政府批准後公布實施。
第十條 申請家庭擁有兩套或以上住房,其產權和使用權同屬一人或屬家庭其他成員,其住房面積應合並計算;凡在拆遷、單位分房過程中已作安置,其住房面積的認定,以安置的面積為准。
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無房戶可以領取全額租賃住房補貼,有房戶可以按照差額面積領取租賃住房補貼。
第十一條 對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孤、老、病、殘等特殊困難家庭優先提供住房保障。
第十二條 最低收入家庭應當向房管局提交由居住地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簽署意見的住房保障申請,並附送戶口薄、身份證、社會保障金領取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租賃證等相關證件。
第十三條 房管局應當在收到申請後十五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審核時可以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查證申請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申請家庭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如實提供情況。

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房管局應當將申請家庭基本情況在其居住地范圍內公示十五日;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予以登記,簽訂住房保障協議、發放租賃住房補貼領取證,並從簽訂協議之日的下月起向最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
對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申請家庭並告知理由。
第十四條 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需持戶口簿、身份證、租賃住房補貼領取證及住房保障協議,到房管局領取租賃住房補貼。
第十五條 房管局應當對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最低收入家庭建立住房保障檔案。
第十六條 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最低收入家庭應當通過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按年度向房管局如實申報家庭人口及住房變動情況;房管局對住房保障家庭是否享受低保待遇和實際住房情況進行復核。
對符合條件的,繼續提供住房保障,對家庭人均收入超過最低生活保障線或家庭人均住房已超過保障面積標準的,應當取消其住房保障資格,停發租賃補貼。
第十七條 最低收入家庭申請住房保障時違反本辦法,不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狀況的,由房管局取消其申請資格;已騙取住房保障的,責令其退還已領取的租賃住房補貼,情節惡劣的,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八條 當事人對房管局作出的行政處罰不服或者對住房保障決定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對行政處罰決定不復議、不起訴、又不履行的,由房管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九條 房管局或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在住房保障管理工作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非法利益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房管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此件發至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
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㈤ 與工資同時發放的住房補貼是否按工資薪金項目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第一條關於企業福利性補貼支出稅前扣除問題規定,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的福利性補貼,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一條規定的,可作為企業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不能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福利性補貼,應作為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三條規定的職工福利費,按規定計算限額稅前扣除。
根據上述規定,貴公司發放的住房補貼符合上述條件,應當作為工資薪金支出在稅前扣除。

㈥ 住房補貼是否隨基本工資的浮動而變化

你好,你的問題我已經明白,住房補貼和你的工資是沒有聯系的,住房補貼是根據你的住房面積和工作時間來決定的。也就是說,你現在按國家規定應該享有住房平米數減去你現在住房平米數,之後再乘你享有的積數所的來得。
你現在是無房戶,無房戶的積數標准要比有房戶的高很多,比如你現在應該享有住房面積60平米,但你是無房戶,那麼你就是60乘你的積數,這個積數是不固定的,要看你當地的政府情況。

下面是住房補貼的概念,你可以看一下。還不明白可以給我寫信!

http://ke..com/view/407842.htm

㈦ 住房補貼 公交補貼 生活補貼等等是和工資一起發放的嗎

一般公司發補貼都不會和工資一起打卡,都會以現金的方式發放或與工資分開打卡,不知道你應聘的公司是不是正規的,最好先了解一下,因為現在確實騙子也比較多。

㈧ 單位給個人發的住房補貼是不是要與工資一起計算個稅

根據《關於住房公積金 醫療保險金 養老保險金 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財稅字[1997]144號)文件規定:一、企業和個人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並向指定金融機構實際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超過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應將其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領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時,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 三、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㈨ 求問將住房補貼計入工資是否要按福利費調整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三十四條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9]3號)
一、關於合理工資薪金問題
《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所稱的「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稅務機關在對工資薪金進行合理性確認時,可按以下原則掌握:
(一)企業制訂了較為規范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
(二)企業所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
(三)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
(四)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
(五)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

㈩ 住房補貼屬於工資范疇嗎

可以算在內的。
我們的實際工資,等於底薪&各種補助加在一起。

閱讀全文

與住房補貼是否隨工資變動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公司社保賬戶變更說明 瀏覽:719
威遠縣嚴陵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瀏覽:797
鄂州住房公積金帳號 瀏覽:250
江都區建設局與引江棚戶區 瀏覽:717
揚州住房公積金比例 瀏覽:516
無業買社保還需要買公積金嗎 瀏覽:403
退伍軍人住房補貼新政策 瀏覽:385
工資5000深圳交社保後最後拿到多少 瀏覽:373
管城區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招聘 瀏覽:777
杭州濱江住房公積金 瀏覽:856
社保繳費基數有試用期工資嗎 瀏覽:377
建築工程城市規劃專業 瀏覽:656
現代設計建築設計 瀏覽:9
2014年天津社保繳納基數是多少 瀏覽:758
社保交基數高 瀏覽: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還多少 瀏覽:732
北京社保卡辦理點 瀏覽:827
黃陂前川衛生院生化分析儀中標公告 瀏覽:677
安徽和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瀏覽:455
社保卡上沒有錄入繳費信息嗎 瀏覽: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