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嵊州市經濟適用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何時搖何啦
經社區(居委會)、街道(鄉鎮)、市國土局、市民政局、市公積金中心、版市房管會等部門對經濟權適用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進行了審核(年審),並按規定公示後無異議,下列家庭被批准為嵊州市住房保障家庭,現向社會公告。本次公告中的新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家庭(序號為131-262)請於近日持申請人農業銀行借記卡到剡城路367號市建設局住房保障科登記相關信息,以便我局按時發放租房補貼。
本次公告後,我局將開始公租房配租意向登記,有意租賃艇湖公寓的公租房保障家庭可在2015年6月20日前到市建設局住房保障科進行登記,逾期未登記的保障家庭將視為放棄本次艇湖公寓配租(享受公租房市場租賃補貼)。
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家庭符合優先保障條件的殘疾軍人、三屬、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享受生活補助的參戰參試退役人員、勞模、一至二級重度殘疾人等,請於2015年6月20日前持相關證明到住房保障科進行登記,逾期未登記的視為放棄優先保障權利。
嵊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5年5月28日