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即墨經濟開發區經濟適用房是什麼戶型,大概多少錢每平方,誰知道啊謝謝大家了!
按照《即墨市人民政府關於建設農民經濟適用住房的意見》(即政發〔2009〕7號文)和《即墨市農民經濟適用住房銷售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將即墨經濟開發區農民經濟適用住房申購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購條件
在本轄區30個村莊內有常住農業戶口的村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購買農民經濟適用住房。
1、有常住戶口無住宅的。
2、現有住宅影響城市規劃需要搬遷的。
3、男孩(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滿二十周歲因結婚等原因,確需建新房分戶的。
4、男到女家結婚落戶,居住困難,男方原籍(或工作單位)無住房並經當地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的。
5、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戶,農村確無住房的。
6、經批准,從外地(村)遷入落戶的農業戶口的(須由原居住村出具經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的原住宅已處理證明)。
7、實施范圍內村莊的村民,如果放棄宅基地使用權,並對宅基地上的住房實施拆除,可以優先安排購買農民經濟適用住房。
對於曾經轉讓宅基地房屋、正在出租房屋或有違法建築尚未處理的,不得申請購買農民經濟適用住房。
二、申購時限、地點
符合條件的申購人應於2010年12月29日起截止於2011年1月11日到戶籍所在村莊村委會報名申購,逾期未申購的,視為放棄購買本期農民經濟適用住房。
三、申購材料
申請人報名時應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有效的現住房情況證明(《集體土地使用證》、《房屋所用權證》)、申請人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或民政部門出具的婚姻證明)、子女計生證明(《出生證》或計生部門出具的出生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四、選房辦法
採取二次抓鬮辦法選房,先抓順序號、後抓選房號再依選房號順序依次選房。符合條件的申購人所在家庭只有一處宅基地並無其他住房(含商品房、集體產權房)的作為第一順序人,其他申購人為第二順序人,抓鬮選房時,第一順序人優先抓順序號並抓鬮選房,當第一順序人數小於房源時,從第二順序人中按上述方式抓鬮遞補。
五、房源位置
農民經濟適用房位於山東省即墨經濟開發區遼河一路以南、龍泉河以東、辛戈庄村以北。
六、經濟適用房銷售基準價格
農民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堅持以保本微利為原則,由開發區提供成本核算等資料,報市發展和改革局審核,經市政府批准後執行。
七、房產性質
農民經濟適用住房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從房屋所有權證填發或繳納房產契稅之日起計算。期滿如需上市交易,應按農民經濟使用住房建設時土地基準價格補繳費用後,方可辦理交易手續。在限制交易期限內,因繼承、離婚析產、法院生效判決或裁定而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可以辦理轉移手續。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手續後,房產性質仍為農民經濟適用住房。
各方面的具體資料需本人參與。
B. 青島即墨市申請經濟適用房流程
根據即墨經濟適用房相關規定,以下內容供參考:
一、申購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人版須權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申請人家庭中至少有一人為本市常住居民(非農業),且達到5年以上;申請人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於25419元;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且現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65平方米;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准上限的6倍。
二、申請保障性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時要經過嚴格的資格審查,全體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應當推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員作為申請人代表。
三、申請人代表應該持規定的證件和材料統一向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申請家庭成員有兩個以上戶籍地的,向申請人代表的戶籍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各鎮(街道、中心社區)將依據保障性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分配管理辦法,在規定的時限內對轄區內村(居)委會上報的材料組織審查,對申請人的戶籍、財產、住房、收入狀況進行調查、評議,並在轄區內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提出初審意見,並形成電子信息檔案,上報市住宅發展保障辦公室。
C. 在即墨區有一套房子高新區有一套房子可以購買城陽區的共有產權住房嗎
在即墨區有一套房子,高新區有一套房子,這個條件可能不可以購買城陽區的共有產權住房了。
D. 即墨市要拆遷房子的糾紛什麼時間起訴
首先,要確定你房屋是有證房屋還是無證房證房屋。
1.有證房屋,那麼按乏川催沸詘內度挫砂旦棘照房容產證用途進行評估,房產證用途商業按照商業房屋評估,房產證住宅按照住宅房屋評估。住宅改商用,以房產證記載為准進行評估。評估價值根據附近小區真實成交的例子進行修正得出。具體要看房屋結構、樓層等因素。
2.無證房屋,要根據房屋結構,評估房屋成本價值,也就是200-900元每平方米。具體要看房屋結構成新等因素才能定價。
3.最終以評估公司評估價值為准。
E. 即墨城市名苑的具體位置在哪裡服裝市場南了,還是北面更遠的地方
城市名苑是即墨市的限價房,在服裝市場正南方向500米左右。一期好像也沒交房呢。
限購條件專:凡夫婦雙屬方組成的家庭及離異或喪偶帶子女的家庭和年滿35周歲的未婚人員及離婚或喪偶不帶子女的人員,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戶籍所在地鎮(處、區)提出申請:(一)申請人具有本市常住戶口,且至少有一人為本市常住居民(非農業),並達到5年以上;(二)申請人家庭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積符合市政府批准並定期向社會公布的標准。
申請人只能購買一套限價商品住房,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正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不得申購限價商品住房。在申購限價商品住房之日前5年內,因離婚、繼承、出售、贈與以及履行債務等原因,將家庭或個人住房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給他人的,已轉移住房應合並計入申請人住房建築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